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奖学金评定文体加分规定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附件1:xxx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xxx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一、评奖范围20xx级、20xx级、20xx级在校生;三、各类加分对照表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对照表备注: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做累计。
科技、学科竞赛加分对照表备注:(1)同一参赛作品,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做累计;(2)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加分不受上限要求;(3)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优秀奖加分。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对照表备注:(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2)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3)如果论文是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则按下表方案进行加分。
发表文章加分对照表备注:该项总加分取最高项,不可累计;文体比赛加分对照表备注:(1)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名次计入个人成绩;(2)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第四名加分。
班级、团支部荣誉加分对照表备注: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取最高项加分。
技能认证类备注:1、不同证书可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三、补充说明(1)综合素质成绩认定总分上限不超过5分;(2)申请综合素质成绩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证明、证书或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3)除技能认证类加分外,其他加分材料认定时间需在奖学金评定期间内。
七、本细则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八、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xxx大学学生工作部20xx年3月1日。
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备注
文体类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不超过9分
科技学术竞赛
国际级
12
8
4
2
无上限
国家级
7.2
4.8
2.4
1.2
国家级
9
6
3
1.5
省部级
6
4
2
1
省部级
6
4
2
1
市级
4.8
3.6
1.6
0.8
市级
4.8
3.2
1.6
0.8
校级
3
2
1
0.5
校级
3
2
1
0.5
院级
1.8
1.2
0.6
0.3
院级
1.8
1.2
0.6
0.3
学生会
主席
副主席、副书记
部长
副部长
干事
班长/团支书/支部书记
其他班委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
备注
校
6
4.8
4
3.2
2
3
4.8
不超过6分,任期不满一年,加分减半
院、年级
4.8
4
3.2
2
1.2
3.2
2会
主席
副主席、副书记
部长
副部长
干事
寒假招生宣传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备注
校
6
4.8
4
3.2
2
队长
1.8
1.2
奖学金加分规则
8.院班级大比拼获奖班级获奖每人0.1~0.3分
9.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表现突出0.1~1分
10.省,市,校,院活动有突出贡献0.1~0.5分
总分不超过20分
减分条件: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寝室卫生不合格0.1~0.5分/每次
加分的每条里不累加
证书需要复印件B5纸
奖学金评定以一考为准,获校级处分没有评比资格
特等奖:平均成绩>=90分
一等奖:平均成绩>=85分
二等奖:平均成绩>=80分
三等奖:平均成绩>=75分
平均成绩是考试课和考察课的平均成绩
评比分三大块:德育,智育,体育
德育
总分为20分
基础分16分
加分条件:
1.担任校,院,班,寝,学生干部满一年并基本胜任者0.1~1分,院以外干部需要有一年表现的评价(有章)
5.通过国家省计算机三级(非计算机专业)
6.国家程序员考试,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或国家级合格者当学年1分
7.前四学期过四级当学年1分
8.通过六级当学年1分
总分不超过70分
体育
总分10分
基础分为体育课平均成绩
优9分,良8分,中7分,及格6分
加分条件
1.省比赛前8,市比赛前6,1分
2.省集体前6,市集体前4,主力队员1分,非主力0.6分
2.获国家,部,省荣誉称号1~1..5分
3.获市荣誉称号1分
4.获校荣誉称号1分(包括五四奖章突出贡献奖,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体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5.获院荣誉称号0.5分(院十佳,即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运动员等)
大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设立“xxxx大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第二条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比例及评定条件第三条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第四条奖学金种类、比例与金额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两类。
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每生2000元;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每生1200元;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5%,每生800元。
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每生8000元。
第五条评定条件(一)学业奖学金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遵规守纪;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态度端正,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当学年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一等奖平均学分绩点须位于前5%,二等奖平均学分绩点须位于前16%,三等奖平均学分绩点须位于前30%o在三类及以上竞赛中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分绩点须位于前10%、20%、40%;3•当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不得参评:(1)存在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人民、分裂国家或者存在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行为或者言论的;(2)修读课程有不及格的;(3)修读课程平均绩点低于2.5的;(4)未注册的;(5)受违规违纪处分未解除的;(6)有犯罪行为的;(7)体侧不达标的;(8)校长办公会认定不适宜授予奖学金的其他情形。
(二)校长奖学金1.基本条件:(1)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规守纪、榜样示范好;(2)当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在专业前5%以内;(3)评奖学年无不及格课程;(4)未受过纪律处分,且不存在犯罪行为的;(5)已注册学生;(6)须获评学业奖学金;(7)不存在校长办公会认定不适宜授予奖学金的其他情形。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和未获奖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奖助学金管理第十八条: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获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奖助学金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大学生在校期间奖罚制度
大学生在校期间奖罚制度1. 奖励制度- 学术成就奖励:设立奖学金,对成绩优异、学术研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进行奖励。
- 竞赛获奖奖励: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 社会服务奖励:对于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 创新与创业奖励:鼓励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实践,对有创新成果或成功创业的学生给予奖励。
- 文体活动奖励:对在文化艺术、体育竞技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
2. 惩罚制度- 学术不端行为处罚: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
- 违反校规校纪处罚: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旷课、迟到、早退等,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不诚信行为处罚:对考试作弊、虚假申报等不诚信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取消考试成绩、记过等。
- 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行为,如使用违禁电器、私自组织活动等,给予警告或更严重的处罚。
- 不良行为处罚:对打架斗殴、欺凌弱小等不良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奖励与惩罚的平衡- 确保奖励与惩罚制度的公平性,避免偏袒或歧视。
- 对于奖励和惩罚的决策过程要透明,确保学生有申诉的渠道。
4. 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建立专门的奖惩委员会,负责奖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 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5. 教育与引导- 通过教育引导学生理解奖罚制度的重要性,培养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责任感。
- 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让学生了解奖罚制度的具体应用和后果。
6. 激励与约束并重- 奖罚制度既要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也要约束不良行为,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7. 个性化与差异化- 考虑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差异化的奖罚措施,以适应不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8. 记录与档案管理- 对学生的奖惩记录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9. 反馈与改进- 鼓励学生、教师和家长对奖罚制度提出反馈,不断改进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奖学金制度规定
奖学金制度一、引言奖学金制度是高校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政策。
作为一种资助形式,奖学金为优秀学生提供了额外的经济奖励,并鼓励学生在学术上取得卓越成绩。
本文将介绍奖学金制度的背景、种类、评定标准和分配方式,以及奖学金制度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二、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高校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吸引优秀的学生,高校普遍实行了奖学金制度,以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并取得优异成绩。
奖学金既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经济支持的一种方式,也是对学生学术上的认可和鼓励。
三、奖学金种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条件,奖学金可分为以下几种:1.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综合评定,旨在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
综合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2.学术奖学金学术奖学金是对学生学术成绩的肯定和奖励。
学术奖学金的评定通常根据学生的学科成绩、学术竞赛成绩、科研项目等学术表现进行。
3.助学奖学金助学奖学金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助学奖学金通常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收入、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评定。
助学奖学金旨在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高校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标准。
常见的评定标准包括: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标准之一。
学校通常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各科成绩以及荣誉称号等为依据进行评定。
2.科研和创新能力学生在科研和创新方面的能力和成果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学校会考察学生是否参与科研项目、获得专利、发表论文等方面的表现。
3.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学校也会评价学生在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方面的表现。
参与社会实践、参加学生社团、获得文体比赛奖项等方面的成就,都可以增加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机会。
五、奖学金的分配方式根据不同的奖学金类别和评定标准,奖学金的分配方式有所不同。
常见的分配方式包括:1.定向奖学金定向奖学金是根据特定目标和需求设立的奖学金。
大学生奖学金加分活动方案
大学生奖学金加分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学习压力越来越大,奖学金成为许多学生追求的目标。
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我们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奖学金加分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奖学金加分活动,旨在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促进学习氛围的营造,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活动对象
全校在册普通本科生均可参加此次奖学金加分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学业成绩奖学金:每学期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奖
学金,奖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
2.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出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竞赛等
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优秀者可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
五、评选标准
1.学业成绩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为学生在本学期的学科成绩,奖学金评选
将根据成绩排名确定。
2.综合素质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为学生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
竞赛等方面的积极参与和优异表现,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活动时间
每学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评选和颁发奖学金。
七、活动宣传
学校将通过校园电子公告栏、学生会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活动宣传,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八、活动总结
通过这次奖学金加分活动,学校希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多方面能力,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以上是大学生奖学金加分活动的方案,欢迎学生们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共创
美好未来!。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XXXX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正式注册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均可参加评定。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章获奖条件及奖励金额第四条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分为四个等级:1.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2.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获奖者占学生总人数的5%;3.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获奖者占学生总人数的12%;4.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获奖者占学生总人数的18%。
(二)单项奖学金用于表彰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单项奖学金设:精神文明奖、优秀作品及科技成果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等。
第五条一、二、三奖学金获奖条件:(一)热爱党、热爱祖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优良;(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本学年无不合格科目;(三)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第六条特等奖学金获奖条件:(一)热爱党、热爱祖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优良;(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三)积极参加学生科技、实践活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以团队形式参赛的,国家级竞赛排名前五,省级竞赛排名前三;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省级期刊须为第一作者,核心以上期刊排名前三;3.参与厅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成果。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3月修订)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
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一、德育成绩测算:(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E课程的成绩x学分)/ (刀学分)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四、创新能力附加分: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对在近一学期中在科学技术、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给予一定的附加分,附加分可以累加,累计不得超过10分。
大学生奖励条例
大学生奖励条例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鼓励优秀学生,凡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个人和集体,均可依据本条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为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规定,对当学年德育学分不满8学分者,不得参加当学年各种评奖、评优;对当学年特色学分不满2学分者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
第四条、表彰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表彰奖励的方式为:通报表扬、颁发奖状、证书、奖品或奖金。
第五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政府、企业、个人专项和校友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具体条件和奖励标准按《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年开展一次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评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及其它各单项先进个人,同时在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具体条件和标准按《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进行。
第七条、为促进优良学风、优良班风和宿舍文化建设,每学年开展一次校、院级先进班级和文明宿舍以及校级学风优良宿舍的评比,颁发奖状、奖金或奖品。
获校级先进班级称号的,奖励班级活动费500元;获校级文明宿舍的,按宿舍每个成员10元的标准发放奖品;获校级学风优良宿舍的,按宿舍每个成员30元的标准发放奖品。
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1)
数学学院综合奖学金测评细则总则第一条为搞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引导学生以学习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行为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等方面。
综合测评是考核学生和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各记一百分。
三个方面的总成绩中所占百分比,分别为20%、70%、10%。
计算公式分别为:总分=(品德行为基本分+附加分-扣分)X20%+(本期各门课程总成绩/本期课程总门数+附加分-扣分)X70%+(文体基本分+附加分-扣分)X10%。
本学期总成绩第一名者,无条件进入一等奖学金(但必须无任何处分)。
凡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未达到全班前10%者,不得享受一等奖学金。
第一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组成其公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基本分为60分)。
品德行为表现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集体活动、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考核。
其积分小于零者以零分计。
第四条附加分(满分40分)1:学期中,课堂学习包括上课、组织生活、学院活动(文体活动、集体活动、班团活动、政治学习),经考勤无一次迟到、早退和旷勤者,加8分,事假、病假不算全勤(公假除外)加6分;若旷课或缺席一次扣1分,早退、迟到一次扣0.2分。
(有缺席、早退者不加全勤分另扣除相应分值)2:校、院学生会干部、班长、支书最高加5分,班委加最高3.5分,室长加最高1分,科代表加最高1分,学习小组组长加最高1.5分,校院干事加最高2分,在各职能部门任助理加最高3分,社团协会会长加最高3分、理事会成员加最高1.5分(同时担任多项职务时不累加,只加最高分;同时在学校和学院担任多项职务,累积取校内最高分加上院内最高分,此条所有分数由辅导员酌情加分)。
3:凡寝室受校、院表扬的,平时院表扬0.5分/次,校表扬0.8分/次。
在活动中受校、院表扬的分别加1.2分/次、0.8分/次。
奖学金加分细则
数学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加分细则为了加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激励学生努力学习,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根据〈〈大学生本科教育规范〉〉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参评学期内所必修课程全部通过(含重修),且平均绩点达到2.6以上;2、学期内未受到纪律处分;3、参评学期内宿舍卫生成绩未达到90分的,降档参评,未达到85分的,将取消评定资格;4、大三大四的同学若四级未达到425分,降档参评。
5、全体活动三次未参加,将取消评定资格。
6、为鼓励学生参加补考,降低重修给学生们带来的经济压力及精神压力,数学系制订的补考参评办法如下:(1)需补考的学分,在补考中全部通过,可获参评资格。
(2)补考通过的科目,一律按60分进行计算。
二、综合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综合学分绩点=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奖励学分绩点(1)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依据《大学生本科教育规范》,按照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出参评学期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包括限选课和重修课,其中重修课通过按实际分数计算,但系数为1.0)。
(2)奖励学分绩点奖励学分绩点是根据个人或集体在社会工作、学科竞赛或课外科技活动、宿舍卫生等方面的表现而给予的加分。
三、加分细则(所有加分不能超过0.5个学分绩点;单项取最高分,不得重复加分)1.学习竞赛加分(重复获奖、重复投稿取最高级别得分)2.文体类加分(累计最高分数为0.15)(注:集体奖为校级举办的球类和棋牌类等竞技项目。
此类项目一般只设最终名次。
评定办法为:排名在前1/3为一等奖;排名在中1/3为二等奖;排名在后1/3为三等奖;)3.论文及宣传稿件加分(注:校级累计得分不得超过0.06;院级累计得分不得超过0.02)(注:凡在以上所列刊物上之外发表的论文及稿件须注明西南交通大学数学系方为有效)4.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加分校级以上加分:0.3/次。
5.校、院活动加分6.学生干部加分学生干部是指在班级、系学生会、团总支、校学生会、系学生工作组聘请得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的支委以上干部、广播台、交大青年、交大生活、校报编辑部、校各学生社团担任一定职务或干事的学生。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
一、综合素质方面
1. 学术成绩优秀:绩点在3.5及以上,或者年级前10%。
2. 学术研究能力: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学术竞赛,有优秀的科研成果,如获奖、发表论文等。
3. 学科竞赛获奖: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奖,如科技竞赛、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等。
4. 学术荣誉:获得学院或学校的荣誉称号,如学业优秀奖、学术标兵等。
二、社会服务方面
1. 义工活动参与:参与校内外的社会公益活动,展现积极向上的社会责任感。
2. 社团或组织担任职务:在校团体中担任职务,并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组织团队。
3. 社会实践成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并取得培训、推广成果等。
三、创新创业方面
1. 创新成果:具备在科技、艺术等领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有具体的创新成果。
2. 创业实践:创立自己的小型企业或参与创业项目,具备一定
的商业思维和创业经验。
四、综合评价
1. 品德评价:团结互助、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2. 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生活惯和健康的身心状态。
3. 文体活动:参加文学、艺术、体育等各类活动,有一定的表
演或竞赛成就。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选标准可能因不同学校或奖学金类
别而有所调整。
学校会根据以上综合评价指标综合考量、权重分配,并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
请参赛者在每个指标上尽力发挥,展现
自己的特长和优势。
注:本文档为奖学金评选标准的基本要求,每所学校在实际评选过程中根据学校的整体情况、奖学金的种类、资金情况等综合考虑,会有具体的细节和规定。
请以学校官方公布的评选标准为准。
奖学金体育评定成绩加分细则
造纸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
体育成绩加分细则
1.评定依据
1〉体育成绩=体育课成绩(或基准分数75)+加分(有体育课的班级体育课成绩由体育老师提供,无体育课的班级按基准分数计算)
2〉基本标准参见《大学生导航》2005版。
加分细则详见下文。
2.评定要求
1〉体育成绩根据所有参评学生提交的加分事由作出评定,所有加分事由必须提供原始依据材料,如证书复印件等;
2〉最终上报结果班主任需签字。
3.加分细则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比赛者加4分;其中获一、二、三等奖在原有基础上分别再加4,3,2分;
2〉代表学院参加校运动会或其他单项比赛者加2分;
3〉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比赛获奖者加1分;
4〉各项比赛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
4.体育附加分细则
1〉凡在校级比赛中获前六名者分别加1—6分;
2〉凡破校纪录者加10分;
3〉同一项目比赛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造纸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