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成本核算办法页
医院成本核算方案
医院成本核算方案一、前言在医院管理中,成本核算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通过正确、全面地核算医院的各项成本,可以帮助管理者了解医院的运营情况,为医院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优化医院的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文将介绍一个医院成本核算方案,帮助医院实现成本的全面核算和管理。
二、成本核算的内容医院的成本核算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人员成本:包括医务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的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等。
2.耗材成本:医院运营中需要使用的各种药品、器械、耗材等的采购成本。
3.设备成本:医院购置的各种设备、仪器的购置成本、维修保养成本等。
4.房屋租金和物业费用:医院租赁房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
5.能源消耗成本:医院用于供应电力、水、燃气等的成本。
6.其他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卫生材料、垃圾处理等其他费用。
三、成本核算的方法及步骤1.确定核算项目: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核算的成本项目,如人员成本、耗材成本等。
2.设置核算科目:为每个核算项目设置相应的核算科目,如人员成本项目中可以设置科目为工资、津贴等。
3.核算成本金额:根据核算科目,将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包括收集相关的凭证、登记成本金额等。
4.核算对象分摊:将核算科目的成本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分摊,如将人员成本按照科室、医生进行分摊。
5.编制成本报表:按照核算项目和核算对象,编制相应的成本报表,如人员成本报表、科室成本报表等。
6.成本分析和管理:通过对成本报表的分析,可以了解各项成本的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成本核算的难点及解决方法在医院成本核算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几个难点,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2.核算对象确定困难:医院的运营活动涉及多个科室和医生,确定核算对象可能存在困难。
可以根据医院的管理需求和运营特点,制定科学的核算对象确定方法。
3.成本分摊方法选择:医院的成本分摊方法可能存在多种选择。
可以根据医院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求,选择合适的成本分摊方法,如直接法、间接法等。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1)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1)在医院管理中,成本核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可以帮助医院合理规划和控制成本,实现财务管理的科学决策。
本文将介绍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一般办法。
一、核算范围医院成本核算的范围包括医疗服务成本、行政管理成本和支持服务成本。
其中,医疗服务成本是医院最主要的成本项目,包括药品费、材料费、人工费等;行政管理成本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支持服务成本包括清洁费、保安费用等。
二、核算方法1.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法是最基本的核算方法,直接将各项成本与相应的部门或项目直接相关联。
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清晰地知道每项服务、部门的成本分布情况。
2.间接成本法在间接成本法中,将不能直接归属到具体服务项目或部门的成本进行分配。
这种方法更适合于那些无法明确归属的费用,如护工费、部门间共享的支出等。
3.全成本法全成本法是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综合考虑,得出最终的总成本。
这种方法更全面地反映了医院整体成本的情况,适用于对整个医院的成本把控。
三、核算流程医院成本核算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数据收集收集医院各项成本的数据,包括药品费、人工费、设备费等。
2.成本划分根据核算范围,将数据进行分门别类,确定各项成本的范围。
3.成本分析对各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主要成本构成及影响因素。
4.成本控制根据成本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成本控制策略,降低不必要的开支。
四、成本核算的意义1.管理决策成本核算可以为医院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他们做出合理的管理决策。
2.资源优化通过成本核算,可以有效地优化医院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财务监管成本核算也是医院财务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有助于监控医院的经济状况。
结语医院成本核算管理是医院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科学合理地核算成本,可以帮助医院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财务,提高经济效益。
希望本文能对医院管理者和从事成本核算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
医院成本核算办法
医院成本核算办法(200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公立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共同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卫生局开展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第二章医院成本核算的组织机构第三条为保证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各医院要成立院级领导负责的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并在财务部门设置成本核算办公室。
第四条成本核算领导小组组长由院级领导担任,成员包括财务部门、人事部门、总务部门、信息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一)明确各部门在成本核算中的职能范围,协调各部门关系,对本单位成本核算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迅速做出决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成本核算办公室提供的成本数据和分析报告,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逐步实现成本数据在各项管理中的运用。
(三)不断改进医院的内部硬件设施、信息系统、物资配送和其它管理方式,提高成本数据的准确性。
(四)将医院成本核算结果与医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并制定医院的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五)建立医院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
第五条成本核算办公室是成本核算的常设机构,负责医院成本核算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医院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在财务部门下设相应成本核算岗位(三级医院设立2-3名成本会计,二级医院设立1-2名成本会计)。
在其它相关部门要设立兼职的成本核算员。
(二)结合本办法,制定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及检查、监督制度。
(三)制定成本会计、成本核算员的岗位责任制。
(四)负责收集、处理成本数据并产出报表,同时进行成本分析。
(五)建立成本核算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章成本核算部门职责第六条财务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一)每月进行成本数据的核算并编制、报送成本报表。
(二)为保证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培训。
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
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2〕33号)有关要求,规范县级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级医院经济运行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本操作办法合用于县级医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县级医院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成员由财务、人事、总务、信息、经管、药剂、器械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县级医院根据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在财务部门下设相应的成本核算岗位(至少1名专职成本会计),其他相关部门要设立兼职的成本核算员。
第四条县级医院内部各科室成本核算职责:(一)财务科:采集整理各科室报送的成本数据,保证2成本核算数据与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性;开展成本核算,编制并报送成本报表,撰写成本分析报告。
(二)人事科:负责各科室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三)总务科:负责各科室水(含冷、热水及污水)、电、煤、气、科室面积、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以及各部门材料、低值易耗品(不含医用)等消耗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四)设备(器械)与卫生材料管理科:负责各科室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及配件、专用设备的使用分布与变动资料、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五)药剂科:负责各部门药品领用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六)供应室、血库、氧气站、洗衣房等医辅科室:负责各科室实际领用或者发生费用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七)统计科:负责与成本有关的数据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八)信息科: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
(九)其他科室:负责其他与成本核算有关的数据统计3和报送。
第三章成本构成与分类第五条医院成本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消耗,主要包括:(一)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费、生活津贴、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津贴支出等。
《医院成本核算办法》(京财社[2013]3号)
京财社〔2013〕3号附件医院成本核算办法(201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立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财政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结合北京市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
其他类型医院视管理需要,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医院成本核算的组织机构第三条为保证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各医院要成立院级领导负责的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并在财务部门设置成本核算办公室。
第四条成本核算领导小组由院长或总会计师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财务、人事、总务、信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是成本管理的决策和监督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明确各部门在成本核算中的职责范围,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核算工作,对本单位成本核算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迅速做出决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二)根据成本核算办公室提供的成本数据和分析报告,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逐步实现成本数据在各项管理中的运用;(三)不断改进医院的内部硬件设施、信息系统、物资配送和其它管理方式,提高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四)将医院成本核算结果与医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并制定医院的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五)建立医院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
第五条成本核算办公室是成本核算的常设机构,负责医院成本核算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医院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在财务部门下设相应成本核算岗位(三级医院设立2-3名成本会计,二级医院设立1-2名成本会计)。
在其它相关部门要设立兼职的成本核算员;(二)结合本办法,制定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及检查、监督制度;(三)制定成本会计、成本核算员的岗位责任制;(四)负责收集、处理成本数据并产出报表,同时进行成本分析;(五)建立成本核算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章成本核算部门职责第六条财务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一)每月进行成本数据的核算并编制、报送成本报表;(二)为保证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培训;(三)负责相关成本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成本数据的建立、查询和更新工作;(四)撰写成本分析报告,并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分析成本变动原因,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五)参与成本核算、管理及各项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某三甲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某三甲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某三级甲等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第一节概述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我院目前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目的和意义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我院在深化卫生改革的大形式下的必然选择。
实行成本核算可以及时客观地反映医院成本变动情况,促使医院加强经济核算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此外,成本核算有利于增强职工的成本核算费用意识,节支降耗,降低服务成本,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成本核算还能促进医院走优质、高效、低耗可持续发展之路,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使人民群众享有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此外,成本核算能为医院成本测算打好基础,为科学制定医院服务价格和完善补偿机制提供科学依据,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同时,成本核算也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服务,为正确评价医院绩效提供信息资料。
二、成本核算的对象和内容成本核算的对象为医院成本归属对象,内容按核算层次分为三个层次:①院级成本,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②部门成本,包括临床科室、医护科室、药品、后勤保障、行政等部门、科室的成本;③服务单元成本,包括项目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病种成本等。
三、成本核算原则成本核算原则包括算为管用、算管结合原则、分期核算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贯性原则、信息反馈原则和目标一致性原则。
四、要求一)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1、清产核资:在过去3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清查,健全资产管理明细帐卡,包括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价值确认、资产核实。
2、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计量、计价、验收入库、领退、转移、报废、清查和盘点制度。
3、规范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传递流程内容,包括传递流径的部门、有关人员的处理程序、处理期限。
4、核定费用的开支标准,明确费用的审批权限,做到有章可循。
5、核定可行的消耗定额。
二)划分各种费用界限1、成本费用和其它支出的界限。
2、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的界限。
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DOC 66页)
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DOC 66页)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 号)有关要求,规范县级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级医院经济运行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本操作办法适用于县级医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县级医院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成员由财务、人事、总务、信息、经管、药剂、器械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县级医院根据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在财务部门下设相应的成本核算岗位(至少1名专职成本会计),其他相关部门要设立兼职的成本核算员。
第四条县级医院内部各科室成本核算职责:(一)财务科:收集整理各科室报送的成本数据,保证成本核算数据与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性;开展成本核算,编制并报送成本报表,撰写成本分析报告。
(二)人事科:负责各科室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三)总务科:负责各科室水(含冷、热水及污水)、电、煤、气、科室面积、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以及各部门材料、低值易耗品(不含医用)等消耗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四)设备(器械)与卫生材料管理科:负责各科室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及配件、专用设备的使用分布与变动资料、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五)药剂科:负责各部门药品领用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六)供应室、血库、氧气站、洗衣房等医辅科室:负责各科室实际领用或发生费用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七)统计科:负责与成本有关的数据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八)信息科: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
(九)其他科室:负责其他与成本核算有关的数据统计(七)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低值易耗品、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
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有关要求,规范县级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级医院经济运行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本操作办法适用于县级医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县级医院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成员由财务、人事、总务、信息、经管、药剂、器械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县级医院根据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在财务部门下设相应的成本核算岗位(至少1名专职成本会计),其他相关部门要设立兼职的成本核算员。
第四条县级医院内部各科室成本核算职责:(一)财务科:收集整理各科室报送的成本数据,保证成本核算数据与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性;开展成本核算,编制并报送成本报表,撰写成本分析报告。
(二)人事科:负责各科室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三)总务科:负责各科室水(含冷、热水及污水)、电、煤、气、科室面积、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以及各部门材料、低值易耗品(不含医用)等消耗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四)设备(器械)与卫生材料管理科:负责各科室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及配件、专用设备的使用分布与变动资料、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五)药剂科:负责各部门药品领用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六)供应室、血库、氧气站、洗衣房等医辅科室:负责各科室实际领用或发生费用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七)统计科:负责与成本有关的数据统计并报送财务科。
(八)信息科: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
(九)其他科室:负责其他与成本核算有关的数据统计和报送。
第三章成本构成与分类第五条医院成本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消耗,主要包括:(一)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第一节概述根据医院财会制度规定,结合医院目前成本管理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成本核算的目的和意义1、医院实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卫生改革的需要;2、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及时客观地反映医院成本变动状况。
3、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促使医院加强经济核算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4、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增强医院员工的成本费用意识,节支降耗,降低服务成本,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促使医院走优质、高效、低耗可持续发展之路,增强医院的竞争能力,使人民群众享有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6、医院实行成本核算能为医疗成本测算打好基础,为科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和完善补偿机制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7、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服务。
8、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可以为正确评价医院绩效提供信息资料。
二、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和内容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是指医院成本归属的对象。
具体内容按核算层次可分为三个层次:1、院级成本: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两部分。
2、部门成本:包括临床部门、医技部门、药品部门、后勤保障部门、行政部门等科室成本。
3、服务单元成本:包括项目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病种成本。
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1、算为管用,算管结合原则:考虑管理需要,算管结合,讲求成本效益。
2、分期核算原则:成本核算要实行分期核算,并与会计分期保持一致,便于确认成本发生时间和分配时间。
3、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的确认要按因果关系、受益期发生时间予以确定,凡是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均应计入本期,凡不应由本期负担的,均不得计入本期成本。
4、一贯性原则:是指在确认成本发生时,计算发生水平的方法应前后一致,成本计算过程中所采用的费用分配方法前后一致,成本计算的总体方法应前后一致,以确保前后各期成本资料的可比。
5、信息反馈原则:是指应有一个良好的记录、报告、控制制度,能及时了解成本执行情况,便于及时作出正确决策。
医院成本核算方案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第一节概述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我院目前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目的和意义1、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成本核算是我院在深化卫生改革的大形式下的必然选择。
2、实行成本核算可以及时客观地反映医院成本变动情况。
3、可以促使医院加强经济核算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4、有利于增强职工的成本核算费用意识,节支降耗,降低服务成本,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促进医院走优质、高效、低耗可持续发展之路,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使人民群众享有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6、能为医院成本测算打好基础,为科学制定医院服务价格和完善补偿机制提供科学依据,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7、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服务.8、为正确评价医院绩效提供信息资料。
二、成本核算的对象和内容1、对象:医院成本归属对象2、内容:按核算层次分为三个层次:①院级成本: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
②部门成本:包括临床科室、医护科室、药品、后勤保障、行政等部门、科室的成本.③服务单元成本:项目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病种成本等。
三、成本核算原则:1、算为管用、算管结合原则.2、分期核算原则:与会计分期保持一致。
3、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因果关系、受益期发生的时间确定费用.(本期成本按实计入本期、不应由本期负担的成本,不计入本期成本)4、贯性原则:计算方法不变。
5、信息反馈原则:注重记录、报告、控制等制定的执行。
保障及时正确决策。
6、目标一致性原则:核算目的是节支降耗、减轻病人负担,必须保持院和科室总体目标一致。
四、要求:(一)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1、清产核资:在过去3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清查,健全资产管理明细帐卡,包括: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价值确认、资产核实。
2、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计量、计价、验收入库、领退、转移、报废、清查和盘点制度。
3、规范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传递流程。
医院成本核算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制度1、医院成本核算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财务科负责管理全院成本核算工作,各职能部门、各科室班组和个人从上到下再由下而上、上下结合,层层负责。
2、医院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
按核算性质不同将全院科室分为临床类、医技类、医疗辅助类、行政后勤类,各级各类科室均实行成本核算。
3、医院成本核算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4、医院成本按分摊方法的不同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各科室成本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后归集分配到门诊和临床与医疗直接有关的科室成本之中。
5、财务科是医院成本核算与管理的执行机构,具体制定成本管理制度。
参与制定消耗定额及成本开支标准、内部价格。
汇总医院的成本计划,编制成本预算,并负责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科室。
认真履行审查义务,严格审核,控制成本费用开支。
完善医疗机构成本管理制度,指导各科室的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各部门、科室成本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汇编成本报表,及时反映经营成果。
开展成本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成本管理的设想和建议。
6、各职能部门负责有关科室的成本核算、管理、分析和考核工作,对下达的各项成本计划指标全面负责,分解医疗机构成本计划,落实到有关科室、班组或个人,实行责任管理。
做好本部门内部的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制定、修订各项定额,健全原始记录,搞好计量检查工作。
考核评价各科室及本部门成本指标执行情况,分析成本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7、各科室负责制定与科室成本相关的定额指标及管理办法,组织本科室员工参加核算、管理工作,将下达的各项成本指标,分解落实到科室的每个员工身上。
健全原始记录,建立科室各项成本管理制度。
考核本科室成本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执行奖惩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医院成本核算办法(20071031年修订)
市级医院成本核算办法为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科学、规范地开展医疗成本核算工作,有效的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医院的成本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消耗,包括支付的劳动力成本和劳动对象、劳动工具的消耗。
医院的成本核算系统应该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同时满足各个层次成本计算、经济责任考核和绩效评价的需要。
实现“一个机构、一套账簿”的核算模式。
形成以财务管理为龙头、会计核算为基础、成本核算为手段、奖励分配为激励的一体化核算管理体系。
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是指在医院总成本核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均应有相对应的正式或过渡的成本核算单位(责任中心)来进行归集,财务会计系统记载的成本总额与成本系统记载的成本总额之间的差额可以通过事先规定的公式调节一致。
医院成本核算通过对医院基础数据的采集和业务流程的整合与重组,在保持期间一致、数据来源一致、统计口径一致的前提下,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同期完成。
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的规定设臵会计科目,以保证直接费用数据计入成本对象的便捷性、间接费用数据分摊的合理性。
医院可以在性质分析的基础上为各收入、支出科目设臵不同属性,如:“自行操作”、“非自行操作”、“固定性质”、“变动性质”和“混合性质”等。
医院要以编码为工具,确定每个管理项目的标准名、标准分类、标准编码,在财务会计系统、医疗收费系统和成本核算系统之间建立起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的多种对应关系。
按照事先规定的取数规则生成外部、内部报表。
各成本中心在请购及领用时,必须于请购单及领用单上注明成本中心代码。
满足各个层次成本计算需要是指凡能够直接确认耗费对象的费用,应核直接计入各个成本计算对象。
对间接成本则可以按事先规定的分摊标准和分摊方法在各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合理分摊,从而能够准确地提供出的各种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信息。
满足经济责任考核和绩效评价需要是指医院通过科室成本核算、划分可控和不可控成本,辅之以其他管理工具,进行成本控制与经济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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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第二章医院成本核算的组织机构第三条为保证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各医院要成立院级领导负责的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并在财务部门设置成本核算办公室。
第四条成本核算领导小组组长由院级领导担任,成员包括财务部门、人事部门、总务部门、信息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一)明确各部门在成本核算中的职能范围,协调各部门关系,对本单位成本核算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迅速做出决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成本核算办公室提供的成本数据和分析报告,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逐步实现成本数据在各项管理中的运用。
(三)不断改进医院的内部硬件设施、信息系统、物资配送和其它管理方式,提高成本数据的准确性。
(四)将医院成本核算结果与医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并制定医院的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五)建立医院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
第五条成本核算办公室是成本核算的常设机构,负责医院成本核算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医院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在财务部门下设相应成本核算岗位(三级医院设立2-3名成本会计,二级医院设立1-2名成本会计)。
在其它相关部门要设立兼职的成本核算员。
(二)结合本办法,制定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及检查、监督制度。
(三)制定成本会计、成本核算员的岗位责任制。
(四)负责收集、处理成本数据并产出报表,同时进行成本分析。
(五)建立成本核算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章成本核算部门职责第六条财务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一)每月进行成本数据的核算并编制、报送成本报表。
(二)为保证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培训。
(三)负责相关成本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成本数据的建立、查询和更新工作。
(四)撰写成本分析报告,并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分析成本变动原因,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五)参与成本核算、管理及各项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七条相关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一)人事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的统计和报送。
(二)总务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水(含冷、热水及污水)、电、煤、气、科室面积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和报送。
总务库房负责本院各部门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统计和报送。
(三)医学工程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及配件消耗数量的统计和报送。
(四)药剂部门:负责各部门药品领用的统计和报送。
(五)供应室、血库、氧气站、洗衣房等医辅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实际领用或发生费用的统计和报送。
(六)统计部门:负责与成本有关的数据统计和报送。
(七)信息部门: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
(八)其它部门:负责其它与成本核算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第四章医院成本的构成第八条医院的成本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消耗。
其中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
具体构成是:(一)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等。
第九条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理水平,在进行医院成本核算时,凡属下列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范围。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它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三)对外投资的支出。
(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
(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七)其它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第十条成本分类(一)按成本计入的方法可分为以下两类:1.直接成本:成本核算单元为进行医疗服务活动而直接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无论能否直接计量都作为直接成本。
其中:计算计入成本:由于计量条件所限无法直接计入,而采用比例系数的方式计入的直接成2.间接成本:相对于直接成本而言,间接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标准分摊至该成本核算单元。
(二)按成本形态可分为以下两类:1.固定成本:在一定时期、一定业务范围内,成本相对固定,不受业务量变化影响的成本项目。
2.变动成本:在一定时期、一定业务范围内,成本总额与业务量呈正比例变化的成本项目。
第十一条成本核算单元的分类(一)医院成本核算单元按其服务对象可分为直接成本核算单元和间接成本核算单元。
1.直接成本核算单元:是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部门。
即通过本部门的医疗服务能够取得相应收入的医疗部门。
在确定直接成本核算单元时,要结合核算的目标而定。
2.间接成本核算单元:是为直接成本核算单元提供医疗技术性服务以及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性服务的部门。
(二)按服务性质划分为五大类成本核算单元(科室),包括各临床科室相应细化的门诊、病房、检查实验室和办公室。
1.直接医疗类科室:是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
2.医疗技术类科室:是为直接医疗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
3.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直接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及辅助服务、业务的科室。
4.管理类科室:是管理和组织医院业务开展的行政管理科室和后勤管理属性的科室。
5.科研教学类科室:是医院内部从事科研课题研究及对外教学的科室。
第五章成本核算的办法第十二条医院成本核算包括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及医院总成本、科室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项目成本、病种成本等各项成本的计算。
其中:医院科室成本核算是按照医院最末级科室作为成本核算单元计算医院科室成本的过程。
第十三条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是:(一)产权清晰原则。
医院要明确产权,清晰界定不同的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
对行为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附属机构支出(如院办所、宿舍楼等),其经济活动要与医院运营进行剥离。
(二)直接计入与合理分摊原则。
凡能够直接确认耗用成本核算单元的成本应直接计入,反之则按受益情况在各受益单位间进行分配后计入。
(三)按成本核算单元归集费用原则。
医院总成本核算范围内的成本均应按照相对应的成本核算单元进行归集。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
医院成本核算应与会计核算同样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会计核算对于一次性支出项目(如水电费等),使用预提、待摊科目进行处理以保证成本的均衡性。
(五)方法一贯性原则。
医院的成本分摊基础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随意改变,以保证科室成本核算的稳定性。
(六)期间一致性原则。
医院的成本核算期间应与会计统计期间相互一致,保证统计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科室成本确定分摊依据。
第十四条医院科室成本的归集是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一定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成本费用直接或分摊归属到耗用科室承担的过程。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资福利支出:按照人员支出的实际情况,分别计入相关成本核算单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相关科室,需分摊的费用应按科室受益情况选择分摊依据进行分摊,并计入相关科室。
其中:材料成本按当月实际发生额列支,不能以领代销。
药品成本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药品业务科室。
修购基金按成本核算单元实际占用固定资产的情况确定并计入,属于应分摊的修购基金应按受益情况分摊归集。
直接列支的修缮费直接计入相关成本核算单元或按受益情况分摊归集。
对于已具备计量条件的医院,其水费、电费和其它能源消耗成本采用直接计入的方式;未具备计量条件的医院采用大用户剥离和计算计入相结合的方法。
大用户是针对于医院一些成本项目(如:煤、水、电、气)消耗比较大的科室,在采用分摊计入时的比例应与其它科室不同,故将此类科室定位为大用户。
处理方法:1、该科室有单独计量设施,该项成本直接计入此类科室,分摊计算时该项成本不再向此类科室分摊。
2、若此类科室并没有单独安装计量设施,则可以参考功率和平均工作量等以定额形式将该项成本直接计入此类科室,分摊计算时该项成本不再向此类科室分摊。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照支出的实际情况分别计入相应的科室,其中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统一归集到公用成本。
第十五条医院成本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归集后,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四级分摊:(一)第一级分摊(公用成本分摊):公用成本是在成本的归集过程中,对于无法归集到某个科室的费用应计入到公用成本,并按比例系数在全院科室进行分摊。
公用成本的分摊参数采用按人员比例、面积等方式,将公用成本分摊至全院科室。
(二)第二级分摊(管理成本分摊):将管理类科室的成本(包括该类科室直接成本和第一级分摊的部分)向其它类别科室进行分摊,分摊参数采用按人员比例的方式。
(三)第三级分摊(医疗辅助成本分摊):将医疗辅助类科室的成本(包括该类科室直接成本和第一、二级分摊的部分)向直接医疗类、医疗技术类和科研教学类科室进行分摊,分摊参数根据科室性质采用内部服务量、工作量或人员比例的方式。
(四)第四级分摊(医疗技术成本分摊):将医疗技术类科室的成本(包括该类科室直接成本和第一、二、三级分摊的部分)向直接医疗类科室进行分摊(科研教学类科室不再参与分摊),分摊系数采用收支配比原则。
对于没有收入的医疗技术科室分摊参数可采用按门诊、住院工作量的方式。
全部分摊后,满足如下平衡关系:医院总成本=直接医疗类科室成本+科研教学类科室成本=门诊总成本+住院总成本+科研教学类科室成本第十六条需要分摊的成本费用,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原则,根据选定的分摊基础进行。
(一)按人员比例分摊: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相关科室人数之和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人数×分配率(二)按业务量(工作或服务量)分摊: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相关科室业务量之和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业务量×分配率(三)按科室收入分摊: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相关科室收入之和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收入×分配率(四)按占用资产分摊: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相关科室资产占用之和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资产占用水平×分配率(五)按占用面积分摊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医院总面积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实际占用面积×分配率(六)其它分摊基础医院可以选择切合自身实际的分摊基础对医院的成本费用进行分摊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