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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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1. 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生产能力的提升,生产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越来越多。

固体废物的排放不当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介绍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2. 法律法规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最基本的环境保护法律,其中包括了对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的管理程序、责任主体、处置方式等规定。

3. 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程序3.1 固体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生产企业应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类别和危害程度进行区分。

常见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

收集固体废物时,生产企业应配置相应的储存容器,保证固体废物不外溢、不扩散,并且储存容器应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毒。

3.2 固体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生产企业应将分类好的固体废物储存在指定的储存场所中,储存场所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清理和消毒。

运输固体废物时,生产企业应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并确保固体废物不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扩散。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其他物质混运,以防交叉污染。

3.3 固体废物的处置与回收利用生产企业应选择合法的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废物的处置。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生产企业应积极参与回收利用,将其输送到相应的回收处理单位。

固体废物的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4. 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责任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责任分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生产企业是固体废物的产生者,应自觉履行固体废物管理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监管责任: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和行政机构应加强对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管,对于违反规定的生产企业,应予以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企业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标准1.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储存、转运、处置,确保其安全、环保和合规。

2.企业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存储、转运和处置等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企业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管理程序,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落实。

4.企业应定期进行固体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固体废物管理意识和技能,确保固体废物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5.企业应与专业的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环保和合规处理。

三、固体废物管理流程1.产生: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应当及时分类,将可回收废物进行再利用,将不可回收废物进行专门收集。

2.储存:企业应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数量和特点,合理规划和布置固体废物储存区域,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和环保储存。

3.转运:企业应选用具备固体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转运,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环保和快捷转运,同时应做好固体废物的运输记录。

4.处置:企业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化学处理等,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环保和合规处置。

5.监管:企业应与固体废物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按照相关规定配合相关执法检查,接受监督和管理。

四、考核标准1.固体废物的分类准确性和及时性。

2.固体废物储存区域的布置和管理情况。

3.固体废物转运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4.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的环保性和合规性。

5.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和上报情况。

6.员工固体废物管理意识和技能培训情况。

7.与固体废物处理单位的合作关系和服务质量。

五、管理责任1.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解决固体废物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行为,保护环境、提升企业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废物分类管理1. 公司将固体废物分为可回收废物、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三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可回收废物应当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储存,并交由专业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3. 有害废物应当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 其他废物应当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集中收集、储存和处理,避免其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 储存和运输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储存区域,确保废物储存容器安全可靠,并定期检查、清理和维护。

2. 废物运输应当采取封闭式、泄漏防止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运输手续和登记备案。

3. 废物运输过程中,应当避免与食品、饮料等易污染物接触,防止交叉污染。

第四章: 废物处理管理1. 公司应当选择合法、规范的专业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堆放或倾倒废物。

2. 废物处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进行废物处理。

3. 公司应当建立废物处理档案,记录废物的类型、数量、去向等信息,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第五章: 废物回收利用1. 公司应当积极推行废物资源化利用,对可回收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分拣,提升废物资源利用率。

2. 公司应当选择正规的回收企业进行废物回收,确保回收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和报备。

3. 废物回收利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防止二次污染和环境风险。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1. 公司应当定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和记录。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对于违反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员工,应当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章: 附则1. 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废物管理技能。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处置。

第四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协调机制。

第二章固体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固体废物按照危害程度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或者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一般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之外的废物。

第六条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并设置专门的分类收集设施。

第七条固体废物的收集应遵循分类收集的原则,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第八条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签。

第三章固体废物的运输第九条运输固体废物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实行分类运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固体废物泄漏、溢出和污染环境。

第十条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船舶、飞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应急处理设施。

第十一条运输固体废物应制定运输计划,明确运输时间、路线、方式和应急措施,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应根据其性质和特点,采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法,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三条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场所,采取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理和处置能力,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应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种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使用、处理固体废物活动中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是“谁生产、谁处理”,即生产者负责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第四条固体废物应当分类处理,采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和排放标准执行。

第六条固体废物管理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保护环境、预防污染。

第七条固体废物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环保部门、地方环保部门、固体废物处理机构等。

第二章固体废物的分类和管理第八条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第九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固体废物应当分类存放、运输和处理,切实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十条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应当有相应的标识和颜色区分,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分类垃圾箱。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机制,开展分类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十二条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各类区域应当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方便居民和单位履行固体废物分类的义务。

第三章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第十三条固体废物应当定期清理、清运,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确保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倾倒、焚烧固体废物。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保证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六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接受相关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处置档案,定期向环保部门汇报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第四章固体废物监管和责任第十八条固体废物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固体废物的责任,积极参与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五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处理、处置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和防治目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固体废物资源,推广先进的固体废物利用技术,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水平。

第八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运输。

第九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十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能力。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不得非法转移、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采样检测等方式,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予以处罚,并可以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公众有权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是指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卫生、环保管理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标准。

固体废弃物是指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非可降解物质的污染物。

因为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极大,所以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下面是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介绍: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固体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理固体废弃物应按各自的性质、数量、来源等进行分类,分别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

例如对有害物质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并采用特殊的处理方式,避免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损害。

此外,固体废弃物应尽可能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固体废弃物的收集需要有专业的收集车辆,配备有效的封闭装置,避免固体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散落或泄漏。

此外,应设立专业的固体废弃物转移站和转运站,通过规范管理和监管,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快速、高效地处理和排放。

3.固体废弃物的储存与处置对于生活垃圾等日常固体废弃物,在储存和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严格的贮存措施,包括防止分解、防潮、避免细菌滋生等。

而对于产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特殊固体废弃物,需要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如焚烧、填埋等。

4.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固体废弃物管理应由专业部门进行监管和管理,力求规范、高效、环保、卫生。

政府要推广知识、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养成环保和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提高公众的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

通过提高人们的环保认知,鼓励公众参与固体废弃物管理,构建人人参与的废品回收体系,从而实现“垃圾分类、环保共建、合力常净”的社会共识。

总之,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政府要制定适当的政策和规定,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水平,为构建绿色、低碳、环保的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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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2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2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2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以下简称“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工矿企业、社会机构、个人和其他单位、组织在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包括废弃物、渣土、污泥、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以预防为主,兼顾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倡导循环经济,优先采取减量措施,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组织领导,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二章固体废物最高利用与最严管理第五条国家实行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并明确固体废物在生态环境优先考虑方面的地位。

第六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应当以最高利用为目标。

逐步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七条禁止向环境中随意倾倒或者掩埋固体废物,禁止建造不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要求的堆放场所、填埋场所和垃圾焚烧场所。

第八条固体废物的采集、运输、贮存、处置等活动,应当实行最严格的管理。

涉及危(wei)险废物的采集、运输、贮存、处置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危(wei)险废物管理规定。

第三章固体废物产生和减量第九条固体废物的产生应当从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过程中源头减量,采取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措施,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第十条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害人类健康或者影响自然环境安全的产品、材料。

第十一条禁止以任何形式妨碍固体废物减量的行为。

第四章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第十二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当按照最高利用原则进行选择,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第十三条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处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

第四条国家鼓励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第二章固体废物分类与收集第五条企业、单位应当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种类、数量和处理方式,将其分为危险废物、有害废物、可回收物和其他固体废物,并进行分类收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单独收集、运输、利用、处置。

第七条有害废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排放、堆放、填埋。

第八条可回收物应当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其他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固体废物运输与利用第十条固体废物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固体废物利用应当采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实现废物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四章固体废物处置第十二条固体废物处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污染物排放等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填埋固体废物,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等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档案,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处置等情况,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七条企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测、评估,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应当遵守本办法。

3. 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4. 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协调。

二、监督管理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的领导,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固体废物管理目标和政策措施。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建设。

3.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的综合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2)组织编制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3)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监督检查;(4)负责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固体废物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4. 各级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1. 固体废物产生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2. 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禁止将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中。

3.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确保固体废物处置过程安全、环保、高效。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确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 有毒有害废物应当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倾倒或者堆放。

四、法律责任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建设绿色生态的企业形象,公司制定了以下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并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一、废物分类、储存和处置1. 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进行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

请按照指定的废物分类桶进行投放。

2. 储存有害废物时,必须选择符合危险化学品存储要求的容器,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封存和标识。

禁止将有害废物倾倒在普通垃圾桶内。

3. 小型设备和办公用品的废物应进行统一收集,确保规范储存和安全处理,禁止私自丢弃或转移废物。

4. 请遵守公司下发的废物处置方案,如需转移或销售废物,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给公司相关部门。

二、节约资源和减少废物产生1. 在采购物品时,优先选择可再利用和可降解的材料,并减少包装的使用。

2. 避免不必要的打印和复印,提倡电子文件的使用,减少纸张的浪费。

3. 在工作中使用纸张、塑料袋等物品时,要注意节约使用,尽量减少浪费。

4. 在用餐时,尽量减少一次性纸杯、餐具及包装盒的使用,倡导使用可循环利用的餐具。

三、环保宣传教育1. 公司将定期进行相关环保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帮助员工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 员工在公司网站、内部通讯等渠道分享环保经验和理念,促进环保观念的传播。

3. 鼓励员工参与环保志愿活动,组织员工参观科技环保企业,增加环境保护的体验和认知。

以上是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范文,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并以身作则,共同营造一个绿色的工作环境。

谢谢各位的支持与配合!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二)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_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_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_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相对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很很有必要的,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1. 目的对公司办公、生活、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合理合法处理,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

2. 范围适用公司内产生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3. 引用文件和定义4. 职责4.1 公司后勤部决定垃圾堆放点。

4.2 废物产生部门负责做好废弃物的分类及堆放到指定的相应垃圾堆放点。

4.3 办公过程中、生活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后勤部负责垃圾堆场管理和定期清运。

5 管理内容5.1 来源和说明5.1.1 办公生活废弃物:办公生活场所产生的废弃物。

5.1.2 资源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或可循环使用废弃物,如包装袋、纸箱、废铁、报废品、废玻璃、废纸等。

5.1.3 一般废弃物: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固体废弃物,如包装纸箱、编织袋、废纸等。

5.1.4 危险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日光灯管、废电池、废油、废墨盒、含油废抹布、溶剂等在《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中有登录的废弃物。

5.2 收集和储放5.2.1 公司下班后,各生产部门负责将自身产生的废弃物收集分类,储放到公司内指定地点。

5.2.2 危险废弃物的堆放点,要考虑防雨、防火、防泄漏、通风等措施,并做好危险、废弃标记,危险清运管理人员需经过培训后,了解危险废弃物的特性,做到自我保护。

5.3 处置5.3.1 废弃物的处置必须委托有关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合法回收,若是私人清运,要与承包清运人签订废弃物处置保证书,说明废弃物流向,以避免污染环境。

5.3.2 在废弃物清运时,在填写废弃物清运时,要填写《废弃物清运处理记录表》、出门证。

5.3.3 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危险废弃物,必须由环保机构认可,具有危险废弃物收购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若暂时找不到处置单位,公司应对危废做好储存防护工作5.3.4 生产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各类废弃物的储放情况。

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管理规定

1、目的2、明确规定公司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方法, 提高环境和资源的利用程度, 减少环境影响。

3、适用范围4、适用于公司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 包括危险固体废物。

5、职责3.1各产生部门负责分类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物, 并按公司规定的指定场所放置;6、行政部负责与相关方联络, 确保将公司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相应处理。

7、定义8、危险固体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 或者有关部门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确立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

9、程序由行政部对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固体废物主要按以下进行分类, 具体见“固体废物清单”及废弃物分类举例表5.2.1 危险固体废物;5.2.2 一般固体废物;5.2.2.1一般可回收5.2.2.2 一般不可回收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5.2.1 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 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危险废物, 并将收集好的危险固体废物放入公司统一的桶内或场所(桶中统一使用红色垃圾袋装);5.2.2 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5.2.2.1一般可回收: 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 并将其放入公司统一的桶内或场所(桶中统一使用白色垃圾袋装);5.2.2.2一般不可回收: 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 并将其放入公司统一的桶内或场所(桶中统一使用黑色垃圾袋装)。

5.2.3 各部门负责收集的专业人员, 每天最少收集一次, 按公司统一规定将收集的相应废物分类放置在指定场所, 并作好现场管理。

5.2.4.名词解释1) 1、废弃物是指公司生产、办公或进行其他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环境的物质。

公司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实际状况, 将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废弃物两大类。

2)危险废弃物(又称“有毒有害物”)3)可能对周边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 或属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所列管的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防止收集、贮存、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科学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康帝雅高档面料(苏州)有限公司所有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三、职责与权限1.人事行政部职责与权限:1.1.人事行政部是固体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固体废物管理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规定,并下达各部门。

1.3.负责环保指标的制定及跟踪确认。

1.4.负责查找厂内环保隐患,并组织相关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上报公司负责人。

1.5.负责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统计、数据传递、管理工作;做好所产生。

1.6.负责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并做好处置记录,及时有效的处置危险废物。

1.7.负责公司所有固体废物的存放区或垃圾桶的分类标识。

1.8.负责一般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

2.各部门职责与权限:2.1.负责本部门在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以及管理工作。

2.2.按照公司规定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做好记录以及收集、管理工作。

四、管理流程与要求1.固体废物分类: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废弃物又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

2.一般废弃物: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外的固体废物。

2.1.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2.2.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金属零部件、废纸/纸箱、废木箱木板、玻璃、瓶罐、废塑料等。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简洁通用版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简洁通用版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目的
确定对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害废弃物)的管理,保证废弃物处理符合本公司的环境方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经营活动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3.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将已分类收集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通知委托方。

3.2 行政部负责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害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委托外单位)。

3.3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各种废弃物管理处置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固体废弃物的储运
4.1.1一般废弃物
1)可回收利用:矿泉水瓶、易拉罐、废纸张等;
2)不可回收利用:瓜果皮核等生活垃圾;
危险废弃物(有毒有害):废灯管、废墨盒、废硒鼓、顾客遗留危险废弃物等。

4.1.2 各部门每天将所辖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每日工作结束后将收集的废弃物放到指定位置。

4.1.3 行政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废弃物分类情况,填写《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4.1.4 行政部负责监督垃圾代运方按规定将公司内已分类收集的垃圾运至指定地点。

4.2 固体废物的处置
4.2.1 行政部负责委托具有处理固体废弃物(包括危害废弃物)资质的垃圾处理单位将已运至垃圾站的分类垃圾按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固废堆放流程图
员工
清洁工
主要固废分类清单。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管理原则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责任制度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负责。

第五条固体废物分类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六条固体废物管理计划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制定固体废物管理计划,明确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等,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八条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应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应遵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固体废物贮存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十条固体废物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信息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培训和教育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培训和教育。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于固体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5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5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处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职责3.1办公室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各科室和单位负责本科室和单位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管理规定4.1固体废弃物分类4.1.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绿化工作中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4.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4.2.1管理处机关和各单位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物箱。

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4.2.2.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a)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

过滤器更换下来的滤芯应放在密闭的箱内。

c)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e)废弃灯管、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4.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a)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办公废纸等。

第三条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考虑废物的减少与循环利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落实到位。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及废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分类管理与收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处理要求将废物分类收集。

第七条公司应设置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示不同废物的分类要求。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的培训,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并执行分类要求。

第九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固体废物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不得将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废物回收活动,提倡员工参与,充分利用可回收资源。

第十一条公司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固体废物的定期收集和运输,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三章处理与利用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固体废物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废物的再生利用研究,优先使用再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公司应积极推广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利用,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废物处理的监测工作,确保废物处理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督机制,监督废物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对不达标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汇报废物管理相关情况,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企业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挥霍,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企业职能部门及其下属部门。

二、定义1.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无法回收、再利用、再利用价值低或无利用价值的物质,包含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

2.高危固体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放射性、感染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固体废物。

3.普通固体废物:指除高危固体废物外的其他固体废物。

三、固体废物管理标准1.废物分类:全部职能部门应依据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

废物分类包含但不限于纸张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等,每个类别之间应有明确的隔离措施。

2.废物储存:对于普通固体废物,每个职能部门应设置固定的废物储存场合,并确保储存场合干燥、通风、密闭,以防止废物产生二次污染。

高危固体废物应在特地设立的储存场合储存,要确保场合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3.废物运输:废物运输应采取密闭、防泄漏的容器,并在运输过程中避开碰撞和摩擦。

高危固体废物的运输应由特地的外部合作商负责,并确保符合国家安全要求。

4.废物处理:对于普通固体废物,职能部门应与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确保合作单位具备合法运营资质。

高危固体废物的处理应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应有专业人员引导和监督。

四、固体废物管理考核标准1.废物分类率:职能部门应设立废物分类率考核指标,要求每个类别的废物都有相应的分类措施,并设置分类容器。

废物分类率不应低于90%。

2.储存场合符合标准率:职能部门应每季度进行储存场合的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

储存场合符合标准率不应低于95%。

3.运输安全合规率:职能部门应与外部合作商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并进行监督检查。

运输安全合规率不应低于95%。

4.处理合规率:职能部门应与废物处理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保持合作关系稳定。

处理合规率不应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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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某某某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规范固体废物管理,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制定本规定。

1.2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公司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废乳化液,电炉灰,废油漆、废涂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的日光灯管、温度计,石棉废物,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器设备及铅酸电池、镉镍电池等,废弃危险化学品,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等。

1.3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控制。

采用低废、少废、无废工艺,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1.4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首先立足于内部循环、内部利用、内部消化。

对不能利用的危险废物,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规范化管理”的管理方针,实行“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

1.5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厂、各部室。

2 管理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固体废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
(1)制订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2)制定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协助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3)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有关固体废物的各项要求,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验收等工作。

(4)对各单位的固体废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研究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

(6)制订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方案,以及内部回收利用技术标准、资源利用途径和月度计划、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

2.2 设备部负责:
(1)采购能够产生危险废物的商品时,如供应商有相应回收处置资质,应签订回收协议。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和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2.3 供应部负责:
(1)采购能够产生危险废物的商品时,如供应商有相应回收处置资质,应签订回收协议。

(2)含铁固体废物资源的调拨及产品回购。

2.4 技术中心负责优化生产工艺,加强工艺过程控制,减
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研究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技术。

2.5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下达固体废物培训计划;追究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6安全环保部负责固体废物资源加工和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制定危险废物安全防范、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参加危险废物紧急情况的调查、处理。

2.7 公司办公室参与或组织处理固体废物引起的企地环境纠纷,参与环境污染紧急情况的处理。

2.8 项目部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管理
2.9 运输部负责循环利用和未利用直接销售的固体废物资源的物流组织,并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管。

2.10 销售部负责高炉水渣的销售管理。

2.11 物管部负责审查固体废物资源产生单位拟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并代表公司签订正式委托加工协议。

2.12 物管部负责固体废物资源的计量工作。

2.13 质检中心负责固体废物资源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单位负责资源的检验、化验工作。

2.14 企业管理部负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审查、发布及绩效考核。

2.15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按环保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管理。

负责:
(1)按要求对固体废物产生、利用情况进行申报和变更申报。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计划落实情况。

(2)优化工艺,加强控制,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3)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临时存放。

(4)固体废物内部循环、利用、处置。

(5)组织对本单位相关岗位员工进行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

(6)制订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7)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3 建设项目管理
3.1 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2 建设项目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贮存、利用、处置等),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4工程施工、设备大中修及检修时,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施工方施加影响,控制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

4 固体废物资源管理
4.1安全环保部按月下达固体废物资源利用计划。

4.2 满足内部回收利用技术标准,能够直接返回公司内部工序利用的固体废物资源,由物管部安排运输单位运到指定的利用工序,实施计量、检验,并按月进行结算。

4.3需加工处理后返回利用的固体废物资源,每年年初由固体废物资源产生单位根据公司确定的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方案,与委托加工单位进行协议。

4.4 固体废物资源加工协议复印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4.5 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月报制度。

各单位每月及时将固体废物资源产生及利用情况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固体废物资源产生利用动态情况表》。

4.6 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固体废物资源。

5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5.1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经安全环保部审查后报邹平县、滨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管理计划应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及转移计划等。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5.2 建立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和危险废物信息季报制度。

申报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各单位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利用情况。

各单位季报、年报经能源环保部审核后报送邹平县、滨州市环保局。

危险废物产生、利用等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根据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5.3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的要求。

5.4 危险废物按照特性分类收集和贮存。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贮存时,不同类的危险废物间应有明显间隔。

5.5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需转移的危险废物须全部提供或委托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资质的单位处置。

5.6危险废物需送外部处置时,危险废物处置厂商资质报安全环保部、滨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安全环保部将滨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反馈后方可组织危险废物处置招标。

确定危险废
物处置厂商后,提出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由安全环保部向滨州市环境保护局报批,批准后方可转移。

5.7 转移危险废物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安全环保部向滨州市环境保护局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设备部如实填写“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印章。

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流存档,联单第二联由安全环保部交滨州市环境保护局,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如实填写联单“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危险物品运输有关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照联单填写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印章。

设备部接收危险废物接受单位返回的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

转移联单第一联副联由设备部保存,第一联正联返回后交安全环保部保存;第二联副联由安全环保部送滨州市环境保护局。

转移联单保存期为五年
5.8 各单位应制订并不断完善危险废物意外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滨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生命财产安
全时,当事单位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向安全环保部、生产部、保卫部、公司办公室等部门报告,公司立即启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5.9 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贮存、综合利用处置、转移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6 监测
6.1各单位定期对本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测量。

6.2 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有关单位。

6.3 其他部门按管理职责对各单位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7.2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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