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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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
淮南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麻疹疫情,保护儿童少年身体健康,确保我国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的实现,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经市政府同意,2009年我市将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做好此次强化免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二)以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二、强化免疫接种对象
全市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包括:
(一)1994年10月11日至2009年2月1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凡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在上述年龄范围内的我市居住和流动人口儿童。
(三)儿童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凡无麻疹疫苗禁忌证者,都是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对象。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1日~10月9日。
(二)现场接种:10月10日~10月20日(现场接种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一般不超过15天)。
(三)快速评估和补种:现场接种完成后3天。
(四)总结报告:11月30日前。
四、工作内容
(一)前期准备。
1、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开展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市政府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教育、财政、公安、药监、广电、电信等部门为成员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淮南市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局、教育局和各县(区)、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市政府将召开全市麻疹强化免疫动员大会,动员部署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组织、实施、及人员、经费等各项措施落在实处,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
2、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并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实施细则(试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诊断等处置工作。
3、社会动员和宣传
市政府以公告形式公布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信息,电视台从9月25日起开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倒计时。市广电部门利用电视黄金栏目、电台、淮河早报、淮南日报每日报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进展,电视黄金栏目采访市卫生局和教育局局长;市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对我市22岁—45岁年龄段用户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语音提示方式告知儿童家长麻疹疫苗免疫信息;其他各相关部门利用标语、板报等,开展多种形
式的宣传活动,使每一名目标儿童家长和人群知晓活动信息,提高接种率。
各县区政府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特别要对以往免疫规划工作薄弱、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开展入户宣传,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采用宣传专栏、宣传画、宣传单、宣传流动车、标语、现场咨询及发放接种通知书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群众特别是流动儿童家长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预防麻疹的知识,提高接种疫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接种活动期间,每个接种点要设立明显的标识和宣传版面。
宣传内容由卫生部门提供。
市县区通过媒体等各种方式公布麻疹强化免疫热线咨询电话,24小时开通。
4、人员培训
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全市80家预防接种门诊和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单位472名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麻疹强化免疫培训。各县区要于9月15日前对县以下其他所有参加麻疹强化免疫抽调人员进行培训。
5、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由县区组织若干摸底调查队,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市未入学、入托目标儿童由街道、居民委员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由班主任老师和校医承担。摸底要责任到人,摸底人员名单由乡镇(街道)政府和学校确定并与9月20日前上报县(区)卫生局(附件2:淮南市2009年麻疹强化免疫摸底人员一览表)。
(2)摸底登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周,并在接种前2~
3天完成,特殊地区可适当延长摸底时间。
(3)摸底登记方法:
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社区、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安徽省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告知儿童家长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学校及幼儿园: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年级、班级提供名单,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或乡)、社区负责接种的医生,由其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学校将《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厂矿、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强化免疫活动。
(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7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应种部分,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市、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6、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及相关表格。各地要遵循“保证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