法律硕士考研:民法法条必备13道分析题汇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2(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26.00)1.下列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不应该适用我国民法调整的是( )。
A.公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货轮B.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C.中国驻日本的大使馆D.中国开往鹿特丹的国际列车√本题考查我国民法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民法适用于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包括驻外使馆以及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航空器。
但是法律规定只适用于局部地区的地方性法律除外。
列车不存在国籍问题,其适用所在地法律。
2.在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权利( )。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对抗请求权的就是抗辩权。
3.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
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
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
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
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
本案应如何处理( )。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入伙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本题中丙反对,故丁不是合伙人,不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
4.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委托必有代理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C.超越代理意味着修改委托合同D.代理是委托的外部表现形式本题考查委托和代理。
委托是产生授权的一个基本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而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是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必要条件,故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
5.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起代为上号。
乙将该手机赠予了其亲戚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了。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历年简答题、法条分析题汇编
年份简答题法条分析题201551.简述缓刑的使用条件52.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53.简述职务发明创造的具体类型5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效力57.刑法391条玩忽职守罪58.婚姻法11条可撤销婚姻201451.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52.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53.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54.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57.刑法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8.物权法70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201351.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52.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53.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54.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57.刑法24条犯罪中止58.物权法5条物权201251.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52.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5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54.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要件57.刑法264条盗窃罪58.侵权责任法6条归责原则201151.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52.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5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54.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57.刑法384条挪用公款罪58.物权法15条不动产物权变动201026.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27.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56.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57.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29.刑法26条主犯59.担保法6条保证的概念200926.简述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27.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56.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57.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29.刑法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59.合同法73条债权人代位权200826.简述刑罚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27.简述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56.简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57.简述我国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29.刑法263条抢劫罪59.民法通则92条不当得利则的种类及各自的适用范围200726.简述我国刑法总则中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27.简述转化型抢劫的限制性条件56.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57.简述馈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29.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59.合同法42条损害赔偿责任200626.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27.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56.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57.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29.刑法239条绑架罪59.民法通则93条无因管理200526.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27.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56.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57.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29.刑法266条诈骗罪59.合同法49条表见代理200426.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27.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56.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57.简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29.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59.民法通则130条共同侵权200341.简述正当防卫的条件42.简述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76.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77.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78.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43.刑法239条绑架罪80.民法通则62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002刑-45.(论述题)试根据刑法规定,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处罚原则,以及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民-41.抵销与提存民-42.赠与与遗赠民-43.隐私权与名誉权民-44.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刑-41.刑法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民-46.合同法67条先履行抗辩权民-47.民法通则130条共同侵权2001刑-五-1.过于自信的过失刑-五-2.教唆犯刑-五-3.死刑刑-五-4.非法持有毒品罪刑-六-1.不作为犯罪之行为人的义务来源有哪些刑-七-2.刑法270条侵占罪民-五-2.民法通则83条相邻关系刑-六-2.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刑-六-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民-三-1.物权法定主义民-三-2.隐私权民-三-3.同时履行抗辩权民-三-4.防御商标民-三-5.代位继承民-四-1.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民-四-2.保证具有哪些法律特征民-五-1.试论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2000刑-五-1.广义刑法刑-五-2.间接故意刑-五-3.交通肇事罪刑-五-4.紧急避险刑-六-1.犯罪的基本特征刑-六-2.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刑-六-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特征民-三-1.无因管理民-三-2.诉讼时效民-三-3.缔约过失责任民-三-4.驰名商标民-三-5.提存民-四-1.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民-四-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要约失效民-五-1.论述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刑-七-2.刑法384条挪用公款罪民-五-2.民通意见89条共同共有财产。
法律硕士专业考研基础课真题分类强化试卷_法条分析题专项1附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考研基础课真题分类强化试卷1——法条分析题专项1.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请分析:(1)本条文中“犯罪过程”的含义。
(2)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含义。
(3)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认定?2.我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请分析:(1)本条文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其内涵与意义是什么?(2)本条文中“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3.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请问:(1)本条所称“胁迫”应如何理解?(2)有权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谁?(3)本条中的“1年”是何种性质的期间?4.(2013年法条分析57)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请分析:(1)本条文中“犯罪过程”的含义。
(2)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含义。
(3)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认定?5.(2014年法条分析5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2)符合哪些条件可认定为本条中的“专有部分”?6.(2016年法条分析58)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民法试题及答案考研
民法试题及答案考研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D2.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包括以下哪项?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人必须持有合法的身份证D.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C3. 下列哪项不是物权法规定的物权?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债权D. 用益物权答案:C4.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哪一方提出?A. 仅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B. 仅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提出C. 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D. 由法院提出答案:C5. 根据侵权责任法,以下哪项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A. 侵权行为B. 损害结果C. 因果关系D. 过错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赠与B. 买卖C. 租赁D. 遗嘱答案:ABCD2. 根据民法总则,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ABC3. 根据物权法,以下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A. 土地使用权B. 房屋C. 车辆D. 专利权答案:ABCD4. 根据合同法,以下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合同?A. 当事人一方违约B.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C.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D. 合同期限届满答案:ABC5. 根据侵权责任法,以下哪些情形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责任?A. 受害人故意B. 受害人重大过失C. 第三方原因D. 不可抗力答案:ABC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简述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
答案:根据民法总则,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它们在民事活动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2. 简述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
答案: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1)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合同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硕历年民法辨析及法条分析题目法硕民法
法硕历年民法辨析及法条分析题目法硕民法法硕历年民法辨析及法条分析题目法硕民法一、辨析题1、【2010】我国民间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
请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中有关家庭成员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辨析。
2、【2009】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轻运用债的一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加以辨析。
3、【200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请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4、【2007】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说法。
如果此处“权”限为民事权利,请用我国民法中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制度和理论对此加以分析。
5、【2006】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请运用代理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6、【2005】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一人做事一人当”。
请用民法中侵权行为法原理对此加以分析。
7、【2004】我国民间有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
请运用合同法有关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8、【2003】“所有权是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意味着所有权人可以任意地对标的物行使其支配权。
”试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所说法加以辨析。
9、【2002】判断题,如下:(1)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所属所有。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当然同时享有一切民事权利。
(3)财产租赁合同没有期限限制。
(4)直接表示商品功能文字或图形可以作为商标。
(5)我国合同法将违约金视为违约损害赔偿的预订额。
(6)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7)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
(8)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9)相邻关系发生在不动产所有人之间。
(10)留置权的产生基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
10、【2002】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条分析题)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条分析题)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59小题,10分。
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本条规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具有如下特征:1)相邻关系总是发生在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且权利主体只能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2)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相邻关系是在不动产毗邻或相近的特定条件下对财产的使用而发生的。
2.如何理解本条中“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之规定?正确答案:本条中“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是关于相邻关系处理原则的规定。
1)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在生产、生活中注意处理好相邻关系问题,就会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安定;相邻关系得到正确处理,社会正常秩序得到维护,还会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
2)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通过协商,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协商不成,由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3.本条第1、2款规定的是何种继承制度?其含义和适用条件是什么7正确答案:本条第1、2款规定的是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
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第一章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民法”一词来源于()。
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B.《拿破仑市民法典》C.罗马法的市民法D.罗马法的万民法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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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形式意义的民法是( )。
A.学者所著民法全书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司法解释C.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事法律法规汇编D.立法机关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3.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A.某国有企业和其职工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B.甲男和乙女之间的恋爱关系C.专利局对李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D.甲、乙两村对某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4.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是( )。
A.非营利无偿的B.营利性有偿的C.大部分是营利性的,一般是有偿的D.全部为营利性,一般为有偿的5.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
A.习惯B.判例C.法理D.司法解释6.《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
A.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B.可以参照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C.依据对等原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D.不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7.下列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不应该适用我国民法调整的是( )。
A.公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货轮B.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C.中国驻日本大使馆D.中国开往鹿特丹的国际列车8.下列哪一个选项属于“私法”范畴?( )A.行政法B.组织法C.婚姻家庭法D.刑法,程序法9.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民法最典型的代表是( )。
司 法考试民法真题及详解
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及详解在司法考试中,民法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不仅知识点繁多,而且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接下来,我们就通过一些典型的真题来深入了解民法的考点和解题思路。
真题一: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间甲欲将房屋出售给丙。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甲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乙,乙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B 甲无需通知乙即可出售房屋。
C 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 丙购买房屋后,租赁合同对丙不具有约束力。
答案:A详解: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所以选项 A 正确,选项 B 和选项 C 错误。
同时,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所以选项 D 错误。
真题二: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以自己的汽车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甲又将汽车质押给丙。
借款到期后,甲无力还款。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乙的抵押权优先于丙的质权。
B 丙的质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
C 乙和丙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D 乙和丙协商确定受偿顺序。
答案:A详解: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本题中,乙的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丙的质权交付了质物。
由于抵押权登记在先,所以乙的抵押权优先于丙的质权受偿,选项 A 正确,选项 B、C、D 错误。
真题三:下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C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D 以上都是。
答案:D详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 A 正确。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不是无效,选项 B 错误。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民法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民法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甲、乙签订质押合同,约定质权自移转质物占有时生效B. 甲、乙约定,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甲、乙将离婚C. 甲、乙约定,如果下雨,甲将一把雨伞送给乙D. 甲、乙约定,如果甲不赌博,乙将古扇赠给甲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给付货币的,在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B.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履行C. 给付货币以外的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D. 给付货币以外的标的,在接受履行的一方所在地履行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在工商管理部门查处的下列行动中,哪些可由商标局撤销当事人的注册商标?()A.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B.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C. 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D.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关于合同成立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合同成立则生效B. 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合同才能成立C.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 附停止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没有成就之前,合同处于成立状态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下列关于商标的撤销,不受5年撤销权限制的是()。
A. 恶意注册他人享有的驰名商标专用权的B. 就相同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C. 代理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D. 申请人以不正当的抢先手段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6.(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肖像权()。
A. 是一种身份权B. 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公民肖像权C.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权应征得肖像权人同意D. 以公益为目的,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意,也可以使用其肖像权7.(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以下行为中。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法条与真题详解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法条和真题详解民法重点法条和真题重点法条1第一百四十五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详解)对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我国以意思自治为首要原则,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补充。
在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时应注意:(1)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不必与合同有一定的联系。
例如,中美两国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选择与合同无任何联系的英国法适用于合同。
(2)《合同法》第126条规定的三类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不能选择。
(例题)(2002年试卷一第63题)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
[答案]BCD重点法条2第一百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相关法条)《民通意见》187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民法学考研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考研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知识产权C. 继承权D. 行政权2. 下列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A. 主体资格B. 意思表示C. 行为能力D. 书面形式3.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A.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B.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C.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D. 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请求4. 在我国民法中,关于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下哪项表述是错误的?A. 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合同成立时生效B.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C.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生效D.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5. 下列关于代理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A.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B. 代理人可以代表被代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C. 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D. 代理行为无效时,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C. 行为人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D. 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7. 以下哪些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责任?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支付违约金8.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遗嘱B. 赠与C. 买卖D. 遗赠扶养协议9. 在我国民法中,以下哪些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债权10.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C.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D.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民法的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9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3000元,每月初支付,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即3000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李某支付了首月租金及押金,并于同年3月2日入住该房屋。
在租赁期间,张某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裂缝,经询问李某得知,房屋为老旧建筑,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构性问题。
张某认为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李某承担维修责任。
李某辩称,房屋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张某存在结构性问题,张某明知故租,不应要求其承担维修责任。
2020年2月29日,租赁期满,张某搬离房屋。
在搬离过程中,张某发现房屋损坏严重,经评估,房屋损坏程度达到重大损失。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房屋损坏的赔偿责任,李某不同意,遂引发纠纷。
二、争议焦点1. 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告知张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2. 房屋损坏是否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三、法律分析1. 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告知张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有义务向对方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本案中,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张某房屋存在结构性问题,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张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房屋损坏是否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本案中,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张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张某在入住后才发现房屋损坏,给张某造成了损失。
民法考研试题分析汇总及答案
民法考研试题分析汇总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身份权C. 行政权D. 知识产权答案:C2. 下列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A. 主体的合法性B.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C. 行为的合法性D. 行为的随意性答案:D3. 在民法中,关于代理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A. 代理行为可以由代理人独立进行B.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行使权利C. 代理人的行为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D. 代理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理权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4.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合同无效?A. 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B.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当事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D.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答案:A, B, C5.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支付违约金D. 赔礼道歉答案:A, B, C, D三、简答题6. 简述民法中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答: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是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自出生时取得,至死亡时终止。
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需要民事主体具备一定的理智和认识能力。
根据年龄和精神状态的不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案例分析题7.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某。
合同签订后,李某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随后,张某发现李某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其因赌博欠下的巨额债务,该债务已被法院查封了李某的财产。
张某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要求解除合同。
请问张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答:张某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民法考研试题分析题目及答案
民法考研试题分析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身份权C. 行政权D. 知识产权答案:C2. 下列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A. 主体的合法性B. 意思表示的自愿性C. 客体的合法性D. 行为的非法性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属于民法中的代理行为?A. 委托代理B. 法定代理C. 指定代理D. 无权代理答案:A, B, C2.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可以导致合同无效?A. 欺诈B. 胁迫C.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D. 显失公平答案:A, B, C三、简答题1. 简述民法中关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答:民法中关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2. 阐述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
答: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包括:- 公示原则:物权的变动应通过一定的公示方式,如登记或占有,使第三人能够知晓。
- 公信原则:公示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第三人可以信赖公示的内容。
- 形式主义原则:物权变动应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如书面形式。
- 效率原则:物权变动应尽可能简便快捷,以促进交易效率。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签订了买卖合同。
双方约定,乙在支付全部购车款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
后来,甲在未收到购车款的情况下,将汽车交付给了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请问,乙是否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权的变动通常需要合同和交付两个要素。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乙尚未支付购车款。
尽管甲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根据合同的约定,甲是在未收到购车款的情况下交付汽车的,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法律民法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乙二人系邻居,甲经营一家服装店,乙经营一家餐厅。
一天,甲在店内销售一件价值2000元的羽绒服,乙在餐厅门口路过时,看到这件羽绒服,便询问甲羽绒服的详细信息。
甲在向乙介绍羽绒服的同时,不慎将羽绒服掉落至地上,羽绒服的商标部分沾染了餐厅门口的油渍。
乙见状,主动提出帮甲擦拭羽绒服,甲表示同意。
在擦拭过程中,乙不慎将羽绒服的商标部分擦坏,导致羽绒服的价值降低。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乙认为自己在帮助甲擦拭羽绒服时并无过错,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不成,甲遂将乙诉至法院。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甲乙之间是否存在侵权关系?2. 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3. 如果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如何确定?三、案例分析1. 甲乙之间是否存在侵权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在帮助甲擦拭羽绒服时,不慎将羽绒服的商标部分擦坏,导致羽绒服的价值降低。
乙的行为属于过失侵权,侵犯了甲的财产权益。
因此,甲乙之间存在侵权关系。
2. 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在帮助甲擦拭羽绒服时,不慎将羽绒服的商标部分擦坏,属于过失侵权。
根据法律规定,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乙在侵权过程中并无故意,而是由于过失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因此,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如果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乙的侵权行为导致甲的羽绒服价值降低,甲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乙应当赔偿甲的经济损失。
具体赔偿范围如下:(1)羽绒服的价值损失:2000元。
(2)擦拭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乙在擦拭过程中花费的洗洁精、毛巾等物品的费用,共计100元。
20XX法律硕士考试民法学必备13道法条分析题汇总第2页-法硕.doc
6.《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请根据该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抵押权的特征。
(2)如何理解本条第1款规定中“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和“优先受偿”?(3)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如何认定抵押权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抵押权的公示方式?7.《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1)根据本条规定概括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本人“追认”的效力?(3)如何理解本条第2款中规定的“善意”?8.《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1)如何理解本条第1款中“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对于放弃未到期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2)人民法院如何认定本条第1款中“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3)如何理解本条第2款规定?9.《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债务移转的概念及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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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对抗和登记要件的区别是什么?1登记是否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要件是,对抗不是、2登记是否为强制性的要件,登记要件是。
对抗不是3登记的效力不同登记要件效力高于对抗要件。
4登记要件不需考虑第三人,而对抗需要考虑什么是动产交付?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法定的公示方法。
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什么是占有改定?所谓占有改定也称为继续占有,是指在动产物权转让时如果转让人希望继续占有该动产,当事人双方可以订立合同,特别约定由转让人继续占有改动产,而受让人因此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什么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是指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
如继承2。
法院生效判决,征收等事实导致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效力如何?因法院的法律文书,政府的征收决定发生的物权变动,自该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设立、消灭、物权的,自该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法律要求登记而未经登记的不得处分搜取得的不动产物权;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指国家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供公众查阅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和责任是什么?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3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什么是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所谓异议登记,就是指利害关系人对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物权归属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异议登记以保护其权利预告登记是与本登记想对的概念,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等目的,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预先登记简述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与财产、财产权的区别?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它是法定的财产权简述占有的概念及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意义?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
最新民法分析题资料
1、题目: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请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答案解析:(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该说法反映的是诚实信用原则、民事行为的效力。
(2)该说法正确的一面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每个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不欺不诈。
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对自己的单方法律行为和与他人达成的合法有效协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不得违约。
同时,在缔约过程中和合同履行完毕后,也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因后契约义务所产生的后契约责任。
(3)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是:对于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人不受其行为的约束,此时没有适用“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余地。
4、民间有一种说法:“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请运用民法原理及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正确答案:(1)该题中所表述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该题反映的是继承法所奉行的限定继承的原则。
限定继承原则是指继承遗产应当清偿敖继承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限定继承原则表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负有清偿的义务,但是这种清偿义务是有一定的限度的。
即继承人仅仅以自己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则不负清偿义务。
可见,并不是父债都应当由其儿子来清偿,儿子是否清偿债务,关键要看儿子是否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如果儿子并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或者放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则并不负有清偿其父生前所负债务的责任。
(3)即便儿子继承了其父亲的遗产,也仅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此外,遗产债务的清偿也不能完全由儿子来承担,如果有其他继承人,比如女儿,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他们也负有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的责任。
(4)可见,这句话违反了继承法所奉行的限定继承原则。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请运用民法的知识和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民法考研试题分析及答案
民法考研试题分析及答案一、选择题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物权B. 债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2. 甲对乙的房屋进行了修缮,但乙拒绝支付修缮费用。
甲可以行使的权利是:A. 请求支付修缮费用B. 要求乙返还修缮材料C. 行使留置权D. 行使抵押权答案:C二、简答题1. 简述《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
答案: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当事人协商一致;(2)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请列举《民法典》中规定的几种担保方式。
答案:《民法典》中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
借款到期后,甲未能按时还款,乙要求行使抵押权。
甲提出,汽车已经转让给了丙,因此乙无权行使抵押权。
问题:乙是否可以行使抵押权?为什么?答案:乙可以行使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的设立不以抵押物的转让为转移,即使抵押物已经转让给了第三人,抵押权人依然可以对抵押物行使权利。
因此,乙有权对甲的汽车行使抵押权。
四、论述题1. 论述《民法典》中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规定。
答案: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在无权处分人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第三人是善意且无过失的,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那么第三人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1)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2)第三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格;(3)财产已经交付给第三人。
这一制度旨在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2. 论述《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答案:《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包括:(1)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3)侵权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前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4)侵权责任的承担可以由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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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研:民法法条必备13道分析
题汇总
法条分析题是法律硕士试题类型之一,其思路和论述题相差不远,如,法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为何这样规定(法理依据)、法律的实效(包括漏洞)如何等,下面分享给各位考生们的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法条分析题。
1.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及其含义。
(2)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的价值。
(3)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成立条件。
(4)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法律效力。
2. 《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提存的概念和法律意义。
(2)提存需要具备的条件。
(3)提存的效力。
3.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2)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3)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4. 《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请根据本条规定概括我国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
(2)请根据本条规定分析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原则的关系。
5.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如何理解本条第1款中规定的“善意”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2)请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分析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和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的关系。
6. 《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请根据该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抵押权的特征。
(2)如何理解本条第1款规定中“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和“优先受偿”?
(3)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如何认定抵押权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抵押权的公示方式?
7.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根据本条规定概括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本人“追认”的效力?
(3)如何理解本条第2款中规定的“善意”?
8.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如何理解本条第1款中“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对于放弃未到期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2)人民法院如何认定本条第1款中“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3)如何理解本条第2款规定?
9.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债务移转的概念及其种类。
(2)债务移转的构成要件。
(3)债务移转的法律效力。
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第 3 页 共 3 页 10.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法定抵消的含义和成立条件。
(2)如何理解本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之规定?
(3)法定抵消的效力。
11.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
(2)试举例说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原因。
(3)试说明发生责任竞合的法律后果。
12. 《合同法结实(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法律制度?该制度的成立条件如何?
(2)本条中规定的“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与不可抗力、固有的商业风险有何区别?
(3)青回答本条规定的制度的法律效力。
13.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安全保障义务”、“管理者”、“组织者”的含义?
(2)根据本条规定分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3)根据本条规定分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