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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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作业安全,确保每位出入井人员能够安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条出入井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检修人员、巡检人员等。
第四条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是指在出入井环节对人员进行清点、检查身体状况、器材器械等进行检查的制度。
第五条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应与《矿井安全规程》、《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和规程相一致。
第二章井下工作区
第六条井下作业区域是指采矿井、矿筒和其他各类巷道。井下工作区域包括采矿作业区、巷道交叉口、转载站、作业面等。
第七条出入井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入,并进行清点与检身。
第八条井下作业区域应设置专门的允许进入标志,未经允许或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人员禁止进入。
第九条出入井人员在井下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入和离开工作区域,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第三章清点与检身
第十条出入井人员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须进行身份验证和器械检查。
第十一条身份验证包括对出入井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位等进行确认,并录入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器械检查包括对出入井人员所携带的工作牌、工作证、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出入井人员应按要求配备并佩戴相关安全装备。
第十四条检查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五条检查人员对出入井人员携带的器材器械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六条出入井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后,需随时保持身体健康状况,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
第四章体弱者处理
第十七条若出入井人员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出现体温异常、眩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中断检查,并送至医务室进行急救处理。
第十八条出入井人员身体不适,严禁参与井下作业,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并送至医务室接受治疗。
第十九条体弱者可以根据医务室意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轻度工作,以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第五章制度培训与执行
第二十条井下作业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出入井人员进行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出入井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第二十二条出入井人员未经过清点和检身检查禁止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的人员,井下作业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立即开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有修改,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废止前一版本的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
总结:对于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的制定,在井下作业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对人员和器械的严格检查,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同时,定期进行制度培训和执行,可以提高出入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制度的能力。本制度是一
个基本的范本,具体适用于不同矿井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出入井人员清点与检身制度范文(二)
一、背景介绍
在井下施工作业过程中,为了安全管理和人员保护的需要,必须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清点和检身。通过清点确认人员数量和检查人员携带物品,提高现场作业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施工作业的人员。
三、制度内容
1. 出入井人员清点:
(1)在每一次进入井下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全员清点,确保人数与计划任务一致。
(2)清点时,由施工班组长或安全人员负责,通过呼唤或打卡等方式进行,确保每位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都经过清点确认。
(3)清点时,施工班组长或安全人员要对人员的姓名、工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记录,以备后续管理使用。
2. 出入井人员检身:
(1)进入井下施工作业前,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检身,包括检查人员携带物品和个人身体状况。
(2)检身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检查人员携带物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必要时进行物品的登记和存放。
2)检查个人身体状况:对于有伤病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和复工审批后方可进入井下施工作业。
3. 具体操作要求:
(1)清点人员时,要确保所有人员都在场,不能发生误差。
(2)检身时,要严密检查携带物品,确保井下无危险品。
(3)对于发现违规携带物品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记录,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4)在井下工作期间,对井口进行严密管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随意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5)井下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对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所有人员都安全返回井口。
(6)井下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对井下作业区域进行清理,确保无留下危险品或垃圾。
四、制度宣传和培训
1. 制度宣传:
(1)将本制度内容明确写入安全管理手册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中,向所有作业人员宣传。
(2)组织安全培训会,将本制度内容作为必修课程进行讲解,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2. 制度培训:
(1)组织安全培训专家对所有参与井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人员清点和检身流程、标准以及操作要点等。
(2)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培养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让他们理解并认同人员清点和检身工作的重要性。
五、监督与考核
1. 监督:
(1)由井下施工作业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和检身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2)安全监察人员定期对井下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执行人员清点和检身制度。
2. 考核:
(1)定期对参与井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人员清点和检身的正确操作和熟练程度。
(2)对于不合格人员,要进行再次培训或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确保人员清点和检身工作的准确性。
六、制度执行的奖惩措施
1. 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