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施办法范文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森林防灭火,是指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和林地火情火灾预防和扑救。森林火警是指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5亩或乔木郁闭度小于0.2的;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15亩以上,林火失去人为控制,在森林中肆意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及人类生命财产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
第三条各村和相关部门单位及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在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灾后处置中的工作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等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森林防灭火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防灭火责任
第四条乡工作职责
(一)乡党政正职是防灭火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农村集体山林地的防灭火第一责任人。
(二)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将本辖区内全部山头、地块、寺庙、社官等重点区域落实到乡、村、组干部,登记造册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发生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新上报。乡、村、组干部对其所包山头、地块、寺庙等区域承担相应森林防灭火责任。
(三)制订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指导村委会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办公室。
(五)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人员。
(六)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扑火队伍相关补助。
(七)协助做好火灾调查、火案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