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人肉搜索”现象的法理分析

合集下载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1. 引言1.1 人肉搜索的定义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大量网络用户的力量,齐心协力搜索、调查、公开他人个人隐私信息并对其进行追踪或者恶意攻击的行为。

人肉搜索可以迅速曝光目标的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从而导致目标遭受到侵犯、骚扰甚至诋毁。

这种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揭露真相和维护公共利益,但也往往伴随着泄露隐私、造成伤害等负面影响。

人肉搜索的定义与传统的网络调查行为有本质区别,其侧重点在于群体性和扩散性,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力和影响力。

人肉搜索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网络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在人肉搜索中,参与者通常是匿名的,难以被追究责任,这也给打击人肉搜索带来一定困难。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法律规制、技术治理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加以规范和管理。

1.2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人肉搜索可能导致隐私泄露和个人信息被滥用。

当个人的隐私信息被不特定的大众获取和传播时,个人的安全和隐私权利就可能受到侵犯。

这种情况下,个人可能面临着身心双重的威胁,甚至可能导致个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人肉搜索可能引发误导性和恶意扩散。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由于信息来源的不确定性和真实性的难以核实,可能导致信息的失实和不实传播。

这种情况下,会给被搜索者和相关人员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社会舆论的误导和混乱。

人肉搜索还可能导致网络暴力和群体施压。

一旦人肉搜索结果被利用于暴力行为或者群体施压,就可能给被搜索者和相关人员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和身体威胁。

这种情况下,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和群体事件,造成不可控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在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信息误导和恶意传播、网络暴力和群体施压等负面后果。

为了有效防范人肉搜索的危害,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和技术治理,提倡网络文明行为和道德建设。

1.3 人肉搜索现状目前,人肉搜索的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人肉搜索行为呈现出越来越频繁的态势,特别是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中,人肉搜索行为更是屡见不鲜。

人肉搜索的法理学思考

人肉搜索的法理学思考

“人肉搜索”的法理学思考一、“人肉搜索”现状自2001年“女白领”事件以来,“人肉搜索”越来越火,甚至以“今天你人肉了么”为朋友之间寒暄的话语。

“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人肉搜索”兴起以来掀起的波澜可谓是一浪强过一浪。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人群中的热门话题,它让人们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好,同时也给不少人带来了永久的伤痛。

“人肉搜索”不再依赖传统网络数据库,而是一个依托来自五湖四海的网民的新型搜索工具,它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将传统的网络信息变为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将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变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在由衷赞叹“人肉搜索”强大威力的同时,一些人对它的存在也表示了忧虑。

诚然“人肉搜索”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一些事件背后的真相,可以维护社会道德秩序,还可以延伸到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拓宽了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充分发动了人际网络的力量。

但是这种“网上通缉”却已经超出了道德谴责的范畴,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益。

人肉搜索是猫扑(mop)网首创的一种搜索方式,和谷歌、百度利用计算机搜索技术不同的是,它更接近于"爱问"、"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网站。

提问者提出问题,其他网民以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甚至冷嘲热讽来回答这一切。

不求最好,但求最肉(注:裸露)成为了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

由于“人肉搜索”对社会公共生活的不断影响,出现了呼吁对其进行刑事规制的声音。

2008年8月25日,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志刚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提出,“网上通缉”、“人肉搜索”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其造成的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俗称“肉搜”,指的是通过网络、信息检索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利用大量个人信息追踪、侵入他人隐私,甚至实施人身攻击的行为。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肉搜索行为逐渐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问题之一,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人身攻击的行为需严格遵守法律界限,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尊重他人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篇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特别是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获取、传播他人的隐私信息。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搜集、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违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在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人肉搜索行为中,可能涉及到转载、传播他人原创作品的情况,如果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擅自传播他人作品,将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未经许可传播他人的作品。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信息泄露、滥用和非法获取等行为。

而人肉搜索行为往往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进行信息搜集和传播,如果未经授权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将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规,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人肉搜索行为中的人身攻击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侮辱他人、诽谤他人等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在人肉搜索中,如果借助搜集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身攻击、诽谤他人等行为,将受到刑法的限制,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平台,通过大量网友协作搜集并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甚至对其进行一系列骚扰、谩骂等行为。

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他人的隐私权,可能导致被搜索对象面临严重的侵害和伤害。

对于人肉搜索的行为,需要有相应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对于人肉搜索的行为,可以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角度进行法律规制。

根据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以侵犯个人信息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将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一条款可以适用于人肉搜索的情形,因为人肉搜索行为实际上也是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一种表现。

可以对人肉搜索行为提起刑事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可以立法明确规定对于参与人肉搜索的个人或组织,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组织或个人发起人肉搜索的行为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人肉搜索现象,提高人们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

对于人肉搜索的行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治理。

被人肉搜索的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人肉搜索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这可以有效地保护被搜索对象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肉搜索现象的发生。

针对人肉搜索的行为,还需要在社会上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提高大众对于个人隐私权的重视程度,是治理人肉搜索现象的长久之计。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布相关资讯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人肉搜索的危害,自觉维护他人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人肉搜索行为违反了他人的隐私权,需要有刑法规制与治理。

通过加强法律规定、明确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可以有效地遏制人肉搜索现象的发生,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也需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从根本上预防人肉搜索的发生。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人们通过网络可以获取大量的信息和资料,也可以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然而,网络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例如人肉搜索现象。

人肉搜索是指网民通过互联网信息搜集和传播,获取并公开个人信息及事件的过程。

人肉搜索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个人信息、持续骚扰、辱骂等,对被搜索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困扰。

为此,我国需要对人肉搜索问题进行规制。

首先,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禁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搜索一定的个人信息。

在网络时代,人肉搜索可以视为一种非法侵入他人信息的行为。

如果搜集和传播的信息是非法和虚假的,我们应该依靠法律规定,依法惩处犯罪行为。

如果搜集和传播的信息是合法的,我们也应该采取措施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避免过度搜索和传播。

其次,我国的《网络安全法》第四章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窃取、泄露、非法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

对于涉及个人信息的人肉搜索行为,也应该属于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之一。

我们应该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最后,通过案例来证明准确判断人肉搜索行为的重要性,以给予依法治理该问题提供案例支持。

案例一:2017年,一则看似情侣吵架的视频引爆网络,视频中一男子殴打女子,视频中被打女子的身份被广泛搜索到,但现实中,女子并非自愿接受曝光,并呼吁大家停止搜索。

此事件的背后有很多深层次的社会、道德问题,但不管什么样的角度看待,都不能否认这种人肉搜索行为的负面影响。

案例二:2018年4月,山东籍公民王思聪因海外买壳公司被炒作,在网上成为了大热搜索,并被众多网民人肉搜索。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背景下,任何人,不论身份高低,都应该遵守道德和法律。

向王思聪人肉搜索的人群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为王思聪提供了炒作机会。

案例三:2020年,一名青年学生在一个为空旷场地上假扮病患,后被当地警方拘捕,其在网上被“人肉搜索”,曝光真实姓名和过往记录,对该学生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摘要】人肉搜索是一种通过网络等方式搜集、曝光他人个人信息、隐私并进行追踪等行为,具有严重的侵犯他人权利和损害社会秩序的危害性。

我国刑法对人肉搜索的规制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对侵犯他人权益行为的惩治。

加强网络监管和打击人肉搜索的措施是应对该问题的重要举措。

建立健全的社会治理机制、加强公民网络素质教育以及探讨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道德性也是解决该问题的长久之计。

依法规制和有效治理人肉搜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人肉搜索对社会的影响需要引起重视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人肉搜索的蔓延,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关键词】人肉搜索, 刑法规制, 网络监管, 社会治理, 公民素质教育, 合法性, 道德性, 依法规制, 社会影响, 应对策略1. 引言1.1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人肉搜索是指通过网络等信息渠道,以获取特定人物的个人信息和生活轨迹,并通过公开曝光和追踪等手段对其实施调查、审查或者施加压力。

人肉搜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揭露一些不法行为或者维护公共秩序,但是也存在着严重的危害性。

人肉搜索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一旦信息失控,可能导致广泛的社会恐慌和混乱。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参与者通常情绪高涨,难以自控,容易鼓动他人参与,形成群体行动,甚至演变成暴力事件。

这给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人肉搜索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人身权。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个人的隐私信息,例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这些信息一旦被泄露,将给被搜索对象带来严重的伤害和困扰。

一些参与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能采取言语暴力、人身攻击等手段,进一步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安全感。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侵犯他人隐私权和人身权等方面。

加强对人肉搜索的规制和治理,建立健全的社会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1.2 人肉搜索的定义和特点人肉搜索是指通过网络工具和社会网络力量,搜集和传播某个特定目标的个人信息,进行调查、曝光或追踪的行为。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指的是一种通过网络和社交媒体等途径,针对某个人或事件展开的大规模搜索行动。

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缘由,例如网络谣言的陷害、诈骗案件的调查等,但在一些情形下,却被滥用为个人报复、侵犯他人隐私等不正当手段。

因此,其是否合法存在争议,其法律界限也需要被明确。

从人肉搜索的行为本身来看,其并不违法。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人民有权利自由表达、新闻报道、监督权利等权利。

而人肉搜索行动,如果仅仅是调查事实真相,搜集资料,传播声音,捍卫公正正义,从法义上来看是没有问题的。

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人肉搜索往往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

对于搜集的信息,如果是他人有意公开的,其使用则不算是侵犯隐私;但如果是个人信息,如个人资料、生活习惯、身份证号等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权衡是否合法。

在人肉搜索过程中,公开他人私人信息,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不良后果,甚至涉及到个人隐私泄露,进而引发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因此,人肉搜索假如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或人格尊严,就会触犯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法律人身攻击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

针对此类侵害公民隐私权利的行为,法律可以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等方式予以惩处。

综上所述,人肉搜索本身并不违法,如果是公正、透明、依靠法律规范开展的,对于事实查明有一定推动作用,有助于扩大舆论监督的范围,但过程中需要注重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

作为网络公民,我们应了解法律规定,遵守法律法规,不乱用搜寻信息、曝光信息的方式,负责任地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和监督权利。

案例分析:人肉搜索

案例分析:人肉搜索

答题方法指导(看法题)
1、是什么行为?正确与否?(是什么)
2、为什么正确或错误,即说明理由。(为什 么)
3、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怎么办)
参考答案
1、“人肉搜索”会损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和隐私 权。
2、在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权利是 履行义务的前提,义务是享有权利的基础。
3、因此,我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必须严 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不 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参与者在享受公民言论自由权的 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不能揭露他人隐私,不 能损害他人名誉。
“人肉搜索”是一种新的搜索方式:
提问者提出问题,其他公民以自己的专业 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来回答。北京 一13岁女孩张某仅仅对某网页说了一句大 家感兴趣的话,不久,她的出生年月、所 在学校、平时成绩被详细公开,关于她的 视频、图片、恶搞漫画、帖子亦开始在互 联网上泛滥。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人肉 搜索”这种行为的看法?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人肉搜索是指一种通过互联网收集他人个人信息、进行寻找、追踪、曝光并加以谴责的行为。

在一定程度上,人肉搜索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人肉搜索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在进行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往往会收集并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这些信息的公开可能会对被搜索对象造成严重的侵犯,甚至给其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和困扰。

人肉搜索往往还会伴随着对被搜索对象的人格侮辱和攻击,进一步加剧了被搜索对象的精神压力和心理痛苦。

对人肉搜索行为的刑法规制必须充分考虑保护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人肉搜索行为可能触犯他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在进行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往往会对被搜索对象进行指责、诽谤和污蔑,导致其名誉受损,甚至影响其社会形象和事业发展。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搜索对象的名誉权和荣誉权,还可能给其带来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

对人肉搜索行为的刑法规制必须充分考虑保护他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针对人肉搜索行为,国内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严格的规制和治理。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对在互联网上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网络安全法》则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非法收集、利用用户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审理侵害个人信息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并明确了被侵权人的追究赔偿责任。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为对人肉搜索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和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制外,对人肉搜索行为的有效治理还需要加强社会教育和舆论引导。

要倡导崇尚法治、尊重他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的社会风气,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不参与和支持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要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引导网络用户理性表达意见,规范网络公共秩序,杜绝人肉搜索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渠道,群体性地搜集、曝光和扩散他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和负面信息的行为。

以下是对“人肉搜索”现象的一些看法:
1.违法和不道德:在许多情况下,人肉搜索往往违反了当事
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和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它可能导致
个人受到网络暴力、个人信息泄露以及在线骚扰和迫害等
不良后果,涉及到他们的个人和家庭安全。

2.盲目正义:人肉搜索往往是出于一种追求正义的心态,希
望揭露和制裁严重违法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然而,由
于信息来源的不确定性和短视性,人们可能对所得到的信
息进行错误解读和主观扭曲,从而可能导致个人或团体受
到无辜的诋毁和损害。

3.法律和规范的缺失:在很多情况下,人肉搜索行为缺乏适
当的法律约束和规范。

这使得行为参与者可以在没有责任
和处罚的情况下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和权益,加剧社会的
不稳定和不公平。

4.需要加强隐私保护和法律监管:人肉搜索现象凸显了当前
网络环境下对个人隐私保护和法律监管的重要性。

相关的
法律法规需要明确规定和约束人肉搜索的行为,并确保对
违法行为的追责和处罚。

同时,需要加强社会对个人信息
保护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隐私权的重视和尊重。

综上所述,尽管人肉搜索可能是出于某种意义上的正义追求,但其行为往往涉及到对他人隐私和权益的侵犯,应引起重视和警惕。

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落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教育,在网络环境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人肉搜索的法律分析

人肉搜索的法律分析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搜索方式,是依托数万网民而不再仅仅依靠网络数据库,是一种网民自发性的、集体完成的行动。

网民们可以利用Google、百度等超强的搜索引擎,输入不同的关键词;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询目标对象及朋友的博客、播客、论坛、QQ空间等,寻找蛛丝马迹;同时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如淘宝、天涯、猫扑、百度贴吧、新浪论坛等,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ID或邮件地址,查其IP号,锁定目标对象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等二)“人肉搜索”的特点:1、“人肉搜索”是双刃剑人肉搜索”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发表言论、伸张正义、监督政府的平台,举例少写。

但是与此同时,“人肉搜索”随便公布他人的私人信息,存在着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问题。

1、“人肉搜索“主体较多2、“人肉搜索”传播快当信息搜索者提出的搜索要求引起网友们热议的时候,论坛的坛主就会把这一帖子置顶,然后各大网站对此进行转载,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这起事件就会众所皆知。

被搜索者的私人信息也不再是秘密,私人信息变成了公开信息。

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这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

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

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途径,对某个具体的个人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搜索,以获取其个人信息、行踪轨迹等相关信息。

这种社会现象通常出现在网络上涉及到公共利益、社会热点、犯罪事件等方面,人肉搜索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违反隐私权和法律的风险。

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法律界限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法律领域,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界限主要涉及到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和侵权责任等多个方面。

以下将从法律的角度,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一、隐私权保护在人肉搜索中,最重要的法律界限之一就是隐私权的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公民的个人信息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不得随意泄露、传播或使用。

进行人肉搜索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对于公共人物而言,他们的个人信息同样受到隐私权的保护。

虽然公共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隐私权的权利,但在进行人肉搜索时,也必须尊重其基本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信息真实性在进行人肉搜索时,所获取的信息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获取虚假信息、散布谣言、恶意造谣等行为都将涉及到侵权责任和违法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必须慎重对待所获得的信息,不得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三、合法权益保护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必须杜绝对其他人的人身、名誉、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

任何对他人进行人肉搜索的行为,都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侵犯他人的权益。

四、法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于违法的人肉搜索行为,相关法律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监管和追究责任。

在互联网时代,法律监管的难度增加了,但对于违法行为,法律仍然会依法予以追究和惩处。

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现象

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现象

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现象“人肉搜索”,指的是通过大量人工参与来寻找问题答案的网络机制,即根据网络上的一张照片、一个视频场景、一个网名甚至一个QQ号码,网民们互通信息进行寻找,往往可以挖掘出目标人物在现实中的真名实姓、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此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亲朋好友等私人信息也一概会“暴露于阳光之下”。

近年来,“人肉搜索”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看待“人肉搜索”现象呢?它的存在合乎道德吗?更重要的是,合法吗?一.从社会学的角度,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现象产生的社会根源?“人肉搜索”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其产生的社会根源肯定涉及多种社会因素,但就其得以发生的条件来看,主要涉及三方面因素:互联网、焦点社会问题和网民。

首先,随着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使原本人们认为是“深不可测”的互联网等高技术信息产品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的应用,而且日益“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使各种社会信息迅速得到更大范围地传播和网民在虚拟的“网络社区”进行各种形式的超时空的社会互动成为现实。

可以说,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达是“人肉搜索”这种新社会现象产生的物质基础。

其次,中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过渡转型时期,由于思想多样、价值多元、规范缺失、道德弱化等原因,出现了一些社会失范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引起人们普遍关注。

比如,前段时间被“人肉搜索”曝光的一些轻视生命、婚外恋、造假、不遵守公共规则、以强欺弱以及违反基本道德的事件,就是如此。

人们为什么对此高度关注?我认为主要是这几年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对物质以外的社会价值普遍关注与追求,比如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

再次,产生“人肉搜索”现象的直接动因应该是网民的广泛参与。

从微观心理层面来看,为什么网民乐于广泛参与此事呢?我认为主要基于以下方面:一是猎奇探究的心理。

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希望打破沙锅一探到底,是每个人自然产生的、普遍具有的心理活动。

人肉搜索原理

人肉搜索原理

人肉搜索原理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等渠道,利用大量人力资源和信息共享,对某一特定对象进行搜索、追踪和调查的行为。

人肉搜索原理是指利用众多网络用户的力量,通过信息的共享和传播,迅速获取目标对象的相关信息,从而实现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搜索和追踪。

人肉搜索的原理主要包括信息共享、社交网络和大数据分析。

首先,信息共享是人肉搜索的基础,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用户可以分享自己获取的信息,或者向他人求助,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信息共享网络。

其次,社交网络的作用也十分重要,通过社交网络,用户可以迅速建立联系,组成搜索团队,共同寻找目标对象的相关线索。

最后,大数据分析则是人肉搜索的技术支撑,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目标对象的行踪和活动轨迹。

人肉搜索的原理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首先,在寻找失踪人口、寻亲、寻找犯罪嫌疑人等方面,人肉搜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大量的网络用户参与,可以迅速扩大搜索范围,提高找到目标对象的几率。

其次,在网络舆情监控和危机公关方面,人肉搜索也可以快速获取相关信息,及时做出反应,控制舆论风向,保护个人或机构的声誉。

再者,在网络安全领域,人肉搜索可以帮助相关部门追踪网络攻击者,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保护网络信息安全。

然而,人肉搜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首先,由于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人肉搜索可能会受到虚假信息和谣言的影响,导致错误的判断和行动。

其次,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不良后果。

再者,人肉搜索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和时间成本,如果组织和协调不当,可能会浪费大量资源,效果不佳。

综上所述,人肉搜索是一种利用众多网络用户的力量,通过信息共享、社交网络和大数据分析,对特定对象进行搜索和追踪的原理。

在实际应用中,人肉搜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也需要注意信息真实性、隐私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等问题。

只有在规范和合理的前提下,人肉搜索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社会和个人带来更多的利益。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是指通过公众网络或其他方式,利用群体性行动进行的信息采集、整合、筛选和公开的行为。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了互联网时代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较量的新现象,其所能产生的信息和影响不可小视,但是与此同时,人肉搜索也存在一些隐患和法律风险。

在法律上,人肉搜索涉及到了很多方面的问题,比如侵犯隐私权、诽谤、侵权等等。

对于人肉搜索的界限,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一、侵犯他人隐私权对于人肉搜索的第一个风险就是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在搜索的过程中,人们可能会收集到他人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地址、工作单位、账号等等,这些信息一旦被公开,将会对被搜索的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的人身尊严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人肉搜索如果突破了个人隐私和尊严的底线,就已经涉及到了违法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人肉搜索在信息的收集和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侵犯到被搜索对象的知识产权。

比如,参与搜索的人可能会搜到某个作家的小说,然后将其转载在网络上,这就侵犯了作家的著作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诽谤人肉搜索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风险就是诽谤。

比如,搜索的人可能听取到某个人的不实言论,然后在网络上扩散这个谣言,从而影响到该人的名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恶意诋毁他人名誉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人肉搜索造成了对他人的名誉、荣誉等的侵犯,那么搜索者将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反网络管理规定人肉搜索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可能违反网络管理规定。

目前网络空间已经有了相关的管理法律法规,对于恶意抹黑、违反道德、危害社会安定等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人肉搜索的行为与这些规定相违背,搜索者将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结论: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是比较模糊的。

我们既不能因为其社会价值低而将之禁止,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其产生的不良后果而让其盲目运作。

因此,在人肉搜索的实践中,我们应该在尊重他人隐私的前提下,明确并遵守网络管理规定;同时,对于被搜索对象的权益和尊严也需要进行严格的保护。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是指网民通过公开渠道寻找他人真实身份、个人信息并公开曝光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网络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可能造成严重的侵权和违法行为。

我们有必要对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进行探讨。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人肉搜索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在处理与人肉搜索相关的法律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或违法行为。

从侵权的角度来看,人肉搜索可能对被搜索者的个人权益造成严重侵害。

通过人肉搜索获取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并将其公开发布,这就构成了对被搜索者的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公开他人的个人隐私,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人肉搜索的行为导致了被搜索者的个人隐私信息被公开并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那么搜索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违法的角度来看,人肉搜索的行为也可能触犯我国的法律法规。

人肉搜索可能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恶意造谣、诽谤他人等行为,这些行为在我国的《刑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是属于违法行为。

人肉搜索中如果涉及到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行为,也可能触犯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惩治和解决人肉搜索的问题,我们不仅需要依法保护被搜索者的合法权益,还需要依法对人肉搜索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

我们应当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广大网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认识到人肉搜索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我们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人肉搜索行为的界限和政府部门处理的责任。

对于人肉搜索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护被搜索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平台也应当积极落实网络管理责任,设立相应的举报制度和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人肉搜索事件并对相关用户进行处理,以减少人肉搜索的发生。

人肉搜索是一种有潜在风险的行为,其涉及的法律界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我们应当加强法律宣传,加大对人肉搜索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以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秩序。

公考申论热点之人肉搜索现象

公考申论热点之人肉搜索现象

公考申论热点之人肉搜索现象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现象“人肉搜索”,指的是通过大量人工参与来寻找问题答案的#络机制,即根据#络上的一张照片、一个视频场景、一个#名甚至一个号码,#民们互通信息进行寻找,往往可以挖掘出目标人物在现实中的真名实姓、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此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亲朋好友等私人信息也一概会“暴露于阳光之下”。

近年来,“人肉搜索”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看待“人肉搜索”现象呢?它的存在合乎道德吗?更重要的是,合法吗?一、从社会学的角度,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现象产生的社会根源?“人肉搜索”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其产生的社会根源肯定涉及多种社会因素,但就其得以发生的条件来看,主要涉及三方面因素:互联#、焦点社会问题和#民。

首先,随着现代互联#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使原本人们认为是“深不可测”的互联#等高技术信息产品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的应用,而且日益“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使各种社会信息迅速得到更大范围地传播和#民在虚拟的“#络社区”进行各种形式的超时空的社会互动成为现实。

可以说,互联#等信息技术的发达是“人肉搜索”这种新社会现象产生的物质基础。

其次,中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过渡转型时期,由于思想多样、价值多元、规范缺失、道德弱化等原因,出现了一些社会失范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引起人们普遍关注。

比如,前段时间被“人肉搜索”曝光的一些轻视生命、婚外恋、造假、不遵守公共规则、以强欺弱以及违反基本道德的事件,就是如此。

人们为什么对此高度关注?我认为主要是这几年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对物质以外的社会价值普遍关注与追求,比如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

再次,产生“人肉搜索”现象的直接动因应该是#民的广泛参与。

从微观心理层面来看,为什么#民乐于广泛参与此事呢?我认为主要基于以下方面:一是猎奇探究的心理。

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希望打破沙锅一探到底,是每个人自然产生的、普遍具有的心理活动。

关于人肉搜索问题在法律上的分析

关于人肉搜索问题在法律上的分析

关于人肉搜索问题在法律上的分析一、“人肉搜索”的现状1.“人肉搜索”的定义与作用机理我们认为,“人肉搜索”是指利用众多网络用户搜索、汇集、整理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方式。

无数网络用户一起从不同角度和途径对同一事件或者同一人物进行搜索和挖掘,搜集相关个人信息。

一般来讲,“人肉搜索”是通过搜索对象之前上网所留下的痕迹,对其进行查询,或通过网络查找与知晓搜索对象的人,进而找到搜索对象。

因此,其常用的手段包括:利用搜索引擎进行搜索;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其本人及朋友的博客、论坛等寻找线索;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注册痕迹,查其ip号,锁定目标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等。

2.“人肉搜索”的分类“人肉搜索”并非法律用语,它实质上是一种资料的搜集方式,因此,以资料为对象,对“人肉搜索”进行分类,似乎更为恰当。

广义上可以将“人肉搜索”分为对属事的资料的“搜索”与对属人的资料的“搜索”,前者是指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的“人找人”的关系型搜索方式;后者是指以网络社区为交流平台,集合广大网络用户的力量,搜索某些人物的个人资料,并将这些个人资料公开化的网络活动。

对于后者还可以进行细分,以个人资料是否公开为标准,可分为公开个人资料与隐秘个人资料。

公开个人资料与隐秘个人资料的区分涉及到了公共领域与私人空间的范围问题。

网络空间的无限延展性往往导致事件超出“人肉搜索”发起者的控制,对被搜索者而言,往往造成“罚过其责”的后果;对信息发布者和网络服务供应商而言,则有可能构成侵权。

因此,应当给人肉搜索划定一条“警戒线”,这条“警戒线”就是私人空间,即法定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人肉搜索”必须止步于此,之后的问题应当诉诸于公力救济。

二、“人肉搜索”导致侵权行为的原因分析“人肉搜索”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简单来讲就是侵权,这里的侵权指的是直接侵权,具体是指信息发布者以及网络信息内容提供商(icp)有可能侵犯被搜索者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至于现实中出现的对被搜索者进行恐吓、骚扰乃至造成其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行为实际上是后续行为造成的损害,并非直接侵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借助了现实生活中人的力量通过一方提问多方回应的检索方式将传统的搜索转变为一种人找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因此被贴上了人肉的标签但使其受到广泛关注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人肉的名称而是人肉搜索在传统搜索以知识性结论作为目标指向的基础上增加了人的社会价值取向从而使得人肉搜索的结果并非是简单客观的知识结论而具备了主观评判的价值导向
【 作者简介 】 吴青青 ( 1 9 8 9 一 ) , 女, 湖南邵 阳人 , 云南 大学法 学院硕士研究 生 , 研究方向 : 经济法。

7 7・
力 的重要手段 , 例如, 报纸 、 广播 、 电视 、 书籍 、 电报 、 电话等 等 。互联 网技术的产生 , 综 合了传统社会下各种传播媒介
于互 联 网平 台 , 在网络数据库 查询的基 础上 , 通 过网络联 结起来 的网民的力量对信息进行 筛选萃取 , 从而找 出事情
2 0 0 7年 , 一个 名为“ 北 飞的候鸟 ” 的博客 , 名 叫姜岩 , 一 直在其博客上诉说 自己丈夫王菲有外遇后于 当年 l 2月 2 9
日跳楼身亡 。此后 , “ 北飞的候 鸟” 、 “ 大旗 网” 和“ 天涯” 三家 网站纷纷刊登和转载 网民对此事进行评论的帖子。网友在 漫 骂谴责之 后 , 便展开 了规模异 常浩大 的“ 人 肉搜 索” : 王 菲 和第三者 的 电话 、住址 以及公 司等信息 在 网上 一一 曝 光。 2 0 0 8年 3月 , 不堪各种压力 的王菲将“ 北飞的候 鸟” 、 大 旗网、 天涯社区三家 网站告上法庭 。法 院认为 , 王菲在与姜
2 0 1 3年 9月
黑 河 学 刊
He i h e J o u r n  ̄
Se p. 2 01 3
总第 1 9 4期 第 9期
S e r i a l No . 1 9 4 No . 9

网络 “ 人 肉搜 索 ’ ’ 现 象 的法理 分析
⑧ 吴青青
( 云南大学法学 院 , 云南 昆 明 6 5 0 0 9 1 )
耕” 、 微笑 局长“ 杨达 才” 、 在到 网络炫 富“ 郭美美 ” 、 “ 华南虎
照片” 、 “ 死亡博 客” 以及新近 的“ 埃及 浮雕 ” 等事件 , “ 人 肉
搜索 ” 越来越显示出互联 网的威力和杀伤力。一方面 , 其通
过 网络对社 会生 活进 行有力 的道 德规范 、 舆 论监督 ; 另一
突时如何进行衡平?当下 的网络世界显然已呈现出混乱 之
搜索应辩 证地看待 , 正视其积极一面 , 修正其不利一方。
二、 网络“ 人肉搜索” 现象的法理分析 ( 一) 人 肉搜索的实质—— 网络言论 自由表 达的方式
势, 探寻人 肉搜索 的理论依据和制度构建亦就实属必要 。
在现代社会 , 传播媒介 成为公 民个人拓 展表达 自由能
大 了该事件 的传播 范围 , 法 院最终 判决张乐奕 和北 京凌云
公司构成对 王菲 隐私权益和名誉权 的侵犯 , 判令该 两被告
及时删除相关文 章及照片 ,并在 网站首 页刊登道歉 函 , 并 分别赔偿王菲精 神损害抚慰金 5 0 0 0元 和 3 0 0元 ,加上公 证费 , 王菲总计获赔 9 3 6 7元 , 天涯公 司则 因为在接到王 菲 的投诉后及时删除 了相关 内容 , 认 定其不构 成侵权 。
方面又极易侵犯个人 的隐私权及引起 网络暴力的蔓延 , 甚
至还催生了 中国反对“ 人肉搜 索” 的第一 案。因此 , 对 人肉
以上所述为人 肉搜索第一案 , 亦称 为“ 死亡博客案” , 其 引发 了诸多问题值得深思 :以道德审判的姿态审视诸 如人 肉搜索案件是否还适 当?当公 民言论 自由与隐私权 发生 冲
真相或 曝光所探查 术不同 ,由于其借助 了现
实生活中人的力量 , 通过一方提 问 , 多方 回应 的检索方式 ,
将 传统的搜索转变为一种人找人 的关 系型网络社区活动 , 因此 , 被贴 上 了“ 人 肉” 的标签 , 但使 其受到广 泛关注 的根
本原 因并不是人 肉的名称 , 而是人 肉搜索在传统搜 索以知
岩婚姻续存期间与他人有 不正当关系 , 违反 中国法律规 定
和社会道德 标准 , 使 姜岩遭 受巨大精 神痛苦 而 自杀 , 王 菲 应 受到批评 和谴责 。但这种批评谴责应在法律允许的范 围 内, 不应披 露宣扬其隐私 , 否则构成侵权 。同时认 为 , 姜岩 的朋友张乐奕对 王菲 的个 人信息进行披露 , 大旗 网设 置 的 专题 网页 ,进行调查 走访 和对 当事人真 实身份的披露 , 扩
为了限制 自由 , 而是为了扩大和保护 自由。当然 , 人 肉搜索 在法律价 值层而也反 映出了 自由价值 与秩序 价值之 间的 博弈关系 , 二者之 问是对立统一。 自由的范 围并不是 无限 的, 个 人活动受 到秩序制约 , 必须在 国家 权力 允许 的范 同
识性结 论作 为 目标指 向的基 础上增 加 了人 的社会价值 取
向,从 而使得人 肉搜索 的结 果并非 是简单 客观 的知识 结 论, 而具备了主观评判的价值导向。从理论上看 , 人 肉搜索 可分 为道 德谴 责型 、 伸张正义型 、 寻求真相型 、 反腐监督型 及? 肖 遣娱 乐型等类 型 , 其在不 同程度上影 响着网络行业的 发展 。不 难发现 , 从天涯 “ 虐猫女” , 到最牛房产局长 “ 周久
【 摘
要 】晚近 的“ 人 肉搜 索” 现 象已然成 为网络 和现 实生 活中的热 门议题 , 众 多人 士常运用此种方式 以获
取特定的真实信息。然而, 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 对此却没有作 出明确规定 , 侵犯 公民隐私权 的现 象时有发生, 言论 自由与隐私权冲突明显。 对此 , 在厘 清人 肉搜 索基本 内涵的基础上 , 适用相关法学理论进行剖 析 , 在立法、 执 法和 司法等各方面对人 肉搜索进行有效规制 , 以期可以遏制 网络行为的暴力化 , 重构互联网领域 的良好秩序。 【 关键 词】人 肉搜 索; 法理 ; 规制
【 中图分类号 】 D 9 2 0 . 0 【 文 献标 识码 】 A 【 文 章编 号 】 1 0 0 9 — 3 0 3 6 ( 2 0 1 3 ) 0 9 — 0 0 7 7 — 0 3


“ 人 肉搜索” 之检视与修正
事实上 , “ 人 肉搜索 ”是 网络搜 索引擎 的一种方式 , 有 别 于传统 的单纯依靠网络 自动算 法进行搜索 的机制 , 它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