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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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一、培训目标1. 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 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3. 提高员工的风险识别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

2.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 特种设备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4. 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5. 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技能、紧急处理技能等。

三、培训方式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讲座和培训。

2. 制作安全教育培训视频,员工可随时观看。

3. 针对特殊工种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组织专门培训。

四、培训评估1. 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收集员工的培训反馈意见和建议。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五、培训记录1. 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

2. 对于未参加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员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责任与奖惩1.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过程中的意外事故由负责人负责处理。

2. 对于培训效果显著的员工,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对于拒绝参加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员工,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上级部门有权对本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

(来源: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编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分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熟悉危险源,掌握预防措施,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包括分公司管理人员、新入职人员、劳务派遣工、实习生、在岗人员、休假返岗人员、转岗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外来人员。

第二章各单位职责及工作程序第三条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新员工的安全教育(一)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为分公司级、部门级、岗位级共三级,由建设维护部组织落实,并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二)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按照《三级安全教育卡》的形式进行记录,岗位级安全培训完成后交由建设维护部留存备案。

(三)三级安全培训内容应涵盖各个方面,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在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一)分公司在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并落实。

(二)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各部门召开月度例会时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条转岗、离岗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一)员工在分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级和岗位级的安全培训。

(二)转岗和离岗复工人员的安全再教育培训由建设维护部组织,相关教育记录保存备案。

第七条分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I。

第八条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相关方教育培训(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外来业务人员组织安排安全培训。

(二)各部门应对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确认后方准其开展作业。

第三章相关要求第十条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应不少于24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应不少于一次,8学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一、概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指在工作场所或企事业单位中,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为了有效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二、目标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内容和方法,确保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其熟练操作特种设备。

4. 规范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管理要求1. 培训计划(1)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2)培训计划应着重针对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确保其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全面提升。

2. 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培训,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

(2)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维护和维修等技能培训。

3. 培训方法(1)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方法,包括理论教育、案例分析、实地考察、模拟演练等。

(2)通过多媒体、互动教学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参与度和吸收程度。

4. 培训考核(1)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等。

(2)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员工绩效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5. 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1)对每次教育培训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等。

(2)建立员工的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培训成绩、培训证书、培训参与证明等。

四、监督与改进1. 领导责任(1)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的指导和监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 企业:(1)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资源,包括场地、设备、教材等;(3)做好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记录完整和准确。

2. 部门负责人:(1)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2)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并协调相关资源;(3)监督职工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员工:(1)认真参加企业安排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2)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与培训,并完成培训任务;(3)积极投身于安全生产工作,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1. 安全教育培训:(1)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义务;(2)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掌握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方法,学习相关的安全控制措施;(3)事故案例分析:通过事故案例的学习,加深对安全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的理解。

2. 技能培训:(1)安全操作技能:学习各项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2)应急救援技能:学习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应急预案,提高事故现场的处置能力;(3)安全设备使用:掌握各类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培训形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和人员特点进行选择。

四、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的制定:(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和对象;(2)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完善培训计划。

2. 培训资源的准备:(1)确定培训场地和设备,并进行现场检查和保养;(2)准备培训所需的教材、讲义和模拟设备等。

3. 培训记录的管理:(1)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和成绩等信息;(2)每次培训结束后,及时归档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贯穿于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全过程,涵盖全员、全要素和全领域。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目标,确保员工具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的特点和员工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由专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或特定的安全生产培训人员进行。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普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情况。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检验其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报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等基本信息。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中,重点安排与安全生产风险高、易发生事故和事故后果严重的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月度和季度的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特定岗位的专项培训,以提升特定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演练、实地考察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为了保障生产工作的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如下:一、培训计划的制定1.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对象。

2.培训计划应根据岗位工作的风险程度和员工知识技能的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二、培训内容的确定1.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2.针对不同职业岗位,培训内容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确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讲解。

三、培训方式的选择1.培训方式可以包括讲座、课堂教学、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

2.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可以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组织。

四、培训记录和评估1.对每次培训进行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

2.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员工的反馈意见,并进行整改和改进。

五、培训资料和设施的准备1.准备相关培训资料,包括教材、案例资料等。

2.提供培训场所和设施,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六、培训人员的选拔和培训1.选拔专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2.针对不同职业岗位,培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七、激励与奖惩措施1.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激励,如发放培训证书、奖励、表彰等。

2.对拒绝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好的员工进行惩罚或者纪律处分。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请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管理办法的内容。

一、培训目标和原则1. 培训目标明确员工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要求,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2. 培训原则(1)全员参与:面向全员进行培训,让每个员工都了解企业安全要求和各项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范本(5篇)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范本(5篇)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范本《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组织进行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知识宣传和技能培训的工作,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及时性、全面性、实用性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组织机构应当由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委员会的主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教育管理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和标准,监督和指导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二)组织和协调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知识宣传和技能培训工作;(三)制定并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按计划参加培训活动;(四)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培训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五)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教育相关数据,定期报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情况;(六)配合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和评估工作;(七)接受员工对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和改进措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组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周期。

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培训;(三)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总结;(四)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培训;(五)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六)其他与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教育培训的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教育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风险辨识与控制、应急救援等;(三)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四)事故案例分析与警示教育;(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生产知识;(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式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二)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技能比武等;(三)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经验交流等;(四)其他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

第三章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育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或者人员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第七条各部门、各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与形式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救援等,并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九条教育培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网络培训、模拟演练等。

第十条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培训计划。

第四章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第十一条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上级要求制定,并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师资等。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计划应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全员覆盖,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实施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教材、场地、设备等。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过程中应严格考勤,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考核与评估第十六条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十七条考核评估应包括培训满意度、知识掌握情况、技能提升情况等。

第十八条考核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必须持之以恒的硬任务、硬道理。

安全生产的目的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熟悉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行政部门____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对其他各级____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与指导。

2、生产、技术、设备、仓储等部门负责会同行政部门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总则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国内外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技术等。

3、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5、人力资源部会同安环部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6、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安全投入中列支。

7、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8、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一、培训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1.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格的师资力量和培训设施,定期进行师资培训和设施维护,以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和培训内容,实施培训教育的效果评估。

二、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其公布给员工。

2.培训计划应包括不同岗位的培训需求和培训内容,确保员工能够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企业应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包括课堂教育、现场培训和演习等形式。

三、培训记录和效果评估
1.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记录,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和培训内容,并及时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档案管理。

2.企业应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效果评估,采集员工对培训的反馈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处罚措施
对于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员工,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和停工整顿等。

同时,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制度,对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对教育培训工作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和人员,应予以处罚和相关责任追究。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以预防事故、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能力为核心,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为方向。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企业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确保全员覆盖。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保留至少五年。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知识;(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预防措施;(四)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五)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六)安全设备使用和维护;(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作业和不同级别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与企业实际相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式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内部培训:企业可以组织专职安全员、培训讲师等进行内部培训,包括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图文展示、现场指导等形式。

(二)外部培训:企业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外部培训,或者参加安全培训活动、研讨会等。

第十一条内部培训应当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指通过开展培训课程、专题讲座、实践教学等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员工传授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该机构由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培训部门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一)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二)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课件和其他教学资料;(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培训和能力评估;(四)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六)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员工的实际需求,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目标和任务;(二)培训内容和形式;(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四)培训对象和人数;(五)培训资源和预算;(六)培训评估和效果反馈。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向员工公示,并接受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培训内容和形式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训;(四)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五)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六)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护知识;(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素质,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应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依法、科学、规范进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应以人为本,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施策。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应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目标。

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和修订。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应与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相一致。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开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的要求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应注重全员参与,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

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应注重追求卓越,提供全面、系统、专业的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应注重针对性,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设置相应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应注重长效机制,通过定期培训、复训和考核的方式确保员工培训效果的持续性。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应注重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员工传递安全生产知识和信息。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应注重风险防控,提供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应注重责任追究,使员工充分认识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后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的组织与实施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教育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教育部门或专人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教育计划。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应针对不同岗位和人群,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安全操作技能等。

第二十条培训方式可以包括面授培训、在线教育、岗位实操培训等,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

第二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组织员工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xxxx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公司及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勘察设计等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三条参建单位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四条总承包部对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五条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员工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教育培训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一线作业人员为重点,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六条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培训、及时复审。

第七条参建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和内容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参建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台账、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并保存安全教育档案。

第八条参建单位新进场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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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中人的行为,有效控制员工“三违”带来的安全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公司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 管理职责
2.1 安全保卫部
2.1.1 负责制(修)订本办法。

2.1.2 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2 人力资源部
2.2.1 制定年度人力资源培训计划时涵盖安全培训需求。

2.2.2 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过程中要纳入安全培训的内容。

2.3 工会
2.3.1 通过员工代表三级安全网络监督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对因教育培训不足引起的安全事故落实整改、举一反三。

2013年6月13日发布 2013年6月13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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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通过“100”班组建设推动班组安全学习活动正常开展。

2.4 团委
2.4.1 通过团组织系统督促青年员工积极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帮助青年员工提升安全技能。

2.4.2 通过“青安岗”活动收集青年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参与对青年员工的违章行为和安全事故分析,督促青安岗岗长向本单位反馈青年安全培训工作需求与改进意见。

2.5 各单位
2.5.1 负责制(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2.5.2 确保员工上岗前得到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不得安排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从事相关作业。

2.5.3 组织开展员工在岗期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5.4 制定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充分考虑安全培训需求。

2.5.5 教育、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见附件 1),将相关要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的岗位安全生产禁令中。

3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一般要求
3.1 三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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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三级安全教育分别为厂(部)级、工段(站队、作业横班)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新进厂员工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员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培训内容和考试成绩应记入“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3)
3.1.2 各单位要确保三级安全教育的顺利开展,其内容和学时分配见附件 2。

3.2 独立上岗前安全技能训练
3.2.1 管理者应为独立上岗前的员工安排以安全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的“传、帮、带”活动,传帮带时间的长短应根据岗位操作技能的复杂程度和员工的工作经历确定。

“传、帮、带”师傅应由遵章守纪、工作技能娴熟的员工担任。

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各岗位师徒“传、帮、带”最短期限,并提供一定的费用支撑。

3.2.2 员工独立上岗前的安全技能训练应围绕岗位安全职责、标准化作业流程、异常作业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响应展开。

师傅在“传、帮、带”过程中要积极鼓励学徒在遵章守纪的前提下多动手、多思考,及时纠正学徒的不良工作倾向,使其逐步熟练掌握正确的岗位操作技能,养成遵章守纪的素养。

3.2.3 “传、帮、带”应签署相应的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传帮带”期间及上岗后一段时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4 “传、帮、带”期满后,由带徒师傅以及所在班组和所在工段(站队、作业横班)负责人依照相关规定共同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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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综合考评,经实际操作的综合考评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独立操作。

实际操作的综合考评合格后,由参与考评的三方即带徒师傅,班组长,工段(站队,作业横班)负责人分别签名一并存入该员工的个人安全档案备查(见附件4“传、帮、带考评表”)。

3.2.5 员工独立上岗前应进行应知应会技能确认,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独立上岗前安全技能确认应至少包括遵章守纪、行为养成情况,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禁令和劳动纪律掌握情况,协同作业的联络配合,工器具使用情况,操作技能应知应会情况等内容。

经办人员应严把考核关,避免把安全意识、行为养成、操作技能不过关的员工送上岗位。

3.2.6 所有员工对独立上岗前的员工有义务进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提醒。

3.2.7 各级管理者要从行为养成的角度把岗前技能训练作为培养员工意识、技能的最重要阶段给予关注,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3 在岗安全技能训练
3.3.1 各单位应把日常安全培训作为积累、固化员工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的主要手段,正常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日等在岗安全培训工作。

在岗安全培训的主要形式和内容(见附件5)。

3.3.2 各级管理者应积极参加、指导、检查在岗技能训练工作。

3.4 复工安全教育
3.4.1 凡是离开本岗位(工种)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共 6 页第 4 页
者,在其复工上岗前均应进行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教育。

3.4.2 复工安全教育的内容按照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执行,重点是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等。

4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操作人员取证培训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使用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1 特种作业人员的目录清单(见附件6)。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目录清单(见附件7)。

4.3 其他操作类岗位取证培训要求(见附件8)。

4.4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其它取证培训要求的,服从其规定。

5 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培训
各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相应的考证、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取证范围及要求(见附件9)。

6 协力人员和建设工地施工人员准入及培训要求。

6.1 进入公司的协力人员和建设工地施工人员应经过用人单位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具体要求见附件10。

6.2 协力单位每年必须对员工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培训教育;协力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必须接受属地安监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6.2 各单位应将协力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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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协力供应商评审内容。

7 其它
7.1 岗位工作交接过程中必须同步进行安全工作的交底,交接的详细程度以“接”清楚,并掌握相关要求为准;因故未办理交接的,可由上级部门予以针对性培训。

7.1 外来参观人员、科研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应接受安全交底,并在本单位岗位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8 安全培训的考核评价
各单位应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以此为基础持续改进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 记录
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上岗安全技能验证试卷应长期保存至员工退休或离职 6 个月以上;班组安全学习、班前会、交接班记录等记录台帐应至少保存一个完整的日历年;操作、管理类持证培训证书信息应建立台帐并及时动态维护;协力人员和建设工地施工人员应在办理厂区准入证前核对准入考核成绩并留存记录至少 3 年。

10 附则
10.1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10.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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