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技术 第二章
煤矿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文
煤矿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低压供电的安全,规范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煤矿的低压供电系统,包括供电设备、电缆线路、开关设备、保护装置等。
第三条煤矿低压供电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并参照本技术规范进行设计、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煤矿低压供电系统应设置专人管理,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安全检修。
第五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合格培训和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六条煤矿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应基于矿区的供电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供电设备的容量和布置。
第七条煤矿低压供电系统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备用电源,确保矿井的正常供电不受影响。
第八条煤矿低压供电系统的设备应选择品牌优良、质量可靠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电缆线路的敷设应遵守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受到机械、化学等外界因素的损坏。
第十条低压开关设备应设置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运行要求第十一条煤矿低压供电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发现故障及时处理,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低压供电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操作不熟悉的设备或直接接触带电部件。
第十三条低压开关设备的切换操作应进行严格的验证和确认,确保切换过程中不会造成电压突变或短路。
第十四条长期不使用的设备或线路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运行,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发生停电或供电异常时,应及时排查故障并采取对应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四章维护要求第十六条煤矿低压供电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清洁设备,检查电缆线路的绝缘状况。
第十七条低压开关设备的接触点和触头应定期清洁和检查,确保良好的接触和导电性能。
第十八条电缆线路的接头和终端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紧固,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供电管理工作,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和稳定,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管理目标:确保矿井的供电设备设施良好,供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稳定可靠,供电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条供电安全责任:矿井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供电安全责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供电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供电管理人员:矿井应当设立供电管理人员,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供电设备设施管理第六条供电设备设施的选用:供电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七条供电设备设施的购买和维护:供电设备设施的购买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矿井自身需求进行,并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供电设备设施的检查和测试:矿井应当定期对供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九条供电设备设施的更新和升级:矿井应当根据供电设备设施的老化程度和技术进步情况,及时更新和升级设备,以确保供电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供电线路管理第十条供电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供电线路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供电线路的维护和检修:矿井应当定期进行供电线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线路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供电线路的保护和防护:矿井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供电线路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并进行防护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供电线路的扩建和改造:矿井在需要扩建和改造供电线路时,应当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并确保线路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章供电稳定性管理第十四条供电稳定性的评估和监测:矿井应当定期评估供电稳定性,并进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供电稳定性的改进和提升:矿井应当根据供电稳定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和提升供电稳定性,以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供给与使用的管理,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做到平安、经济、合理用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供电管理。
第三条分公司供电管理的主管部门为机电科。
第四条供用电实行“平安用电、节约用电、方案用电〞和“谁供电、谁负责、谁用电、谁管理〞的原则。
各部门的用电范围就是管理范围,设专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接受机电科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机电科定期绘制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各用电部门定期绘制本部门用电范围的供电系统图。
第二章平安供电第六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第七条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八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第九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操作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十条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十一条各变配电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杆等〕,并按规定定期做耐压实验。
第十二条确保井下“三大保护〞灵敏可靠,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坚持每日试验;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并坚持执行开关定期整定制度;电气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并坚持执行接地电阻定期测定制度。
第十三条按规定装设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第十四条运行设备的其它试验、整定工作按《电气试验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各变配电场所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十六条各变配电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入口处和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供电管理,保障矿井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井下矿井和地下矿井。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制度必须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供电设备,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验收,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巡检和维修,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的维护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第三章电力配送管理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煤矿电力配送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和稳定。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按照矿井用电负荷的大小、矿井布局等因素合理设置配电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矿电力负荷管理制度,根据矿井的用电需求合理规划用电量,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电力应急预案,包括电力故障、停电等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恢复电力供应。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电力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电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电力供应。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煤矿电力供应管理应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电力供应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对煤矿电力供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对煤矿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对电力供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要求报告上级部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煤矿供电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煤矿供电》教学大纲13版
《煤矿供电》课程教学大纲系(院):资源工程系二○一三年七月《矿山供电》课程教学大纲大纲说明一、课程基本信息二、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教学目的:使学生了解矿山供电系统、牵引变流所和牵引电网,掌握常用供电设备的用途、构造、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和选择计算方法。
懂得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技术。
具有采区供电设计的基本技能,具有采区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调试以及故障处理的能力。
教学要求:1、对煤矿供电系统与电气设备、井下用电安全、煤矿井下机械设备的构造有明确的了解。
2、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
3、掌握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及其原理。
4、掌握煤矿机械设备的电气控制原理。
5、初步掌握简单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计算的方法。
三、主要教学方法、手段本课程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教学方法有:多媒体课堂讲授法、仿真模拟矿井教学法。
1、多媒体课堂讲授法:讲授法是最基本的教学方法,对重要的理论知识的教学采用讲授的教学方法,直接、快速、精炼的让学生掌握,为学生在实践中能更游刃有余的应用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
2、仿真模拟矿井教学法:在学校建设的井下仿真模拟矿井和地面仿真模拟采煤工作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分析和讨论,拓宽学生的思维空间,增加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四、实验教学内容与要求本课程实践教学分为3次6学时进行,具体内容如下:1、实验一:矿井漏电保护装置实验。
2、实验二:煤矿电气控制技能实验。
3、实验三:QJZ-400/1140磁力起动器操作。
实验教学应与理论教学紧密联系,保证理论教学成果的同时,做到理论加实践的有机结合,把学生培养为煤矿现场技术应用型人才。
五、学时分配表教学内容第一章矿山供电系统(理论4学时)1、教学基本要求:了解电力系统的基本概念;熟悉矿山供电的基本要求;掌握矿山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和电力负荷计算,以及功率因数补偿。
2、教学重点:矿山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
3、教学难点:电力负荷计算和功率因数补偿。
第二章矿山供电系统短路电流计算(理论4学时)1、教学基本要求:了解短路的基本概念;熟悉短路电流动热效应;掌握高、低压电网短路电流计算。
煤矿矿井供电系统图规范标准
煤矿矿井供电系统图规范标准第一章为提升矿井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矿井供电的可靠性、指导现场生产和技术改造,服务灾变状况下的应急救援,特制定该规范。
第二章矿井供电系统图绘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条要求。
第三章矿井供电系统图分为四种:1、矿井供电系统总图:图中设备包括井上下6kV及以上变配电设备。
2、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图中设备包括本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
3、机房、硐室、配电点供电系统图:图中设备包括本机房、硐室、工作面配电点及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的高低压电气设备。
4、与供电系统图纸相配套使用的接地系统图,并与漏电检测相配合使用。
第四章供电系统图内容包括:供电系统图、图例、技术参数明细栏、标题栏四部分。
1.图例1)地面变电站供电系统按开关柜主接线方式绘制。
2)井上设备、设施图形符号执行GB/T4728-2000标准。
3)井下设备、设施图形符号执行MT/T570-1996标准(见附件一)。
上述标准未涵盖的新设备、设施可自行设定图例,但须在图中增设图例栏标出并说明(非标准图例)。
2.标准图幅(单位㎜)表中B、L—图纸幅面的宽、长。
e 图纸不留装订边时,图纸幅面与图框的间距。
c、a 图纸留有装订边时,图纸幅面与非装订边图框、装订边图框的间距。
⑴尽量采用标准图幅,优先选用横幅。
⑵必要时可分幅成图,形成图册。
图册推荐选用A3图幅标准。
3.标题栏标题栏位于图纸右下角。
标题栏内容包括:名称(图纸名称及单位名称如ⅹⅹ公司ⅹⅹ矿井,该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图纸编号(专业序列编号,成套图纸总张数、第几张)、签字区(签字栏目包括设计制图、校对审核、机电部长、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签字日期。
签字须由本人手写签)。
根据供电系统图等级不同,标题栏分为全矿供电系统图标题栏和变电所(包括配电点、采掘头面)供电系统图标题栏两种(见附件二)。
4.技术参数明细栏受图幅限制,图中设备不易标注的参数等内容,可在图上另设明细栏集中标注。
明细栏设在标题栏上方,格式可参照所须标注的参数内容自行设计。
煤矿电工学第二章煤矿供电系统全解
配 电 装 置
QS QF QS
QS QF QS QS QF QS QS QS QF QS
MB QS QF QS 系统
QS
QF
QS
QS
QS
QF
QS
QS
QF
QS
QS
QF
QS
QS QS QF QS
QF
QS QS QF QS
配 电 装 置
配电装置
1.1.2 供电系统结线 合理的供电系统结线方式选择的决定因素 (从用电户对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考虑): • 1)用电户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影响; • 2)电压高低的影响; • 3)负荷大小的影响; • 4)负荷数目的影响; • 5)负荷位置的影响
(1)直接树干式接线方式
WB QF
T 变电所
用户1 用户2 用户3 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
• 为提高干式接线的可靠性,各用户采用进、出线
均装隔离开关的方式引接分支线,形成串联型树
干式接线,也称为链串型树干式接线。 • 这种接线又分为单回路树干式和双回路树干式2种 单回路树干式接线 这种接线在每个用户的进、出线上均装有隔离开关 QS。当干线上N点发生故障时,干线总开关QF将 跳闸。
T 西翼采区 备 用 变流 主 设备 水 泵 主 变流 水 设备 泵
T 东翼采区 SL7 6/0.4 井底 车场 低压 动力 KSGZY 6/0.69 ~1.14 工作面配电点
井底 车场 低压 动力
采区变电所 KSGB K/Y12 6/0.69 工作面配电点
•对矿层埋藏不深(距地表100~200m内)的 情况,处于经济和运行方便的考虑,一般采用 浅井供电系统。 1)特征:*采区用电是从地面向井下钻眼来提 供的。 2)一般模式:依据用电情况和井深,从供电 的技术经济合理考虑有三种模式 (1)对于采区距井底车场较远(>2km)、 井下负荷小、涌水量不大的矿井,可经架空线 路,将6~10kV高压电由地面变电所送至与采 区位置相应的地面变电亭,再降压至380或 660V,再沿钻眼送至井下采区变电所。(高 压电能不下井)
(技术规范标准)晋能机电函]号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
晋能机电函﹝2015﹞23号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公司、晋神公司、能源投资公司,煤炭生产管理公司各部门:根据省煤炭厅要求,现将《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的通知》晋煤科发〔2014〕138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月21日附件—2——3—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二○一四年十一月—4—目录第一章总则·9第二章矿井供电技术装备标准·11第一节基本要求··11第二节供电电源及线路··11第三节地面供配电··12第四节井下供配电··14第三章矿井提升设备技术装备标准·17第一节基本要求··17第二节提升机及制动装置··18第三节电力拖动和控制系统··19第四节安全、保护装置··20第五节信号装置··21第六节提升钢丝绳··22第七节提升容器及装卸载设备·22第四章矿井固定带式输送机技术装备标准·24第一节基本要求··24第二节驱动装置和滚筒··25第三节制动和逆止装置··26第四节控制信号装置··27第五节安全保护装置··27第六节输送带··28—5—第七节拉紧装置··28第八节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29第九节其它··29第五章矿井架空乘人装置技术装备标准·31 第一节基本要求··31第二节驱动装置··32第三节液压系统··32第四节制动装置··32第五节钢丝绳··33第六节运行速度和吊椅··33第七节托绳轮和压绳轮··33第八节安全保护装置··34第六章井下辅助运输设备技术装备标准·36 第一节基本要求··36第二节轨道机车设备·37第三节绳牵引设备··38第四节卡轨车与齿轨车··40第五节单轨吊··41第六节无轨胶轮车··42第七节信号与通信··46第七章矿井排水设备技术装备标准·47 第一节基本要求··47第二节水泵及电动机··48—6—第三节管路及附属设施··49第四节供配电、监测及控制··50第八章矿井通风设备技术装备标准·52第一节基本要求··52第二节主要通风机及电动机··52第三节供配电、监测与控制··53第四节附属设施··54第九章矿井压风设备技术装备标准·56第一节基本要求··56第二节压风设备及管路系统··56第三节附属设施··58第四节压风机控制及保护系统··58第十章矿井瓦斯抽采设备技术装备标准·60第一节基本要求··60第二节瓦斯抽采泵及管路··60第三节管路附属装置及安全设施··61第四节供配电、监测与控制··61第十一章矿井采掘设备技术装备标准·63第一节基本要求··63第二节采煤机·· 64第三节工作面运输系统设备··66第四节液压支架··68第五节乳化液泵站及喷雾泵站··69—7—第六节掘进设备··70第七节局部通风机··72 第十二章附则·74—8—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大力实施煤炭科技创新,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强制淘汰落后技术装备水平,切实推进“七高一文明”现代化矿井建设,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一、GB50070-2009_矿山电力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 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矿山工程电力设计,不适用于石油矿电力设计。
第 1.0.4 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颐,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工艺设备和地区供电条件,正确处理供、用电的关系,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二章矿山工程供配电一、一级负荷:1.因事故停电有淹井危险的主排水泵;2.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矿井主通风机;3.对人体健康及生命有危害气体矿井的主通风机;4.具有本条1—3项之一所列危险矿井经常使用的立井载人提升装置;5.无平硐或无斜井作安全出口的立井,其深度超过150m,且经常使用的载人提升装置;6.矿井瓦斯抽放设备。
二、二级负荷:1.不属于一级负荷的大、中型矿井井下的主要生产设备;2.大、中型矿井地面主要生产流程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3.大、中型矿井的安全监控及环境监测设备;4.没有携带式照明灯具的井下照明设备。
三、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一、一级负荷:1.用井巷疏干的排水没备;2.有淹没采掘场危险的主排水设备和疏干设备;3.大型铁路车站的信号电源。
二、二级负荷:1.大、中型露天矿的疏干设备和采掘场排水设备;2.大、中型露天矿采煤(采矿)、掘进、运输、排土设备;3.大、中型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中主要生产设备及照明设备。
三、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一、二级负荷:1.大、中型选矿(煤)厂的破碎、矿石及原煤系统主要设备及照明设备;2.大、中型选矿(煤)厂的重选、磨矿、浓缩、浮选、干燥等系统主要生产设备及照明设备;3.大、中型选矿(煤)厂的装车系统主要生产设备及照明设备。
二、三级负荷:不属于二级负荷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一、矿山工程的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且两个电源间允许无联系和有联系,当两个电源有联系时,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1.当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2.当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装置动作正常时,应有一回电源不中断供电;当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装置失灵,以致两电源均中断供电后,应能在有人值班的处所完成各种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的供电。
煤矿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本
煤矿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矿低压供电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保障生产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制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低压供电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检修等环节。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 低压供电:指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供电系统。
2. 低压供电系统:指煤矿中供电电缆、开关设备、配电变压器、电气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系统。
3. 设计人员:指负责低压供电系统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4. 施工人员:指负责低压供电系统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5. 运行人员:指负责低压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和检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第二章设计规定第四条供电系统的选择1. 供电系统的选择应符合煤矿工艺生产的需要,确保供电电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供电系统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确保一回路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切换到另一回路供电。
第五条供电电缆的选择1. 供电电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耐磨损、耐油污、耐温度变化等特点。
2. 供电电缆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抗电磁干扰能力,能够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开关设备的选择1. 开关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分断能力、灵活可靠的操作性能,能够保证低压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开关设备的带电部位应保护良好,能够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配电变压器的选择1. 配电变压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合适的容量和输出电压等特点。
2. 配电变压器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稳定的输出电压,能够满足煤矿生产的需求。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选用1. 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合适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等特点。
2. 电气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防爆性能,能够保证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防火措施1. 供电设备和电缆敷设的地方应具备防火条件,确保低压供电系统不受火灾的影响。
2. 供电设备和电缆的敷设要与易燃材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火灾蔓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北京198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主编单位:武汉煤矿设计研究院批准单位:煤炭工业部基建司试行日期:1985年9月1日北京1985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井下负荷与供配电电压……………………………………第三章井下电力负荷计算…………………………………………第四章下井电缆……………………………………………………第一节下井电缆的回路数……………………………………第二节下井电缆类型…………………………………………第三节下井电缆安装及长度计算…………………………第四节下井电缆截面…………………………………………第五章井下主变电所………………………………………………第一节硐室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二节设备选型及主接线方式……………………………第六章采区供电……………………………………………………第一节采区变电所……………………………………………第二节移动变电站……………………………………………第三节采区低压网络…………………………………………第七章保护装置……………………………………………………第八章照明…………………………………………………………第一章总则本规定适用于年产煤炭30万吨以上(不包含30万吨/年)新建矿井的井下供电设计。
对于改建、扩建及建井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和年产30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若与《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相抵触时,应按《煤矿安全规定》、《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必须遵循煤炭工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在保证供电安全可靠的基础上,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采用。
应积极采用业经试验鉴定,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设备选型,一般采用定型成套设备。
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电能损耗,节约电能。
第二章井下负荷与供配电电压下列负荷的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或两回以上线路供电,并引自不同的变压器母线段。
煤矿供电技术
第一章煤矿供电系统电能是现代化煤矿生产的主要能源和动力,在煤矿生产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它既可以由其他形式的能源转换而来,又可以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能量以供使用。
煤矿矿井应用电能和实现电气化自动化以来,煤炭产量和质量大大提高,生产成本和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改善了工人的劳动条件。
但是,如果煤矿供电突然中断,就会发生重大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
由此可见,搞好煤矿供电工作,对煤矿正常生产和实现电气化自动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电力系统一、电力系统概述电力系统是由各种形式的发电厂、输电线路、升压降压变电所和电力用户联系起来的一个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用电的整体。
它的功能是将自然界的一次能源通过发电动力装置(主要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电厂辅助生产系统等)转化成电能,再经输、变电系统及配电系统将电能供应到各负荷中心,通过各种设备再转换成动力、热、光等不同形式的能量,为地区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
如图1-1所示,电力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图1-1 电力系统结构示意图1.发电将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的过程即为发电。
根据一次能源的不同,有火力发电、水力发电和核力发电,还有风力、地热、潮汐和太阳能等发电方式。
火力发电是将煤、天然气、石油所蓄存的化学能通过燃烧转换成为电能的发电方式。
它的原理是:燃料在锅炉里燃烧,将锅炉中的水转换为高温高压的蒸汽,以蒸汽推动汽轮机,汽轮机再带动发电机旋转发出电能。
水力发电是将高速水流的势能转化为动能,驱动水轮机转动,带动发电机旋转发电,这种将水的位能转换为电能的方式为水力发电。
按提高水位的方法又分为堤坝式、引水式和混合式三种类型。
核能发电是利用原子核蕴藏的巨大核能生产电能的方式。
核燃料在原子反应堆中裂变释放核能,将水转换为高温高压的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转动,汽轮机带动发电机旋转发出电能。
为了充分利用动力资源,减少燃料的运输,降低发电成本,因此有必要在有水力资源的地方建造水电厂,在有燃料资源的地方建造火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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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负荷计算第一节负荷曲线企业生产所需要的电能,除大型厂矿企业建有自备发电厂可供应部分用电外,通常均由电力系统供给。
企业所使用的电能都是通过企业的各级变电站经过电压变换后,分配到用电设备。
因此,企业变电站可以说是企业电力供应的枢纽,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
如何正确地计算选择各级变电站的变压器容量及其它主要电气设备,这是保证对企业进行安全可靠供电的重要前提。
进行企业电力负荷计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正确地选择企业各级变电站的变压器容量、各种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以及供电网所用导线的型号、截面积等提供科学依据。
因此,企业负荷计算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1)求计算负荷,或称需用负荷,目的是为了合理地选择企业各级变电站的变压器容量和电气设备的型号等。
(2)求尖峰电流,用于计算电压损失、电压波动、选择熔断器和保护元件等。
(3)求平均负荷,用来计算全厂电能需要量、电能损耗和选择无功补偿装置等。
一、负荷曲线在电力系统中,用电设备所需用的电功率称为电力负荷,称为负荷。
功率是表示能量变化速率的一个重要物理量。
通常,电功率又分为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视在功率。
负荷有时也用电流表示。
目前,供电部门分配的负荷指标是每小时平均有功功率,而不是视在功率。
但对变电站的变压器或其他电气设备,则常以视在功率为限额。
不论是一台用电设备,还是一组用电设备,其用电负荷均不可能保持固定不变,它在一昼夜内或一年内均随时间而变化。
负荷曲线是用来表示一组用电设备的用电功率随时间变化关系的图形,它反映了用户用电的特点和规律。
负荷曲线绘制在直角坐标系内,一般纵坐标表示电力负荷,横坐标表示时间。
负荷曲线按负荷对象可分为企业的、车间的或是某用电设备组的负荷曲线;按负荷的功率性质可分为有用功和无功负荷曲线;按所表示负荷变动的时间分,有年负荷曲线、月负荷曲线、日负荷曲线或工作班的负荷曲线,日负荷曲线代表用户一昼夜(24h)实际用电负荷的变化情况。
图2-1是某企业的日有功负荷曲线。
图2-l a是依点连成的负荷曲线。
通常,为了使用方便,将曲线绘制成如图2-1b的阶梯形负荷曲线。
日负荷曲线可用测量的方法来绘制。
绘制的方法是:先将横坐标按一定时间间隔(一般为半小时)分格。
再根据功率表读数,将每一时间间隔内功率的平均值,对应横坐标相应的时间间隔绘在图上,即得阶梯形负荷曲线。
其时间间隔取得愈短,则该负荷曲线愈能反映负荷的实际情况。
日负荷曲线与坐标所包围的面积代表全日所消耗的电能数。
图2-1 日有功负荷曲线年负荷曲线代表用户全年(8760h)内用电负荷变化规律。
企业的年负荷曲线可以根据企业一年中具有代表性的冬季和夏季的日负荷曲线来绘制。
图2-2就表示这种年负荷曲线绘制的方法。
图2-2a以表示某企业具有代表性的夏季日负荷曲线,图2-2b表示该企业具有代表性冬季日负荷曲线,图2-2c是由此绘制的该企业的年负荷曲线。
年负荷曲线的横坐标用一年365天的总时数8760h来分格。
绘制年负荷曲线时,冬季日和夏季日所占的天数,应视当地的地理位置和气温情况而定。
在我国北方,一般可近似地认为夏日165天,冬日200天;而在我国南方,则可以近似地认为夏日200天,冬日165天,图2-2c就假定是绘制我国南方某企业的年负荷曲线。
图2-2 年负荷曲线的绘制上述年负荷曲线反映了企业全年负荷变动与负荷持续时间的关系,所以也称为年负荷持续时间曲线,一般就简称为年负荷曲线。
还有另一种年负荷曲线,它是按全年每日的最大负荷(一般取为每日最大负荷的半小时平均值)绘制的,称为年每日最大负荷曲线,如图2-3所示。
横坐标依次以全年十二个月份的日期来分格。
这种年最大负荷曲线,可用来确定拥有多台电力变压器的企业变电站在一年内不同时期宜于投入几台变压器运行,即所谓经济运行方式,以降低电能损耗。
提高供电系统的经济效益。
从各种负荷曲线上,可以直观地了解负荷变动的情况。
通过对负荷曲线的分析,可以更深入地掌握负荷变动的规律,并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对设计和运行有用的资料。
二、有关负荷计算的几个物理量 1.年最大负荷和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年最大负荷,就是全年中负荷最大的工作班内消耗电能最大的半小时平均功率,并分别用符号max P ,max Q 和max S 表示。
图2-3 年每日最大负荷曲线 图2-4 年最大负荷和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是一个假想时间,在此时间内,电力负荷按年最大负荷max P 持续运行所消耗的电能,恰好等于该电力负荷全年实际消耗的电能。
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用符号max T 表示。
如图,max P 延伸到max T 的横线与两坐标轴所包围的矩形面积,恰好等于年负荷曲线与两坐标轴所包围的面积,即全年实际消耗的电能p A 。
因此,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m a x m a x/,defp T A P= h (2-1)式中 p A ——全年消耗的有功电能,∙kW h 。
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是反映企业电力负荷是否均匀的一个重要指标。
max T 与企业的生产班制有较大关系。
例如一班制企业,max T ≈1800~2500h ;两班制企业,max T ≈3500~4500h ;三班制企业,maxT ≈5000~7000h 。
2.平均负荷和负荷系数平均负荷就是电力负荷在一定时间t 内消耗功率的平均值,分别用符号a v P 、a v Q 、avS 表示。
即/defav t P A t = (2-2)对于年平均负荷,t 取8760(h )。
因此,年平均负荷/8760defav t P A = (2-3)负荷系数lo K ,是平均负荷与最大负荷的比值,即m a x/d e fl o a v K P P = (2-4) 负荷系数也称负荷率,又叫负荷曲线填充系数,它是表征负荷变化规律的一个参数,其值愈大,则负荷曲线愈平坦,负荷波动愈小。
从发挥整个电系统的效能来说,应尽量设法使企业不平坦的负荷曲线“削峰填谷”,这就是企业供电系统在运行中应该实行的负荷调整。
对用电设备来说,负荷系数就是设备在最大负荷时的输出功率P 与设备额定容量N P 的比值,即/deflo N K P P = (2-5)表2-1 各种工厂的有功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h)注:本表所给数值为参考值,其它工厂可查有关手册3.需用系数和利用系数需用系数d K 是用电设备组实际从电网吸收的最大负荷与该用电设备组的额定总容量的比值。
即∑=N d P P K max (2-6)式中 ∑N P ——用电设备组的额定总容量,kW 。
利用系数c K 是用电设备组实际从电网吸收负荷的平均值与该用电设备组额定容量的比值。
∑=N av c P P K (2-7)对各类型企业的负荷曲线进行观察发现,同一类型的用电设备组、车间或企业,其负荷曲线是大致相同的。
也即,同一用电设备组,其需用系数和利用系数的值是很接近的。
我国工矿企业的技术管理科室和设计研究部门通过长期的调查研究,并参考一些国外资料,已统计出一些用电设备组的典型需用系数d K 和利用系数c K 数据,可供企业负荷计算时参考,表2-2为工业企业常见用电设备组的需用系数d K 和功率因数ϕcos 。
表2-2 用电设备的需用系数4.尖峰负荷和低谷负荷在一昼夜间用户出现的最大负荷,称为尖峰负荷;出现的最小负荷,称为低谷负荷。
由于各行业用电特点的不同,出现尖峰负荷和低谷负荷时间也不尽相同。
5.计算负荷定义计算负荷是按发热条件选择导体和电气设备时所使用的一个假想负荷。
按这个“计算负荷”持续运行时所产生的热效应,与按实际变动负荷长期运行所产生最大热效应相等。
换句话说,当导体持续流过“计算负荷”时所产生的导体恒定温升,恰好等于导体流过实际变动负荷时所产生的平均最高温升,从发热效果来看,二者是等效的。
通常规定取30min 平均负荷最大值ca P 、ca Q 和ca S 作为该用户的“计算负荷”,用ca P 、ca Q 和ca S 表示。
这是因为一般16mm 2以上的导线,其发热时间常数τ在10min 以上,因此,时间很短的尖峰负荷不是造成导线达到最高温度的主要矛盾。
因为导线还来不及升到其相应的温度前,这个尖峰负荷就已消失了。
理论分析和实验都证明,导线达到稳定温升的时间约为min 301033=⨯=τ。
因此,只有持续时间在30min 以上的负荷值,才有可能构成导线的最大温升。
这就是规定选取“半小时平均负荷”的理论依据。
从以上定义可见,虽年最大负荷max P 和计算负荷ca P 定义不同,但其物理意义很相近。
因此,基本满足以下关系:⎪⎩⎪⎨⎧===caca caS SQ Q P P max max max (2-8)第二节 负荷计算的方法目前,我国设计部门在进行企业供电设计时经常采用的电力负荷计算方法有:需用系数法、二项系数法、利用系数法、单位电耗法和单位面积功率法等。
需用系数法计算简便,对于任何性质的企业负荷均适用,且计算结果基本上符合实际,因此,这种计算方法应用最广泛。
尤其对用电设备容量相差较小,且用电设备数量较多的用电设备组,这种计算方法最为适宜。
二项系数法则主要适用于用电设备容量相差大的场合,如机械加工企业、煤矿井下综采工作面等。
利用系数法是以平均负荷作为计算的依据,利用概率论分析出最大负荷与平均负荷的关系。
这种计算方法虽理论依据较充分,但由于目前积累的实用数据不多,且计算步骤较繁琐,精确度也并不比前两种方法强多少,所以,目前已逐渐不被采用。
最后两种方法常用于方案估算。
一、设备容量的确定确定计算负荷,首先必须先确定用电设备的容量。
用电设备铭牌上标出的功率(或称容量)称为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N P ,该功率是指用电设备(如电动机)额定的输出功率。
企业用电设备,按其工作制分为长期连续工作制、短时工作制和断续周期工作制三类。
因而在求计算负荷时,不能将其额定功率简单地直接相加,而需将不同工作制的用电设备额定功率换算成统一规定的工作制条件下的功率,称这个功率为用电设备功率(或容量)μN P 。
1.长期连续工作制这类工作制的用电设备长期连续运行,负荷比较稳定,如通风机、空气压缩机、水泵、电动发电机等。
机床电动机,虽一般变动较大,但多数也是长期连续运行的。
对长期工作制的用电设备有:N N P P =μ (2-9) 2.短时工作制这类工作制的用电设备工作时间很短,而停歇时间相当长。
如煤矿井下的排水泵等。
对这类用电设备也同样有:N N P P =μ (2-10) 3.短时连续工作制用电设备这类工作制的用电设备周期性的工作。
如此反复运行,而工作周期一般不超过10min 。
如电焊机、吊车电动机等。
断续周期工作制设备,可用“负荷持续率”来表征其工作性质。
负荷持续率为一个工作周期内工作时间与工作周期的百分比值,用ε表示100%100%deft t Tt t ε=⨯=⨯+ (2-11)式中 T ——工作周期,s ;t ——工作周期内的工作时间,s ;0t ——工作周期内的停歇时间,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