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寒假香港游学团行纪(三)
人大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寒假香港游学团行纪(一)
人大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寒假香港游学团行纪(一)2月17日至2月22日,亚太法学院研究院一行20人在我院杨副教授的带领下赴港调研,本次调研主要围绕金融消费者保护进行,先后参观、考察了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卫视国际传媒集团,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海通国际证券集团,香港证券交易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通过报告、实地走访等方式和香港方面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进行交流、探讨。
此次调研我们将香港城市大学和香港大学两所高等学府作为首站。
香港城市大学位于香港九龙 (九龙塘城区),大学恪守“敬业乐群”之校训,每年为超过20,000名学生提供140多项的优质本科及研究学位课程。
2012年QS亚洲大学排名榜,城大位居亚洲最佳学府第12位。
杨副教授带我们参观了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学院为同学提供了数间小型教室,桌子和椅子摆成一圈,以便学生讨论、辩论,教室墙被刷成黄、蓝、绿等颜色,让人时刻感到轻松和活力,路上遇到的城大学生大多用英语交流,课间老师和同学们在教室外面的休息处讨论问题,这都让我们深切感受到大陆和香港教育环境的不同,以及香港学生更加创新、自由、灵活的思维方式和学习方法。
随后我们来到了香港大学,香港大学是一所于1910年在香港岛成立的大学,其前身为香港西医书院,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大学,大学以英语作为教学语言。
校园本部坐落于香港岛西部的薄扶林道以东,占地约16公顷。
香港大学中文校训为“明德格物”,在人文、法律、政治等领域极为出色,亦为香港及亚洲区中最享盛名的学府之一。
一到港大,同学们一下子就被香港大学优美的环境和浓厚的学习氛围所吸引。
无论是在优美安详的绿树茵茵之间亦或是极具现代气息的教学设施之中,都洋溢着这所亚洲排名前列的大学的自信。
可以说,无论是作为全香港最美丽最独具特色的校园,还是作为一所享誉全球的高等学府,香港大学都让大家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在参观完香港大学的校园之后,开始了对香港大学法学院的访问活动。
人大法学院法学暑期研习班成功举行
人大法学院法学暑期研习班成功举行8月20日至31日,中国人民大学牛津法学暑期研习班在北京成功举行。
在去年英国宪法暑期研习班的基础上,今年中国人民大学牛津法学暑期研习班新增了私法课程,并将在公法班采纳了新的教学方式。
研习班共设英国公法研习班和英国合同法研习班两门课程。
英国公法研习班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举办;英国合同法研习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共同举办。
8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教授会见并宴请了本次暑期班三位授课教师Jeremias Prassl,Nick Barber和Jeff King,对他们专程前来授课表示感谢,并就深化合作事宜进行了探讨。
副院长王轶教授、时副教授陪同参加会见和宴请。
英国合同法暑期研习班本次英国合同法暑期研习班由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Jeremias Prassl博士授课。
Jeremias Prassl是哈佛大学法学硕士,牛津大学法学博士,目前除在牛津大学法学院任教外,还担任瑞银投资银行学术顾问、德国汉堡马普研究所国际与比较私法研究中心访问研究员。
本次授课的主要内容集中在合同的缔结与违约行为的弥补两个主题上,同时还探讨了侵权法上的一些关键问题(尤其是由过失引起的侵权责任)。
暑期班报名公告发布后,收到了来自全国多所高校的60余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部分青年教师的申请材料。
经选拔,最终录取了来自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计量学院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20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暑期班。
8月20日,英国合同法暑期研习班正式开课。
课前举行了开课仪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轶教授致欢迎词,他对Jeremias Prassl博士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对各位学员提出殷切期待和热切鼓励。
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团访问人大法学院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团访问人大法学院3月18日下午,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团一行九人抵达我院,开始为期一周的交流访问活动。
代表团由宇田川老师、潘芳芳老师带队,七名学生均为名古屋大学法学院的本科学生。
代表团中的部分学生将作为中、日、韩三国“亚洲校园”项目中日方的第一批交换学生,将于今年9月来中国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换学习,此次访问旨在通过与人民大学法学院师生交流为日后交换学习奠定基础。
3月20日,我院老师为学生代表团精心准备了两堂生动的日语课。
上午,娜鹤雅老师用日语为同学们讲授了中国清代的法律制度,并与同学们展开了讨论。
下午,杨东老师用日语为同学们讲授了中国经济法律制度现状及改革,课后同学们提出了很多问题。
代表团的同学感到收获很大,也非常高兴在人大法学院能聆听用日语讲授的中国法律课程。
课程过后,同学们参与到了我院教师与日本律师代表团反垄断主题的交流研讨中。
紧张充实的一天给日本同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认为此次交流学习机会对他们日后的学习生活有很大的裨益。
3月22日上午,名古屋大学学生代表团与我院学生代表就中日法律制度展开了圆桌讨论,双方代表分别介绍了中日选举制度、裁判制度、司法体制等问题,并通过提问互动的形式进行深入交流。
中日两方学生代表在三个小时的圆桌讨论会上,用日语进行专业交流,彼此收获都很大。
除了在人大法学院的活动,在学生代表团访问期间,我院同学还陪同他们参访了朝阳区检察院、日本大使馆、日本西村朝日法律事务所,使同学们对中国的法律专业机构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访问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他们在人大法学院度过了非常充实愉快的一周,并对日后来这里参加交换学习充满了向往。
人大法学院学生参与港澳内地青年法律学子交流周活动侧记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学生参与港澳内地青年法律学子交流周活动侧记“无论是贪腐预防、执法惩治还是文化氛围的营造,廉政公署在香港政治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都值得我们学习。
”我院2011级本科生王悦谈到。
9月9日,代表团参观了香港廉政公署,廉署联络处负责人介绍说,“短短三十年,廉政公署始终不渝的聚焦权力监督,坚持从制度设计、程序构建、机构组织、人力资源等多方面用行动宣示打击腐败的决心,民众实名举报的比率从30%上升到70%,香港也成为了世界公认的最清廉地区之一。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廉政公署展览厅上墙壁上的那句话:‘香港,胜在有ICAC ’。
这让我反复思考其所蕴含的坚定和自信。
” 我院2011级本科生杜嘉能说,“只有专注而坚定的态度才能做到专业而不平凡的事情。
”此外他还提到,“中国传统文化强调‘防患于未然’,香港廉政公署主动介入政府机构的程序设计环节,查补制度漏洞,这种对于贪腐行为的预防机制值得内地借鉴和学习。
”“魔鬼藏在细节中,廉洁政府首先应是一个注重细节的政府,只有将每一个权力要素的规制和监督落到实处,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这个坚固的‘笼子’里,才会真正实现公民权利的强有力保障。
从这个角度,我们完全可以感受到两地文化差异之下的理念共识。
”我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杨子强说。
“公平正义,就是对真实永远保持赤子之情和好奇之心”香港法院和律政司是司法制度结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9月9日和10日,代表团先后参观律政司和地区高等法院,亲身感受以普通法系为基础的香港司法制度维护公正的真实过程。
“香港律师执业门槛高不高?”“香港对于公共利益的案件是有谁来提起诉讼?”“内地学生如何在香港从事法律工作?”“香港民众起诉政府行政行为的案件胜诉率大概是多少?”在香港律政司,代表团成员们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踊跃提问,香港政府高级法律顾问律师在介绍完律政司主要工作内容后详细解答了大家的疑问。
人大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寒假香港游学团行纪(二)
人大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寒假香港游学团行纪(二)本次游学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了解以香港为代表的亚太地区的金融纠纷机制的具体情况以及对金融消费者如何进行保护。
我们将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有限公司和海通国际证券集团作为此次调研的第二站。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有限公司(FDRC)是香港政府于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时开始筹备的,并于2010年正式成立。
该机构是以担保公司的形式成立的,并由政府支持的非盈利性机构。
其原则是独立、中立、高效、保密。
对于金融消费者,特别是50万港币以下的小型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可以申请调解保护,先调解后仲裁,金融机构则是无条件接受调解。
这里有专业和富有经验的调解员,并设有专门调解用房间,调解成功率非常高,使得消费者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FDRC的行政总裁詹少弘女士给我们介绍了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背景、性质以及主要工作等内容,讲完后同学们积极提问,通过介绍和互动让我们更详细地了解了这个机构是如何运作的。
随后,杨东老师做了《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比较分析》的主题报告,针对金融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向FDRC做了详细的介绍。
通过此次交流,为如何做好和完善内地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詹女士带我们参观了我国首家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室,温馨的灯光设计、舒缓的音乐让来公司调解的双方身心放松,细致的隔音效果让调解的双方的隐私得到很好的保护。
公司还为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使走廊可以方便两架轮椅出入;为了保护隐私,在调解室外面特意设计了保管箱,在进入调解室之前要把手机等物品进行保存。
这些点滴的设计,都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人文关怀,相信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会在金融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后,我们参观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
海通国际控股为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且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海通国际成立于1973年,并于1996年8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致力于为环球及香港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及个人投资者提供全面优质的企业融资、资产管理及经纪服务。
人大法学系参加亚太民法学术研讨会
人大法学系参加亚太民法学术研讨会2015年4月10日“亚太民法学术研讨会——面向世界的侵权法”在北京永兴花园饭店成功举办。
此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悉尼大学亚太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协办。
来自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澳门地区和中国大陆近20所大学的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律师、媒体记者以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部分师生7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米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教授、悉尼大学亚太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教授、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洪女士先后致辞,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肯定了此次会议对中国大陆制定民法典工作的意义,热切期待亚太地区民法学术交流日益繁荣,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成功。
大会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主持。
杨立新教授做了题为《侵权责任法规定并列责任的解读及责任承担》的报告,对不确定并列责任主体的三种类型做了详细的分析。
悉尼大学亚太研究法中心Michael Sevel的报告题目为《Strict Liability and the Rule of Law》,探讨了设置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否会削弱法治。
日本一桥大学法科大学院院长泷泽昌彦教授的报告《Outline of Japanese Tort Law》从一般责任原则和特别规定出发,阐释了日本侵权法的归责原则。
台湾辅仁大学副校长陈荣隆教授着眼于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探讨《台湾对医疗纠纷补偿制度之建构》,引出颇具时代感的医疗纠纷补偿制度构建的命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保玉教授报告的题目为《交通事故损害救济体系的冲突与协调》,通过分析我国交通事故损害救济体系的“赔偿首要”补偿性特质,指出应当将事故预防优于事故补偿,通过事故补偿实现事故的预防与减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教务秘书:侯静联系方式:8250923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科生)刘飞宇5 法学院教授法学前沿 3 3 54 周四晚18:00 1602 专业选修6 范愉法理学一 3 3 54 周五晚18:00 1404 应用基础。
香港律师会会长熊律师访问人大法学院并做客“名律师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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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香港律师会会长熊律师访问人大法学院
并做客“名律师讲坛”
5月21日下午,我院院长韩教授在明德法学楼205会议室会见了香港律师会会长熊律师一行,与熊会长一同访问我院的还有香港树仁大学法律系赵老师和林老师。
我院副院长时教授,律师学院副院长、潘副教授一同参加了会见。
我院韩院长首先对熊会长的访问表示热烈欢迎,他回顾了我院与香港律师会的合作历程,介绍了法学院的律师人才培养情况,特别是律师学院的有关情况,希望能够与香港律师会合作开设实务课程,培养国际化高端实务人才。
熊运信会长很高兴能够访问法学院,并积极回应有关合作倡议。
他表示,香港律师会很愿意进行课程领域的合作,致力于国际化律师人才的培养。
随后,双方会谈围绕香港的律师教育、法律服务市场开放、律师监管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与讨论。
会谈结束后,熊运信会长做客我院“名律师讲坛”,演讲题目为“简介香港律师会会员的执业操守及诚信教育”,讲座由时延安教授主持。
在演讲中,熊会长首先介绍了香港律师会的情况,包括推广会员业务、拓展培训交流项目、保险制度、形象推广活动等。
此外,熊会长还介绍了监管机构的有关情况,包括监管机构的权力、功能、地位等。
最后,熊辉张着重阐述了他对律师准则——诚信这一问题的看法,并引起了热烈讨论。
在座师生围绕讲座议题提问、互动,熊会长认真的解答了大家的问题,包括律师与法官的回避问题、律师的保险制度等。
人大法学院台湾学子参加北京重点法学院校台湾学生赴沈阳参访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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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台湾学子参加北京重点法学
院校台湾学生赴沈阳参访交流活动 11月3日至6日,我院09级经济法学博士生林子程、10级民商法法学硕士研究生陈怡秀、10级宪法行政法法学硕士研究生曾奎谕、11级民商法法学硕士研究生吴家慧、09级本科生徐德容、11级本科生徐华阳6名来自台湾省的同学参加了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办的“北京重点法学院校台湾学生赴沈阳参访交流活动”,赴辽宁省沈阳市参观学习。
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曹昊辰,院团委学生工作助理贺佐琪带队参加了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共同追寻历史足迹,携手振兴中华民族”,旨在加强在大陆就学的台湾法政专业学生对中华历史文化的认知,增强台湾同学的民族认同感。
11月3日晚,我院同学一行抵达沈阳,出席了辽宁省台办在举办的欢迎晚宴。
11月4日上午,同学们先后参观了辽宁省博物馆和九一八纪念馆。
在参观辽宁省博物馆的过程中,同学们对辽宁省悠久的历史有了全面的了解,感受到了数千年辽宁人民创造出的灿烂辽河文化。
在九一八纪念馆,同学们学习了九一八事变后东北14年的抗战苦难史,对东北人民在抗战过程表现出的英勇精神表示了敬意,对中日乃至世界的友好和平表达了期待。
人大法学院“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举行
人大法学院“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举行6月21日下午,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隆重举行。
瑞士驻上海总领事馆运营主管(Isabel Götz),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副院长,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处长、法学院院长、国际交流处副处长,苏州校区党委书记兼国际学院院长、中法学院院长,中法学院法语教研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校,立泰律师事务所、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明仁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本次典礼,与项目的全体教师和同学们共同见证了这一喜悦而庄重的时刻。
结业典礼由国际学院副院长主持。
结业典礼在同学们制作的汇报视频中拉开帷幕。
学生们通过生动的视频向领导、老师们汇报了他们7个多月以来的学习经历,包括法语学习、法律专业课学习、读书会、文化体验等丰富多彩的环节。
石佳友以项目主任的身份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的有关情况。
他表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瑞士日内瓦大学等多方的大力支持下,苏州校区老师和同学们共同努力,为项目谱写了新的篇章。
在经过七个多月的刻苦学习后,该项目十名法语零起点的学生全部通过了TEF/TCF法语水平考试,其中八名学生考得法语B2等级,两名获得C1等级。
在七个多月的学习后取得这样的成绩,是相当不容易的。
石佳友也转达了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院长Chappuis教授和项目负责人Bovet教授对同学们的热烈祝贺。
学生代表沈逸在发言中首先代表班级表达了对人民大学法学院、苏州校区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感谢。
作为项目学员,他对于能够获得多方的支持和帮助深感幸运。
他也回顾了学习过程中挑战和收获,并表示会再接再厉,争取在未来取得更好的成绩。
教师代表刘希在发言中表达了对同学们获得优异成绩的祝贺,也赞扬了同学们在这一年的勤奋努力。
她表示同学们的拼搏精神和毅力很让她感动,并鼓励同学们在新的一年中继续接受挑战,争取再获佳绩。
“未来领袖—首届中国国际法律精英夏令营” 在人大法学院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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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未来领袖—首届中国国际法律精英
夏令营” 在人大法学院圆满落幕 8月23日上午九点,“未来领袖—首届中国国际法律精英夏令营”结业典礼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召开。
首先,来自来自国立首尔大学的Jae Woo KWAK 博士、来自广西大学的何偲、来自海南大学的蔡文豪和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吴紫君四位同学代表全体营员发言。
这几位同学对本次夏令营的主办方和志愿者再次表示感谢,同时,也分享了他们这段时间的收获与感动,表达了对朋友们的祝福和对重逢的期待。
志愿者代表曹佳琦在结业典礼上代表全体志愿者发言,她认为这是人生中一段不可多得的经历,自己在得到锻炼的同时也收获了珍贵的友谊。
另外,此次来参加企业并购赛的香港大学同学龙乐添也发表了感言。
接下来,亚太法学院副院长杨老师和郑老师在讲话中提到,希望各位同学能够再来北京、再来人大,对首次夏令营举办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也希望大家能够包容和原谅。
杨东副院长对在座的同学提出了三点希望:第一,希望大家回去之后,继续关注亚洲和平、地区冲突和和法制一体化问题,不一定深入研究,但要关注,如果有兴趣去研究,杨老师会知道大家帮助大家。
第二,继续关注我们人大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的相关活动,有机会欢迎大家再来我们人大法学院学习,攻读硕士博士等。
第三,希望和各位营员保持联系,成为终身的朋友。
建立一个微信群或者QQ 群。
保持联系。
最后,由亚太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老师、周漪青老师和郑小敏老师一起为营员和志愿者们颁发证书并合影留念。
人大法学院教授代表团赴香港访问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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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教授代表团赴香港访问考察
7月27日至29日,韩大元院长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代表团赴香港访问,并举办“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发布会暨三大诉讼法修改与人权保障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香港)学位授予仪式。
7月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会香港分会主办,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香港调解专业协会、中国高等院校香港校友会联合会法律协会及香港中国研究生会联合协办的 “法治发展报告发布会”暨“三大诉讼法修改与人权保障”研讨会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参加研讨会的有:香港律师会会员、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会员、香港调解专业协会会员、两地法学院学生、中国高等院校香港校友会联合会法律协会会员及香港中国研究生会会员。
研讨会首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教授致辞,他介绍中国法治发展状况和取得的成就,希望通过举办三大诉讼法与人权保障学术硏讨会,增强香港对内地法治建设成就的深入了解,促进两地法律交流。
接着,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顾敏康教授、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会长陈曼琪律师、香港调解专业协会培训事务委员会主席江仲有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分别致辞。
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会香港分会徐晶会长主持。
人大法学院新生研讨课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参观中国国际商会和专利代理机构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新生研讨课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参观中国国际商会和专利代理机构12月27号上午,我院新生研讨课教师杜副教授带领2013级新生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前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和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进行了参观交流。
同学们首先到中国国际商会法律事务部进行参观访问,受到了法律事务部王副部长、综合处赵处长和法律顾问处南春雨校友的热情接待。
王副部长为同学们具体讲解了中国国际商会的历史渊源和重要作用,以及现阶段有关法律服务的主要职能,包括“三个领域”、“五大板块”,以及商会拥有的国际知名、国内知名和国内唯一的重点项目。
“五大板块”包括出证认证、出具ATA 单证册、商事调解、法律顾问服务以及海损理算业务等。
他还特别强调,法科学生在学习之中应注重学习法律事务,关注现实中的法律事件,积极参加模拟法庭类的法律实践活动,丰富自己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随后,同学们前往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进行参观交流。
公司法律部副经理熊延峰和柯珂律师亲切接待了同学们一行。
他们向同学详细介绍了中国专利代理公司的发展历史和基本情况。
柯珂律师表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伴随着中国专利法的诞生于1984年3月在香港成立,是中国最早的三家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之一,现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知识产权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530名。
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在北京、深圳、上海、纽约、东京、慕尼黑等地均设有办事机构,使公司具有宽阔的国际化视野和发展空间。
柯珂律师还带领同学们了解了专利代理事务的日常工作程序,并组织律师与同学们进行交流,为同学们介绍了知识产权领域的现状和法律方面的发展前景,并鼓励同学平时多关注这一行业的动态,尤其提醒有志于从事该行业的同学提前打好知识基础。
这次课外参访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法律实务工作机构,近距离接触了一线法律工作者,并与他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师生来访人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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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师
生来访人大法学院
2013年7月1日,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一行15人来访我院。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一行由副院长王文杰带队,成员主要来自台湾金融和法律界。
人大法学院院长韩教授、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接见了政治大学研究生班一行,双方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就两地立法和一些法律前沿问题进行了探讨。
此外,王轶教授和杨东副教授分别给来访同学带来了关于民法和反垄断法的课程。
课堂上各位同学就相关法律实践问题向两位老师进行了提问并得到了详细而深入的回答。
人大法学院与政大法学院多年来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持续开展了举办学术研讨会、教师项目合作、学生交流、信息资源共享等形式的全方位合作。
人大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香港)授予仪式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香港)授予仪式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10月5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香港)授予仪式在香港城市大学隆重举行, 28名香港毕业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授予仪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署理院长林教授分别致辞。
韩院长对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生表示祝贺。
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合办的这一课程为香港培养了熟悉内地法律的人才,也为香港和内地法律交流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同时人大法学院能借助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这一高度国际化学院进一步提升自身国家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他表示,成功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是各位同学追求梦想、勇于奋斗、不断进步和老师花费心血的成果,希望同学们以完成硕士课程为人生新阶段的起点,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积极体现和发扬“人文情怀、崇尚法治、追求真理、奉献社会”这一人民大学法学院核心价值。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署理院长林教授在致辞中回顾了两院合作招收香港硕士学生的历史,对未来进一步加强合作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宣读了2013届获学位毕业生名单,韩教授、胡教授、时教授、史教授、张副教授为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教授宣读2013届获得“荣誉学生”殊荣的毕业生名单,韩大元教授为荣誉学生颁发了证书。
仪式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双方互赠纪念品,各位老师、观礼嘉宾与全体毕业生合影留念。
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课程(香港)于1995年设立,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香港教育局批准和承认。
该课程旨在为香港培养熟悉内地法律人才,促进两地法学交流,在两地法律交流领域颇有盛名。
至今,已有超过九百余名学生报读此课程,四百五十多名学生顺利获得该学位,毕业生遍布两地法律服务市场且表现出色。
人大法学院四名学子荣获美迈斯(北京)法学奖学金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四名学子荣获美迈斯(北京)法学奖学金2011年10月27日晚,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举行了2011年度奖北京地区法学奖学金颁奖典礼,我院200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莫菲、2008级本科生谢飘、孔欣同学荣获2011年度美迈斯北京地区法学奖学金优秀奖,硕士研究生袁艺荣获提名奖。
颁奖典礼在北京柏悦酒店宴会厅举行。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的获奖学生齐聚一堂。
我院证据法教研室邓矜婷讲师作为嘉宾出席颁奖典礼。
律师事务所几位合伙人首先为2011年获奖同学一一颁奖。
随后,美迈斯律师事务所主管亚洲业务的赵宏绚律师向获奖同学表达了祝贺并发表了以“Change ”为主题的演讲;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大伟(DAVID J. ROBERTS )先生也作了幽默风趣的演讲,2011年特等奖获得者发表了获奖感言。
颁奖仪式后举行了晚宴,与会嘉宾与获奖同学进行了交流并合影留念。
3月底,我院本年度美迈斯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院团委通过网站发布了申报公告,共收到申报材料23份,经过对申报材料认真细致的前期审查,共有23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面试程序。
我院团委邀请了丁相顺副教授、姚欢庆教授、杜焕芳教授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依照奖学金章程的规定,并结合美迈斯律师事务所考察候选人的特点和侧重点,对申报者的简历材料、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及面试表现进行了综合测评,同时通过与个别因特殊情况未能到到场的同学进行电话面试,最终确定了推荐人选。
美迈斯法学奖学金(北京)是由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于2004年在北京创设的,旨在鼓励和资助中国法律专业学生致力于法学学习和研究,此项工作至今已持续七年。
该项奖学金面向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的五所法学院的本科三年级学生、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开设,每年共评出2个特等奖、10个优秀奖及8个提名奖。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三年級學生一九五三年度專業實習總結
作者: 楊化南
出版物刊名: 教学与研究
页码: 38-43页
主题词: 人民法院;法律系;司法工作;研究工作;案件;生产实习;政策法;工作情况;政策水平;工作制度
摘要: <正>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期参加生产實习的学生、教员共一五三人。
从六月一日起,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四個地区實習,至六月三十日全部結束。
一、我们是如何进行生产实习的根据我校生产实习條例的規定和法律系专业的特点,以及苏联专家的帮助和中央司法部对我系生产实习的指示,我们作了一系列的比较充分的準备工作,如制定生产實習提綱(實習科目、目的、任務、方法、步驟、内容、组织形式、領導關係及實習中的注意事项),確定實習地區,編制實習預算,组织与配备。
人大法学院“亚洲校园”项目第一次工作会议圆满召开
人大法学院“亚洲校园”项目第一次工作会议圆满召开中日韩三国政府为了进一步推进东亚地区的合作,三国政府决定联合推进大学之间的合作项目“亚洲校园(Campus Asia)”。
“亚洲校园”(CAMPUS ASIA)项目,全称为“亚洲大学生集体行动交流计划” (Collective Action of Mobility Program of University Students),是中、日、韩三国政府主导,由三国政府教育部门协调各相关高校共同实施的,旨在促进中日韩三国大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学生流动和联合培养的项目,为增强学校竞争力,培养亚洲下一代杰出人才做贡献。
项目由中日韩三国政府部门、大学、质量保障机构、企业界等代表组成的“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具体指导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联合申报的“培养东亚地区具有法律、政治理念共识,能够推动东亚共同体法制形成与发展的人才”项目于2011年11月顺利获得由中日韩三国政府部门、大学、质量保障机构、企业界等代表组成的“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的批准立项。
为了顺利推进该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我院组成了由韩大元院长担任主任,院长助理丁相顺担任执行主任,以及院长助理杨东、韩国项目主任金玄卿、院办公室副主任洪荞为副主任组成的项目实施委员会。
为了推进“亚洲校园”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强与该项目其他亚洲合作院校的有效配合,我院于1月6日与名古屋大学法学院、成均馆大学法学院的项目代表举行了了“亚洲校园”项目第一次工作会议。
出席此次会议的有来自日本合作院校名古屋大学的宇田川信则(Udagawa Yukinori)教授、姜东局(Kang Dongkook)教授、Eonsuk Kim教授,以及来自韩国合作院校成均馆大学的李熙玉(Lee Heeok)教授和Kwon Chul教授。
我院院长助理、“亚洲校园”项目执行主任丁相顺、副主任杨东、金玄卿、洪荞老师,外事秘书陈磊,以及部分学生志愿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两位内地生谈在香港的大学生活
两位内地生谈在香港的大学生活
张雅诗
【期刊名称】《海外求学》
【年(卷),期】2004(000)012
【摘要】为促进内地和香港学生的交流,香港浸会大学去年招了首批共40名内地自费学生,从1月起开始展开了崭新的学习历程,他们当中的两位同学近日向记者披露了香港校园生活的感受。
【总页数】1页(P71)
【作者】张雅诗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9.2
【相关文献】
1.香港与内地不起诉裁量制度之比较——兼谈对香港不起诉裁量制度之借鉴 [J], 崔巍
2.香港和内地的市场差异——王石谈香港和中国内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 [J], 贾忠文;
3.内地与香港学位与研究生招生制度比较研究——以香港中文大学与北京工商大学为例 [J], 聂娟
4.两位内地生谈在香港的大学生活 [J], 张雅诗
5.依托内地人才技术优势大力发展香港高科技——香港航天科技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王美岳谈香港的高科技发展 [J], 孔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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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寒假香港游学团行纪
人大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寒假香港游学团行纪亚太法学研究院游学团的香港之行即将接近尾声,但调研、考察活动没有丝毫的放松。
杨东教师带咱们参观了中央政府驻香港专门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和香港卫视国际传媒集团。
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信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
香港回归后,将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新华通信社香港分社,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专门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
中联办为新中国的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为香港回归祖国和回归后的繁荣稳固,为"一国两制"的贯彻落实,做出了重要奉献,中联办作为中央政府驻港机构,是普遍联系香港各界的重要渠道,是增进两地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桥梁。
在中联办的经济部,人民大学的杰出校友孙部长热情地接待了咱们。
孙部长第一为咱们简单的介绍了中联办的各个部门和在香港内陆两岸中所发挥的作用,他指出,中联办既要效劳好国家进展大局,也要效劳好香港的进展,尽力增进两地经贸持续稳固进展,保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固。
孙部长着重向咱们介绍了香港金融法的进展状况,香港形成了完整法律体系,回归以后,大体法为香港特区定下宪制框架,依据大体法,大体保留了原有的法律,依照“一国两制”原那么,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以一般法为依归,并由多条本地法例作为补充,形成了与中国内地截然不同的制度,汲取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当中优秀的精华,在大体法之下,依照循序渐进的原那么和香港的实际情形,尽力成立共识,以增进香港繁荣稳固的持续。
随后,杨东教师就金融监管的问题和孙部长进行了交流。
他指出,在被誉为世界金融中心的香港,咱们应该学习香港金融监管的优势。
作为金融自由港的香港,契约精神、法治精神,使其成为香港的金融业充满活力并非断健康进展的源泉。
再者,继承一般法系的香港能够通过判例及时修补法律的漏洞,使得香港金融监管制度的构建加倍及时和灵活。
还有确实是香港整个城市的学习能力,香港作为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虽不生产任何东西,但使香港老是最先尝试一些新的事物,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方面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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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寒假香
港游学团行纪(三)
游学团在香港的考察进入第三天,此时的香港,风和日丽,气温适中。
赴港游学团一行人在杨东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位于交易广场的港交所参观和学习。
港交所的工作人员热情欢迎我们,首先通过在展览室播放的一个视频短片,介绍了近五十年来香港证券交易所与期货交易所等的发展历程,让我们对港交所的前世今生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港交所全称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是香港唯一的一家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是一家控股公司,全资拥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伦敦金属交易所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家附属公司。
主要业务是拥有及经营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与期货交易所,以及其有关的结算所。
证券交易与结算业务集于一身,是港交所的特色之一。
现任董事会主席为周松岗爵士,行政总裁为李小加。
目前香港交易所是唯一经营香港股市的机构,在未得财政司司长同意下,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持有港交所超过5%的股份。
2006年9月11日,港交所成为恒生指数成份股。
接着,港交所的接待员进一步解说了香港的金融监管制度和港交所的业务范围、运作机制和配套的技术支持设施等。
通过展览馆的窗口,站在昔日胡锦涛主席与温家宝总理曾经俯瞰交易大厅之处,看到不断闪烁股票卖出买进量数字的大屏幕,内心很是激动。
对比场面紧张、操盘手汇集的旧式交易所,现代交易所采用网络交易方式,先进的仪器设备使经纪人不需要拘束在现场,所以整个大厅显得人员廖落,但我们仍能感受到在无形的网络上无数股民通过1000多个券商在这个国际化的自由港上创造财富的激情与致富的梦想。
在介绍和参观过程中,双方还就彼此共同关注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在谈到金融期货、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监管相关的问题时,港交所的负责人指出,港交所在期货等衍生品的交易等方面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目前正在重点推进人民币定价的交易基金、货币期货等衍生品的发展,以顺应人民币国际化的趋势。
另外,该负责人还高度评价了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建立、国际板的推出以及上海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进程,认为这是符合内地金融市场发展潮流的重大举措,也必将推进内地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的国际化步伐,然后还仔细地分析指出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板的推出、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使我们更加客观全面地认识了当今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这些前沿问题。
在对港交所的参观游学中,我们收获颇丰。
不仅看到了香港证券交易的运行过程,了解了内地与香港证券交易相关制度的不同之处,还有幸听到了一些对于当今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前沿问题来自香港方面的权威见解,这些无疑都加深了我们对于我国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使我们学到了很多平常在课堂上学不到的金融与法律相关知识,让我
们在成为经济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大步。
在结束对港交所的参观游学后,游学团一行来到了位于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拥有多项有利条件,凭借着地理位置优越、接通全球的高速通讯网络、资讯自由、资金流向不设管制,以及具成效、高透明度,并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法规,使得金管局成为全球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
金管局于1993年4月通过合并外汇基金管理局及银行业监理处成立,是香港的中央银行机构,负责维持香港货币及银行体系的稳定。
金管局主要有4项职能,包括:第一,在联系汇率制度的架构内维持货币稳定;第二,协助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包括维持及发展香港的金融基建;第三,促进金融体系,包括银行体系的稳定与健全;第四,管理外汇基金。
金管局特别重视与邻近地区的合作,以巩固金融稳定及加强监察,并致力保持与各国央行及国际金融界的联系。
借此促进国际对香港货币与银行业政策的了解及支持,与其他央行交流有关金融发展的资料,以对金融市场做出适当的监察及审慎监管金融机构,增进对国际经济与金融趋势的认识,从而更有效地制定政策,特别是货币管理与储备管理方面的政策,增加向主要央行与多边组织学习专门技术知识的机会,增进其他行及机构对香港和区内货币及经济发展的认识。
通过参观学习,我们了解了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职能和重要地位,获得了相当有益的知识储备,为人生提供了宝贵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