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保障预案(卫生局下发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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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工作原则包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

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进行分类。

重大事件包括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需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我市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事件包括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事件包括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受伤,其中,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在我院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职能科室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到医院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及时高效地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医疗救援队要根据伤员情况和现场条件,选择合适的转送方式,确保伤员安全和救治效果。

同时,医院也要做好接诊准备,迅速组织医疗救治工作。

3.后续救治伤员到达医院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没有结束。

医院要根据伤员情况,及时制定救治方案,组织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救治。

同时,医院也要做好伤员家属的安抚和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救援和救治情况,增强公众的信心和支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卫生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卫生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卫生应急预案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区卫生应急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蔓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职能,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原则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坚持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完成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 组织机构成立以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宣传信息组。

①专业技术组由全科医生、公卫医生、社区责任医生组成,负责完成上级指派的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依法开展有关社区综合性预防、健康教育工作;②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储备,以保证应急处理紧急救治的需用。

③宣传信息组由行政、院感、保健组成,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

各小组织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协调作战。

2. 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积极展开医疗救治,上报信息。

在当地政府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和后勤人员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三)应急报告与信息发布1.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专用设备,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与按临时疫情报告制度规定的日报或零报告。

2.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卫生健康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包括以下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渔业船舶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聚集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等影响或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1.4工作原则统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1)我县发生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省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国家、省、市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处置、控制、恢复和总结评估等全过程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4.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4.4 依法规范,科学防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职责2.2.1 应急指挥部负责审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和分析,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和评估工作。

2.2.2 应急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2.2.3 救治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治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控制和隔离工作。

2.2.4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和人力支持,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与准备3.1 预防措施3.1.1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5篇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类型,结合医院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攀枝花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公路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日常监测预警机制及信息报告程序(一)日常监测机制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由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室、预防保健科及医院医务科组成,医院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建立传染病及肠道门诊登记,对病人基本信息、诊断、去向等进行登记。

3、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定期对部段内各食堂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医院值班电话报告制度。

(二)信息报告程序1、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发生的影响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集体中毒、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等事件,应急时向医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医院应在接诊的同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院发现重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医院发现涉及职工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病例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最新)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最新)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最新)一、工作目标本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监测,做好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建立健全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援设备和物资。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依法开展。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医疗救援工作。

(3)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医疗救援工作的高效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制定详细的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的级别、程序和措施。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医疗救援工作。

(3)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救援效率,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三、组织管理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援工作。

2、设立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医疗救援工作,包括制定救援计划、调配医疗资源、指导救援行动等。

3、设立专家咨询组,为医疗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设立信息与新闻发布组,负责及时发布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设立后勤保障组,负责医疗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生活保障。

6、建立各级医疗救援队伍,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

7、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4篇)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4篇)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4篇)小编确信这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肯定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完善灾难事故应急体系,提高应对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应急预案需要划分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应急响应方案以及遇到的策略,我们会不断更新和改进还请您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篇1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篇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省、市120医疗急救中心,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各级采供血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最新)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最新)

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医疗卫生领域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 X 市社会政治稳定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X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在 X 市辖区发生的水灾、火灾、地震、坍塌、爆炸、中毒、飞机失事、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人员伤害、健康危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协调、商请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的相关工作。

(2)快速反应,有效联动。

建立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和医疗救援应急处理的沟通、协调联动响应机制,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快速、高效地开展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3)专业救援,综合施救。

X 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处置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中,根据本单位职责和医疗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开展医疗救援,提高公众自救和互救水平。

2.应急组织机构2.1 医疗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辐射事故专业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XX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1 编制目的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省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服从大局、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 事件分级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规定,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给予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支持的突发事件。

(2)涉及我省并跨省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级)(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事件。

(2)涉及我市并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级)(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事件。

医疗卫生保障中心应急预案

医疗卫生保障中心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中心在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卫生保障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疗卫生保障中心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情况下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组织体系医疗卫生保障中心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2 职责2.2.1 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协调、调度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监督检查救援效果。

2.2.2 医疗救援小组负责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安置等工作,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2.3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医疗物资、设备、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2.4 信息报告小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救援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响应3.1 分级响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将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3.2 响应流程3.2.1 事件报告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 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2.3 医疗救援小组行动医疗救援小组根据救援方案,迅速开展伤病员救治、转运、安置等工作。

3.2.4 后勤保障小组行动后勤保障小组根据救援需求,提供医疗物资、设备、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

3.2.5 信息报告小组行动信息报告小组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救援信息。

四、救援措施4.1 病伤员救治4.1.1 对伤病员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救治等级。

医疗救助的突发应急预案

医疗救助的突发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了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3. 《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4. 《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 《XX市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所需要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1. 以伤病员为中心,以救死扶伤为宗旨,以体现社会公益性为前提。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3. 提高认识,常备不懈。

加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医疗卫生救援能力。

4. 依法规范,及时反应。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1. 市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2. 区(县)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3. 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4.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六、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级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启动预警响应,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值班,确保应急电话畅通,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医疗机构公共区域应急预案

医疗机构公共区域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应对医疗机构公共区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就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就诊人员的人身安全;2. 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对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影响;3. 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减少经济损失;4. 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内公共区域,包括门诊、急诊、病房、食堂、卫生间、电梯间、走廊等。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调整和监督本预案的执行,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应急工作,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医疗物资供应等工作;(2)信息联络组:负责收集、汇总、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3)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应急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4)宣传引导组:负责宣传引导、舆情监控、心理疏导等工作;(5)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小组的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启动: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2. 现场救援:现场救援组负责对伤员进行救治,同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后续救治。

3. 信息报告:信息联络组及时收集、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4. 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应急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5. 宣传引导:宣传引导组负责宣传引导、舆情监控、心理疏导等工作,稳定患者及家属情绪。

6. 综合协调: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小组的应急工作,确保应急响应有序进行。

七、应急措施1. 针对火灾、爆炸等事故:(1)立即启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2)疏散患者、医护人员及就诊人员,确保安全;(3)配合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 针对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1)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2)加强医疗救援力量,救治伤员;(3)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灾后重建。

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管理办法》5. 《XX省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涉及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三、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部,负责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1)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2)副指挥长:由区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3)成员:由区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2. 专业救援队伍(1)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2)应急队伍:由区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指挥部按照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2)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根据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物资、设备的储备。

2. 应急响应(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援工作;(2)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心理疏导等工作;(3)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人员等支持。

3. 后期处置(1)事件结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2)对伤员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3)对受灾地区进行卫生防疫,防止疫情扩散;(4)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活。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加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2)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救援能力。

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预案

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疗卫生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7)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8)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9)国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属地管理,协同作战(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6)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二、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设立医疗卫生应急指挥部,负责医疗卫生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医疗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医疗卫生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3. 应急专业队伍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包括医疗救治队伍、防疫队伍、卫生监督队伍等。

4. 应急保障队伍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队伍,包括物资保障队伍、交通运输队伍、信息保障队伍等。

三、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医疗卫生需求,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3. 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开展医疗救治,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

(3)开展防疫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医疗保障应急保障预案范文

医疗保障应急保障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疗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医疗保障体系能够迅速启动,有效应对;2. 提高医疗保障应急保障能力,降低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影响;3. 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确保医疗服务质量;4. 加强医疗保障资源整合,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能力。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导致的医疗保障应急保障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疗保障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医疗保障工作的政府领导副组长:卫生健康、公安、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成员:卫生健康、公安、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地区医疗保障应急保障工作。

2. 成立医疗保障应急保障工作小组组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副组长:公安、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成员:卫生健康、公安、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人员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医疗保障应急保障工作。

五、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在第一时间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卫生健康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疗保障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报告。

2. 应急响应启动医疗保障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医疗机构:确保医疗服务正常开展,对疑似、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加强传染病防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医疗保障部门:调配医疗资源,保障医疗机构运行,确保药品、医疗器械供应。

(3)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应急资金,保障医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4)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5)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六、应急保障措施1. 医疗资源保障(1)医疗机构:提高床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资源配置,确保医疗服务需求。

医疗领域突发应急预案

医疗领域突发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医疗领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医疗卫生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医疗卫生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医疗卫生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2)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理工作;(3)监督检查应急处理工作的落实情况;(4)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3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收集、整理、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2)编制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3)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理工作;(4)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以下四级: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国范围内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地)范围内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范围内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时限逐级上报。

医院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

XXXX医院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一.突发医疗救护事件的定义:(一)本区域内突发3人(含3人)以上重伤或食物中毒等,需要紧急现场医疗救治的事件。

(二)急诊科或相关临床科室同时接收3名(含)以上危重病人时。

(三)短时内大批具有相同症状的病员就诊,预示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超出相关科室救治能力时。

(四)承担特殊医疗救护任务或需承担特殊人物的医疗救护任务。

二.应急组织机构:由医疗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全院突发医疗事件的救治工作,制定并落实救治方案。

(二)受应急管委会委派,直接参与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三)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决定召集急救小分队,必要时两支急救小分队同时召集。

(四)必要时向应急管委会建议邀请外院专家参与救治。

三.处理预案(一)院前急救应急流程:1.有关部门接到院外危重抢救信息后,立即向医疗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总值班汇报情况,急救工作组组长或总值班根据急救情况,通知急诊科及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做好急救准备。

2.各相关科室接到急救指令后,立即确定参加急救人员名单(以医院急救小分队为基础),到急诊科集合。

3.立即备齐抢救仪器、设备、药品、车辆及后勤物质。

4.医疗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总值班立即核实情况,查清事件的发生地点、范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

5.情况核实或接到上级部门的医疗救护指令,医疗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时派出急救小分队奔赴事发现场。

6.医疗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配备院内抢救必需的监护器材、药品、物资。

急诊科及相关科室做好收治病员的一切准备。

7.夜间院外急救任务,由在院的值班医护人员承担,总值班同时通知相关科室听班医师到岗,以保证院内医疗安全。

8.病人入院后,按院内急救流程执行。

(二)院内急救应急流程:1.当急诊科接收同一事件有三人以上的急救病人时,除执行一般的抢救程序外,视病情轻重,事件性质处理:病情轻,病员少,直接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师;病情重,病员多,上报医疗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工作日)或总值班(夜间、节假日)。

医疗卫生救护应急救援预案

医疗卫生救护应急救援预案

游仙区富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护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确保各项医疗卫生救护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游仙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护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围本预案适用于富乐街道办及邻近辖区围因外伤、中毒、洪涝灾害、地震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时,应急救护中涉及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措施得当、常备不懈。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1)一次事件伤亡2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较多,应当请求区及医疗卫生救护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区域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市级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我院开展医疗救护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级)(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2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区域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我院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级)(1)一次事件重伤伤5人以上、1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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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XX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修订时间:二Ο一二年)前言本预案是《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保障预案,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医疗救援保障。

本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测预警与行动、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附录9个方面的内容。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卫生院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应急医疗救援准备和处置工作。

1总则1.1编制目的快速救援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3工作原则1.3.1以人为本、生命第一。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工作宗旨,使之成为贯穿救援工作全过程的主线,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

1.3.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XX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办)的领导下,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镇乡中心卫生院应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

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医疗救援指挥工作;区120急救中心负责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指挥工作。

1.3.3响应及时、就近救援。

应急救援的时效性关系着受伤人员生命安危,关系着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成败。

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做到反应及时,措施得当。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距发生地最近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有义务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迅速开展先期医疗救援,同时向区卫生局和政府报告。

1.3.4职责明确、规范有序。

应急救援工作的参与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程序。

参与医疗救援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区政府所成立的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1.3.5整合资源、运转高效。

医疗应急救援工作中医疗救援资源的调配要做到就近应急、快速反应、资源共享、运转高效。

1.3.6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通力协作,同时要发动群众参与,迅速形成现场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加快抢救进程。

1.3.7常备不懈、平战结合。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医疗救援工作机制,搞好医疗救援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人员精干、技术过硬的医疗救援队伍,加强演练和培训,充分做好应对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准备。

1.4医疗救援现状1.4.1急救调度系统及网络(1)区120急救调度系统全区120急救调度系统依托并设立在区人民医院,由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通信分系统、指挥调度分系统、电子地理信息分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数字录音分系统和信息显示分系统8个分系统组成。

(2)全区120急救调度网络全区120急救调度网络由区人民医院120急救调度系统主网络、3个区级医疗单位和15个乡镇中心卫生院急救调度子网络组成。

覆盖范围为: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

1.4.2急救设备资源(1)120急救车全区三级急救医疗救援体系可实现调动120急救车数为50辆,其中大部分集中在以区人民医院为核心的区级医疗救援系统内,所有车辆均能实行紧急调动。

(2)急救设备全区三级急救医疗救援体系拥有的急救设备包括:心电监护除颤仪、体外起博器、呼吸机、气管插管、心电图机、多功能监护仪、血液净化系统、血气分析仪、血液透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监护网络、三维彩色超声诊断仪、CT、超级伽玛刀、核磁共振、C臂心血管造影机、ECT、高压氧舱等。

1.4.3医疗救援情况我区急救“120”电话开通以来,指挥中心接呼救电话XXX 次,出动XXX车次,网点医院出动XXX车次,抢救伤病人员XXX 人次,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XXX余次,其中特大型灾害XX余次,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超过91%。

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援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参照本预案的规定进行。

2医疗救援组织体系2.1医疗救援指挥机构2.1.1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在区政府应急办领导下,设立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区政府副秘书长、区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交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献血办、区外办、区武装部等组成。

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常态下设在区卫生局,重大紧急情况下按照区政府应急办的指示,由XX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医疗救援保障工作。

区医疗救援指挥部职责:在区政府应急办的领导下,开展医疗救援应急处置工作;决定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的医疗救援措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医疗救援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医疗救援工作;向区卫生局和区政府应急办报告医疗救援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经区政府应急办同意,发布有关信息;完成区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它任务。

2.1.2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办公室区医疗救援指挥部下设XX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医疗救援办公室),区医疗救援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区医疗救援办公室职责:按照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援措施;负责统筹和调动全区医疗救援应急资源,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组建医疗救援数据库;按照医疗救援应急处置要求,组建全区临床医学各专业专家库与现场救援专家组,指挥、协调现场救援专家组实施医疗救援措施;组织全区医疗救援演练,保持医疗救援体系的灵敏和完整;向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报告医疗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医疗救援信息,向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报告分析结果;完成区医疗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部门职责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医疗救援工作。

2.2.1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卫生局:设立常设工作机构,制订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按突发公共事件类别建立区级医疗救援专家库,筹组先期和后续医疗救援队伍;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日常监测,组织区级专家研判医疗救援级别,提出采取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统筹和调动全区医疗救援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医疗救援情况;编制医疗救援资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培训。

区公安局:负责现场控制和事发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疗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对受伤人员的转运。

区民政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死亡人员遗体的处置;制定和实施城区困难群众中受伤人员医疗救助政策和措施。

区财政局:制订经费保障政策及方案,保证医疗救援体系建设的药械、医疗装备等所需经费。

区劳动保障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医疗救援中发生医疗费用的处理政策和办法,按照规定支付参保人员费用。

区交委:建立交通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救援中的交通运输保障,优先安排医疗救援物资和人员运送。

区献血办:负责医疗救援所需血液的统筹和调动,制定医疗救援所使用血液的供给程序以及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人员用血相关政策。

区外办(区港澳办):负责与驻X涉外机构协调、沟通工作,向驻X领事机构和外国新闻媒体记者通报外国及港澳人员受伤情况;收集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外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反应信息;协调处置外国新闻媒体非法采访事件;协调处置医疗救援重大涉外事件。

区武装部:组织协调驻X部队为医疗救援提供快速援助,充分发挥军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作用。

2.2.2组织体系框架图(见下页)组织体系框架图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 市政府应急委 省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管理机构专家库 现 场 指 挥 部区政府应急办 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区政府 有关部门应急机构 120接警中心 XX 警备区 区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有关单位 医疗救援 专业单位 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2.3应急联动机制区政府应急平台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中发生或可能发生人员受伤的情况报告后,在上报区政府应急办的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报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同时通报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在接到区政府应急办指示后,或接到区政府应急平台通报需要进行医疗救援时,应立即通知区卫生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通知后,应根据医疗救援的要求,确定符合医疗救援条件的场所或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援所需水、电、气、通讯等保障,成立本级医疗救援指挥机构,指挥本辖区先期医疗救援主要依托机构,立即派出先期医疗救援队,并在接报后3小时内完成先期和增援医疗救援应急处置队的调配组建工作。

乡镇卫生院、区级医疗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先期医疗救援组,同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请求全区医疗救援资源参与医疗救援处置工作。

区公安局接到通报后,应按照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负责事发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疗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受伤人员的转运。

区交委接到通报后,应按照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开通交通“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救援中的交通运输管理,优先安排医疗救援物资和人员运送。

其他成员单位,应按照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有关应急处置措施。

2.4医疗救援体系区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三级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和三级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援体系。

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医疗救援指挥调度系统,对三级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和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援体系进行统一协调指挥。

2.4.1三级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在区政府应急平台的构架下,以三级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和全区三级医疗急救网络为核心支架,第一级为以区人民医院为核心的区级医疗救援系统;第二级为以其它区级医疗单位急救分中心为核心的医疗救援系统;第三级为XX个乡镇急救站为核心的医疗救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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