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大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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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大全五篇]
第一篇: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配置、校准、检定、标识、维修和控制,以保持所要求的测量能力,达到量值统一、准确、可靠,准确评定产品质量提供保证,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用以证实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全部测量设备的控制过程。
3职责
3.1开发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实施归口管理,具体负责:
a)测量和监控设备的检定(验证)、校准;根据需要制订并实施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必要时编制内部校准方法;
b)对偏离校准状态的测量、监控设备的追踪处理;
c)配合企管部对测量和监控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d)负责制定检定(验证)计划、按周期送检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2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各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和配合开发部按计划周期送检、送校。
4工作程序
4.1采购
4.1.1各使用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有关采购资料(包括技术要求和质量精度要求)和适宜的供方,报相关领导审批。
4.1.2采购中心凭批准后的采购申请,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4.1.3仪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员持采购申请报开发部,开发部据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4.1.4新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员与供货方联系解决。
4.2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
4.2.1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的分类
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分三大类六小类
4.2.1.1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依据其对过程及产品的影响程度分成三大类:检定(验证)类、内校准类、准用类;
4.2.1.2每大类根据其检测原理及测量对象的不同分成电子设备类、长度类、力学类、温度类、容器类、流量类等。
4.2.1.3检定(验证)类指对过程及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较大,失准时肯定会对过程或产品产生大面积影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例如:内校准
用标准仪器;
4.2.1.4内校准类指对过程及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较大,失准时肯定会对过程或产品产生局部影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
4.2.1.5准用类指仅起指示作用,不作为过程或产品质量监控依据的的检验、测量和试
验仪器、设备;如电流表、电压表等;
新采购的设备在使用前由开发部分类,并依据分类将检定类送到有资格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加贴合格标识后,开发部负责对该设备进行编号,建立《测量监控设备履历表》,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公司、校准周期、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并填写在《测量监控设备分类明细表》内;仪器、设备合同、使用维护说明书、保修单等由开发部保存。
内校准类装置的内校准方法见《内校准指导书》;经检定或内校准合格的监视测量设备上由开发部贴《合格证》。
4.2.2财务中心按新购设备相关资料填写《固定资产卡片》。
4.2.3重新启用封存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启用前,要进行调试、验收和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手续。
4.2.4使用人员领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时,需填写《出库单》,财力中心库管人员在核实设备处于使用期内,方可发放。
4.2.5软件确认:用于测量和监控装置的软件,使用部门在使用前,需经开发部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经核准后,方可使用。
4.3维修、搬运及停用、启用封存管理
4.3.1测量及试验仪器、设备在储存、搬运及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磕碰等原因使设
备失准,由责任单位报开发部进行重新验收、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3.2检定不合格的测量、监控装置填写《设备报废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废。
4.3.3对长期不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开发部应对其贴封存标识,重新启用时,应进行调试维修、验收和检定。
合格后方可使用。
4.4检定(验证)、内校准及准用周期与检定、内校准及准用计划4.4.1根据《测量监控设备履历表》、仪器特性及有关规定,压力表检定和内校准周期为半年,容器及量杯检定和内校准周期为三年,其它仪器设备的检定和内校准周期一般定为一年。
4.4.2内校准的仪器、设备,应将用于内校准的依据和方法形成文件,由开发部编制内校准方法,由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内校准,并建立和保持内校准记录, 详细参考《监视和测量设备内校准指导书》。
4.4.3开发部根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检定和内校准周期与检定和内校准计划安排检定和内校准,并在送检或内校准前一月,通知使用部门。
4.4.4每年12月开发部负责编制下年度《测量监控设备检定内校准计划》,依计划执行周期检定、内校准。
4.4.5检定(验证)、内校准合格的设备,由检校人员贴《合格证》标签,并标明有效期;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6经检定内校准不合格的仪器由专业人员自行或委托进行修理,修理后重新送检。
4.4.7经修理后重新检定内校准仍达不到性能要求需要报废的设备,由开发部计量负责人员填写《设备报废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废。
4.4.8准用类仪器在入厂时由开发部总监进行验证评价,主要查验供应商的出厂合格证明、使用说明,设备、仪器安装后各项指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合格时由开发部贴《准用合格证》标签。
4.4.9准用类仪器每年12月由开发部进行一次验证评价,合格时由开发部换发准用合格证,不合格时作出报废、维修或改用的判断,报公
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置,维修后应重新验证评价,合格后换发《准用合格证》后使用。
4.4.10对于测量、监控用的计算机软件,在使用前应进行确认,确认的方法包括验证和保持其适用性的配置管理,填写相应的确认记录,在发生故障、调整修复后,应重新进行再确认。
4.5使用与维护
4.5.1根据需要,开发部应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操作规程汇编》,其内容应包括安
全、维护保养、使用操作注意事项等。
4.5.2使用者应根据被测对象、参数的精度等级、量程范围,合理选用检验、测量和试
验设备。
4.5.3凡无检定(验证)、内校准合格证标志或标志已过有效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禁止使用。
4.5.4企管部对操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操作者按操作规程或说明书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严禁盲目操作、自行拆卸和修理。
4.5.5当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开发部总监。
相关部门应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并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并保存记录,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
开发部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验收、检校,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6对于自制的具有检测作用的样板、量具等,需经开发部批准、编号、贴上相应合格标签,执行4.4条款有关规定,开发部负责建立总台帐,根据内部校准规程的规定,对其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
5相关文件/支持文件
QB/ZX-YF-QE-CX/17/ZY01 《监视和测量设备操作规程汇编》QB/ZX-YF-QE-CX/17/ZY02《监视和测量装置内校准业务指导书》
第二篇: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C/Q7.6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目的
为确保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有关的装置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的数值准确可靠,防止不良或不准
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误用。
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自有或非自有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 过程流程图 4 职责公司质量管理部为本程序的主责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综合管理,实施本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公司总工程师对企业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受控状态负责,努力促进国家计量法规在企业的全面实施。
公司安保部、行政事务部为配合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条款,对企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实施监督管理。
4.4 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
周期检定、贮存和保养及管理工作。
4.5 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核验及相关的防护,防止不良设备在施工现场的使用。
工作程序
5.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分类
5.1.1 有国家检定基准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分类:
5.1.1.1 A类:指所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及环境监测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属于强制性检定装置。
5.1.1.2 B类:指所有用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监测装置,不属于强制性检定装置的装置均为非强制性依法检定装置。
5.1.1.3 C类:指用于工程质量监测属一次性检定的监视和测量器具。
5.1.2 无国家检定基准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均属于企业自行检测装置。
5.2 能力评估和配置
5.2.1 各基层单位每年第一季度内或根据施工任务需要,对本单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测能力及适用性进行评估,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评审表》,当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提出购置设备申请。
监视和测量装置在购置时,凡属固定资产范围内应提供设备名称、型号及性能等指标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批。
5.2.2 公司质量管理部根据公司设备配置总体状况及检测能力,审
核其设备购置申请是
否符合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对购置设备申请进行审查。
公司质量管理部审定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申请单位负责采购。
设备验收后由购置单位建立设备台帐。
5.3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范围及控制方法
5.3.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范围包括企业自有、租用、借用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用于
检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特性指标的仪器设备。
各基层单位及项目经理部均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调配记录及台帐。
5.3.2各基层单位应设置持证上岗的专(兼)职计量员,并建立、完善计量器具管理
网络,每年第一季度以及网络发生变化时将网络图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清单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
5.3.3公司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应依据国家计量法及津技监技管发[1999]126号《天
津市关于企业使用的非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通知》要求,制订周期检定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批。
设备经检定合格后由检定部门提供检定证书或加贴合格标识。
5.3.4公司相关部室及各基层单位对国家无检定基准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照公
司自编的《检定规程》制定周期检定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认真执行。
5.3.5凡属分包单位或借用、租赁及业主提供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均应由项目经理部
技术质量部门按5.3.3和5.3.4条款要求执行。
5.3.6
凡属有国家检定基准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由具备国家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部
门检测并提供有效鉴定证件。
5.3.7
凡属无国家检定基准的自校监测装置,应由具备实验员资格的人员实施自校,并保留自校过程的记录。
5.3.8
各类监视和测量装置在使用前应对装置的完好性进行检查,特殊过程及实验室
设备应保留设备运行状态记录。
5.3.9
测试中心及各基层单位应加强测试设备的使用管理,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条件,5.3.10 5.4 5.4.1 5.5 5.5.1 5.5.2 5.6 5.6.1 5.6.2 5.7 5.7.1 5.7.2 维护设备的良好运行,并加强日常使用情况的监控,填写《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记录》。
监视和测量装置一旦发生在失准状态下工作的情况时,应对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
根据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由仪器所属技术质量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数据分析和校准,校准记录应保存。
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识别
公司所有测量仪器、设备检验的不同状态应分别贴有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分别以绿、黄、红三种颜色的不干胶矩形标签标识。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为适应施工需要,各类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合理运输、贮存和防护,不得造成人
为损坏。
各基层单位应做好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防潮、防震、防尘、防腐工作,对于有特
殊环境要求的均应满足使用说明规定。
监测、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与监控
各基层单位检验、测量和试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确保操作符合要求。
对于新型监视和测量装置或操作生疏的设备使用者,须经过责任部门培训,做
好记录并存查。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与监督
各基层单位每月度应对部门及所属项目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及管理进行
一次检查,并填写《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记录》。
公司质量管理部对各基层单位使用中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抽查面不少于在建工程的50%,对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并复验至合格,填写《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记录》。
支持性文件6.1 《国家计量法》 6.2 《天津市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通知》
津计监技管发[1999]126号6.3 《工程有限公司自检、检定规程》 SZY/D/Q7.6 7 相关记录
7.1 《检验、测量、试验设备验收单》 E/Q7.6-01 7.2 《监视和测量装备管理台帐》E/Q7.6-02 7.3 《设备周检计划》E/Q7.6-03 7.4 《偏离校准状态记录》E/Q7.6-04 7.5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评审表》7.6 《监视和测量装备清单》 /E/Q7.6-06 7.7 《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记录》 E/Q8.2.3-ES4.5.1-01
E/Q7.6-05
第三篇: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目的
对用于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监测结果的符合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以及必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3 职责
3.3 技术开发组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3.2 供应组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
3.3 质检组负责使用人员的培训,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送外校准和鉴定。
4 工作程序
4.1技术开发组在作业指导书中确定过程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4.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及验收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由供应组
实施,质检组负责验收。
4.3 监测装置的初次校准
经验收合格的监测装置由质检组负责送外校准,合格后贴上相应的标识,保存于质检组。
监测装置的编号、名称、规格、精度、生产厂家、校准周期、校准日期等内容登记于《计量器具台帐》内,并发放到相关部门注明使用人。
4.4 监测装置的周期校准
4.4.1 质检组于每年一月编制本《监测装置校准计划》,根据计划在设备校准有效期前一周,统一搜集进行校准。
由质检组送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校准,由校准单位出具相应的校准报告。
4.4.2 校准合格的监测装置,由质检组贴绿色“合格标签”,并标注有效期;校准不合格时,由质检组贴红色“不合格标签”,并送修后重新校准;对因体积小或影响操作等原因而不宜贴校准状态标识的监测装置,状态标识可贴在包装盒上,便于追溯。
4.4.3 对无法修复的监测装置,经质检组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报废,贴上报废等相应标识。
4.4.4监测装置的校准、修理、报废应在履历表和台帐内作相应的记录。
4.5 监测装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理
在使用中发现监测装置偏离校准状态,使用者须停止监测工作,及时报告质检组,由质检组组织人员对装置偏离校准状态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
如重新校准,质检组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措施。
追查使用该装置检验的产品的流向,确定需重新监测的范围并重新进行监测,对已出厂的产品由质检组通知供应组进行追踪与顾客沟通和处置并记录结果。
4.6 监测装置的环境要求
监测装置的使用环境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5 相关记录: 5.1 监测装置校准计划
5.2 计量器具台帐
QP760-01 QP760-02
第四篇: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OXEN/QE-CX-711 1.目的
为使公司新购与使用中的计量设备,保持正确度与精确度,避免因磨损或其他误差而影响品质判别。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和计量标准设备的校准。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检测设备、计量设备的送检、封存、启封、降级、限用等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制定《计量器具校准计划表》,建立台帐、状态标识等质量记录。
3.2实验室检验员负责实验室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并编制有关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
3.3 使用部门:日常维护与异常送检,并协助质检部做好记录工作。
4.定义:
4.1 外校
4.1.1 凡本公司无法自行校验的计量设备则需要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
4.2 内校
4.2.1 以外校合格的计量器具为标准,而对公司内其他相同的计量器具进行校验。
5.工作内容及要求
5.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及验收
根据生产的需要,由所需部门填写计量器具购置申请单,明确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或工程部组织采购。
计量器具购入后由行政管理部或工程部验收。
5.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初次校准
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或自行校准,合格后由质检部出具合格证方能发放使用。
质检部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计量器具一览表》,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测量范围、领用部门、使用时间、维护人;并填写《计量器具一览表》。
5.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周期校准
5.3.1质检部每半年编制《计量器具校准计划表》,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
并报质检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a.对需外校的设备,由质检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
b.对需进行内部校准的设备,质检部应编制相应的《内部校准规程》,规定校准的方法、使用设备、验收标准及校准周期等内容,经质检部经理批准,由质检部实施并填写《计量器具内校记录表》和《计量器具内校稳定性对比表》。
5.3.2 校准合格的设备,由校准人员贴“合格标签”,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5.3.3 对于监视和测量用的软件,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
5.3.4 为确保测量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调整或再调整。
5.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5.4.1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监视和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
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5.4.2 在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5.4.3 使用者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5.4.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等应记录在《计量器具一览表》内。
5.5 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5.5.1 发现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监测工作,及时报告质检部。
质检部应追查使用该设备监测的产品流向,评价以往监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监测的范围并重新监测;对已经交付的产品,必要时联系相关顾客,说明情况协商处理方法。
质检部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并重新校准。
5.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计量器具报废表》经质检部经理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5.6 对监视和测量人员要求
专业计量人员需经国家计量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5.7 对于自制的具有监测作用的工装、夹具、样品、样板、量具等,需经质检量部批准、编号、贴上相应合格标签,质检部负责建立总台帐,编制检查、校准规程,对其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
6.相关文件无
7.记录
计量器具请购申请单ZJ-JL-01 计量器具报备表ZJ-JL-02 计量器具报废表 ZJ-JL-03 计量器具一览表 ZJ-JL-04计量器具校准计划表 ZJ-JL-05 计量器具登记 ZJ-JL-06 计量器具降级申请单 ZJ-JL-07 计量和实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计量器具内校记录表 ZJ-JL-09 计量器具内校稳定性对比表 ZJ-JL-11
ZJ-JL-08
第五篇:产品监视测量控制程序
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XXX-QP8.2.6-2016
版本号
B/0
文件名称
产品监视测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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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1目的为了检验和验证所采购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从合法渠道进货,按合同要求,确保出入库产品质量满足法律法规及顾客的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采购的的所有医疗器械的验收。
3权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所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购买及供方有效资质的提供及保存;
3.2质量部检验和验证人员负责进货及出库验收工作,发现异常的
及时反馈及跟踪处理结果;
3.3
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合同及出厂相关信息;
3.4仓库负责出、入库的办理及帐务的处理;
程序要求
4.1检验方式及接收准则
公司内所有采购医疗器械的进货及出货检验均按产品的型号、规格进行全检出入库,接收准则为零缺陷;
4.2进货检验及验证
4.2.1 采购根据计划,按《供应商名目》与供方签订订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并确认到货日期。
4.2.2 仓储部门接收产品,放入仓库指定的待验区,根据送货单、合格证明核对品名、数量、规格、发货单位、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填写《入库单》通知质量部检验或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4.2.3质量部按验收标准进行检验或验收,并填写《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在仓储部门方可进行入库。
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4.2.3产品入库后,仓储部门整理相关单据,并登入系统帐,定期提交相关部;
4.2.4 进货验收规程检验和验证项目:
a)产品标准、合同、质量保证协议,要查验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说明书的等;
b)加盖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c)该批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d)产品在效期内(出厂一年内);
e)数量是否符合,包装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楚等;
4.3出厂检验
4.3.1销售部门提前一天下发《发货通知单》至仓储部门,仓储部门按通知单相关信息备货,填写《出库单》并及时通知质量部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