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代的道和道员
清朝官职
清朝官职清朝入关后,清朝官职有九品,每一品又分正和从。
称为“九品十八阶”,九品以下是未入流。
九品以上是官,九品以下是吏。
正一品: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光禄大夫、殿阁大学士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武职外官:无从一品: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文职外官:总督(加尚书衔)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正二品: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文职外官:各省总督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从二品: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武职京官:散秩大臣武职外官:副将正三品: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从三品: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司宣慰使、指挥同知正四品: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统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武职外官:防守使、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管带官从四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武职外官:宣抚使司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正五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钦天监监正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知州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从五品: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正六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从六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正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从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武职京官:七品典仪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武职京官:无武职外官:外委千总从八品: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武职外官:无正九品: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武职外官:外委把总从九品: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武职外官:额外外委未入流: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武职京官:无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正五品: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从五品: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正六品: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从六品: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正七品: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从七品:七品典仪、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外委千总从八品: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正九品:各营兰翎长、外委把总从九品: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额外外委编辑本段文官品级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从一品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从二品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时,各省布政使.正三品督察院左,右副都于是,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从三品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正四品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傅寺少卿,各省道员.从四品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正五品左右春房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知州从五品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使,翰林院侍读,侍讲,各部院员外郎,各省知州.正六品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房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从六品左右春房左右善赞,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州同正七品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贴士,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从七品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正八品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贴士,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从八品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正九品各部院九品笔贴士,县主簿.从九品翰林院侍诏,刑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未入流京,外县典吏,驿丞,和泊所所。
清朝官职表
清朝官职表清朝官职表列举出清朝官职,分为文官及武官,而清朝官位大小也可由品等来区分。
文官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从一品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总督侍郎内务府总管从二品内阁学士翰林院掌管学士巡抚布政使正三品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按察使外务部左右丞从三品光禄寺卿太仆寺卿盐运使正四品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顺天府丞奉天府丞道员外务部左右参议从四品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侍读学士国子监祭酒都转运运盐使司同知知府正五品左右春坊左右庶子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郎中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钦天监监正太医院院使同知直隶州知州从五品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司经局洗马鸿胪寺少卿监察御史员外郎知州运盐司运副盐课司提举正六品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国子监司业部院主事宗人府主事寺衙门主事起居注主事都察院都事都察院经历大理寺左右丞钦天监左右监副太医院院判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兵马司指挥钦天监春夏秋冬中五官正太常寺丞神乐署署正府通判从六品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五官正钦天监秋冬官正布政司经历布政司理问运盐司运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正七品翰林院编修通政使司知事通政使司经历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太常寺满洲读祝官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京县县丞兵马司副指挥知县太常寺典簿按察司经历皇史宬尉太仆寺满主簿部院寺内务府司库京府儒学满汉教授京府儒学训导外府教授七品笔帖式从七品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掌印中书内阁中书办事中书詹事府主簿光禄寺典簿京府经历钦天监官五官灵台郎祠祭署奉祀布政司都事运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国子监博士国子监助教唐古忒学助教古忒学中书正八品国子监学正国子监学录钦天监主簿太医院御医五经博士八品笔帖式四氏学学录太常寺协律郎布政司司库大使运盐使库大使道库大使按察司知事外府经历外县县丞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州学正县教谕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司左右至灵从八品翰林院典簿国子监典簿鸿胪寺主簿钦天监五官司挈壶正太医院吏目祠祭署祀丞神乐署署正布政司照磨运盐司知事府州县训导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正九品钦天监五官监侯钦天监五官司书太常寺赞礼郎九品笔帖式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簿和声署奉銮从九品翰林院待诏工部制造库司匠国子监典籍钦天监博士鸿胪寺鸣赞鸿胪寺序班会同馆序班刑部司狱府照磨通判照磨钦天监漏刻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宣课司大使州吏目道库使府税课司大使按察使司狱府司狱同知司狱巡检布政司仓大使府库大使同知仓大使土司副巡检都纲都纪正科正术未入流翰林院孔目礼部铸印局大使县典史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同知库大使州库大使税课司分司大使州税课使大使县税课使大使驿丞河泊所所管各闸闸官道仓大使州仓大使典科训科典术训术副都纲僧正僧会副都纪道正道会武官正一品领侍卫内大臣一二三等子太尉从一品内大臣外省驻防将军乌鲁木齐热河察哈尔都统提督正二品左右翼前锋统领八旗护军统领八旗副都统左右翼总兵外省驻防副都统銮仪使一二三等男总兵从二品散秩大臣副将正三品一等侍卫冠军使火器营翼长步军翼尉包衣护军统领乌枪营总圆明园总管前锋参领护军参领乌枪护军参领骁骑参领城守尉陵寝总管圆场总管黑龙江船驳水手总管察哈尔总管王府长史参将一二三等轻车都尉指挥使从三品圆明园包衣营总包衣护军参领吉林参领黑龙江参领指挥同知察哈尔参领驻防协领一等护卫游击宣慰使司宣慰使正四品二等侍卫云麾使前锋侍卫副护军参领乌枪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佐领步军协尉信驳总管南苑总管陵寝副总管陵寝司工匠圆场翼长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上都达布逊诺尔达里岗爱总管防守尉黑龙江吉林管水手四品官司仪长骑都尉都司宣慰使司同知指挥佥事从四品城门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察哈尔副参领察哈尔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宣慰使司副使宣慰使司宣抚使正五品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将步军校监守信驳官南苑门章京陵寝防御陵寝管理烧造砖瓦官分管佐领盖州牛庄满洲掌印防御关口守御黑龙江吉林管水手五品官云骑尉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正千户从五品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乌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三等护卫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宣抚使司副使安抚使司安抚使招讨使司招讨使副千户正六品蓝翎侍卫整仪尉亲军使前锋校护军校乌枪护军校骁骑校监造火药官陵寝祭祀供应官太仆寺马厂驼厂翼长黑龙江吉林管水手六品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招讨使司副招讨使长官司长官百户从六品委署步军校内务府六品翎长六品典仪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正七品城门使盛京游牧正尉太仆寺马厂驼厂固山达七品荫监生恩骑尉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从七品盛京游牧副尉七品典仪正八品盛京养息尉左右翼长八品荫监生外委千总从八品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圆明园副护军校正九品各营蓝翎长外委把总从九品太仆寺委署固山达额外外委文官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从一品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总督侍郎内务府总管从二品内阁学士翰林院掌管学士巡抚布政使正三品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按察使外务部左右丞从三品光禄寺卿太仆寺卿盐运使正四品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顺天府丞奉天府丞道员外务部左右参议从四品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侍读学士国子监祭酒都转运运盐使司同知知府正五品左右春坊左右庶子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郎中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钦天监监正太医院院使同知直隶州知州从五品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司经局洗马鸿胪寺少卿监察御史员外郎知州运盐司运副盐课司提举正六品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国子监司业部院主事宗人府主事寺衙门主事起居注主事都察院都事都察院经历大理寺左右丞钦天监左右监副太医院院判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兵马司指挥钦天监春夏秋冬中五官正太常寺丞神乐署署正府通判从六品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五官正钦天监秋冬官正布政司经历布政司理问运盐司运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正七品翰林院编修通政使司知事通政使司经历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太常寺满洲读祝官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京县县丞兵马司副指挥知县太常寺典簿按察司经历皇史宬尉太仆寺满主簿部院寺内务府司库京府儒学满汉教授京府儒学训导外府教授七品笔帖式从七品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掌印中书内阁中书办事中书詹事府主簿光禄寺典簿京府经历钦天监官五官灵台郎祠祭署奉祀布政司都事运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国子监博士国子监助教唐古忒学助教古忒学中书正八品国子监学正国子监学录钦天监主簿太医院御医五经博士八品笔帖式四氏学学录太常寺协律郎布政司司库大使运盐使库大使道库大使按察司知事外府经历外县县丞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州学正县教谕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司左右至灵从八品翰林院典簿国子监典簿鸿胪寺主簿钦天监五官司挈壶正太医院吏目祠祭署祀丞神乐署署正布政司照磨运盐司知事府州县训导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正九品钦天监五官监侯钦天监五官司书太常寺赞礼郎九品笔帖式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簿和声署奉銮从九品翰林院待诏工部制造库司匠国子监典籍钦天监博士鸿胪寺鸣赞鸿胪寺序班会同馆序班刑部司狱府照磨通判照磨钦天监漏刻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宣课司大使州吏目道库使府税课司大使按察使司狱府司狱同知司狱巡检布政司仓大使府库大使同知仓大使土司副巡检都纲都纪正科正术未入流翰林院孔目礼部铸印局大使县典史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同知库大使州库大使税课司分司大使州税课使大使县税课使大使驿丞河泊所所管各闸闸官道仓大使州仓大使典科训科典术训术副都纲僧正僧会副都纪道正道会武官正一品领侍卫内大臣一二三等子太尉从一品内大臣湘军骑兵.步兵.守兵外省驻防将军乌鲁木齐热河察哈尔都统提督正二品左右翼前锋统领八旗护军统领八旗副都统左右翼总兵外省驻防副都统銮仪使一二三等男总兵从二品散秩大臣副将正三品一等侍卫冠军使火器营翼长步军翼尉包衣护军统领乌枪营总圆明园总管前锋参领护军参领乌枪护军参领骁骑参领城守尉陵寝总管圆场总管黑龙江船驳水手总管察哈尔总管王府长史参将一二三等轻车都尉指挥使从三品圆明园包衣营总包衣护军参领吉林参领黑龙江参领指挥同知察哈尔参领驻防协领一等护卫游击宣慰使司宣慰使正四品二等侍卫云麾使前锋侍卫副护军参领乌枪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佐领步军协尉信驳总管南苑总管陵寝副总管陵寝司工匠圆场翼长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上都达布逊诺尔达里岗爱总管防守尉黑龙江吉林管水手四品官司仪长骑都尉都司宣慰使司同知指挥佥事从四品城门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察哈尔副参领察哈尔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宣慰使司副使宣慰使司宣抚使正五品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将步军校监守信驳官南苑门章京陵寝防御陵寝管理烧造砖瓦官分管佐领盖州牛庄满洲掌印防御关口守御黑龙江吉林管水手五品官云骑尉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正千户从五品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乌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三等护卫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宣抚使司副使安抚使司安抚使招讨使司招讨使副千户.正六品蓝翎侍卫整仪尉亲军使前锋校护军校乌枪护军校骁骑校监造火药官陵寝祭祀供应官太仆寺马厂驼厂翼长黑龙江吉林管水手六品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招讨使司副招讨使长官司长官百户从六品委署步军校内务府六品翎长六品典仪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正七品城门使盛京游牧正尉太仆寺马厂驼厂固山达七品荫监生恩骑尉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从七品盛京游牧副尉七品典仪正八品盛京养息尉左右翼长八品荫监生外委千总从八品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圆明园副护军校正九品各营蓝翎长.外委把总从九品太仆寺委署固山达额外外委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清代官制(十二)
清代官制(十二)十二官员的称呼府、道以上的官员,一般的称为大人、宪台;州县一般的称为大老爷、太爷;佐杂官则称为太爷、小老爷或丞、倅(有一些只是背后的称呼)。
对守、巡各道,称为监司,后也以泛称藩台使、按察使和一般道员。
对某部尚书通常称为某部大堂,左侍郎称左堂,右侍郎称右堂,通称部堂或堂官。
郎中、员外郎、主事之类,统称部曹或司官。
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和诸卿司的堂官称为京堂(也泛称三四品的京官)。
高级武官称为大帅、老帅,督、抚是兼掌军权的,所以也可以称为帅。
军门是对提督的尊称,但对提督以下的地位较高的武官,也习惯称为军门。
下级官参见上级官,多称大人,自称卑职。
但藩台、臬台对督、抚自称司里,道台对督、抚则自称职道。
佐杂官参见州、县官,尊为堂翁,自称晚生。
地方绅士称巡抚、布政使、按察使、道员、知府为老公祖、、大公祖,也称州县官为老父母、老父台(称佐杂也为老父台);有时也称州县官为老公祖,是表示格外恭敬。
现在把较常见的、一般含有尊敬意思的,对官员的口头或书面的称呼,列表如下:大学士——中堂太子少保——宫保吏部尚书——天官、冢宰。
礼部尚书——大宗伯户部尚书——大司徒、大司农。
刑部尚书——大司寇兵部尚书——大司马工部尚书——大司空左都御史——总宪左副都御使——副宪通政史——银台御史——侍御、都老爷(简称都)。
郎中、员外郎——部郎、郎官。
主事——主政。
总督——制军、制台、制宪、督宪、部堂。
巡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抚宪、部院。
河道总督——河台、河帅。
漕运总督——漕台、漕帅。
学政——学台、学院、学宪。
布政使——藩台、藩司、方伯、东司。
按察使——臬台、臬司、廉访、西司。
盐运使——盐司。
道员——道台、观察。
知府——太守、太尊、黄堂、五马。
同知——二府、分府、司马。
通判——别驾、三府。
知州——牧、刺史(直隶州称直刺)。
州同——州驾、州司马。
州判——别驾、州司马。
知县——明府、令、大令、宰、邑尊、邑宰、令尹、大尹。
清代等级制度
清代等级制度
清代等级制度是清朝官员等级体系的规定。
在清代,官员根据职务、品级、实际位阶,分为九品,每品分正副两等,共18阶。
由低到高依次为:举人、解元、贡士、进士、巡按、布政、按察、道员、知县、通判、府同、知府、按照、布政使、巡抚、按察使、右副都御史、右都御史。
官员进入九品之内,需要通过科举考试而上升,从举人到进士,以及后来的巡按和巡抚。
九品之外是四种品级:御史、侍郎、郎中、中书舍人,这些官员需要接受皇帝和
朝廷的直接任命。
清代的等级制度是十分严格的,它对官员的职权、地位、收入,甚至社会地位都产生
了重要影响。
这一等级制度彰显了封建制度的特征,形成了一个相当稳定的等级秩序,并延续到了清朝灭亡。
清末著名道学家——刘一明真人
清末著名道学家——刘一明真人刘一明道号悟元子,又号素朴子、被褐散人,原籍山西平阳府曲沃县人(今山西闻喜县东北),生于清世宗雍正十二年(1734年)九月十九日。
少年的刘一明即读儒家经典,一心向往功名,尤好技艺、医卜星相、地理字画。
后来在读《吕祖传》中黄梁梦时,遂产生出尘脱俗的念头。
他先后游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先后拜龛谷樊老人和风翔齐丈人为师,皈依道门,清高宗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到甘肃榆中兴隆山。
兴隆山,距榆中县城七公里,古有衡山道士秦致通、谏议大夫李致亨二人在此修行。
刘一明观其脉来马衔,面对虎邱,左有凤凰岭,右有兴隆山,双峡锁水,四兽有情,于是决定留在这里修行。
在此后的40多年里,虽然他也曾几次出山远游,但主要的活动地却在兴隆山。
他的大量著作成就于此,日臻成熟的道教思想不断通过他的笔阐发出来,丰富了我国宗教文化宝库,使北宗道教思想日趋完善。
他的著作不但被门人木刻印刷流传于道教界,上海江东书局、翼化堂和常德府护国庵于嘉庆、道光、光绪、民国年间铜版印刷,在社会上广为流传,成为人们研究道教典籍的普及读物和修身养性的指南。
刘一明邃玄教、精易理、擅养身、长医术,因而他的道教著作博大精深。
按内容分为三类,一类为对古代典籍、著述的阐释发挥,如《周易阐真》《周易注略》《三易读法》《金刚经解蕴》《心经解蕴》《黄庭经解》《孔易阐真》《参同直指》《西游原旨》《无根树解》等。
这些著作中,刘一明不拘泥于历代各家解说,而是紧紧把握性命双修这个主线,阐发自己的独到见解。
《周易阐真》一书中,作者指出,丹道即易道,圣道即仙道,《易》非卜筮之书,乃穷理尽性命之学。
所以在此书中,刘一明尽将丹法寓于周易图卦系辞之中,力譬象而就实义,去奥语而取常言,直指何者为药物,何者为火候,何者为进阳,何者为退阴,及修炼中下手、止足、温养、法丹、先天、后天、逆运、顺行等问题,就其图象卦象,细为分析,一气贯穿,使学者先穷性命之理,后究性命之道。
关于清代的道和道员
关于清代的道和道员关于清代的道和道员作为地方监察机构的道,不仅与整个清代相始终,而且一直延续到北洋政府的垮台。
有关清代地理沿革的著作和地图,只有省、府、厅、州、县,很少涉及道,连卷帙可观的《清代职官年表》也无道员一目。
有些制表虽然详列其辖区、住地等项,但却没有道的设置与撤、改时间,也看不出辖区、住地的前后变化。
因而,为解除种种疑难,不得不对这一问题试作探求。
现将所接触到的材料略加整理,叙述如下。
一、道的性质和道员的职权道和道员制度是在明代形成和确立下来的,清代承袭了这一制度,并进行了若干调整和改革。
清代地方政权分为省、府、县三级(厅、州或同于府,或同于县),设置于省、府之间的道并不是一级政权组织,而是省级政权的派出或办事机构。
但也有人把道与省、府、县相提并论,称之为四级地方行政机构。
例如,民国年间出版的《内政年鉴》就认为,清代地方行政机构为省、道、府、县四级制。
这就把地方政权组织与某级地方政权的派出或办事机构混为一谈,虽有一些道理却不尽妥当。
道的长官称道员,俗称道台,在书信往来中通常称为观察。
道员的办公机关称道台衙门,其属吏有库大使、仓大使、场大使、盐课大使、关大使等杂职,秩从九品或未入流不等,“皆因地建置,不备设。
”(《清史稿》职官三)道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督、抚、藩、臬诸地方人员管理政务、监督府、县。
《清史稿·职官志》说,道员“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粮、盐、茶,或兼水利、驿传,或兼关务、屯田,并佐藩、臬核官吏,课农桑,兴贤能,励风俗,简军实,固封守,以帅所属而廉察其政治。
”正由于这一特点,所以人们通常把道员与藩、臬二司连在一起,统称为司道官员,简称“司、道”。
这既说明其地位之重要,也说明其属员身份。
由于道员的主要职责是监察而无地方专责,所以实权很小。
有个曾出任福建汀漳龙道的人发牢骚说,“分巡一官,上之不如藩、臬黜陟有权,下之不如守、令措施在我,驭吏而吏不畏,辖兵而兵不知,名为监司,实与闲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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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职分配_單純啲倖福百度空间 | 百度首页 | 登录單純啲倖福有没有一种幸福能够地久,有没有一种别离不感伤!主页博客相册|个人档案 |好友查看文章清朝官职分配2009年03月27日星期五 21:37一、清朝内阁与军机处的设立1.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废除清统治者入关前,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由八旗的诸王和总理旗务大臣组成,凡朝廷的军国大政,都要由它讨论和决策。
这说明,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满洲贵族控制朝政、维护自己利益的特权机构,这必然同封建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发生矛盾和冲突。
所以清王朝统一中国后,封建皇帝便通过允许蒙、汉大臣参加议政和设立内阁等办法,逐步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并最终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明令正式予以裁撤。
2.清内阁的设立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为皇帝进讲等。
内三院设大学士、学士等,可参预国家机要。
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加殿阁头衔,满汉各半。
并且仿照明朝制度,规定凡各处官员上呈的奏章,先由内阁代拟批旨(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再进呈皇帝;对于皇帝的诏令,也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
开始时,由于规定大学士仅为五品官,至使内阁的权势反而低于原内三院。
但是由于清朝皇帝利用内阁抑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势,使内阁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
雍正时,内阁大学士的官位品级升为正一品,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了。
不过,自军机处成立后,取代了内阁的许多职权,内阁官员也只是处理一些例行公事了,这时的“大学士”也成了文臣的一种荣称。
3.关于南书房南书房在乾清宫的南庑,原是康熙皇帝读书之处,后来又选召翰林等官入内当值,称为“南书房行走”。
康熙皇帝在闲暇时,便由他们陪侍赋诗作画等,进而参预机务,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令,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
清代官职的称谓
清代职官的称谓中堂:明清对大学士的称呼。
唐代中书省设政事堂,为宰相办事处,后因称宰相为中堂。
明、清大学士位同宰相,故称。
太宰:明清吏部、户部尚书的别称。
阁部:明清时内阁大臣的别称。
中翰:明清时内阁中书的别称。
首辅:明代对首席大学士的习称。
清代领班军机大臣之权较重,一般亦称首辅。
阁臣:明清时大学士的别称。
大学士入阁办事,故称。
贰卿:侍郎的别称。
司农:亦称“大司农”,清代用作户部尚书的别称。
司徒:亦称“大司徒”,清代用作户部尚书的别称。
仪曹:唐以后礼部郎官的别称。
部曹:清代六部之部郎称为部曹。
大司马:亦称“司马”,明清时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
“大戎”:唐代兵部尚书的别称。
“本兵”:明代兵部尚书的别称。
司空:亦称“大司空”,明清时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
大秋:唐代用作刑部尚书的别称。
小秋:唐代刑部郎官的别称。
都老爷:明清时对都察院长官都御史的俗称。
掌宪:清代都御史的别称。
总宪:清代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
都御史古称宪台,故称。
副宪:清代都察院副长官左副都御史的别称。
中司:清代御史中丞的俗称。
老道长:明清时大僚对各道御史的尊称。
储端:清代太子詹事的别称。
翰长:对翰林前辈的尊称。
光学:清代翰林学士的别称。
庶常:清时庶几士的代称。
乐卿:唐以后太常卿的别称。
1少卿:太仆卿的别称。
总督:也通称部堂、制军、制台。
官名。
清代地方最高官员,辖一省或二、三省,综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正二品,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
为便于节制辖区内的军队和督核官吏,一般都兼兵部尚书和右都御史衔。
清中叶后设总督大致为八人,计直隶、两江、两广、湖广、闽浙、云贵、陕甘、四川各一人,清末又增设东三省总督。
另设有漕运总督,专司各省转漕的粮政;河道总督,专司黄河、运河的堤防疏浚等事。
巡抚:一般又通称抚台、抚军、部院、中丞。
清代以巡抚为省级的地方长官,会合总督总揽一省军政大权,从二品,加侍郎衔为正二品。
清代于山东、陕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陕西、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五省各设巡抚怡人;直隶、甘肃、福建、四川不另设巡抚,有总督监管。
清朝官员名称及品级
清朝官员名称及品级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官员的名称及品级在整个清朝历史上都有一定的演变和变动。
以下是清朝官员的一些常见名称及品级。
1. 文官文官是清朝官员中的一类,主要从事政务、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他们的品级分为九等,由高到低分别是:(1) 司徒、司空、太尉、少师、太保、太傅、太师、大学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这些官员负责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外交、战争等重要事务。
(2) 内阁学士:负责参与国家政务的决策和处理各类文书。
(3) 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都察院左右都御史:这些官员主要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纪律。
(4) 都察院佥都御史:这是都察院中的最低品级,主要负责一些常规的巡查和监察工作。
(5) 道员、府尹、州知府、县令:这些官员主要负责地方行政管理和司法工作。
2. 武官武官是清朝官员中的另一类,主要从事军事、防务等工作。
他们的品级也分为九等,由高到低分别是:(1) 驸马都尉、总兵:这些官员负责指挥军队,参与军事作战。
(2) 右都御史、都御史:这些官员主要负责军队的巡视、监察和纪律管理。
(3) 右副将军、都统:这些官员主要担任地方军事指挥官。
(4) 右游击、提督、指挥使:这些官员主要负责地方军事防务工作。
(5) 左游击、参将、参赞、参将军:这些官员主要担任军队指挥官的副手。
除了文官和武官,清朝还有其他一些特殊职位和官员,例如探花、状元等科举制度中的优胜者,以及一些特殊职务如大学士、内大臣等。
总的来说,清朝官员的名称及品级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不同的官员担任不同的职责和权力,对于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这种等级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例如官员的晋升往往依赖于出身和家族背景,而不是个人的才能和能力。
这也是清朝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在清朝的官员体制中,文官和武官的名称及品级是清朝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这些官员的层级和职责,清朝政府得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国家事务。
正说清代十二朝
正说清代十二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充分吸取了前朝历代的治国经验、灭国教训,并就此创设了一整套有别于前朝的官制体系。
细分下来,清朝官制分为京官和地方官;官员等级尊卑以品秩区分,分为“九品十八级”。
所谓“九品十八级”,即“一品至九品,品级分正从”。
基本来看,清代官员的品级划分等同于现今的行政级别划分。
对于清代官员品级和现今公务员的行政级别对应,大致如下:从九品:股所级副职。
清代从九品的代表官职——巡检司巡检,基本等同于现今低配的乡级派出所所长。
正九品:股所级正职。
清代正九品的代表官职——主薄,基本等同于现今的县委秘书。
从八品:乡科级副职。
清代从八品的代表官职——训导,基本等同于现今的县教育局副局长。
正八品:乡科级正职。
清代正八品的代表官职——县丞,基本等同于现今不兼任县委常委的副县长。
从七品:县处级副职。
清代从七品的代表官职——州判,基本相当于现今县级市享受副处级待遇的副市长。
正七品:县处级正职。
清代正七品的代表官职——知县,基本相当于现今的县长。
从六品:县处级正职加。
清代从六品的代表官职——州同,基本相当于现今县级市的高配副市长。
正六品:厅局级副职减。
清代正六品的代表官职——通判,基本相当于现今地级市分管民政、财政的副市长,但不兼任市委常委,为一般副市长。
从五品:厅局级副职加。
清代从五品的代表官职——知州,基本相当于现今县级市的高配市长。
正五品:厅局级正职减。
清代正五品的代表官职——直隶州知州,基本相当于现今省直管县级市的市长。
从四品:厅局级正职。
清代从四品的代表官职——知府,基本相当于现今地级市市长。
正四品:厅局级正职加。
清代正四品的代表官职——道员,介于省部级和厅局级之间,已无明确对应官职。
从三品:省部级副职减。
清代从三品的代表官职——参政道,基本相当于现今享受副省级待遇的省长助理。
正三品:省部级副职。
清代正三品的代表官职——按察使,基本相当于现今的省政法委书记。
从二品:省部级正职。
清代始设治河专门机构和官员——河道总督 张荣仁
清代始设治河专门机构和官员——河道总督张荣仁我国历朝历代皆设置治理山泽,兴修水利的机构和官员。
元代,设都水监,置都太监(亦称都水监,秩从三品)。
明代,废都水监,并于都水清吏司(置郎中,秩正五品),简称都水司,隶于工部(工部尚书,秩正二品),为工部四司之一。
清代,仍设都水司(郎中,秩正五品),系工部(尚书秩从一品)四司之一;同时,清代又始设掌管黄河、淮河、运河和永定河等的堤防疏浚等事宜的专门机构和官员——“河道总督”。
清代,顺治元年(1644年),始设河道总督,又称“总河”,置总督一人,官阶为正二品,加尚书或都御史衔者为从一品。
河道总督衙门内不设属官,只设书吏二十余人,办理衙门内一应文牍事宜。
河道总督兼管节制,相关省属的管河道、府、州、县的管河官员——道员(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巡检(从九品)等等。
道员,亦称道台,其官署称“道台衙门”;同知、通判的官署称“厅”;州同以下则称“汛”。
山东设二道,所属有八厅,二十二汛;河南设二道,所属有八厅,二十汛;江苏设二道,所属有四厅,未分汛;直隶设五道,所属有十五厅,六十六汛。
管河同知以下各官,各掌所分属河道之岁修、抢修及挑浚淤浅等工程;同知、通判督率州同、州判以下各官,分汛防守。
顺治元年七月,杨方兴首任总河河道总督,驻济宁州——明代“总督河道部院署”旧址(今济宁城区院门口街路北)。
康熙十六年(1677年)靳辅出任“总河总督”,移驻清江浦(今江苏省淮安市);二十七年(1688年)王新命接靳辅任总河总督,还驻济宁州;三十一年(1692年)靳辅再任总河总督,又返驻清江浦。
雍正二年(1724年),设副总河一人(稽曾筠任),管理河南河务,驻河南武陟;两年后,黄河险段由河南逐渐下移至山东,朝廷又将山东与河南接壤的曹县、定陶、单县、城武等处河务交由副总河管理。
至雍正七年(1729年)河道分段管理,改“总河”为江南河道总督,改“副总河”为河南山东河道总督(稽曾筠为首任,初驻开封);八年(1730年),增设河道水利总督(亦称直隶河道总督)。
罕见老照片,晚清道士须发皆白,手持葫芦,颇有一股老神仙的样子
罕见老照片,晚清道士须发皆白,手持葫芦,颇有一股老神仙
的样子
晚清道士。
道士之称始于汉.
晚清道士。
东汉时期“五斗米道”、“太平道”的信徒之外,方士、术士及一些道家也可以称为道士
清末道士,有点仙风道骨的感觉。
魏晋南北朝时期,道士之称甚至与对佛教僧侣的称谓相混
清末道观里的白胡子老道,精神矍铄,看起来很像电视剧中的武林高手。
隋唐时期,道士及相应的称谓如道人、羽士、羽客、羽人、黄冠等,才逐渐成为道教神职人员的专称。
清末正在下棋的两位道士。
道士中那些德高望重、学识渊博者,又常常被教内教外尊称为真人、先生、高道、高土等等。
这些尊称,有时又是由朝廷封赠的,在古代这也算是难得的殊荣。
山巅上两位比武的道士。
清朝的道人都可以蓄发束发。
陕西西安八仙庵道士的老照片,看起来怎么那么像西游记里把孙悟空打得落花流水的百眼魔君(拍摄于1900年)。
手持宝葫芦的清末道士,由于长期把玩,葫芦已经包浆锃亮,颇有一股老神仙的样子
手拿扇子蓄着长发的晚清道士
正在看时间的道士,照片中的那个看时间的东西叫日晷。
清朝之后,再加战乱,道士逐渐减少,还剩一部分都隐居过上了世外桃源的生活。
最新-清朝官职 精品
清朝官职篇一:清代官职的称谓清代职官的称谓中堂:明清对大学士的称呼。
唐代中书省设政事堂,为宰相办事处,后因称宰相为中堂。
明、清大学士位同宰相,故称。
太宰:明清吏部、户部尚书的别称。
阁部:明清时内阁大臣的别称。
中翰:明清时内阁中书的别称。
首辅:明代对首席大学士的习称。
清代领班军机大臣之权较重,一般亦称首辅。
阁臣:明清时大学士的别称。
大学士入阁办事,故称。
贰卿:侍郎的别称。
司农:亦称“大司农”,清代用作户部尚书的别称。
司徒:亦称“大司徒”,清代用作户部尚书的别称。
仪曹:唐以后礼部郎官的别称。
部曹:清代六部之部郎称为部曹。
大司马:亦称“司马”,明清时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
“大戎”:唐代兵部尚书的别称。
“本兵”:明代兵部尚书的别称。
司空:亦称“大司空”,明清时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
大秋:唐代用作刑部尚书的别称。
小秋:唐代刑部郎官的别称。
都老爷:明清时对都察院长官都御史的俗称。
掌宪:清代都御史的别称。
总宪:清代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
都御史古称宪台,故称。
副宪:清代都察院副长官左副都御史的别称。
中司:清代御史中丞的俗称。
老道长:明清时大僚对各道御史的尊称。
储端:清代太子詹事的别称。
翰长:对翰林前辈的尊称。
光学:清代翰林学士的别称。
庶常:清时庶几士的代称。
乐卿:唐以后太常卿的别称。
1少卿:太仆卿的别称。
总督:也通称部堂、制军、制台。
官名。
清代地方最高官员,辖一省或二、三省,综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正二品,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
为便于节制辖区内的军队和督核官吏,一般都兼兵部尚书和右都御史衔。
清中叶后设总督大致为八人,计直隶、两江、两广、湖广、闽浙、云贵、陕甘、四川各一人,清末又增设东三省总督。
另设有漕运总督,专司各省转漕的粮政;河道总督,专司黄河、运河的堤防疏浚等事。
巡抚:一般又通称抚台、抚军、部院、中丞。
清代以巡抚为省级的地方长官,会合总督总揽一省军政大权,从二品,加侍郎衔为正二品。
清代于山东、陕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陕西、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五省各设巡抚怡人;直隶、甘肃、福建、四川不另设巡抚,有总督监管。
“道”、“道员”是什么官制,其职能在清代又有何变化
“道”、“道员”是什么官制,其职能在清代又有何变化第一篇:“道”、“道员”是什么官制,其职能在清代又有何变化“道”、“道员”是什么官制,其职能在清代又有何变化作者:雷晓凡,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我们翻看以清代为时间背景的文艺作品时,常常会听到“某某道员”、“某某道台”这样的官职称呼。
乍一接触,我们都会感到陌生,因为我们熟悉的清代地方官职大多是总督、巡抚等,从未听说过“道员”“道台”。
下面我们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道”与“道员”的来历。
哈尔滨道台府道员,简称道,是明清时期的地方政府官职之一。
民间也称之为道尹、道台。
雅称为观察、观察使。
该官职通常省与府之间-道官署的主官,另外,也有如盐运道员的专任官职,布政使副手也是道员。
“道”的设置有上千年的历史。
道,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地方监察事务的分区称呼。
唐玄宗时期将全国分为十“道”,后又分为十五道,与汉代的州相仿,是隶属于中央的监察区,唐代道的变革与设置十分繁复。
北宋王朝建立后,沿袭唐制,分全国为十三道,不久改道为路,配属了相应的官员。
所以有宋一代有所谓“路、府、州、县”的地方行政划分。
道员这一官职起源于明代。
明太祖朱元璋创建大明王朝后,在地方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在省一级的地方设置布政司、按察司等。
因为明代地方行政区划受到元代影响,辖区较大且事务繁杂,布政司下设左右参政、参议,他们分理各道赋税财政,称为“分守道”。
按察司的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狱司法,称为“分巡道”。
这是“道”和“道员”最早的来历。
满清政府定鼎以来,在许多方面承袭了明代的官职设置却略有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分为省、道、府、县四级,其中道设道员,是处于省藩、臬二司与府、厅中间一级的地方长官,各省并无编制定额,随事务进行添设。
清代恢复了道的设置,其范围较小,属于省的管辖范畴。
乾隆时期以来,一般为正四品之官,但可另加头衔提升品秩,如台湾兵备道,例加按察使衔,为三品。
晚清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强租租界,强开商埠,有了所谓“海关道”的职务,但一般由地方上掌兵权的官僚兼任。
清代十九大高道
清代十九大高道清代十九大高道(一)昆阳祖师王常月常月(?~1680):号昆阳,俗姓王名平,中国道教名人,清初著名龙门派道士。
潞安府长治(今属山西)人。
生当明季之乱,慨然有出尘之心。
年甫弱冠,即遍游名山,参求大道。
迨至中年,始于王屋山(山西阳城县西南)遇龙门六祖赵复阳(名真嵩,号复阳),一再求为弟子。
赵授以戒律,命名常月。
嘱之曰:“成道甚易,然亦甚难。
必以苦行为先,种种外务,切须扫除。
依律精持。
潜心教典,体《道德》自然之元奥,探《南华》活泼之真机,方为稳当。
”辞师后,周流诸山间,搜览三教经书,孜孜不倦。
八九年间,参师二十余处,印证五十余人。
闻九宫山(湖北通山县南)有隐士,亟往访之,仍为其师赵复阳。
复阳问其别后持心应物,何得何失?常月历叙玄风頺敝,罹诸艰苦,求师指示。
复阳曰:“君子穷于道谓穷,通于道谓通;道备我身,何忧穷通?若违时妄行,安能免世俗之妄议,匪类之妬忌哉!”遂以天仙大戒密授之。
别师后,隐居华山多年。
清顺治十二年(1655)秋,北上至北京,挂单灵估宫。
适全真道祖庭北京白云观,在明末李自成破北京后已荒芜,仅一俞姓居士留居其中。
俞居士请常月住白云观,任方丈。
次年三月,奉旨说戒于白云观,开坛说戒凡三次,收弟子千余人。
陶守贞(号靖庵)、黄守元(号赤阳)等先后入其门下。
他为顺治帝所器重,赐为“国师”,三次赐予紫衣。
后康熙皇帝又拜其为师,并从之受《方便戒》。
康熙二或三年(公元1662或1663),王常月亲率弟子詹守春、邵守善等南下,在南京、杭州、湖州和武当山等地开坛授戒。
一时之间,南方道士纷至门下。
由此,龙门派在当时整个道教日趋势衰颓的情势下,呈复兴之象,并成为全真道中势力最大、影响最深的一个支派。
闵一得在《金盖心灯》中称其“是我朝高士第一流人物。
”晚年曾先后南下至南京隐仙庵、杭州宗阳宫、湖州金盖山等地收徒传戒,再到湖北武当山收徒传戒,度弟子甚众,使久衰的全真龙门派逐渐复兴,被后世道士誉为龙门中兴之臣。
清朝的道台是个什么官,比知府大吗?
清朝的道台是个什么官,比知府大吗?清朝的道员是介于省和知府之间的官职,一般情况是正四品,比从四品的知府略高一点。
但特殊岗位的道缺不受品级限制,最高可以是正二品。
道员与知府的区别是,知府属于地方官,是知县的上司,主要负责诉讼、征税和教化。
而道员是省直官员,属于省府派出官员,有点类似于今天的省直各厅局。
道员由布政史司和按察使司分别派出,因而其职责也不同。
大体上,道员分三种,布政使司派出的,叫做分守道,其业务范围以民政、官员考绩、农桑、粮谷、赋税为主。
按察使司派出的,叫分巡道,业务以司法和诉讼为主。
此外,分守道和分巡道都要兼职,比如兵备、水利、盐法、学务、河务、茶马屯田等,有军事职责的也叫兵备道。
第三类是不兼职的某一专业领域的道员,但不多,主要是盐法、学务、河务、水利、督粮等,而且,一般都是直属总督的。
袁世凯的父亲袁保庆就是江宁盐法道,驻江宁,直属两江总督,主要的工作是为两江总督马新贻办理粮台,相当于70年代南京军区的后勤部长,而且袁保庆军功卓著,是正二品大员,身份和级别与巡抚一模一样,他和当时的江宁布政使孙依言两人是马新贻最得力的助手。
马新贻被刺以后,他们二人不畏权势,抵制曾国藩的欺上瞒下,仗义为马新贻出头。
分守道和分巡道分驻各地,是因为古代的交通不便,作为省府机构的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不能只在省城驻在,必须就近到各地去办公,而地方的府县机构职能单一,也无法分担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工作,所以要通过各地分设道员完成工作。
道员有的管一个府,有的管两三个府。
带兵备衔的道员,有守土之责,相当于小号的巡抚,上马管军下马管民。
但道员不是知府的直接上级,而是在某些业务上是他们的上级,这一点与今天各省的业务厅局与市县和地区的关系一样。
还有一种专司某一行业的道员,也分驻各地,但隶属关系是垂直的,比如海关道隶属于直隶总督,督粮道隶属于漕运总督(仅限于京杭大运河流经的八个省)等。
咸丰八年,海关总税务司设立,并由外国人管理。
为了监督总税务司,咸丰皇帝在全国设置了十五个海关道,除了监督和保障清廷的权益,这些海关道还负责办理所在地的外交和通商事宜。
清代地方机构与职官(二)
清代地方机构与职官(二)二、道明代的道是监察分区,非行政单位。
道员是因事派遣的差役,本身没有品级,后来在省和府之间划分为道,由布政司的参政和参议派出当道员的叫分守道。
由按察司的副使、佥事派出为道员的叫分巡道。
清初沿用此制,不同的是把道划为省的直属机构,道员才真正成了地方上行政的实官。
道的长官叫道员,俗称道台。
有两种道员:一种是有若干府、县为辖区,道员管辖区的政务,叫分守道。
另一种道员是专管省内某些项目,称之为巡道。
道员为正四品,多加兵备衔,以节制境内都司以下的武官。
三、府分特别府(顺天、奉天府)和普通府两种。
这里只讲后者。
全国各省道下都设府。
府的长官是知府,从四品,负责本府所属各州、县的行政事务。
与府有关的行政单位还有州,州也分直隶州和散州。
前者有属县,直隶于省,与府平行。
后者没有属县,分隶各府,与县平行。
州的长官称知州,直隶州的知州为正五品。
散州知州为从五品。
四、县每县设知县,正七品,管全县的治理。
下属有县丞,正八品,主管全县的粮马和征税。
主簿,正九品,管户籍和巡捕。
典史,未入流,管全县的监察和刑狱。
训导、教谕,管全县的教育和科举考试。
巡检,从九品,是派到离县城较远的市镇、关隘,负责巡逻缉捕,维持治安。
此外,还有驿丞,管理驿站和马匹,负责传递迎送。
税课大使,掌管商业税收。
河伯所大使,未入流,管渔业税收。
闸官,管水利枢纽闸门的启闭。
各州、县内部组织,有三班六房。
三班是:皂班,掌管州县长官护卫和仪仗;捕班,掌管拘捕缉拿,维持治安;壮班,掌管护从站堂。
六房是:吏房,管官制和官规;礼房,管理学务、礼俗和祭祀;户房,管理财务、田粮赋税和盐务;兵房,管理缉捕、马政、邮传户递解;刑房,管刑狱案件;工房,管河道、水利、城工和桥梁等。
(岁寒斋主辑)。
清代道的职能
清代道的职能
清代道是清朝时期的一种行政机构,负责地方行政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
道的职能主要包括巡视、管理、审判和调解等方面。
道的职能之一是巡视。
清代道官需要巡视辖区内的各个地方,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状况,并及时上报给上级官员。
巡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地方的稳定和繁荣。
道的职能还包括管理。
道官需要管理辖区内的人口、土地、财政和防务等事务。
他们要负责统计人口数量、管理土地的使用和分配、征收税收和管理财政等。
此外,道官还负责维护辖区内的安全和治安,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第三,道的职能还涉及审判。
道官在辖区内担任审判官的角色,负责解决各类纠纷和争议。
他们需要依法审理案件,公正地作出判决,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道官在审判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司法公正。
道的职能还包括调解。
道官需要调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他们要倾听各方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方式。
道官还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人们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总的来说,清代道的职能主要包括巡视、管理、审判和调解等方面。
道官在执行职能的过程中,需要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依法行事,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利益。
他们的工作对于清朝的稳定和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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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储道又名督粮道,简称粮道。有的省与盐法、驿传合为一道,称为粮驿盐道或粮盐道。粮道一般驻省城,但也有驻其他府、州的。粮道的主要职责是收储和支放驻防本省旗、绿各营的兵粮,承办过省客人的迎送费用(见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有漕省分的粮道还要负责办理漕务,诸如漕粮的征收、押运、折色等(见《钦定户部则例》)。清代前期各省粮道的设置尚难考察。经历年变改,到鸦片战争时全国粮道计有江安、苏松、山东、河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广东、云南、贵州一十三员,其中兼守地方者三(陕西、云南、贵州),兼巡地方者三(江西、福建、广东),负有漕务之责者八(江安、苏松、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粮道一职本来就管事不多,太平天国建都南京后,漕运不通,这就使它更加清闲了。光绪末年和宣统年间,清政府为移出经费和办公场所设立巡警、劝业二道,曾陆续裁了一些粮道和盐道。所以,到清朝覆灭时,全国粮道就仅存苏松,江安、云南三员了。
一、道的性质和道员的职权
道和道员制度是在明代形成和确立下来的,清代承袭了这一制度,并进行了若干调整和改革。
清代地方政权分为省、府、县三级(厅、州或同于府,或同于县),设置于省、府之间的道并不是一级政权组织,而是省级政权的派出或办事机构。但也有人把道与省、府、县相提并论,称之为四级地方行政机构。例如,民国年间出版的《内政年鉴》就认为,清代地方行政机构为省、道、府、县四级制。这就把地方政权组织与某级地方政权的派出或办事机构混为一谈,虽有一些道理却不尽妥当。
府为使皖南地区成为一个独立战场,可以单独对太平军作战,遂于咸丰五年改安徽道为徽宁池太广道,加按察使衔,准其会衔或专折奏事。同治四年,太平天国革命被镇压下去以后,清政府即裁去其按察使衔,撤销其封章奏事之权。上谕说,“见在皖南安谧,所有暂加按察使衔著即撤销,亦不必与该镇合衔奏事,用符旧制”(《皇朝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三十四)。奉锦山海关道的情形也与此类似。同治五年,裁山海关监督,改设奉锦山海关道,兼关务及中外交涉事宜,加按察使衔,“傥遇中外交涉关系紧要事件,准该道专折奏闻。”(同治《实录》,卷一百八十六)宣统元年改奉锦山海关道为锦新营口道,不再兼管中外交涉事宜,随即裁去按察使衔。可见,道员之加按察使衔带有暂时的性质,为了使某些道员能够具折奏事,即给它加上按察使衔,使之与道员委署两司者等。一旦无此必要,即裁去按察使衔,使之“仍归旧制”(《皇朝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三十四)。由此可知,嘉庆四年虽然明文规定道员可以“密折封奏”,但实际上一般道员并没有享受这个待遇,只有委署两司即署理布政使或按察使以及加按察使衔的道员才可以封章奏事。
是,据此议定,“守道缺出,所升之人系副使即升参政,佥事即升参议,或系参议应升副使者,即以副使兼参议衔,郎中等官应升佥事者,即以佥事管参议事。巡道缺出,所升之人系参议即升副使,系郎中等官即升佥事。或系副使应升参政者,即以参政兼副使衔。佥事应升参议者,即以参议兼佥事衔。”(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二)由于原职不同,所以虽同为道员,其品秩却不一样,“参政道从三品,副使道正四品,参议道从四品,佥事道正五品。”(《清史稿》职官三)乾隆十八年实行改革,“罢各省守道兼布政司参政、参议衔,巡道兼按察司副使、佥事衔,定为守巡各道秩正四品。”(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二)从此以后,道员开始以自己所掌管的部门或地区定衔,品秩一律为正四品。
道的长官称道员,俗称道台,在书信往来中通常称为观察。道员的办公机关称道台衙门,其属吏有库大使、仓大使、场大使、盐课大使、关大使等杂职,秩从九品或未入流不等,“皆因地建置,不备设。”(《清史稿》职官三)道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督、抚、藩、臬诸地方人员管理政务、监督府、县。《清史稿·职官志》说,道员“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粮、盐、茶,或兼水利、驿传,或兼关务、屯田,并佐藩、臬核官吏,课农桑,兴贤能,励风俗,简军实,固封守,以帅所属而廉察其政治。”正由于这一特点,所以人们通常把道员与藩、臬二司连在一起,统称为司道官员,简称“司、道”。这既说明其地位之重要,也说明其属员身份。由于道员的主要职责是监察而无地方专责,所以实权很小。有个曾出任福建汀漳龙道的人发牢骚说,“分巡一官,上之不如藩、臬黜陟有权,下之不如守、令措施在我,驭吏而吏不畏,辖兵而兵不知,名为监司,实与闲曹等。” (桂超万;《宦游纪略》,卷六)曾国藩也认为,“司道位高而无权,处易爻三四之地,纵不多凶,亦颇多惧,本难时措咸宜。”(《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二十五)
按其职责的不同,清代的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掌管一事的道,一是掌管一地的道。前一种道以所管职事命名,实际上是省的办事机构,后一种道以所辖地区命名,实际上是省级政权派往各地的监察机构。前一种道权力及于全省,仅以自己所掌管的部门为限,后一种道权力及于各个方面,但以自己的辖区为限。
清代道的设置,前期与后期有很大不同。清朝初年,专管一事的道名类繁多,计有粮储道、盐法道、驿传道、水利道、管河道、巡海道、海防道、江防道、兴屯道、马政道、提学道等等,殊
关于清代的道和道员
作为地方监察机构的道,不仅与整个清代相始终,而且一直延续到北洋政府的垮台。有关清代地理沿革的著作和地图,只有省、府、厅、州、县,很少涉及道,连卷帙可观的《清代职官年表》也无道员一目。有些制表虽然详列其辖区、住地等项,但却没有道的设置与撤、改时间,也看不出辖区、住地的前后变化。因而,为解除种种疑难,不得不对这一问题试作探求。现将所接触到的材料略加整理,叙述如下。
清代道员的衔额与品秩,前后有很大变化。清朝开国之初,各项制度承袭明制,道员“衔额靡定,均视其升补本职为差。”(《清史稿》职官三)顺治十六年的上谕说,“自今以后,除、授、升、转各道员,不得拘地方坐定职衔,著以布、按二司衔通融兼带,永著为例。”于
盐法道简称盐道,有的盐道兼管其他事务,称盐粮道或盐茶道、驿盐道。有的省分如直隶、山东,盐道则由盐运使兼任。盐道的主要职责是掌管盐务,诸如盐场、盐仓、盐税以及盐的运输、经销、缉私等。宣统三年八月内阁会奏说,“旧制设官,皆注重于产运销三项,故长芦、山东、两淮、两浙、两广各运司,河东、四川、云南各盐道以司产运,河南、陕西、甘肃、湖北、湖南,江南、江西,广西各盐道以司岸销,皆受成于盐政。”不过这是咸丰元年以前的情形。太平天国革命打乱了清朝的统治秩序, 也使其盐政大乱,盐道闲置。奏折说,“军兴以后,各省多设督销、官运等局,运司之权既分,而盐道尤成虚设。故河南、江西、陕西各盐道均经奏裁,以藩司及巡警道兼之。湖北、湖南、广西各盐道则名存实去。甘肃宁夏道、平庆泾固化道原兼管盐法,而现在并不知有盐法之职务。即江南盐巡道,亦仅管江宁食岸销数。”清政府针对这种
关于一般道员能否封章奏事的问题,清政府一再变更自己的规定,情况比较复杂。清朝初年,道员本无具折奏事之权,即使“委署两司,其应奏交代等事”亦须“洋请督抚代奏”。雍正年间,曾一度允许“道、府、同知”自行具折奏事,“后因无所建白,遂行停止。”乾隆四十一年,清政府规定,“道员中有委署两司者,俱准其照藩、臬一体具折奏事。”(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二)嘉庆四年清政府又进一步将封章奏事之权推及到所有道员。上谕说,“雍正年间,道、府、同知等员俱准封章奏事。因思各省道员职司巡察,即与在京科道有言责者相等,况科道之条陈纠劾,尚多得自风闻,何如监司大员身任地方,目击本省政务民情者较为真知灼见耶!嗣后除知府以下等官仍不准奏事外,其各省道员均著照藩、臬两司之例,准其密折封奏,以副兼听并观、集思广益至意。”(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二)
但从后来的情况看,乾隆四十一年的规定得以实行,而嘉庆四年的允诺并没有兑现。否则,以后就不会出现根据会衔或专折奏事的需要与否,给某些道加上或裁去按察使衔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清代巡守各道曾加过按察使衔者先后共有八个,即福建台湾道、直隶热河道、江苏淮扬海道、安徽徽宁池太广道、四川康安道、奉天驿巡道、奉锦山海关道、黑龙江道。就时间而言,除台湾道系乾隆五十三年外,其余各道之加按察使衔均在嘉庆四年之后。不仅如此。有的道之加按察使衔或裁按察使衔,均视其需否会衔或专折奏事为转移。仅以徽宁池太广道和奉锦山海关道为例。咸丰三年,大平军发动西征,攻占安庆、庐州等地,致使皖南之徽、宁、池、太、广五府、州与迁往寿州的省政权文提督学道改为提督学政外,其他各道陆续裁撤,其所管职事概由守巡道兼管。这样,到鸦片战争时,专管一事的道就仅有粮,盐、河三种了,他如海关、巡警、劝业等道,都是在鸦片战争后添设的。巡警道与劝业道分别掌管警务和矿业、工艺等事,它们是在清政府实行新政时于光绪末年或宣统年间陆续设立的。这两种道存在时间不长,影响不大,且各省大体雷同。因而,不作专门论述。这里仅就粮、盐、河、关四道的情况,作点简单介绍。
管河道又称河务道,简称河道,其主要职责是管理河道工程及抢险防讯事宜。河道主要设置于直隶、江苏、山东、河南四省,以协助该地方大员和河道总督治理黄河、运河及苏北、京南各河流的水患。经过历朝的增、改、裁、并,到鸦片战争时全国河道共有十四员,计直隶、江苏各五员,山东、河南各二员。其主要特点是,除山东运河道、江苏河库道、直隶永定河道外,其余十一个河道都兼巡地方。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其主要原因并不是由于河道过于清闲,而是河道这一职务本身的需要。直、鲁、苏、豫四省是经常发生水患的地方,常年不断的修河工程与雨水集中季节的抢险防汛,就成为该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重要工作。所以,清政府不仅设有河道总督,而且还在上述省分设立河道以专管其事。管河道所以要兼管地方,主要就是为了在一旦有事时能够迅速集中起足够的人力、物力,免致地方官踌躇、观望,不受辖制,临时呼应不灵。因为道员的监察权力仅限于自己的辖区之内,其他府、县官员并无受其弹劾之虞,所以也就不会受其支配。因而,如果沿河府、县不由河道管辖,守、令就不会听其指挥,踊跃贡献人力、物力,倘遇事故必然互相推诿,贻误大事。例如,江苏省苏北地区就曾出现过这种情况。淮徐河道原本兼管地方,“后因专设巡道,地方各官遂以非河道管辖,雇夫抢险等事每致呼应不灵。”清政府不得不于乾隆二十二年专门发布上谕,强调“嗣后伏秋大讯办料、雇夫,该地方官著仍听淮徐河道调
二、道的分类与设置
从历史渊源上看,道可以分为分守道与分巡道。分守道由布政司参政、参议演化而来,分巡道由按察司副使、佥事演化而来。从明代形成道以来直到清乾隆十八年,道员都没有专衔,仍须兼带布政司参政、参议或按察司副使、佥事衔,乾隆十八年后,情况发生变化,分守道与分巡道渐渐合二而一,仅只名称不同,实际上不再有什么分别。所以有人说,“清初有分守道分巡道之分,分守为布政使之副,专掌钱谷,分巡为按察使之副,专掌刑名。清末则两者合而为一。”(《内政年鉴·民政篇》,民国二十四年出版。)因而,对于清代的道,尤其清代后期的道,只能以职责的不同来分类,否则,不仅毫无意义,且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与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