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六章跟单信用证简明教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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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规则是办理托收业务的最重要依据,但它只具有准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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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
• 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 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 信用证当事人 • 跟单信用证汇票 • 信用证的种类 • 信用证贸易融资 • 信用证结算分析
27
信用证的概念
• 信用证 L/C (Letter of Credit):银行应进口商 的要求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向出口商开立的、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 的书面文件。
• 强调支付转让时可选择票汇 D/D • 小额、从属费用通常采用信汇 M/T
理由:成本低
14
汇款结算的特点
• 优点 结算简单、迅速 结算费用低
• 缺点 结算(主要是出口商收款)风险大—以商业信用为结算基础,银行对收款不承担责任 资金负担不平衡
• 结论 有利于进口商、不利于出口商
15
跟单托收的概念
12
汇款的时间顺序
• 货到付款 :先发货,后付款 赊销 O/A :Open Account 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风险、资金
• 预付货款(prepayment) :先付款,后发货 有利于出口商而不利于进口商:风险、资金
13
汇款的使用
• 大额、紧急货款通常采用电汇 T/T 理由:速度快、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单位成本低
6
汇款的种类—票汇
• D/D (Remittance by Demand Draft) :汇出行开出即 期银行汇票委托汇入行付款的结算方式。
• 特点
灵活性强--收款人可自己取款,也可转让支付,还 可卖给银行
不必通知收款人取款
• 中心汇票
以汇票所用货币的结算中心的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
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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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
• 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 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 信用证当事人 • 跟单信用证汇票 • 信用证的种类 • 信用证贸易融资 • 信用证结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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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概念
• 信用证 L/C (Letter of Credit):银行应进口商 的要求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向出口商开立的、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 的书面文件。
• 强调支付转让时可选择票汇 D/D • 小额、从属费用通常采用信汇 M/T
理由: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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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结算的特点
• 优点 结算简单、迅速 结算费用低
• 缺点 结算(主要是出口商收款)风险大—以商业信用为结算基础,银行对收款不承担责任 资金负担不平衡
• 结论 有利于进口商、不利于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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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托收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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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的时间顺序
• 货到付款 :先发货,后付款 赊销 O/A :Open Account 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风险、资金
• 预付货款(prepayment) :先付款,后发货 有利于出口商而不利于进口商:风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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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的使用
• 大额、紧急货款通常采用电汇 T/T 理由:速度快、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单位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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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的种类—票汇
• D/D (Remittance by Demand Draft) :汇出行开出即 期银行汇票委托汇入行付款的结算方式。
• 特点
灵活性强--收款人可自己取款,也可转让支付,还 可卖给银行
不必通知收款人取款
• 中心汇票
以汇票所用货币的结算中心的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
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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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第六章)
• 3.信用证是单据化业务 • 信用证业务是单据买卖。在信用证业务中的所有各方,包 括银行和商人所处理的都是单据,而非货物。受益人要保 证收款就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拒付只 能以单据上的不符点为由。
• (五)信用证的作用 • • • • 1.信用证解决了贸易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 2.保证出口商安全收汇。 3.保证进口商安全提货。 4.进、出口双方均可在信用证项下获得资金融通。
• 重要概念之一:承付
• 承付是UCP600中出现的一个全新的概念。通过创设这一概念, 开证行和被指定银行在信用证下的所有承诺和付款行为被概括 为两种:承付和议付。 • 1.承付行为被限定在三种信用证下,即承付是在即期付款信用 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项下的行为,而在议付信用 证项下则没有承付行为可言。 • 2.并不是开证行、保兑行或其他被指定银行在信用证下所有的 付款行为都称为承付。例如在议付信用证下的所有付款行为, 包括被指定议付行的议付,开证行或保兑行对议付行的偿付等。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际结算
苏宗祥、徐信用证概述
• • • • • 第一节 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第三节 开立信用证 第四节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业务流程 第五节 银行信用证业务案例详解
第一节 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 一、信用证的定义、性质及其作用 • (一)跟单信用证的起源 • 跟单信用证起源于旅行信用证。旅行信用证是银行为了 便利旅客到国外旅行时就地支取旅费、杂费所开立的信函 式的信用证,旅行者既是信用证申请人,也是受益人。19 世纪中叶,海上运输业的发展使用了提单,货物单据化。 保险、公证、检验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使用了保险单、 检验证,履约证书化,形成了商业跟单信用证。
国际结算(第二版)第6章信用证
6.6汇款、托收、信用证对比
信用证方式继承了托收方式中单据与货款之间 的相互制约,更重要的是实现了由银行取代进 口商承担付款责任的转变。
表6-6 汇款、托收、信用证对比
汇款
跟单托收 跟单信用证
付款人的信用属性
商业信用
支付工具流向与款项流 向
一致
钱货衔接
否
买方风险
预付:大 赊账:无
卖方风险
预付:无 赊账:大
(1)提交的单据的内容看似满足所要求单据的功能。 (2)所提交单据内容与该单据本身、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 信用证条款之间均没有矛盾之处。
6.7.3审单程序
1.接单 2.审单
6.7.4存在不符点的处理
审单
无不符点 付款
有不符点
寻求申请人放 弃不符点
拒收单据并发 出拒付通知
申请人接受
申请人不接受
6.4信用证的种类 6.4.1跟单信用证vs.光票信用证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指 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中包括商业单据的信用证。
2.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信用证要求 的单据中不包括商业单据。
6.4.2保兑信用证vs.无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是指在开证 行开立信用证之后,有另一家银行为开证行的 付款义务进行担保。
银行接受不符
银行不接受不
点
符点
拒收单据并发
付款
出拒付通知
拒收单据并发 出拒付通知
或CIP条件下的投保金额和险别等。 ④单据条款 通常要求提交的商业单据有: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检验证书、海运
提单、联合运输提单、简式运输单据、空运单、保险单、装船通知等等。 ⑤汇票条款 包括汇票的种类、出票人、受票人、付款期限、出票条款及出票日期等。 ⑥特殊条款 视具体交易的需要各异。如要求通知行加保兑,限制由某银行议付,限装某船或不许
国际结算-实务与操作第六章 跟单信用证
10
七、代付行(Payment Bank) 代付行是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是开证行 在信用证中指定的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 款人或付款信用证下执行付款的另一家银行 。开证行通常委托通知行为代付行,但有时 也可委托其他银行为代付行。 代付行有权拒绝付款。开证行和代付行的 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若不在代理合同范围 内,开证行指定某银行为代付行,该行有权拒 绝代为付款,因为该行并未作代付承诺。
30
(三)保兑行确定承诺的条件 保兑行为是由开证行以外的另一银行作出 的,构成了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以外的独立 承诺。但这一承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保 兑行才履行其确定的承诺,因此,受益人提交 的单据应符合以下条件:(1)提交信用证 规定的全套单据。(2)单据必须符合信用 证条款和条件。 (3)单据必须提交给被指 定银行或保兑行。
20
(4)对于同一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 不允许受益人只接受部分修改,且被视为拒 绝修改的通知,因此,部分接受修改无效。如 果各方达成协议接受同一修改中的部分修改 内容,则应签发一项新的修改通知,且只包括 各方已同意的修改。这样可以防止混乱或误 解。
21
第三节 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
信用证
按照是否有开证行以外的另一银行对受益 人作出付款承诺,信用证可分为保兑信用证 和不保兑信用证。
31
非授权银行的“保兑”不是UCP下的保 兑行为。依UCP600第2条的规定,保兑行是 开证行授权或要求的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 行。因此,未经开证行授权或要求的银行的 “保兑”不属于UCP600所规定的保兑,该“ 保兑行”只能自己承担一切风险。实际上这 是受益人与该“保兑银行”之间的安排,该 银行在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时,向受益人支 付信用证金额后,不能获得开证行的偿付,也 不能获得开证行对信用证的各项权利。因此 ,受益人应通过申请人要求开证行授权另外 银行保兑其信用证。
七、代付行(Payment Bank) 代付行是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是开证行 在信用证中指定的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 款人或付款信用证下执行付款的另一家银行 。开证行通常委托通知行为代付行,但有时 也可委托其他银行为代付行。 代付行有权拒绝付款。开证行和代付行的 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若不在代理合同范围 内,开证行指定某银行为代付行,该行有权拒 绝代为付款,因为该行并未作代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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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兑行确定承诺的条件 保兑行为是由开证行以外的另一银行作出 的,构成了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以外的独立 承诺。但这一承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保 兑行才履行其确定的承诺,因此,受益人提交 的单据应符合以下条件:(1)提交信用证 规定的全套单据。(2)单据必须符合信用 证条款和条件。 (3)单据必须提交给被指 定银行或保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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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同一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 不允许受益人只接受部分修改,且被视为拒 绝修改的通知,因此,部分接受修改无效。如 果各方达成协议接受同一修改中的部分修改 内容,则应签发一项新的修改通知,且只包括 各方已同意的修改。这样可以防止混乱或误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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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
信用证
按照是否有开证行以外的另一银行对受益 人作出付款承诺,信用证可分为保兑信用证 和不保兑信用证。
31
非授权银行的“保兑”不是UCP下的保 兑行为。依UCP600第2条的规定,保兑行是 开证行授权或要求的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 行。因此,未经开证行授权或要求的银行的 “保兑”不属于UCP600所规定的保兑,该“ 保兑行”只能自己承担一切风险。实际上这 是受益人与该“保兑银行”之间的安排,该 银行在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时,向受益人支 付信用证金额后,不能获得开证行的偿付,也 不能获得开证行对信用证的各项权利。因此 ,受益人应通过申请人要求开证行授权另外 银行保兑其信用证。
国际结算信用证培训讲座PPT
国际结算信用证培训讲 座
目 录
• 国际结算信用证概述 • 国际结算信用证操作流程 • 国际结算信用证风险与防范 • 国际结算信用证案例分析 • 国际结算信用证发展趋势与展望
国际结算信用证概述
01
信用证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用于保障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支付 。
国际结算信用证操作
02
流程
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开立方式
开证申请人身份验证
根据贸易合同,由买方向银行申请开 立信用证,银行按照买方要求制作信 用证文件,并通过卖方银行传递给卖 方。
开证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贸易合 同等相关资料,以供银行审核。
信用证内容
信用证应包括货物描述、数量、单价、 总金额、装运期限、交货地点、支付 方式等必要条款,以确保交易双方的 权益。
贸易纠纷风险
总结词
贸易纠纷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买 卖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的争议和 纠纷。
详细描述
贸易纠纷可能涉及货物质量、数量、 交货时间等问题。为降低贸易纠纷风 险,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 货条件、检验标准等细节,并保留相 关证据以备争议解决。
国家风险与政治风险
总结词
国家风险与政治风险是指在国际结算中 ,由于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不稳定导 致的风险。
索汇与退款
索汇流程
卖方在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并收 到货款后,可向买方索取汇款。
退款条件
如因买方原因导致拒付或合同解 除,买方需承担退款责任。
退款流程
买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还货 款,退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和手
续费由买方承担。
国际结算信用证风险
03
与防范
目 录
• 国际结算信用证概述 • 国际结算信用证操作流程 • 国际结算信用证风险与防范 • 国际结算信用证案例分析 • 国际结算信用证发展趋势与展望
国际结算信用证概述
01
信用证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用于保障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支付 。
国际结算信用证操作
02
流程
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开立方式
开证申请人身份验证
根据贸易合同,由买方向银行申请开 立信用证,银行按照买方要求制作信 用证文件,并通过卖方银行传递给卖 方。
开证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贸易合 同等相关资料,以供银行审核。
信用证内容
信用证应包括货物描述、数量、单价、 总金额、装运期限、交货地点、支付 方式等必要条款,以确保交易双方的 权益。
贸易纠纷风险
总结词
贸易纠纷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买 卖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的争议和 纠纷。
详细描述
贸易纠纷可能涉及货物质量、数量、 交货时间等问题。为降低贸易纠纷风 险,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 货条件、检验标准等细节,并保留相 关证据以备争议解决。
国家风险与政治风险
总结词
国家风险与政治风险是指在国际结算中 ,由于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不稳定导 致的风险。
索汇与退款
索汇流程
卖方在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并收 到货款后,可向买方索取汇款。
退款条件
如因买方原因导致拒付或合同解 除,买方需承担退款责任。
退款流程
买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还货 款,退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和手
续费由买方承担。
国际结算信用证风险
03
与防范
国际财务管理第六章PPT课件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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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结算
(二)托收
托收,是出口商在发运货物后签发汇票, 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其国外往来行向进口商 收取贷款的结算方式。托收的当事人主要 有四个:出票人(委托人)、托收行(出口方 银行)、代收行(进口方银行)及付款人。
在托收业务下,委托人首先填写“托 收申请书”交托收行,银行一经接受,双 方就构成了委托和受托的契约关系。
9
第一节 国际结算
所谓“跟单”,是指汇票附上提单,保险 单,商业发票等货运单据。 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发货后开立汇票并连 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代为收款。根据交付 单据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 交单。
2020/1/13
10
第一节 国际结算
付款交单是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 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 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 能交出货运单据。按支付时间的不同,付款交 单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和远期 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 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 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 据。
保兑行是根据开证行的请求在信用证上加 具保兑的银行,偿付行指代开证行偿还议 付行垫款的银行。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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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结算
(3)信用证结算方式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 信用,使出口商收取货款有了保障,并且 凭信用证可以向银行取得资金融通;进口商 可以在收到货物后再付款,减少了资金占 用;开证行通过开立信用证获取手续费收入; 出口方银行通过向出口方提供资金融通, 又可收取利息收入。因此,信用证结算对 进出口商双方及银行都有利,从而有力地 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它已成为当前国 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
《跟单信用证》课件
跟单信用证的特点和流程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信用证,要求卖方按照一定的条件提交必要的单据给付款行。流程包括开证行发 出信用证、卖方按要求装船和提交单据、承兑行检查和支付货款。
跟单信用证的优势和风险
跟单信用证为卖方提供了可靠的支付保证,减少了付款风险。然而,也存在着单据准备和符合要求的压力,以 及信用证之间存在的不一致性和不可抗力的风险。
跟单信用证的注意事项和常见 问题
在使用跟单信用证时,卖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信用证条款,并确保提交符合 要求的单据。常见问题包括货物符合度、单证错误和付款延迟等。
跟单信用证的案例分析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跟单信用证的应用和问题。比如,处 理迟交货、货物损坏和文件错误等情况。
总结和展望
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支付工具,它为双方提供了对信任和风险的 平衡。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跟单信用证将进一步简化和提高效率。
《跟单信用证》PPT课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信用证的定义和作用
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由银行或金融机构以买方的请求为基础, 向卖方承诺支付货款。它在国际贸易中作为一种支付保证,确保交易双方的 利益。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买卖双方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为卖方提供了信任和支付保证,同时也为买方提供 了商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保证。
国际结算通常的跟单信用证-PPT精选文档
一. 不可撤销保兑的信用证
(七)单据绕过保兑行
指定银行寄单给保兑行索偿,保兑行审单相 符予以偿付再寄单给开证行索偿,开证行 锁单相符,予以偿付再交单给开证申请人 向其索偿。源自一. 不可撤销保兑的信用证
(八)沉默保兑
二.不可撤销不保兑的信用证
(一)构成
开证行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被一家通知行 予以通知,信用证下面的通知行作为开证 行的代理人,除了合理谨慎地核验所通知 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外,对受益人不承担 任何责任。这就是不可撤销不保兑信用证。 (二)说明
一. 不可撤销保兑的信用证
(三)保兑的需要和做法
如果开证行被认为是第一流的银行,则不存 在信用证被另一家银行保兑的问题。
另一银行被授权加具保兑,但它无意照办时, 它应该将此事毫不迟疑地通知开证行
一. 不可撤销保兑的信用证
(四)保兑行责任的开始
保兑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之时起即不可撤销 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即保兑行在对 信用证加保兑时起就不可撤销地受到该证 得约束
一. 即期付款信用证
(三)指定付款行的即期付款信用证
指定付款行给付受益人票面金额,并不从中 扣除利息
当开张行在指定行有账户时,开证行应在信 用证中规定交来的单据如果相符,请直接 借记我行在你行账户
一.不可撤销信用证
(4)信用证规定议付者,须无追索权地支付 受益人在信用证项下开立的汇票,以及叫 来的单据款项给出票人或善意持票人。
一.不可撤销信用证
(二)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 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和 受益人的明确同意,该证即不能修改,这就是 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本质,即信用证的不可撤销 性。 对开证行而言,自其发出修改书时起,修改书生 效,即对开证行起着约束作用。 对保兑行而言,得将其保兑扩展至修改书,并应 其通知修改书时起修改书生效,即对保兑行起 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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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概述 跟单信用证的种类 跟单信用证的业务原理 跟单信用证的内容及主要当事人 信用证的修改和撤销
第一节 跟单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的含义
UCP600规定: 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 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 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 兑付意指: a. 对于即期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 b. 对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发出延期付款承诺 并到期付款。 c. 对于承兑信用证承兑由受益人出具的汇 票并到期付款。
开证行与代付行的关系
开证行与议付行的关系
开证行与保兑行的关系
保兑行与受益人的关系
议付行与受益人的关系
第三节 跟单信用证的种类
一、根据开征行对信用证所负的责任,可分为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
二、根据信用证有无开证行以外的其他
三、银行的免责事项
(一) 对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二) 对文电传递的免责条款 (三) 不可抗力 (四) 对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条款 (五) 银行遭受损失的赔偿
四、信用证项下主要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申请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申请人与开证行的关系 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关系 开证行与通知行的关系 通知行与受益人的关系
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5.凭规定的单据
货运单据 注意:严格符合的原则 (1)基本单据 商业发票 单单一致 保险单据 单证一致 原产地证书 (2)附属单据 装箱单 重量单 海关发票 商检证书 6.对付款的理解:即期付款、对远期汇票的承兑、 对延期付款提供保证和对货运 单据的议付
二、信用证的特性
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
背对背信用证第二受益 第 二 受 益 人 与 原 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可以得到 人得不到开证行的付款 证开证行的关系 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保证。 转让行的责任
可转让信用证的转让行不会增加付款 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银 责任。 行就是该证的开证行。
背对背信用证
买方
中间商
供货人
第一开证行
第一通知行 第二开证行
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1.银行:开证行
2.付款承诺: 3.有条件:指信用证上规定要提交的货运单据 4.信用证的基本关系人
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开证申请人
1 申 请 开 证 2 寄
受益人
信用证
开证行
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开证申请人
1
受益人
将 益信 人用 证 通 知 给
受
3
申 请 开 证
开证行
2 寄信用证
通知行
可转让信用证流程图
五、循环信用证
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在每次用完后,不 必等待开证行通知,即自动恢复到原金 额。 半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每次使用后须等 待若干天,如在此期间,开证行未提出 不能恢复原金额的通知,即自动恢复原 金额。 非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用完后,须等待 开证行通知,即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3、信用证业务的处理是以单据为准
三、信用证的产生与发展 保证与资金融通 对进口商 对出口商 对开征行 对出口地银行 四、信用证意义和的作用
第二节 跟单信用证的内容及主要当事人
一、信用证的格式和内容
1.信用证的类型 2.信用证号码 3.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和地点 4.有效日期和地点 5.开证申请人 6.受益人 7.通知行 8.金额 9.信用证的可用性 10.分批装运
六、预支信用证
全部预支:信用证仅凭出口方的光票付款,
实际上等于是预付货款,也有的要求出 口方在凭光票取款时,应附交一份负责 补交货运单据的声明书。 部分预支:
部分预支的两种情类型 红条信用证:在信用证的特别条款项下用 红色打成或写成,允许出口商凭以后补 交单据的书面担保,即可预支部分货款 的信用证。 绿条信用证:在信用证上用绿色打上预支 条款,但现在也不一定非以绿色表示不 可。
第二通知行
八、假远期信用证
开立远期信用证,远期汇票,但出口 商可以即期收到十足货款,贴现利息由 进口商承担。
七、根据信用证和其他信用证的关系来分:
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 ) 对开信用证( Reciprocal Credit)
可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的比较
相同点:用于中间贸易 不同点:如下图:
可转让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
与原信用证开证 可转让信用证的开立必须经过原信 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与 申 请 人 、 开 证 行 用证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授权方可开 原信用证开证申请人、 的关系 立 开证行无关 张数 可转让信用证是第一受益人将信用证 与原证是两张信用证。 的一部分权利转移给第二受益人。
11.转运 13.装运 15.规定的单据 17.运输单据 19.保险单据 21.交单期限 23.银行至银行的指示 24.页数
12.买方投保 14.货物描述 16.商业发票 18.运输单据(特定) 20.其他单据 22.通知指示 25.签字
二、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责
开征申请人(Applicant for L/C) 开征行(Issuing Bank) 受益人(Beneficiary) 通知行(Advising Bank)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付款行(Paying Bank) 承兑行(Accepting Bank)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索偿行(Claiming Bank) 寄单行(Remitting Bank)
银行加以保兑,可分为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 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Credit)
三、根据受益人交单给指定银行办理结
算时,使用信用证的不同方式可分为:
即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
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
开证人
受益人
9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
进口地的 代理人
1 2 议付行 7
3
开证行 8 贴现公司 5 6
四、根据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利能否
转让划分,可分为: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 )
不可转让信用证( Non-transferable Credit)
申请人
第一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
⑤ ① ⑩ ③ ④ ⑦
⑤
⑥
开证行
② ⑧ ⑨
转让行 通知行
⑤ ⑥
通知行/议付行
跟单信用证概述 跟单信用证的种类 跟单信用证的业务原理 跟单信用证的内容及主要当事人 信用证的修改和撤销
第一节 跟单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的含义
UCP600规定: 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 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 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 兑付意指: a. 对于即期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 b. 对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发出延期付款承诺 并到期付款。 c. 对于承兑信用证承兑由受益人出具的汇 票并到期付款。
开证行与代付行的关系
开证行与议付行的关系
开证行与保兑行的关系
保兑行与受益人的关系
议付行与受益人的关系
第三节 跟单信用证的种类
一、根据开征行对信用证所负的责任,可分为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
二、根据信用证有无开证行以外的其他
三、银行的免责事项
(一) 对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二) 对文电传递的免责条款 (三) 不可抗力 (四) 对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条款 (五) 银行遭受损失的赔偿
四、信用证项下主要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申请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申请人与开证行的关系 开证行与受益人的关系 开证行与通知行的关系 通知行与受益人的关系
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5.凭规定的单据
货运单据 注意:严格符合的原则 (1)基本单据 商业发票 单单一致 保险单据 单证一致 原产地证书 (2)附属单据 装箱单 重量单 海关发票 商检证书 6.对付款的理解:即期付款、对远期汇票的承兑、 对延期付款提供保证和对货运 单据的议付
二、信用证的特性
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
背对背信用证第二受益 第 二 受 益 人 与 原 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可以得到 人得不到开证行的付款 证开证行的关系 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保证。 转让行的责任
可转让信用证的转让行不会增加付款 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银 责任。 行就是该证的开证行。
背对背信用证
买方
中间商
供货人
第一开证行
第一通知行 第二开证行
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1.银行:开证行
2.付款承诺: 3.有条件:指信用证上规定要提交的货运单据 4.信用证的基本关系人
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开证申请人
1 申 请 开 证 2 寄
受益人
信用证
开证行
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开证申请人
1
受益人
将 益信 人用 证 通 知 给
受
3
申 请 开 证
开证行
2 寄信用证
通知行
可转让信用证流程图
五、循环信用证
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在每次用完后,不 必等待开证行通知,即自动恢复到原金 额。 半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每次使用后须等 待若干天,如在此期间,开证行未提出 不能恢复原金额的通知,即自动恢复原 金额。 非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用完后,须等待 开证行通知,即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3、信用证业务的处理是以单据为准
三、信用证的产生与发展 保证与资金融通 对进口商 对出口商 对开征行 对出口地银行 四、信用证意义和的作用
第二节 跟单信用证的内容及主要当事人
一、信用证的格式和内容
1.信用证的类型 2.信用证号码 3.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和地点 4.有效日期和地点 5.开证申请人 6.受益人 7.通知行 8.金额 9.信用证的可用性 10.分批装运
六、预支信用证
全部预支:信用证仅凭出口方的光票付款,
实际上等于是预付货款,也有的要求出 口方在凭光票取款时,应附交一份负责 补交货运单据的声明书。 部分预支:
部分预支的两种情类型 红条信用证:在信用证的特别条款项下用 红色打成或写成,允许出口商凭以后补 交单据的书面担保,即可预支部分货款 的信用证。 绿条信用证:在信用证上用绿色打上预支 条款,但现在也不一定非以绿色表示不 可。
第二通知行
八、假远期信用证
开立远期信用证,远期汇票,但出口 商可以即期收到十足货款,贴现利息由 进口商承担。
七、根据信用证和其他信用证的关系来分:
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 ) 对开信用证( Reciprocal Credit)
可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的比较
相同点:用于中间贸易 不同点:如下图:
可转让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
与原信用证开证 可转让信用证的开立必须经过原信 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与 申 请 人 、 开 证 行 用证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授权方可开 原信用证开证申请人、 的关系 立 开证行无关 张数 可转让信用证是第一受益人将信用证 与原证是两张信用证。 的一部分权利转移给第二受益人。
11.转运 13.装运 15.规定的单据 17.运输单据 19.保险单据 21.交单期限 23.银行至银行的指示 24.页数
12.买方投保 14.货物描述 16.商业发票 18.运输单据(特定) 20.其他单据 22.通知指示 25.签字
二、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责
开征申请人(Applicant for L/C) 开征行(Issuing Bank) 受益人(Beneficiary) 通知行(Advising Bank)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付款行(Paying Bank) 承兑行(Accepting Bank)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索偿行(Claiming Bank) 寄单行(Remitting Bank)
银行加以保兑,可分为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 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Credit)
三、根据受益人交单给指定银行办理结
算时,使用信用证的不同方式可分为:
即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
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
开证人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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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进口地的 代理人
1 2 议付行 7
3
开证行 8 贴现公司 5 6
四、根据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利能否
转让划分,可分为: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 )
不可转让信用证( Non-transferable Credit)
申请人
第一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
⑤ ① ⑩ ③ ④ ⑦
⑤
⑥
开证行
② ⑧ ⑨
转让行 通知行
⑤ ⑥
通知行/议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