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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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随着冬季的临近,北京市的气温逐渐下降,供热采暖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对于非居民用户来说,签订供热采暖合同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就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是指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户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约定了供热单位向非居民用户提供供热服务的具体内容、标准和责任等事项。

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商业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他们的供热需求与居民用户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合同来保障双方权益。

在签订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供热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供热单位应明确向非居民用户提供的供热服务范围,包括供热时间、温度要求、供热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同时,还需要约定供热服务的标准,如供热设备的效率要求、热力站的运行指标等。

这些都是保障供热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

其次是供热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非居民用户的供热费用通常是按照实际用热量进行计费的,因此需要明确计量方法和计费标准。

供热单位可以通过安装热量表等设备来实现对非居民用户的实时计量,从而确保费用的准确性。

另外,还需要约定供热费用的支付方式和周期,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这些都是为了方便双方的合作和交流。

此外,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还需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热单位应履行供热责任,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供热服务的稳定性。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以解决非居民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非居民用户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使用供热设备,遵守供热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双方应共同维护供热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最后,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还需要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供热单位和非居民用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违约行为,因此需要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补偿方式。

同时,还需要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解决等。

供暖合同常用版样板

供暖合同常用版样板

供暖合同常用版样板一、甲方(供暖公司)与乙方(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供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供暖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供暖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供暖范围1. 供暖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暖季节,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用户提供供暖服务。

2. 供暖范围包括用户所居住的房屋内的供暖设备和相关管道。

第三条供暖费用1. 用户应按照供暖公司规定的标准及时缴纳供暖费用。

2. 供暖费用的计算方式由供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合同签订前向用户明示。

3. 用户应按照供暖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供暖费用,逾期未缴纳的,供暖公司有权停止供暖服务。

第四条供暖期限1. 供暖公司将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政府规定的供暖季节,提供相应的供暖服务。

2. 供暖期限一般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具体时间由供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供暖设备维护和保养1. 供暖公司负责供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用户应按照供暖公司的要求,妥善使用供暖设备,避免人为损坏。

3. 如供暖设备因用户不当使用或保养不善而损坏,用户应承担修复或更换费用。

第六条供暖服务质量1. 供暖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供暖服务。

2. 用户对供暖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供暖公司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

3. 供暖公司在接到用户投诉后,应及时处理,并向用户说明处理结果。

第七条合同解除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a)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b) 用户搬离供暖范围内的房屋;c) 用户违反合同约定,经供暖公司书面通知后,逾期未改正;d)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供暖无法继续提供。

2. 合同解除后,用户应按照实际使用的供暖天数支付相应的供暖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热合同范本

供热合同范本

供热合同范本篇一:新供热合同样本HF-20XX-0502城市非居民供用热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填写说明1、合同空白处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2、字迹清楚,页面整洁;3、合同条款中有选择项的,在选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在否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4、合同中没有填写的空白处,用删除线划掉。

城市非居民供用热合同供热人(甲方):用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种类(一)用热种类:()采暖用热;()工业用汽。

(二)用热地点:(三)用热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折合标准收费面积平方米。

(四)用蒸汽量:吨(吉焦),每月按实际供用蒸汽量核算费用。

详见面积计算表。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一)供热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内,用热种类属于采暖用热的,由甲方按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用热种类属于工业用蒸汽的,由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用热参数,非居民用户双方约定温度为℃。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时间(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用热种类,按照政府批准的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遇热价调整时,甲方按照新热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热费。

(二)按用热面积结算的,乙方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当地政府规定交纳热费,或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热费。

(三)热费金额:元。

(四)热费缴纳期限:()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热费交缴办法执行。

()由甲乙双方约定:(五)按蒸汽用量结算的,乙方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计划用蒸汽量应付热费的50%,余款按实际用量在月底结清。

(六)蒸汽输配过程中产生的网损由承担,按其实际用蒸汽量的%承担网损热费。

采暖合同怎么填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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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合同怎么填写模板甲方(供暖单位):_______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_______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经双方协商并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供暖合同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供暖范围1.供暖范围包括乙方所在的房屋内部的取暖设备和供暖用水/热力管道。

甲方将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暖标准,对乙方提供供暖服务。

2.具体供暖范围详见《供暖范围图纸》。

二、供暖期限1.供暖期限为每年的____月__日至___月__日,在此期间内乙方可享受供暖服务。

2.供暖期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暖气,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费用和安装问题。

三、供暖费用1.供暖费用按照《供暖费用结算标准》确定,计算方法为______(详见《供暖费用结算标准》)。

2.供暖费用每月__日前,由乙方缴纳给甲方。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供暖费用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四、供暖质量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供暖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确保供暖质量达到相应的要求。

2.如乙方发现供暖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解决问题。

五、安全保障1.甲方应保证供暖设备的安全运行,严禁存在安全隐患。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供暖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应保证供暖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私自改动供暖设备或影响供暖质量。

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供暖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逾期未缴纳供暖费用的,甲方有权中止供暖服务。

七、附则1.供暖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有效期为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届时双方如需续签可提前一个月协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上是对采暖合同如何填写的模板,希朿对您有所帮助。

供热合同范本正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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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合同范本正式模板甲方:供热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xxx电话:xxx负责人:xxx乙方:用户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xxx联系电话:xxx鉴于甲方具有从事热力供应业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有供热需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热力供应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热项目及内容1.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热力供应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供热设备的安装、维护、运行及定期巡检等。

1.2 供热范围:(详细填写供热范围)第二条供热计费方式2.1 热量计费:供热费用根据实际使用的热量来计算,单位为元/立方米(或其他单位)。

2.2 供热费用结算周期为______。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3.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届满可续签。

3.2 乙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第四条合同变更4.1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4.2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五条服务质量5.1 甲方保证提供的热力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确保供热设备安全运行。

5.2 甲方承诺对供热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供热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付款方式6.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供热费用结算周期及时缴纳供热费用。

6.2 乙方应当在每月__日之前将上个月的供热费用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履行期限已过还未支付,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请求仲裁。

8.2 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事项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三方供暖合同模板

三方供暖合同模板

三方供暖合同模板甲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丙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供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内容及范围1.1 甲方将其所属的供暖系统,提供给乙、丙方进行供暖使用。

1.2 乙、丙方同意支付甲方相应的供暖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

1.3 本合同约定的供暖范围为(具体描述供暖范围,如房间面积、供暖期限等)。

第二条供暖费用及支付方式2.1 供暖费用由乙、丙方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等)。

2.2 供暖费用的计算方式由甲方提出并经乙、丙方确认,一经签订本合同即生效。

2.3 乙、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供暖费用,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暖服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供暖设备及维护3.1 甲方应保证供暖设备的正常运作,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2 乙、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供暖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3.3 甲方应负责对供暖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供暖效果达到约定标准。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某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应立即通知其他各方,并在能够恢复履约的时间内恢复履约。

第五条合同变更5.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2 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的合同变更,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供暖结束(具体日期)止。

7.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供用热力合同(1)

供用热力合同(1)

供用热力合同(Ⅰ)供热方(甲方):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用热方(乙方):为明确供用热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鄂政发[2005]23号《鄂尔多斯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所用的几个概念的定义1、一次网本合同所指的一次网是指:从甲方热源车间到换热站,产权归甲方所有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供热管网设施。

2、二次网本合同所指的二次网是指:从换热站出口到具体用户,产权归乙方或者具体用热户所有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供热管网设施。

3、直供式本合同所指的直供式是指:甲方不通过换热站直接用自己所有的管网设施向某一栋楼、某一户或几户平房用户供热的供热形式。

二、合同条款第一条用热地点及面积(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性质及面积(按法定建筑面积计算)(1)居民平方米。

(2)非居民平方米,其中车库平方米。

用热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一)供热时间:甲方依照《鄂尔多斯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的供热期限为用户供热,即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止。

(二)供热质量:在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检测点设臵和检测方式:1、甲方采用直供式供热的,检测点设臵在终端用户前的最后一个观测井,检测证明甲方在此井内管网水温和压力符合国家、政府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就可以认定甲方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如甲方温度和压力符合要求,乙方室内温度低,属于乙方内部管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热费仍要全部交纳。

2、甲方通过换热站由二次网供热的或有特殊要求进行继续换热的,检测点设臵在换热站二次网或继续换热的出口处,检测证明甲方换热站二次网或继续换热的出口温度和压力达到国家、政府规定,就应当认定甲方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如甲方出口温度符合要求,乙方温度低,属二次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热费仍要全部交纳。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1. 引言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气候寒冷,冬季供热是居民和非居民都必需的基本服务,供热合同是居民和非居民与供热部门之间约定的法律文件。

本文档将重点讨论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2. 背景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是北京市供热部门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非居民用户之间签订的,规定供热服务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的合同。

其目的是确保供热服务的正常运行,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热市场秩序。

3. 合同主要内容3.1 服务范围和标准合同应明确规定供热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包括供热的起止时间、供热温度、供热面积等。

特别是对于非居民用户,由于其供热需求较大,合同应明确规定供热服务的容量和质量要求。

3.2 供热价格和计费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供热价格和计费方式,包括供热费的计算方法、付费周期和付费方式等。

供热价格的确定应遵循市场原则,保证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合理安排非居民用户的供热费用。

3.3 合同期限和解除条款合同应明确规定合同的期限和解除条款。

期限通常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应在合同中详细说明,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3.4 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合同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的方式。

对于违约行为,合同应明确规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和赔偿金额。

对于争端解决,一般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4. 注意事项4.1 合同语言清晰明确合同的语言应清晰明确,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法律术语,以便用户能够理解合同内容。

4.2 合同中的权益保障合同应保障非居民用户的权益,在供热服务范围、质量、价格等方面不得歧视,确保公平公正。

4.3 合同的签署和备案合同的签署应由供热部门和非居民用户共同进行,并在双方签字后备案,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5. 结论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是保障非居民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供热服务的范围和标准、供热价格和计费方式、合同期限和解除条款、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的方式等内容。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What is a classic? It takes about 100 years to become a classic.合同编号:非居民采暖供热合同按面积计费版供热人:用热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供热人甲方:用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 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或经过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供热经营资质的供热运行单位..2. 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单位..3. 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但用热人不能及时到场或按用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前提下;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作业的联络人..4. 单层建筑标准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依据供热所在地政府标准执行..第二条解释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单位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5. 法律、法规、规章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1. 用热地点: ..2. 采暖计费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居民平方米、非居民平方米;单层建筑高度超过标准高度的折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1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平方米;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3其它: ..3. 产权分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供、用热分界点设在单元楼公共立管第一道阀门处;阀门热源侧法兰下口属甲方产权;阀门包括阀门井、阀门本体及两端法兰及阀门以下为乙方产权..分界点阀门的操作权归甲方所有..第四条采暖期甲乙双方约定对采暖期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 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采暖期;即:每年月日0时至次年月日0时..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当地政府的决定执行..2. 约定采暖期为: ..第五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甲乙双方约定对采暖期内温度标准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 温度标准应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供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2. 约定采暖期内温度标准为: ..第六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1. 缴费标准采暖费以采暖计费面积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居民标准为元/平方米/采暖季、非居民标准为元/平方米/采暖季标准..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2. 缴费期限每年 3月 15日至11月10日;乙方应当将本采暖季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甲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热..3. 采暖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直接向甲方支付;2缴至甲方指定的金融机构;3缴至甲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1. 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乙方室内温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2. 有权对乙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乙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条例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及时整改;乙方若在7日内仍未进行整改的;除承担自身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供暖..3. 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4. 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 3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或告知乙方留人监守..5. 按当地相关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报修电话号码为:..甲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采暖期内接到乙方报修后;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回复乙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甲方应当及时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参照当地政府规定要求执行..甲方应在乙方缴清所欠热费后2个工作日内;恢复乙方正常供热..6.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新闻媒体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1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承诺;2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3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5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7. 采暖期内;甲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8. 履行条例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1.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2. 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甲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核对..3. 供热设施的运行、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或双方另行约定为: ..双方另行约定的;以双方另行约定为准..4. 接到甲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5. 不得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不得擅自排放乙方供热系统中的热水..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6. 应当在甲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甲方进行检查、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如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造成损失扩大;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7. 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条例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供热或未达到供暖标准的;甲方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退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2‰向甲方缴清违约金..2. 乙方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1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2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3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4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5擅自扩大供热面积;6阻碍甲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7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的行为..出现上述情形时;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甲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免除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供用热损失或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供、用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2由于停水、停电;造成无法正常供用热;供、用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第十条乙方要求暂停用热乙方如需暂停用热;应当执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及其甲方相关规定..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1. 如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采暖计费面积、约定采暖期或温度等发生变更时;乙方在结清欠缴的采暖费用后;方可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在乙方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前;乙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下一供暖期..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通知和送达1. 在本合同项下;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通讯方式电话、手机号码、应急联系人及电话向相关方发出的任何通知、通告或要求应被视为送达..一方通讯地址、通讯方式变更的;应采取合理方式通知或告知对方..2. 若各方因争议进入诉讼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则确认本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作为接受各项诉讼的联系地址..第十五条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仅为非居民采暖供热合同的签署页供热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住所地:应急联系人:应急联系电话:年月日用热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住所地:年月日。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BF——2010——0503)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BF——2010——0503)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BF——2010——050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用热人为承租人,提交①-④项材料应当同时加盖产权人公章。

供热人应当向用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供热合同范本

供热合同范本

供热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编号】。

甲方(供热公司),【甲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用户),【乙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乙方供应供热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供热服务内容。

1.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供热服务,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

1.2 供热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热设备安装、维护、维修等服务。

1.3 供热服务时间为每年的供热季,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供热费用按照实际供热面积和使用量进行计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供热费用,如有延迟支付的,应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

第三条供热设施维护。

3.1 甲方应对供热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供热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5.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5.2 在以下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违约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上为供热合同范本,若有需要,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6篇

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6篇

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6篇篇1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政治中心,是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拥有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在北京,冬季的供暖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对于非居民单位来说,合理合法地签订供暖费合同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进行详细介绍。

一、合同签订供暖费合同是指供热单位与非居民单位签订的,约定供暖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事项的合同。

合同签订是双方自愿的过程,对于非居民单位来说,选择合法合规的供热单位,签订正规的供暖费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在签订合同之前,非居民单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合同内容1. 供热范围:合同应明确规定供热范围,包括哪些区域、哪些建筑物可以享受供暖服务。

2. 供暖服务内容:合同应明确规定供暖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供暖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供暖温度等。

3. 服务质量:合同应规定供暖单位对供热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等责任,确保供暖服务的质量。

4. 服务费用:合同应明确规定供暖费用的计费方式、支付方式、标准等。

5. 其他条款:合同还应包括其他涉及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条款,例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三、合同履行1. 供暖费用支付:非居民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及时支付供暖费用。

供热单位应提供合格的账单和发票,确保费用清晰透明。

2. 服务质量监督:非居民单位有权监督供暖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热单位沟通,要求解决。

3. 合同变更: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 合同解除: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四、违约责任1. 如供热单位未按时提供供暖服务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非居民单位有权要求供热单位赔偿损失。

2. 如非居民单位未按时支付供暖费用,供热单位有权要求其支付滞纳金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追讨欠款。

3.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律师修订版)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律师修订版)

【律师修订版】本合同或协议依据特定条件情况设立,仅供学习参考。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此合同或协议具体条款、权利义务等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

本文档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X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符合节能标准;□正在实施节能改造;□不符合节能标准;□其他:。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建筑平方米,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供热设施二次支线;□楼栋;□其他:。

第二条采暖期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采暖期调整应当按XXX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约定供暖时间为:每年月日至次年月日。

第三条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1.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

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

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

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供暖协议书范本

供暖协议书范本

供暖协议书范本
根据《供暖协议书范本》,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供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暖范围: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包括住宅内的暖气在内的供暖服务。

供暖期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二、供暖方式:甲方将按照当地政府的供暖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为乙方提供充足、稳定的供暖服务。

三、供暖费用:供暖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为每平方米XX元/季度,按照住宅实际面积计算,每季度一次性支付。

四、供暖保障:甲方承诺在供暖期间内保证供暖设施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及时维修,确保乙方享受到温暖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供暖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供暖设施的设置或操作,如有损坏需赔偿。

六、供暖期间维护:在供暖期间,甲方将派专业人员对供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供暖质量。

七、供暖期间变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终止供暖协议,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同意后才能生效。

八、供暖纠纷处理:对于因供暖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当地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处理。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BF——20xx——0503)标准样本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BF——20xx——0503)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760-13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BF——20xx——0503)标准样本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BF——20xx——0503)标准样本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供暖合同协议书范本

供暖合同协议书范本

供暖合同协议书范本如下:甲方(供暖方):乙方(受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供暖时间和地点1. 供暖时间:自供暖季开始之日起至供暖季结束日止。

具体供暖日期和时间按照甲方制定的供暖计划执行。

2. 供暖地点:乙方指定的供暖房屋地址。

二、供暖方式和温度1. 供暖方式:甲方采用集中供暖方式为乙方提供供暖服务。

2. 供暖温度:供暖期间,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2℃)以内。

三、供暖设备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见附图)。

2. 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以下取暖设备:(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四、供暖费用1. 供暖费用按照甲方制定的供暖费标准计算。

2. 乙方应在供暖季开始前支付供暖费用。

五、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暖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3.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供暖季开始之日起至供暖季结束日止。

甲方(供暖方):乙方(受热方):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以上为供暖合同协议书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需求和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022年供暖协议书

2022年供暖协议书

2022年供暖协议书2022年供暖协议书1甲方:乙方:为了确保用户正常供热,维护好供热秩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给供热企业换热站机房及供热管线设备通水通电。

2、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供热系统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3、甲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协助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收取2个采暖季的供热费用及有关退热费的处理。

二、乙方责任1、乙方室内供热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热季内若因种种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由乙方自行解决,或告知供热企业解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若因室外管网、室内系统的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则按照供热企业的相关规定退还居民供热费,甲方应协助解决。

4、乙方擅自改装、拆除、迁移用热设施,私自扩大供热面积造成的故障或隐患由供热企业按有关规定与乙方共同解决。

三、其他供热前的系统充水由供热企业及甲方负责,充水期间因乙方家中无人给用户造成财产、人身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修改或废止。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供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20__年X月__日2022年供暖协议书2供暖设施维修施工协议书甲方:沧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乙方:杨锡瑞经双方协商,沧县职教中心院内20__年度供暖设施维修施工(限取暖锅炉维修、采暖管线拆旧换新两项)工程由杨锡瑞承包,具体施工内容及有关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取暖锅炉维修施工1、乙方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安装施工,安装工具、机械由施工队自备。

2、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前要认真审查熟悉锅炉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备案。

3、施工项目包括: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维修、更换安装与调试。

详见本合同附件:20__年取供暖锅炉维修要点。

4、所有维修及安装设备必须保证质量,所用材料及更换设备为正规厂家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鉴定书或产品合格证备查,自制设备需经甲方认。

北京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背景介绍北京市是我国的首都,人口众多,城市建设息息相关。

在这座城市里,冬季气温常常下降至负数,供热采暖是每个人都需要考虑的问题。

北京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是指供热单位和非居民用户之间的协议,规定供热单位向非居民用户提供供热服务的内容、方式、标准、费用等相关事宜。

合同范本一、服务范围供热单位承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温度达到《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供热服务,保障供热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同时,供热单位应对供热管网进行维护,确保供热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收费标准1.非居民用户的供热费用按月结算,收费标准为计量收费。

2.收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对于住宅用途的房屋,单价按照96元/平方米/供期/6个月计算;–对于商业、文化、机关、学校等非居住用途的建筑,单价按照144元/平方米/供期/6个月计算。

3.若供暖期内温度达不到标准,供热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减免部分费用,并对受影响的用户进行赔偿。

三、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按照供热期来规定,供暖期分为上、下两期供暖,每期供暖为3个月。

合同期限为6个月,即一整个供暖期。

四、违约责任非居民用户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按时缴纳供热费用。

若非居民用户在合同期限内未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费用,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服务,并视情况向非居民用户收取违约金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供热单位和非居民用户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向属地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以上是北京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的范本,旨在为大家提供参考。

在签订合同前,用户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理性确认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同时,供热单位也应尽职尽责,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供热服务,共同维护一个温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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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符合节能标准;□正在实施节能改造;□不符合节能标准;□其他:。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建筑平方米,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供热设施二次支线;□楼栋;□其他:。

第二条采暖期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约定供暖时间为:每年月日至次年月日。

第三条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1.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

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

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

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暖,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

3.甲方(含甲方负责管理的采暖用户)按热能供应方案,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1.缴费标准(1)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积(平方米)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签订时,基本热价为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为元/千瓦时(或元/吉焦)。

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热价标准的,应当按调价方案的规定计算采暖费。

(2)市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时间的缴费标准: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吉焦)×用热量(吉焦)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

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计量热价为元/吉焦。

2.缴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基本热费足额缴纳给乙方。

计量热费的缴纳时间为:,计量热费的逾期违约金计收时间为:。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缴纳:□直接向乙方缴纳;□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4.双方应当在供暖起、止日,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5.热计量装置损坏、出现故障等不能正常计量时,甲方按热计量装置损坏前一个查表周期的日平均用热量计缴热计量装置损坏期间的采暖费。

6.甲乙双方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产生争议的,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解决。

经检测,热计量装置准确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不准确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热计量装置。

第五条供热采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1.甲乙双方约定,供热采暖设施管护责任分界点为:。

甲乙双方按分界点承担各自负责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

具体划分如下:(1)从热源至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之间的供热设施的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至甲方户内散热设备之间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相应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的责任,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乙双方对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热计量装置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热计量装置首次检定和安装后,其运行、周期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热能供应方案供热,并对乙方的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采暖期内,应当指派具有供热运行调节、维修技能的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供热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采暖系统进行调节,执行乙方的供热调度指令,做好节能工作。

采暖期内,甲方负责运行管理的人员应当填写运行调节、维修记录,按乙方要求提交有关供热运行参数。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缴纳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

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核实。

4.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供热采暖设施进行管护,排查安全隐患,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

5.负责管护责任范围内供热采暖设施的应急处置。

按本市供热管理、应急管理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保障供热安全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

在应急处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6.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动或改装供热采暖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确需改动供热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和采暖设施的,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7.依据本市有关规定,在管护责任区域内公告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8.乙方根据计量管理、供热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需要改动、更换热计量装置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9.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热能供应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供热参数符合双方的约定。

2.有权对甲方实际用热情况进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标准、超范围用热行为。

3.对甲方的供热采暖设施运行进行指导。

发现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甲方存在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运行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伪造运行记录、自行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或整改。

4.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

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暖前20日,应当与甲方沟通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并与甲方约定相关工作的时间进度。

6.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08)、《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乙方报修电话号码为:。

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管护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甲方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应甲方要求,协助、配合供热采暖设施抢险、抢修作业。

9.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缴纳采暖费,经乙方书面催交仍未缴纳的,除须按合同约定缴纳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

2.甲方擅自拆改供热采暖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增加采暖面积或采暖设施、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经乙方制止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拆改热计量装置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不能正常计量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1.甲方已足额缴纳采暖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甲方缴纳的基本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退费额=日平均基本热费×未供热天数日平均基本热费=采暖费基本费用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暖天数2.乙方未尽管护义务,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供热质量未达到热能供应方案要求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①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②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后,影响供热设施运行;③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房屋租赁关系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甲方未书面告知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的,物业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用热量参数、双方法人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其他供热采暖情况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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