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成立文件
关于成立龙岩一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龙岩一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编辑:陈晖作者:本站更新时间:2013-11-6 点击:48
岩中委〔2013〕23号
关于成立龙岩一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支部、各处室、各年级:
为加强对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龙岩一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曹义荣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益树党委副书记、校长
成员:林金山党委委员、副校长
汤道寻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旗党委委员、副校长
陈燕玲党委委员、副校长
林元武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坚鸣党委委员、工会副主席(主持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林金山(兼)
副主任:陈雪东办公室主任
陈晖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陈木孙教务处主任
郭朝明总务处主任
林峰政教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方秦金教研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相关处室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实践活动的有关工作。
中共龙岩第一中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抄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校领导。
龙岩一中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印发。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13号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正文:----------------------------------------------------------------------------------------------------------------------------------------------------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13号)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检查,根据省委有关要求,市委决定成立11个督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第一组组长:李茂堂市建设局调研员副组长:刘全红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成员:李兆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沈冠舟市财政局科员督导单位:永昌县、金川区联络员:李兆林第二组组长:李春丽市残联调研员副组长:王小宁市商务局副局长成员:王真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科长苏永生市环保局环评科主任科员督导单位:市人大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委保密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机要局、市委应急值班室)、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委政研室、市委农办、市档案局(馆)、金昌日报社联络员:王真第三组组长:徐金国市委农办调研员副组长:陈永峰市委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办副主任成员:武雅光市纪委纪检信访室副主任苏晓霞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督导单位: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编办、市文明办、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年大学)、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络员:武雅光第四组组长:马正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调研员副组长:王兆虎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成员:王鸣和市委组织部人才与干部教育科科长何世凯市人社局科员督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化办、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广州联络处、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外事办(市旅游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联络员:王鸣和第五组组长:杨立林市委宣传部调研员副组长:张建成市农牧局纪检组长成员:杨江山市委统战部宗教事务科科长孙至天市政府信息化办科员督导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金川分局)、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市老龄委办公室、市双拥办、市慈善协会)、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市公证处)、市政府法制办联络员:杨江山第六组组长:易江涛市人大环城委主任副组长:祁元市林业局纪检组长成员:卢家鹏市人口委政法宣教科副科长李卓青市民政局科员督导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政府代建办、市循环经济办、市医改办、市西开办、市重点项目办、市能源局)、市工信委(市节能监察中心)、市财政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政府采购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人社局(市人力资源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市劳务办、市劳动监察支队、市培训中心)、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络员:卢家鹏第七组组长:李春晓市人大科教文卫委主任副组长:窦海滨市人社局纪检组长成员:何国伟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综合科科长白生军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督导单位: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市供热处、市规划设计院、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汽车站)、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工商局(市非公企业党工委)、市质监局联络员:何国伟第八组组长:谢维洲市供销社党委书记副组长:宋正天市教育局纪委书记成员:顾卫春市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陈兴涛市教育局团委书记督导单位:市农牧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兽医局、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引硫济金工程管理局)、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商务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市场建设服务处)、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粮食局联络员:顾卫春第九组组长:韩永忠市民政局调研员副组长:潘有斌市财政局纪检组长成员:邢联合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室主任陈源市财政局科员督导单位:市教育局(市理工中专、金昌电大、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市招生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爱卫办、市体育局、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市残联、市文联联络员:邢联合第十组组长:郝怀民市总工会调研员副组长:刘杰市委党校副校长成员:边蓓蓓市食药稽查局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尚论民市运管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督导单位: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广新局(金昌广播电视台、市文化中心、市文化馆、金悦演艺有限公司)、金化集团公司、金泥集团公司、金铁集团公司、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市城投公司)联络员:边蓓蓓第十一组组长:周爱国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副组长:曹学英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市文化中心主任成员:张忠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赵晓巍市文广新局路段微波台干部督导单位: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市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站)、市人口委(市计生协会)、市防震减灾局、市气象局、市工商联、市科协联络员:张忠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2014年2月12日——结束——。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文件乌财党组〔2014〕1号关于成立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本局各处室、办、中心、局,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为切实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成立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冯述江党组书记、副局长副组长:张新平党组副书记、局长成员:闫爱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新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静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嘉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雷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党支部书记(二)领导小组职责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2.加强对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个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4.督促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5.指导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6.做好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
(一)办公室组成主任:闫爱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沈琪政治处主任孙慧纪检监察室主任许清综合处处长(二)办公室职责1.随时掌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意见;2.根据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3.做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的相关联系、协调以及调研意见的梳理工作;4.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及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5.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对各处室、各支部以及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6.按照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市财政职业会计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督查;7.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督导组等上级组织的沟通、联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指导;8.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总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作风建设为聚焦点,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扎实推进离退办作风建设,全心全意服务老干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全体党员中进一步树立为老、敬老、爱老、助老意识,真心实意为老同志排扰解难,把让老同志高兴、让老同志满意作为这次教育活动的落脚点。
2.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
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
3.坚持群众参与,务求实效。
坚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边学边查边改,在确保实效、取信于民上下功夫,用群众满意度检验活动成效。
4.坚持分类指导。
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目标要求,研究制定方案、措施。
5.坚持领导带头。
充分发挥领导表率作用,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3.07.12•【字号】•【施行日期】2013.07.1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省劳教(戒毒)局党委,厅直属机关党委,省律师协会党组: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经厅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省司法厅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杨景海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副组长钟智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路肃林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万治贵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牛兴全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钟建龙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于晓军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丹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成员吕三信厅副巡视员魏兴毅厅副巡视员韩全利厅副巡视员、省劳教(戒毒)局党委书记、局长关维斌厅办公室主任郝觉民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李智厅政治部警务培训处处长马大伟厅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处长王俊涛厅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刘晓丽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夏志娟厅法制宣传处处长李晓厅计财装备处处长孙文杰监狱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处长朱明阳劳教(戒毒)局副调研员、政治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于晓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关维斌、马大伟、王俊涛、刘晓丽、李晓兼任副主任。
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厅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承担。
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2013年7月12日。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成立省农牧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成立省农牧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农牧厅•【公布日期】2013.07.08•【字号】甘农牧党[2013]37号•【施行日期】2013.07.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成立省农牧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甘农牧党〔2013〕37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有序进行,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省农牧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一)组成人员组长:康国玺省农牧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刘志民省农牧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尹昌城省农牧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韩临广省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良省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妥建福省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祁峰省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邦贵省农牧厅党组成员、兽医局局长马占颖省农牧厅办公室主任袁秀智省农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丁安元省农牧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以忠驻省农牧厅监察室主任(二)主要职责就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向厅党组提出建议;对全厅教育实践活动每一阶段的重点活动做出安排,提出要求;决定组建和派出督导组,督导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部署和措施落实;分析研究全厅教育实践活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意见;指导相关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主任:刘志民省农牧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副主任:尹昌城省农牧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袁秀智省农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马占颖省农牧厅办公室主任丁安元省农牧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以忠驻省农牧厅监察室主任(二)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厅党组和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指示和决定;负责与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厅属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机构的上下联络;指导厅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承办厅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制定、学习交流、宣传督导等相关工作;承办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关东方小学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
东方小学党支部关于成立东方小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我镇教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市、县、镇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拟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作出了具体安排,根据县教育局党委和城关镇党委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东方小学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心学校成员联系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分工,现通知如下:组长:付清玉东方小学校长副组长:柯友明东方小学党支部书记陈华英东方小学工会主席成员:孟洪珍东方小学总务主任李荣东方小学教导主任郝飞东方小学教导副主任刘红清东方小学政教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主任:柯友明副主任:陈长海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1、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动员和检查督促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2、定期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和提出意见建议;3、筹备有关工作会议,做好上下沟通联系;4、负责活动的宣传引导,及时反映交流活动开展情况;5、负责做好与中心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办公室的沟通衔接;6、负责办公室日常联络、综合协调等工作;7、统筹谋划活动开展,提出总体建议,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领导讲话稿及会务组织等工作;8、提议召开活动协调会、碰头会,研究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9、制定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指导学校建章立制工作;10、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进行梳理,收集综合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治理;11、制定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流程,受理化解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的群众来信来访。
12、负责群众路线活动档案收集正理等工作;13、完成县教育局和城关针群众路线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东方小学成员联系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分工及职责:付清玉联系六年级教师柯友明联系五年级教师—2陈华英联系学前班教师孟洪珍联系三年级教师李荣联系四年级教师郝飞联系二年级教师刘红清联系一年级教师主要职责:1、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2、参加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座谈会、走访调查;3、帮助学校找准班子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3、审阅指导学校单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4、全程参与学校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4、协助学校班子成员整改方案及班子成员整改措施;5、总结和推荐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发现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6、完成镇中心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8.01•【字号】•【施行日期】2013.08.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经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实践办),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现就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办公室人员组成主任赖群阳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杨蓓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调研员黄东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洪其华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劳期龙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二、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市教育局实践办下设4个工作组,即统筹服务组、综合文字组、督导一组、督导二组。
(一)统筹服务组组长:杨蓓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调研员成员:陈哲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另抽调若干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局教育实践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与市委督导组、市委实践办的沟通联络;做好局领导班子开展学习讨论、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对照检查、及时整改等各项“规定动作”的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教育实践活动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机关干部学习调研、民生体验等组织协调工作;做好“自选动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文字组组长:劳期龙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成员:潘俊宇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余志勇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另抽调若干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文字工作,重要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综合性文稿起草;制定各种活动方案、推进计划、意见建议汇总、整改方案制定、制度文件起草;组织师德师风宣讲活动;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会议纪要等;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提炼、总结材料;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负责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成立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成立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3.07.03•【字号】•【施行日期】2013.07.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成立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各党支部,省荣军、荣康医院党委,凌家湖农场、外流人员安置农场党委:省民政厅党组决定,在全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组长:吴旭军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叶如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超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有龙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
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
成员:濮宜平厅办公室主任王华规划财务处处长张文达人事教育处处长段贤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一)办公室成员组成主任:朱有龙(兼)副主任:张文达段贤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尚林永、杨斌、丁小兵、汪先红、周李影、魏光华(二)办公室内设两个督导组机关处室督导组:组长:张文达成员:丁小兵、杨斌、魏光华厅属单位督导组:组长:段贤来成员:尚林永、汪先红、周李影(三)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公文办理、档案管理、会务服务等工作;2、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编发活动简报专报等工作;3、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4、负责做好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来厅检查指导工作的联络服务工作;5、负责对厅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督查指导。
2013年7月3日。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金昌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2.10•【字号】市委办发[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2.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9号)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决定,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一、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吴明明市委书记副组长:方银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应华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生伟市政协主席荣志远市委副书记李银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苏克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春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周文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莹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同奇市委常委成员:李兴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宏市政府秘书长王云市政协秘书长周国信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真福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贾有忠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杨智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陈军禄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马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蒲海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尔冬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张波市委农办主任李兴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传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兴德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志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岳超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赵华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XXX 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王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陶发元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正平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杰道市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宋平市民政局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邵信武市工商局局长、市非公企业党工委书记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银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副主任:陈军禄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周国信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真福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杨智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姚国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蒲海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尔冬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陈金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2014年2月10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鞍山市人民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鞍山市人民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8•【字号】鞍政发[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2.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鞍山市人民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鞍政发[2014]5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按照市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根据市政府党组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需要,市政府成立鞍山市人民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市政府党组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市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吴忠琼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副组长:李德平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成员:赵红巍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秦国夫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杨力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余富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孙慧芳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杨德显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梁勇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王伟省信访局副巡视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社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徐刚毅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张天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汪洪溟市政府党组成员、千山区委书记二、工作小组名单组长:张天影市政府秘书长副组长:张忠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庚炜市政府研究室主任成员:彭运福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副组长张大军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勇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赵佐东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张广峰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朱大勇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李宏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处长刘金典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陆刚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三处处长全大顺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处长梁超刚市政府办公厅协调督办处处长曲涧市政府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鹏市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王钰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成员三、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工作小组在市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负责市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信息报送、活动总结等工作。
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7.09•【字号】甘食药监党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7.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甘食药监党发〔2013〕2号)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一、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高建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组长:丁永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易成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承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姚念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保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胡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筹备负责人彭可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筹备负责人张安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郭秀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开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处筹备负责人王贤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干部王兰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徐培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党委书记刘海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主任兰天恩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主任、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所长、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主任二、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丁永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王贤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干部刘延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成员:张占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柳发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副处级干部魏宏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李文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发文。
中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03•【字号】•【施行日期】2014.03.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中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单位: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决定成立中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周岳云党委书记、主任副组长:吴新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曾庆忠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杜海霞党委委员、副主任其他党委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委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杜海霞兼任,曾素平、李旭明、周集中、刘芳、刘寄荣(常务)、韦春望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明确如下:1、综合组工作职责:负责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工作,组织召开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收集、整理意见建议;负责全委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综合;负责领导小组重要综合性文稿、活动方案、领导讲话、典型材料、活动总结、整改方案等材料的起草及报送;负责组织与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的会议、学习等工作;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文件的收发办理及活动资料的归档整理。
组长:刘寄荣、罗长安成员:王莎莉、夏骄阳、陈银峰、胡丹2、联络组工作职责:负责与联点市领导、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导组、市发改委督导组的联络工作;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王婧成员:高雅、刘丹阳3、宣传组工作职责:负责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宣传组和媒体的联络,负责市发改委教育实践活动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组长:陈银峰成员:李革、夏骄阳、曾龙4、制度完善组工作职责: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全委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拉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4•【字号】拉政发[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2.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拉政发〔2014〕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为切实加强拉萨市人民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张延清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陈勇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斯朗尼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洪家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普国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次仁央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占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陈文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志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孙晓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宗军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安文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史本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江华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文字秘书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斯朗尼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江华秘书长(兼任)副主任:张长祥副秘书长虢洪志副秘书长米玛次仁副秘书长尼玛普芝副秘书长何寿孙副秘书长卢炜升副秘书长刘小斌副秘书长廖子美副秘书长黄辅龙研究室主任综合协调组:组长:刘小斌副组长:方长春、李中福、米玛仓决成员:旦增卓玛、龙天海、许玉朋、赵家庆主要职责:1、负责与区党委第一督导组和市委活动办联络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建立周报制度,定期汇总上报每周活动开展情况。
3、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勤、工作日志,协助文字秘书组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文件的制发工作。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07.10•【字号】宁环党发[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7.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宁环党发〔2013〕29号)各党支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
为了加强对我厅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喜清江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郑忠安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雅杭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琦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强小媛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鲁国会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金国兴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刘粟民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成员:徐龙吴树平罗存仁孔令彬陈宏闫红秀谢利刘军尚静户鼎荣杨金生刘玉宁虢鹏李更虎胡杰清张平吴洪斌童云峰徐国庆杨参军解仁陈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小媛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龙、罗存仁、杨金生、刘玉宁、张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要求,研究决定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项,监督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检查督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环保厅党组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环保厅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了解掌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负责与自治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自治区督导组的联系、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全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汇总督导组情况,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小组提供建议;筹备全厅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及其他会议,起草制定有关文件材料;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撰写宣传材料、新闻稿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2.19•【字号】•【施行日期】2014.02.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城区)工商局、分局、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为加强对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经南宁市工商局党组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工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职责通知如下:组长:周序喜南宁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李益群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祖业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建波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小育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龙南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彭雁辉南宁市工商局调研员郭远福南宁市工商局调研员方永涛南宁市工商局调研员李欣南宁市工商局调研员唐兵兵南宁市工商局副调研员成员:毛国兴南宁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刘伦日南宁市工商局人事科科长陈冰南宁市工商局财务科科长郑龙南宁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尹学兵南宁市工商局企业科科长周莉南宁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黄锷南宁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吕敏南宁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林富文南宁市工商局执法科科长梁维运南宁市工商局食品科科长冯晓筠南宁市工商局外资科科长税斌南宁市工商局老干科科长蔡绍智南宁市工商局监察室主任马晓玲南宁市工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黄莹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主任王志宏南宁市工商局机关后勤中心主任吕永坚南宁市青秀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黎桂临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兴科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袁谢华南宁市江南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德林南宁市邕宁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理通南宁市良庆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长喜南宁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副局长陆正南宁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局长裴文林南宁市工商局华侨分局局长粟启明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局长蒙军南宁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楚强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周毅南宁市武鸣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溯南宁市宾阳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柳南宁市横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典成南宁市隆安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蓝丕凤南宁市马山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和彪南宁市上林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3.07.07•【字号】皖审组[2013]44号•【施行日期】2013.07.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皖审组〔2013〕44号)厅机关各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厅党组决定,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戴克柱第一副组长:姜爱民副组长:胡海波、孟庆超、杨力、何结华、刘春华、程家楷、徐锋成员:王洪灯、王念义、黄建国、夏瑜保、王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主任:程家楷副主任:王洪灯、王念义、罗照耀、汪海峰、匡启宏、白宏葵、章笑春成员:张劲东、黄道峰、杨云山、周斌、鲍春华、许华久、沈建民、林兴涛办公室内设3个组,即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综合组组长:汪海峰,成员:匡启宏、黄道峰、沈建民、林兴涛。
主要职责是: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文字材料、公文档案、会务服务、后勤保障等。
宣传组组长:章笑春,成员:张劲东、杨云山、许华久。
主要职责是: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编发信息、简报等。
督导组组长:罗照耀,成员:周斌、鲍春华。
主要职责是:负责与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第七督导组的沟通联系、协调服务,了解掌握机关处室、厅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厅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等。
中共安徽省审计厅党组2013年7月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
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以及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的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
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中共福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成立福州市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福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成立福州市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14.02.28
•【字号】榕民党组[2014]1号
•【施行日期】2014.02.2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福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成立福州市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民党组〔2014〕1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维船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尤典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市社区办主任
唐秀文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黄大明局办公室主任
杨玉华局人事处处长
XXX成局监察室主任
吴捷局计财处处长
苏火强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数龙局优抚安置处处长
钟秀兰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综合、材料、联络、宣传四个小组,日常工作依托在局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唐秀文(兼)
副主任:杨玉华(兼)
苏火强(兼)
XXX成(兼)
综合组:杨玉华局人事处处长
陈琳局监察室科员
洪翔局人事处科员
材料组:翁昌福局办公室副主任
林蕾局办公室科员
联络组:曾瑾局人事处副处长
黄晗局监察室科员
宣传组:苏火强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熊祖铖局机关党委科员
中共福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4年2月28日。
中共合肥市水务局党组关于成立市水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水务局党组关于成立市水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14.01.29
•【字号】合水办[2014]5号
•【施行日期】2014.01.2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合肥市水务局党组关于成立市水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水办〔2014〕5号)
各总支、各支部:
为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水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徐春雷(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周洪先(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陈敏(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卫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单开进(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富中(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家树(总工程师)
成员:孙皑(直属党委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严建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李云(水资源处处长)
叶朝峰(规划发展处处长)
张炳道(建设管理处处长)
耿良昌(城乡水利处处长)
杨祥存(计划财务处处长)
郑绍青(监察室主任)
韩松(市董铺·大房郢水库管理处主任、党总支书记)
陈飞(市滁河干渠管理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洪先(兼),常务副主任:孙皑,成员:朱贵祥、李云、杨祥存、郑绍青、朱玉明、余益祥、葛正坤、张顺志、刘华岳。
中共合肥市水务局党组
2014年1月29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xx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分公司:
根据XX党委《关于XX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及公司党支部决定,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成立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活动开展期间组织、统筹协调和督导作用(详见附件),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办公室:
主任:XX
成员:XXXXXXXX
附件:XXX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职责
附件:
XX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开展公司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做好动员大会、领导小组会议和总结会议等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领导小组讲话稿、发言稿的起草,工作总结的拟定,收集编印学习资料,做好会议纪要和活动大事记。
4、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
5、负责对外联络和对内协调工作。
6、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