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维修,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2.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作业,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3.井下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4.矿井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和总工程师、公司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监督检查措施落实。
5.一个电气焊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或套用。
6.能够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作业。
7.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调度室要在作业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8.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9.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留查。
10.电气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调度人员要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状态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11.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和管理灭火器材。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684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正式样本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人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由施工队组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还至少应备有两灭火器。
2、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的设施接受火星。
3、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还应由专人停留一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如果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4、在有煤(岩)与沼气突出的矿井中,必须停止在突出危险区内可能引起突出的一切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制定下列实施措施:1、为了保证在井下安全,禁止在采区巷道和可燃性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范文1、井下使用火电焊只准在进风岩石巷道中,回风岩巷原则不准烧焊。
严禁在煤巷、有瓦斯岩巷、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峒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使用火电焊。
2、井口房、皮带走廊(距井口30m以内)、地面距井口门10m范围内实施火电焊、井下升火灌勾头均按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
3、井下使用火、电焊必须有安全措施。
不准一个措施长期使用,更不准一个措施多地点使用。
4、火电焊地点必须有井(区)以上干部现场指挥、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情况。
5、烧焊地点必须有水管,并有足够长水绳,烧焊前后必须对烧焊地点洒水,并备有足够灭火砂和灭火器。
6、烧焊地点与易燃物之间用不燃材料隔开,烧焊地点下方有接火星设施。
7、烧焊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准超过____%,烧焊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准作业。
8、烧焊完工后彻底熄灭所有火源,对烧焊物体降温,并在现场观察____小时以上,确认无残留火源后方准离开。
9、烧焊作业前、完工后必须向井调度室汇报。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范文(2)1. 引言这份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井下火、电焊施工作业的安全可靠。
火、电焊施工作业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如果管理不当将对井下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因此,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火、电焊作业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可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火、电焊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焊工、施工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3. 管理责任3.1 管理部门负责向焊工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理解并遵守井下使用火、电焊的相关管理制度;3.2 焊工和相关人员有责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主动报告和纠正不符合要求的行为;3.3 监管部门负责对焊接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4. 管理措施4.1 焊接设备的管理4.1.1 所有井下使用的焊接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4.1.2 未经许可,禁止私自更换或擅自使用他人的焊接设备;4.1.3 对于存在缺陷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焊接设备,应及时下线进行维修或更换。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5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指定专人携带、保管火具。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____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____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____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____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别制定下列实施措施:7、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通风部门、安监质标部门、生产调度、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等部门领导研究会审,经总经理(矿长)批准后,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安监部门监督措施的执行,方准进行施工。
参加现场作业的还必须有安监部门、通风部门、机电部门、生产调度、焊接作业队组等部门主要领导。
8、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的专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并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施工,专门措施当时当次有效,再次工作时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专门措施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施工人员带入工作现场。
现场安全设施、有害气体浓度等符合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方可施工。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
编号:SY-AQ-06110(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Underground use of electric welding, gas welding and torch welding management system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指定专人携带、保管火具。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模版(三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的安全,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制定《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的场所、设备、人员等内容。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三条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组织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本规程的内容;(二)准备必要的焊接设备、工具和材料,并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完好可用;(三)确定焊接区域的安全状况,清除杂物、污浊物和易燃物;(四)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用品,如灭火器、呼吸器、防护眼镜等;(五)对焊接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其适宜从事井下焊接作业。
第三章施工安全措施第四条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时,应遵守以下安全措施:(一)明确施工任务、作业方法和操作要求,制定详细施工方案;(二)对井下作业区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设置围挡、警示标志等,保证周围人员的安全;(三)电焊应确保焊接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线路安全可靠,气焊和喷灯焊接应保证气源、气管及接头的可靠性;(四)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焊工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反悔焊接,必须按照防火安全要求进行;(五)遵守焊接电流、电压规定,确保电焊机设备的安全使用;(六)在对容器、管道及其他设备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事先采取隔离、排气、清洁等措施,确保安全;(七)接触高温设备或焊接件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烫伤或火灾事故的发生;(八)压力焊接时,应确保焊接设备的安全可靠,避免压力过高或不稳定;(九)喷灯焊接时,应使用合适的喷枪、喷嘴,并保持喷灯的通风良好,防止煤气泄漏;(十)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避免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
第四章应急处置措施第五条在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一)立即停止焊接作业,将附近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二)报告井下焊接作业负责人和领导,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情况;(三)进行紧急救援,采取相应的措施减轻事故影响;(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五)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理。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范本(四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范本井下焊接是一项常见但危险的工作,需要工人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程,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项目的成功进行。
以下是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安全规程范本,以供参考:一、安全准备工作1. 执行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确保工作区域的周边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执行单位应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3. 执行单位应培训所有参与焊接工作的工人,包括必要的安全知识、操作程序和紧急情况处理。
4. 执行单位必须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衣、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使用。
二、井下电焊安全规程1. 在进行井下电焊前,必须检查所有电焊设备、电缆和电源线路,确保没有破损、漏电或短路现象。
2. 在进行电焊时,必须确保焊接区域周围没有易燃材料和可燃气体,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3. 禁止在金属容器、管道或容器内进行电焊,除非经过足够的准备和安全措施的认可。
4. 在进行井下电焊时,必须确保焊工使用绝缘手套,避免电流通过身体,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 井下电焊应使用专用的绝缘焊接钳,确保安全可靠,避免电路短路和漏电。
三、井下气焊安全规程1. 气焊操作前,必须检查气瓶、气管和氧-乙炔切割炬的完整性,并确保没有气体泄漏和设备破损。
2. 在进行气焊时,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面具和防护眼镜,以防止火花、热气或灰尘引起眼部损伤。
3. 确保开展气焊的区域远离可燃物,并清除周围的易燃材料,确保工作环境的消防安全。
4. 气焊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检查并关闭气瓶阀门,排空气管中的气体,并妥善存放气瓶和设备。
四、井下喷灯焊接安全规程1. 在进行井下喷灯焊接前,必须检查喷灯设备、燃油管路和点火系统,确保没有破损、泄漏和故障。
2. 在进行喷灯焊接时,必须使用防火靴、防火衣和防火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预防火焰引起的意外伤害。
3. 确保喷灯操作区域的通风良好,防止燃烧产生有害气体积聚,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模版1.引言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焊接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执行时间是从制度发放之日起。
2.风险评估2.1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提前评估,例如:火灾、爆炸、电击、烟雾等。
2.2 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在作业前向相关人员进行说明。
3.人员要求3.1 井下焊接作业人员需经过正规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具备一定的焊接作业经验。
3.2 作业人员需熟悉井下环境,清楚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的特点和要求。
3.3 作业人员需了解焊接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
4.安全设备4.1 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2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耳罩等,并根据具体情况配备适当的安全设备。
4.3 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火灾报警器等必要的安全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5.焊接工艺控制5.1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范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焊接参数。
5.2 在进行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5.3 焊接作业前必须将作业区域清理干净,确保焊接过程中没有可燃和易燃物。
5.4 焊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控和防护周围环境,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6.应急预案6.1 制定井下焊接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物品损坏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流程和应对措施。
6.2 应急预案中应包含报警流程、逃生路径、安全撤离点等关键信息,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和撤离。
7.培训和考核7.1 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井下焊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焊接技术和安全意识。
7.2 对井下焊接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检查其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8.监督和检查8.1 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确保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
第三条安全原则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必需遵从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四条主管部门企业法务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管理第五条许可证办理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合格的相应焊接操作证书,并办理本企业的相关许可证。
第六条作业人员要求1.全部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操作资格证书。
2.作业人员必需依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方式和跳过安全环节。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备1.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前,必需检查安全防护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使用。
2.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人员必需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佩戴。
3.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现场必需设置警示标识和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火灾防护措施1.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现场必需配备充分数量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易燃物相近。
2.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前,必需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清除易燃物及可燃物,以防火灾发生。
第九条通风管理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必需确保通风良好,及时排出有害气体,防止中毒和爆炸事故。
第十条作业环境安全检查1.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前,必需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定无爆炸隐患和其他安全问题。
2.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中,必需连续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突发情况应急措施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必需订立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使用管理,保证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施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老石旦煤矿井下和井口房内所有使用电气焊作业的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述电气焊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和使用喷灯作业,以下简称“电气焊”。
第三章成立电气焊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副总生产技术科通风组生产技术科机电组安健环科生产指挥中心通风队及相关使用单位第四章职责划分第四条施工单位负责措施的编制及现场实施;第五条生产技术科机电组负责电气焊措施在分管业务范围的审核,审核施工是否必须使用电气焊;第六条生产技术科通风组负责电气焊措施的审核、审批以及“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措施的登记和保存工作;第七条安健环科负责安排专职安检员现场监督施工措施现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措施要求,同时负责措施的登记、回收和保存工作;第八条调度室负责施工的组织协调,同时负责措施的登记和保存工作;第九条通风队负责施工现场瓦斯的检查及措施执行是否符合通风要求。
第十条现场人员职责1、施工单位操作人员负责电气焊的现场施工;2、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现场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施工组织协调工作;3、瓦检员负责施工现场瓦斯的检查;4、安检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5、分管矿领导负责现场管控及实施。
第五章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人员进行会审、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地面单位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其他场所和地点应采用常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前一天编制,由生产技术科进行组织相关人员会审签字,方可实施;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使用一个地点多次使用一份安全技术措施或一份安全技术措施中出现两处(含两处)以上的地点。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管理:(一)风险分析和评估原则。
根据作业环境、作业任务和作业特点,对作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原则。
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相互补充,确保作业安全。
(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原则。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四)预防为主原则。
通过预防措施,尽量消除风险,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全员参与原则。
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应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共同维护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执行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焊接操作证。
(二)具备从事相应焊接作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熟悉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设备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五条培训要求:(一)对执行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包括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二)定期对焊接人员进行复审,检查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六条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
第七条井下焊接设备应设置在专门的焊接区域,与易燃易爆物料、可燃气体等隔离。
第八条定期对焊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九条在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时,必须采取以下安全防护措施:(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二)在焊接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严格按照焊接工作票的要求进行焊接作业,保证焊接作业的安全。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范文(3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范文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条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三条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
第四条设备安装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进行,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五条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
在综采工作面和回风巷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机电、通风、安监、调度和监理公司等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第八条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
第九条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第十一条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第十二条电气焊割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到矿调度室进行登记,调度人员应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要在观察____小时以后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井下焊接作业是在井下环境中进行的一种特殊焊接作业,由于地下环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要保证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高质量,必须有一份科学严谨的井下焊接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井下焊接的管理制度。
一、电焊管理制度1. 井下电焊作业准备工作(1)焊接前要进行焊工资质的审核,确保焊工证书有效,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确定焊接作业的具体位置和范围,对焊接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标识,并设置禁止通行标志。
(3)检查电焊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确认焊接材料的质量和合格证明,以确保焊接质量。
2. 井下电焊作业安全措施(1)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电焊设备和电源。
(2)对井下焊接区域进行通风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
(3)配备专门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应对。
(4)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安全操作方法。
3. 井下电焊作业质量控制(1)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作业,确保焊缝的质量。
(2)对焊接过程中的焊缝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
(3)使用合格的焊接材料,避免使用次品材料造成焊接质量问题。
二、气焊管理制度1. 井下气焊作业准备工作(1)确定焊接位置和范围,清理和标识焊接作业区域。
(2)检查气焊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确认气焊材料的质量和合格证明,以确保焊接质量。
2. 井下气焊作业安全措施(1)配备防护设施,如防火帘、防火垫等,避免火灾和烟雾的扩散。
(2)对气焊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3)遵守气焊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如正确使用气瓶,正确连接和调整气焊喷嘴等。
3. 井下气焊作业质量控制(1)按照气焊工艺规程进行焊接作业,确保焊缝的质量。
(2)对焊接过程中的焊缝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
(3)使用合格的焊接材料,避免使用次品材料造成焊接质量问题。
三、喷灯焊接管理制度1. 井下喷灯焊接作业准备工作(1)明确焊接位置和范围,并进行清理和标识焊接作业区域。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范本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范本井下焊接是一项常见但危险的工作,需要工人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程,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项目的成功进行。
以下是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安全规程范本,以供参考:一、安全准备工作1. 执行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确保工作区域的周边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执行单位应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3. 执行单位应培训所有参与焊接工作的工人,包括必要的安全知识、操作程序和紧急情况处理。
4. 执行单位必须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衣、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使用。
二、井下电焊安全规程1. 在进行井下电焊前,必须检查所有电焊设备、电缆和电源线路,确保没有破损、漏电或短路现象。
2. 在进行电焊时,必须确保焊接区域周围没有易燃材料和可燃气体,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3. 禁止在金属容器、管道或容器内进行电焊,除非经过足够的准备和安全措施的认可。
4. 在进行井下电焊时,必须确保焊工使用绝缘手套,避免电流通过身体,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 井下电焊应使用专用的绝缘焊接钳,确保安全可靠,避免电路短路和漏电。
三、井下气焊安全规程1. 气焊操作前,必须检查气瓶、气管和氧-乙炔切割炬的完整性,并确保没有气体泄漏和设备破损。
2. 在进行气焊时,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面具和防护眼镜,以防止火花、热气或灰尘引起眼部损伤。
3. 确保开展气焊的区域远离可燃物,并清除周围的易燃材料,确保工作环境的消防安全。
4. 气焊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检查并关闭气瓶阀门,排空气管中的气体,并妥善存放气瓶和设备。
四、井下喷灯焊接安全规程1. 在进行井下喷灯焊接前,必须检查喷灯设备、燃油管路和点火系统,确保没有破损、泄漏和故障。
2. 在进行喷灯焊接时,必须使用防火靴、防火衣和防火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预防火焰引起的意外伤害。
3. 确保喷灯操作区域的通风良好,防止燃烧产生有害气体积聚,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管理系统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在主进风巷道和井口室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现场检查监督,指定专人携带、保管火具。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场所的前端和后端分别为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工作现场下方必须使用不可燃材料设施来接收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当巷道顶部和支撑底板后方米范围内没有气体积聚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喷灯焊等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的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在煤层中未用砖石或喷射混凝土密封的主硐室和主进气巷道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措施:7、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通风部门、安监质标部门、生产调度、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等部门领导研究会审,经总经理(矿长)批准后,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安监部门监督措施的执行,方准进行施工。
安全监督部门也必须参与现场操作、通风部门、机电部门、生产调度、焊接作业队组等部门主要领导。
8、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的特殊措施应由专人负责,并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施工,专门措施当时当次有效,再次工作时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专门措施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施工人员带入工作现场。
现场安全设施、有害气体浓度等符合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方可施工。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是在煤矿井下常用的金属焊接技术,这些技术的使用可以为地下采矿和生产供给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障。
不过,这些技术的使用涉及到高温、火焰和氧气等不安全因素,假如不慎造成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等事故,就会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逼。
因此,煤矿必需订立和执行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技术的安全、规范使用。
一、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进行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场合,包括井下建设、维护和生产流程等。
本制度所述的焊接工作对象包括矿井、工场、车间、道路和设备等。
二、职责和义务1.煤矿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焊接安全管理小组,并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2.焊接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订立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培训焊接人员和相关人员,组织和协调井下焊接安全工作等。
3.煤矿生产部门应当加强井下焊接的工作布置和监督,充分考虑生产计划、施工条件和人员安全等方面的关系,确保焊接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4.焊接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件,谙习焊接技术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程序,正确有效地进行焊接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三、安全防护措施1.对焊接工作区域和设备进行严格防火管理,任何明火和易燃物品一律禁止进入井下焊接作业区域。
2.确保全部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符合煤矿安全标准,焊接设备应采纳煤矿特定型号,并通过安全性能检查。
3.使用电焊机时,应采纳可调焊接电流技术,做好线路与机壳的接地措施,保证电源及供电线路符合安全标准。
4.使用气焊、喷灯等设备时,应当配备充足的氧气和醋酸乙炔气瓶,瓶身应符合煤矿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钢瓶,瓶身必需安装喷灯管,便利焊接人员适时切断气源。
5.焊接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时刻监测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气浓度,在气氛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应立刻停止焊接工作。
2024年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2篇)
2024年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井下焊接是在矿井、隧道、地下建筑等环境中进行的一种特殊焊接作业。
由于井下环境特殊,存在气体、尘埃、湿气等多种安全隐患,对焊接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措施要求非常严格。
为了确保井下焊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制定了以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1. 井下焊工必须持有合格的焊接证书,且经过特殊培训,熟悉井下环境和作业要求。
2. 在井下焊接作业中,必须由专业的焊接班组进行管理,进行必要的焊接方案编制、焊接参数设定和操作指导。
二、设备管理1. 所有井下焊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在井下焊接作业中,应使用带有防爆、防火和防水性能的设备,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3. 在井下焊接作业中,必须使用专用的焊接工具和设备,如焊接电源、导线、电焊机、喷灯等。
三、环境管理1. 在进行井下焊接前,必须对焊接区域进行评估和排查,确保环境无可燃气体、有害气体和其他安全隐患。
2. 在井下焊接作业中,应采取适当的通风和排气措施,保持焊接区域的空气清新,并防止积聚的有害气体引发事故。
3. 井下焊接作业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标识焊接区域的边界和禁止入内区域。
四、操作管理1. 在井下焊接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焊接程序和作业规范,确保焊接质量和安全。
2. 在井下焊接作业中,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屏、防火服、耐火手套等。
3. 在井下焊接作业中,焊工必须熟悉不同焊接方法的特点和操作要求,并选择合适的焊接方法进行作业。
五、应急管理1. 在井下焊接作业中,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如应急灯具、应急呼吸器、灭火器等。
2. 在井下焊接作业中,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
总之,井下焊接作业是一项高风险和特殊的作业,对管理和安全要求非常严格。
只有严格遵守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做好人员、设备、环境、操作和应急管理,才能确保井下焊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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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909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
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
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主要进风大
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
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指定专人携带、
保管火具。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
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
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
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
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别制定下列实施措施:
7、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通风部门、安监质标部门、生产调度、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等部门领导研究会审,经总经理(矿长)批准后,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安监部门监督措施的执行,方准进行施工。
参加现场作业的还必须有安监部门、通风部门、机电部门、生产调度、焊接作业队组等部门主要领导。
8、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的专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并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施工,专门措施当时当次有效,再次工作时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专门措施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施工人员
带入工作现场。
现场安全设施、有害气体浓度等符合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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