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三篇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三篇篇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2、家庭经营的,“经营者姓名”栏填写主持经营者姓名。
经营者基本情况表者的情况。
2、健康状况可填写:健康、残疾或其他;人员类型可填写:个体户、外地来京人员、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下岗人员、退休或退职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刑事解教人员或其他人员。
经营场所证明填表说明见下页注:1、未申请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栏填写经营者姓名。
2、“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XX市××区××路(街)××号××房间”。
3、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
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5、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
(1)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经营场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1
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1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决定开设个体工商的申请人,特此向贵处申请办理个体工商开业登记手续,详细情况如下:一、个体工商基本信息1.个体工商名称:(填写个体工商的名称,注意准确性和合规性)2.经营者姓名:(填写经营者的真实姓名,注意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3.经营者性别:(男/女)4.经营者出生年月:(填写经营者的出生年月)5.经营者民族:(填写经营者的民族)6.联系电话:(填写经营者的联系电话)二、个体工商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所在地:(填写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2.场所类型:(自有/租赁)3.经营场所面积:(填写经营场所的面积)4.场所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个体工商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体工商经营范围,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名录》所规定的范围保持一致)四、申请人履行义务的承诺1.本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所称的个体工商户,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市场秩序。
2.本人将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合法授权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清单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2.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如为租赁场所,提供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3.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复印件)六、申请人签字确认我确认以上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承诺遵守个体工商相关规定。
申请人(经营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个体工商基本信息表、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以上是我的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望能得到贵处的审批和支持,如有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请随时告知。
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
尊敬的工商局:
我是某某某,拟在某某某地区开设个体工商经营户。
经过认真考虑和准备,我特此向贵局提交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希望能够得到贵局的支持和批准。
一、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
姓名:某某某
性别:男
出生日期:某某某
身份证号码: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联系电话: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居住地址: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经营地址: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二、经营项目
1. 经营范围:某某某(请详细列出经营项目和经营内容)
2. 预计开业时间:某某某
3. 预计员工人数:某某人
三、经营者资格证明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某某某
2.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某某某
3. 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果适用):某某某
四、经营场所及设备情况
1.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某某某
2. 经营场所照片:某某某(图片需清晰,可以提供多张)
3. 经营设备清单:某某某
五、申请人承诺
我郑重承诺:
1. 我将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 我会及时缴纳税费,不逃税、偷税、抗税;
3. 我将依法申报经营情况,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 我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不从事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活动。
附件:
1.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某某某
2.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某某某
3.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某某某
4. 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果适用):某某某
5. 经营场所照片:某某某
6. 经营设备清单:某某某
特此申请。
个体工商户:某某某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7.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范文格式样本模板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范文1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我,(申请人姓名),自愿申请开办一家个体工商户,特此向贵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基本信息1. 姓名:(申请人姓名)2. 性别:(申请人性别)3. 出生日期:(申请人出生日期)4. 身份证号:(申请人身份证号)5.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6. 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7. 现居住地:(申请人现居住地)二、经营项目及经营范围1. 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2. 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三、经营场所1. 经营场所地址:(具体经营场所地址)2. 经营场所面积:(具体经营场所面积)3. 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如有)四、资金数额及来源1. 注册资金:(具体注册资金数额)2. 资金来源:(具体资金来源)五、其他相关材料1. 申请人一寸照片若干张;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干张;3. 申请人学历证明复印件若干张;4.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若干张(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5. 其他相关材料。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签名)日期:(填写申请日期)注:此申请书需用A4纸打印,加盖申请人公章。
范文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您好!我,(申请人姓名),拟申请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特向贵部门提出开业登记申请。
以下是有关情况的说明:一、基本情况1.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2. 性别:(申请人性别)3. 出生年月:(申请人出生年月)4. 身份证号:(申请人身份证号)5.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6. 通讯地址:(申请人通讯地址)7. 邮政编码:(申请人邮政编码)8. 电子邮箱:(申请人电子邮箱)9. 雇佣员工:(如有雇佣员工,请注明员工人数及具体情况)二、经营场所1. 经营场所地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2. 经营场所面积:(经营场所面积,如租赁场地,请注明租赁合同期限)3. 经营场所用途:(如: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等)4. 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有)三、经营范围及方式1. 经营范围:(简要列举经营范围,如: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2. 经营方式:(如:自主经营、加盟连锁等)3. 其他相关情况:(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注明)四、资金投入及预期收益1. 注册资本:(申请人出资金额)2. 资金来源:(申请人出资来源,如:个人积蓄、借款等)3. 预期收益:(申请人对预期收益的估计)五、承诺事项本人承诺所填写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尊敬的工商局:我是一名自愿选择个体工商经营的申请人,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所有合规手续并遵守相关经营规定。
特此申请个体工商开业登记,并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及资料:一、个人基本信息1. 申请人姓名:XXX2. 性别:XXX3. 出生日期:XXX4. 国籍:XXX5. 身份证号码:XXX6. 家庭住址:XXX7. 联系电话:XXX二、工商经营项目1. 经营类别:XXX2. 经营范围:XXX(请详细列出经营项目)(注:在列出经营项目时,请确保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行业分类的通知》保持一致)三、经营场所及设备1. 经营场所所在地:XXX2. 经营场所性质:自有/租赁(请在括号内选择适用项)3. 经营场所面积:XXX 平方米4. 经营场所照片:(请提供清晰的经营场所照片,以便工商局进行核实)四、申请材料清单1.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2. 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请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3. 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表:(请按照工商局提供的官方申请表格填写)4. 经营许可证或执业资格证书:(请提供与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许可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 办理开业登记的委托书:(非自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6.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请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其他申明1. 本人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 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所有债务。
3. 愿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商管理规定。
4. 愿意接受工商局的监督和检查。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邮政编码:XXX附:以上所列材料完备后,请尽快安排工商局进行相关审查和登记手续。
如有需要补充资料或其他要求,请及时告知,我将配合并尽快提供。
谨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以上是我根据您提供的题目,按照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的格式所写的文章。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个体工商户设立及开业登记申请书两篇
个体工商户设立及开业登记申请书两篇篇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片粘贴处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民 族 住 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申请前职业状况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二、申请登记项目字号名称备用字号名称1备用字号名称2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家庭经营经营范围及方式经营场所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二. 说明: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
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
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
7.申请书中“住所”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8.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
篇二: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名称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字号)1.2.经营者姓名性别照片粘贴处身份证号码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政治面貌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状况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家庭经营□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人)资金数额(万元)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个体工商登记申请书范本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尊敬的登记机关:我,姓名XXX,性别XXX,身份证号码XXX,住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政治面貌XXX,民族XXX,文化程度XXX,职业状况XXX,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登记机关提交我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
一、经营者和经营场所1. 我自愿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承担个体工商户的全部经营责任。
2. 经营场所位于XXX,场所使用证明已附后。
二、经营范围我申请的经营范围为:XXX(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经营范围)。
三、从业人员和资金数额1. 从业人员人数为XXX人。
2. 资金数额为XXX万元。
四、真实性声明本人保证提交的文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
若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委托代理人(如有)1. 如有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请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需提交的材料1.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已附后。
2. 如有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请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七、申请登记的日期本人特此申请,请登记机关予以审查并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经营者签名:_________年月日注意事项:1. 本申请书须由经营者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2. 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提交申请书时,请附上相关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以便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4. 若经营者住所与经营场所不一致,需分别填写住所和经营场所信息。
5. 本申请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办理时为准。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登记机关。
0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内地港澳台个体户均适用)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注册号: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5.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
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名称:
经营者姓名:
敬告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表注解事项。
如有疑问,
请登录.cn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2、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
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签字。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6、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 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2年第一版)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开业登记申请表
注:1、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
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
确参照物。
2、家庭经营的,“经营者姓名”栏填写主持经营者姓名。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注:1、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内地的相关信息;
2、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须选择提交一种;
3、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经营场所证明
填表说明见下页
注:1、“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
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位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由乡镇政府在前页“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盖章确认,或另行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应与“需要证明情况”栏所述内容一致。
4、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从事经营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出证单位可在前页“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盖章确认,也可另行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应与“需要证明情况”栏所述内容一致。
(1)属于中央单位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2)属于国务院各部委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证明;
(3)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的,由企业出具证明;
(4)属于市级以上各类园区内的,由园区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5)属于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工业、仓储等用途的房产从事商业等其他用途开展经营的,由市国资委出具证明;
(6)属于铁路系统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文件中应明确所用房屋不在铁路两侧100米范围内;
(7)属于宗教系统的,应出具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宗教房产《确权通知书》,或由该宗教团体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使用以下特殊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原件。
(2)使用武警部队房地产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武警部队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核发的《武警部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提交许可证原件以便登记机关核对。
(3)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房屋提供单位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企业经营场所证明》页中“产权人证明”栏应由市邮政管理局盖章,并提交市或区县市政市容委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6)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应明确该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设。
(7)使用人防工程或普通地下室作为经营场所的,应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36号)的规定,并提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文件或区县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6、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除填写下页《经营场所登记表》及《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外,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相关手续,并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
住宅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业。
7、根据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使用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该境外机构和个人应当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出租等相关业务。
但出租的房屋属于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实施(2006年7月11日)之前境外机构或个人在我市购买的,如出租面积在500平米以下,承租方持《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注册;出租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应成立相应的物业经营企业,并委托该物业经营企业负责出租等业务,承租方持《企业经营场所证明》、加盖印章的物业经营企业执照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境外机构或个人委托该物业经营企业负责出租业务的委托书复印件办理登记注册。
境外机构和个人出租其购买的住宅的,除应按照第7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应填写下页《经营场所登记表》及《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8、违法建设包括城镇违法建设和乡村违法建设。
城镇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以及逾期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设工程。
乡村违法建设是指应当取得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乡村建设工程。
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申请人由自然人签字。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分局):
(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申请将位于北京市区(县)
(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盖章)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注册号:
注:如遇有登记材料被核驳的情况,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一次性告知记录
一次性告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