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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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机管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的操作证后,方可上机操作。

学员或实习人员必须在有操作证的指导师傅在场指挥下,方能操作机械设备,指导师傅应对其实习人员的操作负责。

3、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4、在非施工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5、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赁机械设备应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出租商,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或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其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的安装、拆除。

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过程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拆装。

9、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安装、拆除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订相应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交底后,方可实施。

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组织机管员、安全员、电气负责人共同验收,并经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____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12、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3、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14、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15、各种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上要有安全装置及相应的防护设置,使用时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否则不准使用。

14、建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台账,对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16、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确保使用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

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

搭设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2、井架搭设前,由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员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

井架搭设完毕后,经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
1.引言
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项目部内设备与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相关的配套设备。

3.管理责任
3.1 项目经理担负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实施设备与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和安全保护工作。

3.2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和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并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3.3 相关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积极参与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4.设备与设施管理
4.1 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检修和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安全要求,并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4.3 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档案,并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修记录,以便于追溯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情况。

5.设备与设施安全保护
5.1 设备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和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设备和设施不受损坏和失窃。

5.2 建立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使用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注意事项,防止不当操作导致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

5.3 定期进行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4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6.事故应急处理
6.1 设备管理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建立紧急联络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设备事故和设施故障。

6.2 发生设备事故时,设备管理人员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并保护好相关证据。

6.3 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设备事故情况,并根据项目经理的要求完成事故报告。

7.违规处理
7.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项目部相应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等措施。

7.2 对因违规操作而导致设备事故或设施故障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附则
8.1 本管理制度未涉及的问题,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其他管理制度执行。

8.2 本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8.3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过期需重新审查和修改。

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
1. 目的与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项目部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和财产安全。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输设备、仓储设备、办公设备等)。

2. 责任部门:项目部负责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设立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3.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 领导和指导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
- 监督设备和设施的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 定期检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 组织开展设备与设施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协调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设备和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更新工作;
- 参与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4.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 制定设备与设施日常巡检制度,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 定期进行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 确保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 加强设备和设施的保护,防止被盗或损坏;
- 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的维修、检验和鉴定,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状态;
- 建立设备和设施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置事故。

5. 设备与设施安全培训:
- 对项目部全体员工进行设备与设施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专项的设备与设施安全教育培训;
- 定期组织设备与设施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6. 操作规程与安全警示:
- 制定设备与设施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 在设备和设施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7. 事故报告与处理:
- 发生设备与设施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事故处置;
- 及时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加强管理。

8. 审查与改进:
- 定期对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及时修订和改进;
- 根据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内部外部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以上制度是针对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
1.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 目标:确保项目部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 原则:科学规划、合理配置、严格管理、持续改进。

2.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内容:
- 设备与设施安全规划与设计:对项目部设备与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确保安全性。

- 设备与设施选型与采购:根据项目需求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与设施,确保质量可靠。

- 设备与设施安装与调试: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备与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确保正常运行。

- 设备与设施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设备与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 设备与设施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与设施的安全运行。

- 设备与设施的更新与淘汰:根据设备与设施的状况和技术进步情况,及时更新和淘汰旧设备与设施。

3.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
- 项目经理负责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设备与设施的具体管理和维护。

- 各岗位人员负责设备与设施的安全使用和操作。

4.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 设备与设施的安全操作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培训和考核。

- 设备与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定检查和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与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 设备与设施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对设备与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 设备与设施的紧急故障处理:建立紧急故障处理机制,及时处置设备与设施的紧急故障。

- 设备与设施的资料管理和更新:建立设备与设施档案,定期进行资料更新和备份。

5.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和监督:
- 制定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和工作流程。

- 建立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档案,记录设备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情况。

- 设立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评估指标和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

- 定期组织设备与设施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以上是一个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工具、电气设备、临时设施等。

第三条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责任是全体项目人员的共同责任,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科学管理为手段,预防为主导,整改为重点,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二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做好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保障设备与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八条施工班组长负责所辖工程段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九条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与设施的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

第三章设备与设施的管理要求
第十条设备与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确保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设备与设施的维修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并制定相应的维修保养计划和技术规范,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设备与设施的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更改设备与设施的工作状态和参数。

第十三条设备与设施的报废和更换应符合相关规定,经过审批程序,做好报废和更换的记录和台账工作。

第十四条设备与设施的入库和出库应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相应台账,明确责任人,做好设备与设施的材料台账。

第十五条设备与设施的购买和租赁应按照公司的采购和租赁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合同和材料,并核实设备与设施的质量和性能。

第十六条设备与设施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设备与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危险因素管控
第十七条对于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与设施,项目部应制定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八条对于存在隐患的设备与设施,项目部应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于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特种设备和特殊设施,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许可,并组织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操作考核。

第二十条对于设备与设施的使用人员,项目部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对于设备与设施的检查和测试,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和测试程序,并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设备与设施的安全事故,项目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设备与设施的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处理,项目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纠正措施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定期进行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设备与设施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档案和台账,对相关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二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项目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由项目经理提出并报公司批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如有任何争议,最终解释权由项目部负责人决定。

以上为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如有不完善之处,请各位同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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