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县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及身份证可临时免费乘公交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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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7•【字号】甬政办发[2006]62号•【施行日期】2006.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6]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宁波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对老年人实行优待和照顾,是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21个部委局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5]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的公民,不分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均属优待对象,发给《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持《优待证》享受本实施办法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市属医院及各县(市)、区属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看病,免收挂号费(包括急诊、复诊挂号费,不包括专家门诊挂号费及治疗费),并可优先挂号、就诊、划价、配药、化验、检查、住院等;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担架、推车和助步器等服务。

三、全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病门诊,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门诊;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为患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

公交免票标准

公交免票标准

公交免票标准公交免票是指一些特定人群在乘坐公交车时可以享受免费乘车的政策。

公交免票标准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的,旨在帮助特定人群解决出行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那么,究竟哪些人可以享受公交免票呢?公交免票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首先,老年人是可以享受公交免票政策的一类人群。

一般来说,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乘坐公交车时免费乘车。

这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照顾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够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更加便捷地出行。

其次,残疾人也是可以享受公交免票政策的对象。

残疾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出行方面往往会面临更多的困难。

因此,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这一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残疾人的出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包容和融合。

此外,学生也是可以享受公交免票政策的对象。

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凭学生证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这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学生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培养他们的独立出行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够更加便捷地上下学。

最后,军人和退休军人也可以享受公交免票政策。

军人是国家的守护者,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

因此,政府规定军人和退休军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以表彰他们的贡献,让他们在出行方面能够得到更多的关爱和照顾。

总的来说,公交免票标准是基于社会公平和民生保障的考虑而制定的。

政府通过规定特定人群可以享受公交免票政策,旨在帮助他们解决出行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免票政策的落实,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人群能够受益。

同时,也需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这些特定人群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只有这样,公交免票政策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让更多的人受益。

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

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

三、老年人优待证、意外伤害保险在各区老龄办办理,保险费由被保险人承担。
四、老年人免费乘车证(IC卡)只限本人使用,凭IC卡划卡乘车,不得转借他人或套现,违者收回,一年内不再办理。
五、老年人免费乘车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财政局依据老年人实际免费乘车数量给予补贴,补贴金额由市老龄办按季度拨付给城市公交各营运企业。
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
2008年05月12日 15时55分 108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其他主题
“老年人”
“免费乘车”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8]16号
六、本办法由市建委、市老龄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区老龄办和城市公交企业要认真抓好落实。
七、本办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改善老年人生活状况,方便老年人出行,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长府发[2008]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扩大老年人免费乘车线路范围,长春市市内(不含双阳区)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郊线车、轻轨车除外)允许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乘车证(IC卡)免费乘坐。
二、长春市市区户籍常住人口中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含双阳区),凭身份证、老年人优待证和年度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到市公交集团IC卡窗口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IC卡)。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4•【字号】同政办发[2009]61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政办发[2009]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驻同部队: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公交运营秩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特殊群众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关于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的暂行办法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公交运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体现政府对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的免费优惠,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主要依据本办法主要依据国家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山西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军人抚恤优先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

二、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对象和范围免费乘车对象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盲人和肢体残疾人、驻同部队离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和伤残军人。

办理免费乘坐公交车IC卡的范围:大同市城区、南郊区、新荣区、矿区、开发区内上述免费乘车对象凭相关证件办理公交IC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三、特殊群体办理免费乘车IC卡的相关规定(一)老年人免费乘车IC卡: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老年证、1张一寸照片办理。

(二)残疾人免费乘车IC卡:盲人和肢体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大同市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申请表》(可在各区残联申请并审核)、现场照相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前三个工作日。

(三)现役军人免费乘车,由驻同部队提供现役军人基本出行比例的需求,经市双拥办审核后,到市公交公司办理军人乘车IC卡。

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最新)

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最新)

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原则,通过解决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敬老助残拥军社会风尚,构建和谐社会。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杨河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抽调,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我县实施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县审计局:负责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使用公交IC卡免费乘坐公交车所产生的实际费用进行监督。

2.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县人民政府批示意见及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3.县人保公司:负责统一收集县域内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申请资料(含本人身份证、退伍证、老年证或残疾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自行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和白底1寸电子照片),并分别报送县民政局、县残联审核。

4.县民政局、县残联:负责对人保公司收集报送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办卡资料进行审查、复核,经复核确认后送公交公司办卡,并将办理好的公交IC卡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5.县运管局:负责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免费乘坐公交出行的保障,处理与此有关的交通事故和服务投诉工作。

6.县发改局:负责处理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复原退伍军人乘坐公交出行有关的价格收费政策解释、宣传及价格投诉工作。

退休老年人公共交通优惠政策

退休老年人公共交通优惠政策

退休老年人公共交通优惠政策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的一大挑战。

为了保障退休老年人的出行需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公共交通优惠政策。

本文将介绍这些政策并探讨其对退休老年人和整个社会的影响。

一、政府主导的随着社会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加剧,政府为了照顾退休老年人的出行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的公共交通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提供合理的出行选择和经济上的便利。

具体的政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免费或优惠票价为了减轻退休老年人的经济负担,政府将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公共交通票价。

退休老年人可以凭借相关证件享受免费或折扣票价乘坐公交车、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

这为他们提供了灵活的出行方式,并减少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2. 专属车厢/座位为了提高退休老年人的出行舒适度,一些城市的地铁、火车站设立了专属车厢或座位供退休老年人使用。

这些区域通常配备了扶手、座椅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了便利和安全保障。

3. 路途辅助服务除了提供优惠票价和专属车厢/座位,政府还提供了路途辅助服务来帮助退休老年人解决在公共交通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比如,一些地方设立了公共交通服务台,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导航、协助乘车等服务。

这些举措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增强他们的出行信心。

二、退休老年人公共交通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公共交通优惠政策的实施对退休老年人和整个社会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这些政策为退休老年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出行方式,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活动。

其次,免费或优惠票价的政策减轻了老年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此外,专属车厢或座位以及路途辅助服务的提供也使老年人的出行更加舒适和安全。

这些政策对整个社会也有重要影响。

首先,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减少了老年人驾车出行的需求,从而减少了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其次,老年人的纳入公共交通系统也有助于促进社会交流和融合。

老年人可以互相交流经验和情感,分享生活中的点滴,增进社区凝聚力。

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实施方案

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实施方案

独山县公共汽车公司关于70岁以上老人等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实施方案独山县道路运输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切实保障老年人等的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91号)和《关于印发贯彻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建城通…2007‟188号)以及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贵州省70岁以上老年人等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建城通…2008‟438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8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坚持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原则,通过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推动社会树立良好的尊老敬老社会风尚,弘扬中华名族尊老爱幼优良传统打造“悠悠独山,甲定天下”城市名片,加快城市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优待范围及证件办理(一)优待范围。

对县中心城区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盲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伤残民警乘坐县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汽车实行优待。

市中心城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我公司核发的《独山县中心城区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车优待证》1.(以下简称乘车优待证)乘坐县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汽车,可享受免费优待。

每证每年可免乘1008次。

2.军队离退休干部凭军队离退休证;盲人、残疾军人、伤残民警本人凭相应《残疾证》;现役军人着装并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学员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免费乘坐县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汽车,不需再办理其他免费乘车证件。

2023年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情况报告

2023年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情况报告

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状况报告为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规定,县交通运输局就这方面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和梳理,并向吉安市其他县(市、区)学习了阅历做法,现将相关状况报告如下:一、我县公交企业及行业的现状截止20xx年10月,我县公交公司计有公交车101辆,公交线路12条。

自20xx年开头,在县政府的主导与支持下,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了公交车免费乘坐的政策。

目前,我县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5万人办理了免费充值公交车乘车卡;近期,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也在间续办理上述优待公交卡,目前已有550人办卡享受免费乘车。

原具体流程是由本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证、户口薄、照片等必备资料信息在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免费充值卡,每次充值400元,用完续充,老龄委再依据刷卡状况向政府报告予以专项补贴。

20xx年度经核拨给县公交公司的政府财政补贴资金计177.94万元(包含制卡类经费),20xx年度尚未拨付。

二、各县(市、区)对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的执行落实等状况经了解,吉安市各县(市、区)均已实行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且均由老龄委核定可享受政策人员的名单,并负责监督具体公交卡办理工作。

十二个兄弟县(市、区)中只有井冈山市和安福县实行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不论城市规划区内或外,均作全免费乘车优待,其他县的65-69周岁老年人仅限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公交车线路免费乘坐。

三、工作建议和看法1、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由县公交公司依照原有规定与方法进行办卡,即:65周岁至69周岁老年人凭身份证到县公交公司办卡,单次充值200元,用完可按此方法进行加充。

(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县公交公司完成)2、过渡期间,建议由县老龄委组织对公交公司办卡用卡状况进行审核认定,县财政据实将政策性补贴拨付给县公交公司。

(县老龄委负责)3、由县公交公司在20xx年1月1日前,完成对现有的办卡、刷卡收费系统的整体技术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

关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的建议和意见尊敬的领导:我提出一项关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

首先,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生活问题日益凸显,其中交通出行也是老年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让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不仅能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还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其次,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对于改善老年人的出行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作用越发凸显。

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通常比较依赖公共交通出行,因此免费乘坐公交车将会大大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同时,对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来说,由于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公交车成为了他们非常重要的出行方式,如果能实现免费乘坐,无疑将极大改善农村老年人的交通条件。

另外,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也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往往面临养老问题,而且生活质量也很大程度上受到经济条件限制。

如果能够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将大大减轻老年人的经济压力,使他们在晚年能够更好地享受福利。

同时,免费乘坐也能让更多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共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综上所述,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是一项有益的政策,不仅有利于改善老年人的出行条件,还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我们建议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列入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公共交通经费投入,逐步实现老年人免费乘坐的目标。

希望政府能够认真考虑并采纳我们的建议,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

谢谢!。

老年优待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老年优待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老年优待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导读:老年优待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老年优待证作为老年人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一直受到老年市民的高度重视。

接下来小编讲讲老年优待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老年优待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老年优待证,是一个国家、政府为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一种优惠、照顾,给老年人一种享受和待遇。

那么老年优待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享受下列优待政策:一、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候车室(厅)内应设老年人专座。

老年人可优先购买车票,优先检票进站、上车。

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二、各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老年人可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

有条件的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置老年人家庭病床。

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县级)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门诊)对65岁以上老年人就医,普通门诊挂号费实行半价优惠。

三、老年人进入公园(不含带有景点性质的植物园、动物园、自然公园等)免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国有各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馆、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陵园以及其他宣传教育馆所,一律购半价票。

7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进入上述场所。

四、老年人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五、各体育场(馆)举办体育比赛、表演,老年人观看门票实行半价(不含国际比赛)。

老年人在体育场参加健身活动,免交场地费。

六、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各级法院应当优先受理、审理、执行。

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法可以缓缴、减缴或免缴。

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当为符合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获得律师帮助的,应优先给予法律帮助,对符合条件确实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依照有关规定免收法律服务费。

七、对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100元的保健补贴。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9•【字号】徐政发[2008]151号•【施行日期】2008.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08〕1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希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徐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老龄办、中宣部等21个部门《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免费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凡本市户口、年满60岁及以上的公民,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可申请免费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

在我市常住的外地户籍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有关证件也可申办《优待证》。

《优待证》由市老龄办审核并统一印制,各县(市)区老龄办负责登记并发放,制作工本费和发放管理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市财政与鼓楼、云龙、泉山、九里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各县(市)、贾汪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各自承担。

第二条经济助养优待(一)进一步完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制度,逐年提高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

(二)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70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保障待遇在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符合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优先纳入救助范围。

公交免票标准

公交免票标准

公交免票标准公交免票是指一些特定的人群在搭乘公交车时可以享受到免费乘车的政策,这一政策旨在方便特定人群的出行,提高社会公平和公正。

那么,哪些人可以享受公交免票呢?公交免票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对公交免票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老年人可以享受公交免票的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凭借身份证或者老年证在指定时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一些城市还对老年人的免票时间进行了具体规定,例如早晚高峰期、周末节假日等。

这一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的出行,也体现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尊重。

其次,残疾人也可以享受公交免票的政策。

残疾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为了方便他们的出行,国家规定残疾人可以凭借残疾证免费乘坐公交车。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方便了残疾人的日常出行,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关怀。

此外,学生也是可以享受公交免票政策的人群之一。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为了方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国家规定在放学时间内,学生可以凭借学生证免费乘坐公交车。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方便了学生的出行,也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另外,军人和退伍军人也可以享受公交免票政策。

军人是国家的守护者,为了表彰他们的贡献和牺牲,国家规定军人和退伍军人可以凭借军人证或者退伍证免费乘坐公交车。

这一政策的出台,更好地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尊重和关怀。

总的来说,公交免票的标准主要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以及军人和退伍军人。

这些特定人群可以凭借相应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方便了特定人群的出行,也体现了国家对这些人群的关爱和尊重。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切实落实公交免票政策,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让更多的人受益于这一政策,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70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70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70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名称:70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 项目概述:70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项目旨在提供更好的交通服务给年长者群体,使他们能够更加方便地出行,提高生活质量。

本项目于XX年XX月启动,已经持续运行XX个月。

2. 项目目标:- 提供70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便利,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 改善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增加他们社交交流的机会。

- 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可及性和包容性,促进社会的发展。

3. 绩效评估:a. 老年人出行便利性评估: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对象为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体,调查内容包括出行频率、出行目的、公交车使用情况等。

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对70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项目的便利性普遍给予较高评价,达到了预期目标。

b. 社交交流机会评估:通过观察70岁老年人在公交车上的交流情况以及与家人、朋友的交流频率,发现老年人之间的交流频率有所增加,社交交流机会得到了提升,达到了预期目标。

c. 公共交通系统改善评估:通过收集公交车运营数据,包括老年人乘坐人数、车辆使用率等指标,发现老年人的乘坐人数明显增加,车辆利用率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可及性和包容性得到了提升,达到了预期目标。

4. 问题与挑战:a. 资金支持问题:项目运行期间,出现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导致项目无法全面地覆盖目标群体,从而部分老年人无法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待遇。

需要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保障项目的可持续运行。

b. 落实问题:在一些地区,由于对项目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部分公交车司机对免费乘坐老年人的权益保护不够到位。

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项目政策的顺利实施。

5. 项目改进措施:a. 增加资金投入: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保障项目的资金需求,全面覆盖目标群体,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

b. 强化宣传和培训:加强对项目宣传,提高老年人对项目的认知度,同时加强对公交车司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项目政策的顺利实施,保障老年人权益。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老年人乘车优待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老年人乘车优待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老年人乘车优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9•【字号】绍政发[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老年人乘车优待的通知(绍政发〔201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问题作如下通知:一、在现行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待政策不变(按绍政发〔2006〕54号文件执行)的基础上,市区(含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及绍兴县常住户口的年满60周岁至69周岁老年人实行乘坐城市公交车(含民营公交车辆)减半优待。

二、市区及绍兴县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省政府颁发的老年《优待证》或身份证,办理优待公交IC卡。

乘坐城市公交车(含民营公交车辆)时凭公交IC卡给予优待。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公交IC卡的制作。

首次办理IC卡,制卡费用由市、县财政承担。

为便于市区老年人办理IC卡,首次办理市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设立办卡受理点(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四、市老龄办按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保险办法,为市区60-69周岁老年人统一办理相关保险,保险费由市财政解决。

五、绍兴县60-69周岁老年人IC卡办理、乘车保险由绍兴县政府负责落实。

六、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老龄办及绍兴县政府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于8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七、按绍政发〔2006〕54号文件精神,外地60-69周岁老年人,凭当地老年优待证、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享受同等待遇。

八、其他县(市)参照本通知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公交免票标准

公交免票标准

公交免票标准
公交免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一些人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待遇。

公交免票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方便了一些特殊群体的出行,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为了规范公交免票的实施,保障免票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公交免票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免票对象的范围,一般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学生等特殊群体。

老年人指年龄在60周岁以上,凭有效证件即可享受公交免票待遇;残疾人指持有《残疾证》的人员,根据残疾等级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免票优惠;军人指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即可免费乘坐公交车;学生指持有学生证的在校学生,一般是在特定时间段内可以享受免票待遇。

其次,关于免票的时间和地点,一般是在工作日的非高峰时段和周末、节假日全天都可以享受公交免票待遇。

公交免票的地点一般是在城市的公交线路上,具体的免票范围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执行。

再次,对于免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般是免票对象在乘车时,出示有效证件给车辆驾驶员,车辆驾驶员确认后,免票对象即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老年人或残疾人无法自理,可以由家属或陪同人员代为办理免票手续。

最后,对于公交免票的管理和监督,一般由公交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公交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免票对象信息库,加强对免票对象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滥用免票待遇,保障正当的免票权益。

总之,公交免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

希望各地公交管理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免票对象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出行服务。

公交卡管理办法: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优待政策解读

公交卡管理办法: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优待政策解读

公交卡管理办法: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优待政策解读引言公交卡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支付方式,在日常出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满足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针对他们制定了一系列的优待政策。

本文将对公交卡管理办法中的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优待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老年人优待政策•特殊群体优待政策:除了老年人,一些特殊群体如退休军人、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等也可以享受公交卡的优待政策。

他们可凭相关联系件免费或减免乘坐公交车。

这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体现了社会的关怀和尊重。

申请流程要享受公交卡的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优待政策,需要进行申请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1.编制申请材料:老年人和特殊群体需要准备联系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2.前往办理地点:申请人需要前往所在地的公交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3.审核与核发:公交卡服务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发相应的公交卡。

审核时间通常在1-2个工作日内。

4.领取公交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前往公交卡服务中心领取公交卡。

使用须知1.携带有效联系件:老年人和特殊群体在乘坐公交车时,需要携带有效的联系件,以便进行核验。

2.优待范围限制:老年人和特殊群体的优待政策通常仅适用于市区内的公交车,而不包括长途巴士等其他交通工具。

3.遵守规定:在乘坐公交车时,老年人和特殊群体需要遵守公交车的乘车规定,维护公共秩序。

结论公交卡管理办法中的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优待政策为老年人和其他特殊群体提供了便捷和优惠的出行方式。

这一政策的实施,体现了社会对于这些群体的尊重和关怀。

通过本文的解读,希望读者能更好地了解并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同时也希望公交卡管理办法能进一步完善,为老年人及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区公交优待人群乘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区公交优待人群乘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区公交优待人群乘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8•【字号】忻政办发[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区公交优待人群乘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忻州市城区公交优待人群乘车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8日忻州市城区公交优待人群乘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意见》、《忻州市城区城市公共汽车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2013〕21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伤残人员、环卫工人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可免费或优惠乘坐忻州市区城市公交车。

第三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市残联配合,组织实施优待人群乘坐公交汽车工作。

第四条优待人群凭有效证件免费或优惠乘车。

(一)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伤残人员、环卫工人等在优惠乘车范围内,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车。

(二)学生按照半价优惠乘坐公交车。

第五条优待人群乘车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乘车,必要时接受司乘人员的查验。

第六条各优待人群要遵守交通法规,理解尊重司乘人员。

在城区公交车候车亭或设有城区公交车站牌的站点上下车,以保证乘车安全。

患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乘车应有人陪护,陪护人员若不符合优待乘车的应自觉购票。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城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辆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城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辆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城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辆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9.08
•【字号】本政办发[2006]79号
•【施行日期】2006.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
正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城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
公交车辆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6〕79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自1998年市政府《关于完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关政策的通知》(本政发〔1998〕11号)下发以来,我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生活、医疗、游览、出行等方面得到了诸多优惠和照顾,方便了老年人的生活。

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该文件第一条第三项关于“凭优惠票(每人每年10元)乘坐市内公共电、汽车(含牛心台)”的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和公交企业发展的要求。

为此,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城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辆的优惠政策进行修订。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0月1日起我市城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新版《本溪市老年人优待证》免费申领《老年人优惠乘车证》,持《老年人优惠乘车证》半价乘坐市区所有线路公交车。

二、正在使用的《本溪市老年人优待证》和《老年人乘车证》将分别于2006
年12月31日和2006年9月30日废止,改换新版的《本溪市老年人优待证》和《老年人优惠乘车证》。

具体工作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公交公司负责办理。

二○○六年九月八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办等部门关于高龄老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若干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办等部门关于高龄老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若干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办等部门关于高龄老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09•【字号】甬政办发[2006]95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办等部门关于高龄老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6〕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老龄办、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关于高龄老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九日关于高龄老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的若干意见(市老龄办、市城管局、市财政局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浙政发〔2005〕4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6〕62号),现就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下简称高龄老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六区范围内所有公交线路(含民营)对高龄老人实行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优待。

二、凡要求享受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的高龄老人,均需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智能乘车卡(以下简称IC卡),凭IC卡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

三、高龄老人免费乘车IC卡由宁波市甬城通智能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C卡公司)统一制作、发放。

四、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高龄老人第一次可免费领取IC卡。

IC卡费用由高龄老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每只20元)承担。

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高龄老人IC卡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凡要求享受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的高龄老人必须参加由市区公交企业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高龄老人乘车公众责任保险,由本人在IC卡申领和年审时按每人每年25元标准缴纳。

六、高龄老人免费乘车的IC卡每年年审一次。

七、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所发生的补贴费用由高龄老人户籍所在地的各县(市)、区财政承担(海曙、江东、江北区由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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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免费乘坐公交车的
公告
从年月起,凡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持老年证和身份证两样原件暂享免费乘车待遇。暂享受免费乘车的人群证件包括现役军人持《士兵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残疾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下肢残疾人持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方可享受免费乘车待遇。公交公司驾驶员在执行行车任务时遇免费人群乘车有权力核查乘车人证件,遇持假证乘车的,驾驶员可拒载或没收其证件上交有关部门,必要时可报至公安部门处理。县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如有更新另行通知。
注:7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龄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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