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油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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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油物理性质

煤油物理性质

煤油释义煤油(lamp kerosene;kerosene;kerosine),轻质石油产品的一类。

由天然石油或人造石油经分馏或裂化而得。

单称“煤油”一般指照明煤油。

又称灯用煤油和灯油(lamp kerosene),也称“火油”,俗称“洋油”,粤语也称“火水”。

物化性质纯品为无色透明液体,含有杂质时呈淡黄色。

略具臭味。

沸程180~310℃(不是绝对的,在生产时常需根据具体情况变动)。

平均分子量在200~250之间。

密度大大于0.84g/cm3。

闪点40℃以上。

运动黏度40℃为1.0~2.0mm2/s。

不溶于水,易溶于醇和其他有机溶剂。

易挥发。

易燃。

挥发后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

爆炸极限2-3% 。

燃烧完全,亮度足,火焰稳定,不冒黑烟,不结灯花,无明显异味,对环境污染小。

不同用途的煤油,其化学成分不同。

同一种煤油因制取方法和产地不同,其理化性质也有差异。

各种煤油的质量依次降低:动力煤油、溶剂煤油、灯用煤油、燃料煤油、洗涤煤油。

煤油因品种不同含有烷烃28-48%,芳烃20-50%或8%~15%,不饱和烃1-6%,环烃17-44%。

碳原子数为11-16。

此外,还有少量的杂质,如硫化物(硫醇)、胶质等。

其中硫含量0.04%~0.10 %。

不含苯、二烯烃和裂化馏分。

制备以石蜡基原油沸点230℃左右的馏分或环烷基原油215℃左右的馏分,经蒸馏、深度精制而得。

用途主要用于点灯照明和各种喷灯、汽灯、汽化炉和煤油炉的燃料;也可用作机械零部件的洗涤剂,橡胶和制药工业的溶剂,油墨稀释剂,有机化工的裂解原料;玻璃陶瓷工业、铝板辗轧、金属工件表面化学热处理等工艺用油;有的煤油还用来制作温度计。

根据用途可分为动力煤油、照明煤油等。

国内历史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首次进口5000加仑。

光绪二十三年后,外国煤油公司先后在杭开设煤油公司、煤栈、洋油行等,煤油进口骤增,全年达到1,731,473加仑,值银238,798关平两。

煤油理化性质表

煤油理化性质表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搬运时轻装轻卸。
煤油危险、有害识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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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途径:吸入、食入毒性:微毒
急性毒性:LD50>5000mg/kg(大鼠经口)LC50>50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吸入液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如处理不当可发展为肺脓疡,甚至因呼吸衰竭而死亡。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与吸入中毒相同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慢性影响:以神经衰弱综合征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等。


吸入中毒者应立即脱离现场,对症处理。吸入性肺炎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误服时给予饮牛奶及用植物油灌胃,对症处理。






应急人员应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采取关闭阀门或堵漏等措施切断泄漏源。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泄漏物,防止流入河流、下水道、排洪沟等地方。用泡沫覆盖泄漏物,减少挥发。用雾状水驱散、稀释挥发的油气。收容的泄漏液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残液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也可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地焚烧。
危险特性: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高速冲击、流动、激荡后可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闪爆)。

煤油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煤油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煤油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标识
中文名:煤油;火油;灯油
危险货物编号:33501
英文名:kerosene;lamp oill
UN编号:1223
分子式:
分子量:
CAS号:8略带臭味。
熔点(℃)
相对密度(水=1)
0.8~1.0
相对密度(空气=1)
沸点(℃)
灭火方法
用泡沫、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烧性
易燃
燃烧分解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闪点(℃)
>40
爆炸上限(v%)
5.0
引燃温度(℃)
210
爆炸下限(v%)
0.7
危险特性
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热、明火、氧化剂有燃烧的危险。
储运条件
与泄漏处理
储运条件: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储运。灌装时应注意流速,防止产生和积聚静电,应有接地装置。泄漏处理: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放毒面具和手套。用砂土吸附,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地面进行通风,蒸发残余液体,并排除蒸气。
175~325
饱和蒸气压(kPa)
溶解性
可与石油系溶剂混溶,能溶解无水乙醇。
毒性及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
毒性
家兔经口LD50:28g/kg。人最大耐受浓度为15g/m3×10~15min。成人经口最小致死量估计为100ml。
健康危害
对皮肤、粘膜的刺激性较强。
急救方法
中毒时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服;停止呼吸时,进行人工呼吸。

MSDS煤油

MSDS煤油

煤油安全数据表(MSDS)第一部分:理化特性轻质石油产品的一类。

由天然石油或人造石油经分馏或裂化而得。

单称“煤油”一般指照明煤油。

又称灯用煤油和灯油(lamp kerosene),也称“火油”,俗称“洋油”。

外观及性状:水白色至淡黄色流动性油状液体,易挥发。

熔点(℃):无资料沸点(℃):175~325 闪点(℃):43-72爆炸极限(%):0.7~5.0沸程为180~310℃。

为C9~C16的多种烃类混合物。

纯品为无色透明液体,含有杂质时呈淡黄色。

平均分子量在200~250之间。

密度大大于0.84g/cm3。

闪点40℃以上。

运动黏度40℃为1.0~2.0mm2/s。

芳烃含量8%~15%。

不含苯及不饱和烃(特别是二烯烃)。

不含裂化馏分。

硫含量0.04%~0.10%。

燃烧完全,亮度足,火焰稳定,不冒黑烟,不结灯花,无明显异味,对环境污染小。

不同用途的煤油,其化学成分不同。

同一种煤油因制取方法和产地不同,其理化性质也有差异。

各种煤油的质量依次降低:航空煤油、动力煤油、溶剂煤油、灯用煤油、燃料煤油、洗涤煤油。

一般沸点为110-350℃。

各种煤油在常温下为液体,无色或淡黄色,略具臭味。

不溶于水,易溶于醇和其他有机溶剂。

易挥发。

易燃。

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

爆炸极限为2-3% 。

煤油因品种不同含有烷烃28-48%的,芳烃20-50%,不饱和烃1-6%,环烃17-44%。

碳原子数为10-16。

此外,还有少量的杂质,如硫化物(硫醇)、胶质等。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侵入途径:消化道、呼吸道、皮肤。

一般属微毒-低毒。

主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

一般有吸入气溶胶或雾滴引起粘膜刺激。

不易经完整的皮肤吸收。

口服煤油时可因同时呛入液态煤油而引起化学性肺炎。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多见于吸入中毒,经口中毒多发生于大量煤油服入时(30 ml以上)。

临床表现可有短暂的兴奋,随即转入抑制状态。

常见症状为乏力、酩酊状态、意识恍惚、震颤、共济失调,严重者烦躁不安、谵妄、意识模糊、昏迷、惊厥。

煤油

煤油

煤油Kerosene理 化 性 质分子式:分子量: 危险货物编号:33501外观与性状:水白色至淡黄色流动性油状液体,易挥发。

主要用途:。

用作燃料、溶剂、杀虫喷雾剂。

熔点(℃):无资料沸点(℃):175-325 相对密度( 水=1): 0.8-1.0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相对密度(空气=1): 4.5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临界温度 /℃: 临界压力 (MPa): 燃烧热(kJ/mol):燃烧爆炸危险性:燃烧性: 易燃 建规火险分级: 闪点(℃):43-72爆炸下限(V%):0.7 爆炸上限(V%):5.0自燃温度(℃):210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爆炸的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稳定性:稳定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避免接触的条件:禁忌物:强氧化剂灭火方法:卤代烃灭火剂、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泡沫、二氧化碳。

包 装 与 储 运危险性分类: 第3.3 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7 包装级别: Ⅲ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

远离火种、热源。

仓温不宜超过30℃。

防止阳光直射。

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定期检查是否有泄漏现象。

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具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毒性及健康危害性接触限值:中国 MAC:未制定标准 前苏MAC:300mg/m3美国 TLV-TWA:ACGIH 未制定标准 美国 TLV-STEL:ACGIH 未制定标准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 性:属低毒类LC50:36000mg/kg(大鼠经口)7072 mg/kg(兔经口) LD50: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煤油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

煤油msds

煤油msds

煤油_MSDS 1.基本信息[中文名] :煤油;火油[英文名] :Kerosene[CAS号] :8008-20-6[分子式] :[分子量] :0[RTECS号] :OA5500000[UN编号] :1223[危险货物编号] :33501[IMDG规则页码] :3375[外观与性状] :水白色至淡黄色流动性油状液体,易挥发。

[危险性类别] :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危险货物包装标志]:7[包装类别] :Ⅲ[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 :用作燃料、溶剂、杀虫喷雾剂。

2.理化特性[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饱和蒸汽压(kPa)] :无资料[燃烧热(kj/mol)] :[熔点(℃)] :无资料[沸点(℃)] :175~325[闪点(℃)] :43~72[相对密度(水=1)] :0.8~1.0[相对密度(空气=1)]:4.5[自燃温度(℃)] :210[爆炸下限(V%)] :0.7[爆炸上限(V%)] :5.03.危险特性[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性] :易燃[毒性] :属低毒类LD50:36000mg/kg(大鼠经口);7072mg/kg(兔经口)LC50:[稳定性] :稳定[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建筑火险分级] :乙[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禁忌物] :强氧化剂。

[灭火方法]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4.人体危害与防护[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煤油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

蒸气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征候群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干燥等皮肤损害。

煤油物性

煤油物性
运输注意事项: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品
及食品添加剂等混装混运。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危险标志、公告。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可能: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产品:如需求医,随手携带产品容器或标签。
不洁的包装:包装物清空后仍可能存在残留物危害,应远离热和火源,如有可能返还给供应商循环使用。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避免吸入蒸气、接触皮肤和眼睛。谨防蒸气积累达到可爆炸的浓度。蒸气能在低洼处积聚。建议应急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戴化学防渗透手套。保证充分的通风。清除所有点火源。迅速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远离泄漏区域并处于上风方向。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吸入蒸气、烟雾、气体或风尘。
废弃注意事项
请参阅“废弃物处理“部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1223
联合国运输名称:
煤油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3
包装类别:

包装标签:
海洋污染物(是/否):

包装方法:
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等。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

煤油物性

煤油物性
安全储存:存放处须加锁。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低温。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危害描述
物理化学危险:易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在正常生产处理过程中,吞咽本品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损伤的有害作用。眼睛直
接接触本品可导致暂时不适。
环境危害: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请参阅SDS第十二部分。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描述
一般性建议:急救措施通常是需要的,请将本SDS出示给到达现场的医生。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如有不适,就医。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根据出现的症状进行针对性处理。注意症状可能会出现延迟。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暴露于火中的容器可能会通过压力安全阀泄漏出内容物,从而增加火势和/或蒸气的浓度。蒸气可能会移动到着火源并回闪。液体和蒸气易燃。加热时,容器可能爆炸。暴露于火中的容器可能会通过压力安全阀泄漏出内容物。受热或接触火焰可能会产生膨胀或爆炸性分解。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避免吸入蒸气。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为防止静电释放引起的蒸气着火,设备上所有金属部件都要接地。使用防爆设备。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进入眼睛。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积累。
储存注意事项
保持容器密闭。储存在干燥、阴凉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存储于远离不相容材料和食品容器的地方。

汽油、柴油、润滑油、煤油物性表

汽油、柴油、润滑油、煤油物性表

3.1 主要危险化学品及危险有害物质3.1.1汽油3.1.1.1 标识中文名:汽油英文名:gasoline;petrol CAS号:8006-61-9 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化学类别:烷烃3.1.1.2 主要组成与性状主要成分:C4~ C12的脂肪烃、环烷烃。

外观和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也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3.1.1.3 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

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

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

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

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神经病。

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

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

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

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神经分裂症。

皮肤损害。

3.1.1.4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

就医。

3.1.1.5 爆炸特性与消防燃烧性:易燃闪点(℃): - 50 爆炸下限(%):1.3 爆炸上限(%):6.0 最大爆炸压力(MPa):0.813 引燃温度(℃):415~530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煤油-MSDS

煤油-MSDS

煤油_MSDS1.基本信息[中文名] :煤油;火油[英文名] :Kerosene[CAS号] :8008-20-6[分子式] :[分子量] :0[RTECS号] :OA5500000[UN编号] :1223[危险货物编号] :33501[IMDG规则页码] :3375[外观与性状] :水白色至淡黄色流动性油状液体,易挥发。

[危险性类别] :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危险货物包装标志]:7[包装类别] :Ⅲ[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 :用作燃料、溶剂、杀虫喷雾剂。

2.理化特性[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饱和蒸汽压(kPa)] :无资料[燃烧热(kj/mol)] :[熔点(℃)] :无资料[沸点(℃)] :175~325[闪点(℃)] :43~72[相对密度(水=1)] :0.8~1.0[相对密度(空气=1)]:4.5[自燃温度(℃)] :210[爆炸下限(V%)] :0.7[爆炸上限(V%)] :5.03.危险特性[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性] :易燃[毒性] :属低毒类LD50:36000mg/kg(大鼠经口);7072mg/kg(兔经口)LC50:[稳定性] :稳定[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建筑火险分级] :乙[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禁忌物] :强氧化剂。

[灭火方法]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4.人体危害与防护[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煤油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

蒸气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征候群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干燥等皮肤损害。

煤油理化性质表

煤油理化性质表
稳定性:稳定
禁忌物:硝酸、浓硫酸、高锰酸钾、重铬酸盐等强氧化剂
危险特性: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高速冲击、流动、激荡后可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闪爆)。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穿全身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在上风向灭火。喷水冷却燃烧罐和临近罐,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储罐若发生异常变化或发出异常声音,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毒性:微毒
急性毒性:LD50>5000mg/kg(大鼠经口)LC50>5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吸入液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如处理不当可发展为肺脓疡,甚至因呼吸衰竭而死亡。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与吸入中毒相同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慢性影响:以神经衰弱综合征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等。
吸入高浓度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


中文名:煤油
英文名:kerosene
危规号:33501
分子式:C15H32
分子量:212.41458
UN号:1223
危险性类别:第3类易燃液体
CAS号:8008-20-6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含有杂质时呈淡黄色

煤油的物理知识点总结

煤油的物理知识点总结

煤油的物理知识点总结煤油的物理性质1. 密度:煤油的密度一般为0.85-0.86,比水的密度小,因此其浮于水面。

2. 粘度:煤油的粘度较高,介于汽油和重柴油之间,通常在2-4厘米/秒之间。

3. 沸点:煤油的沸点一般在150-380摄氏度之间,不同的煤油品种沸点有所差异。

4. 燃烧性能:煤油是一种易燃液体燃料,其燃烧过程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热和光。

5. 点火性:煤油的点火温度通常在52-96摄氏度之间,点火性较好。

6. 温度膨胀系数:煤油的温度膨胀系数约为0.0008/摄氏度,随温度的升高而膨胀。

7. 燃烧产物:煤油燃烧时主要产生二氧化碳和水蒸气,同时也会产生少量的一氧化碳和一氧化氮。

8. 溶解性:煤油在水中几乎不溶解,但可以溶解在一些有机溶剂中。

煤油的物理变化过程1. 蒸发:煤油在一定温度下,由液体状态转变为气态状态的过程称为蒸发。

煤油的蒸发速度随温度的升高而加快。

2. 液化:煤油在一定温度下,由气态状态转变为液态状态的过程称为液化。

煤油的液化温度随压力的增大而降低。

3. 冷凝:煤油在一定温度下,由气态状态转变为液态状态的过程称为冷凝。

当冷却气体到达一定温度时,气体中的水蒸气会凝结成液体。

4. 融化:煤油固体在一定温度下,由固态状态转变为液态状态的过程称为融化。

但是煤油主要存在于液态和气态状态,不会凝固成固体。

煤油的物理运动规律1. 流动性:煤油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够通过管道输送到各个地方。

其流动性取决于煤油的粘度和温度等因素。

2. 扩散性:煤油在空气中具有一定的扩散性,其高挥发性使得煤油可以快速散播到周围环境中。

3. 分散性:煤油在水中几乎不溶解,但可以漂浮在水面上,并逐渐分散到水中。

这种分散性对于煤油泄漏事故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煤油的物理性质对于石油行业,特别是燃料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煤油的物理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可以更好地利用和管理煤油资源,保障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90摄氏度煤油的密度

90摄氏度煤油的密度

90摄氏度煤油的密度
煤油是一种常见的燃料,其密度是对其物理性质进行描述的重要参数之一。

根据你提供的任务名称,“90摄氏度煤油的密度”,我将详细介绍关于煤油密度的相关信息。

煤油是一种可燃液体燃料,通常由石油提炼过程中蒸馏得到。

煤油的密度是指单位体积内所含质量的量度。

在国际单位制(SI)中,密度的单位是千克每立方米(kg/m³)。

然而,密度是一个温度敏感的物理特性,因此需要确定在何种温度下测量煤油的密度。

你提到的温度是90摄氏度。

在这种特定温度下,煤油的密度一般是约为820千克/立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值是一个估计值,实际值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有所变化,具体取决于煤油的来源和处理过程。

煤油密度的测量对于许多应用很重要。

它可以用于计算煤油的质量、容积和体积之间的转换关系。

密度也是计算燃料消耗率以及设计燃料存储和输送系统的重要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煤油的密度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

随着温度升高,煤油的密度将逐渐下降。

这是由于分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减弱,导致煤油的分子相对较远。

因此,在进行密度测量时,需要确保使用恒定的温度。

总之,根据你提供的任务名称和要求,关于“90摄氏度煤油的密度”的介绍如上所述。

煤油是一种常见的燃料,其密度在90摄氏度左右约为820千克/立方米。

密度的测量对于煤油的应用和相关计算都具有重要意义。

煤油物理性质

煤油物理性质

煤油释义煤油(lamp kerosene;kerosene;kerosine),轻质石油产品的一类。

由天然石油或人造石油经分馏或裂化而得。

单称“煤油”一般指照明煤油。

又称灯用煤油和灯油(lamp kerosene),也称“火油”,俗称“洋油”,粤语也称“火水”。

物化性质纯品为无色透明液体,含有杂质时呈淡黄色。

略具臭味。

沸程180~310℃(不是绝对的,在生产时常需根据具体情况变动)。

平均分子量在200~250之间。

密度大大于0.84g/cm3。

闪点40℃以上。

运动黏度40℃为1.0~2.0mm2/s。

不溶于水,易溶于醇和其他有机溶剂。

易挥发。

易燃。

挥发后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

爆炸极限2-3% 。

燃烧完全,亮度足,火焰稳定,不冒黑烟,不结灯花,无明显异味,对环境污染小。

不同用途的煤油,其化学成分不同。

同一种煤油因制取方法和产地不同,其理化性质也有差异。

各种煤油的质量依次降低:动力煤油、溶剂煤油、灯用煤油、燃料煤油、洗涤煤油。

煤油因品种不同含有烷烃28-48%,芳烃20-50%或8%~15%,不饱和烃1-6%,环烃17-44%。

碳原子数为11-16。

此外,还有少量的杂质,如硫化物(硫醇)、胶质等。

其中硫含量0.04%~0.10 %。

不含苯、二烯烃和裂化馏分。

制备以石蜡基原油沸点230℃左右的馏分或环烷基原油215℃左右的馏分,经蒸馏、深度精制而得。

用途主要用于点灯照明和各种喷灯、汽灯、汽化炉和煤油炉的燃料;也可用作机械零部件的洗涤剂,橡胶和制药工业的溶剂,油墨稀释剂,有机化工的裂解原料;玻璃陶瓷工业、铝板辗轧、金属工件表面化学热处理等工艺用油;有的煤油还用来制作温度计。

根据用途可分为动力煤油、照明煤油等。

国内历史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首次进口5000加仑。

光绪二十三年后,外国煤油公司先后在杭开设煤油公司、煤栈、洋油行等,煤油进口骤增,全年达到1,731,473加仑,值银238,798关平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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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致敏:无资料
呼吸致敏: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
无资料
性: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
无资料
系统毒性-一次
接触可能:
特异性靶器官
无资料
系统毒性一反
复接触:
吸入危害: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产品:如需求医,随手携带产品容器或标签。

不洁的包装:包装物清空后仍可能存在残留物危害,应远离热和火源,如有可
能返还给供应商循环使用。

废弃注意事项请参阅“废弃物处理“部分。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
1223
物编号(UN):
联合国运输名
煤油
称:
联合国危险性
3
分类:
包装类别: Ⅲ
包装标签:
海洋污染物(是
/否):

包装方法:开口钢桶。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等。

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

运输注意事项: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
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品
及食品添加剂等混装混运。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
器是否完整、密封。

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危险标志、公告。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安监总局 2015 年第 5 号公告):列入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环保部办公厅 2014 年第 33 号文):未列入
《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环保部 2013 年第 85 号公告):未列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 年版)》(食药总局 2013 年第 230 号通知):未列入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 1 和第 2 批)》(安监总局 2011 年第 95 号和2013年第12号通知):未列入
《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 1 到 6 批)》(环保部 2000 年至2012系列公告):未列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公安部2017年5月11日公告):未列入
《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 2003 年第142号通知):未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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