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方案及细则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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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夏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考评方案及细则修改说明
2012年《江夏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方案及细则(以下简称《方案及细则》)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两个轮次的试评。
实践证明,《方案和细则》较好地体现了考评工作的客观性、操作性和导向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为了进一步强化考评工作的重点,客观真实地评价教育教学的管理过程和结果质量,在认真总结考评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吸取相关部门、部分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及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特对2013年的考评方案及细则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修改原则
(一)保持原方案及细则的总体架构不变,确保考评工作整体性和连续性。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围绕新的任务,完善方案和细则。
(三)依据2013年《江夏区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方案》的要求,对应修订相关考评细则(未作修订的考评细则以原细则为准)。
(四)突出教学质量重点,调升“教师教学常规”和“考试成绩”二项赋分。
(五)合理下调档案资料的赋分,适当增加活动过程和实际效果的赋分,充分体现考评工作的实效性。
二、修改内容
本次《考评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的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
三个方面:
(一)四大块赋分的调整。
减少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赋分,增加了《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和《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的赋分。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由原来的的70分,经过第一次修改后调整为60分,经过这一次修改后调整为50分,经过两次修改后共计下调20分。
《教师教学常规管理》由原来的10分,经过第一次修改后调整为15分,经过这一次修改后调整为30分,经过两次修改后共计增加了20分。
《学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由原来的40分,经过第一次修改后调整为50分,经过第二次修改后调整为60分,经过两次修订后共计增加了20分。
赋分调整后,四大块的分值比例分别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50分占33.3%,《教师教育教学过程》30分占20%,《考试考查》60分占40%,《师生个性发展》10分占6.7%。
调整后的分值充分体现了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和实效性,同时也注重了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的薄弱环节。
《考试考查》共计60分,占总分的40%,在四大块中所占的比例最高。
把考试考查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因为考试考查成绩相对于其它考评内容更具有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
《教师教育教学过程》由原来的10分增加到30分,增长幅度最高,大幅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过程》的分值,主要是基于下面的几点思考:一是强化教师教育教学环节的认真落实,二是促进学校加强教师教育教学过程的管理,三是落实教育教学环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在《考评细则》中减少档案资料分值,增加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的分值。
克服在资料建设中弄虚作假的现象,进一步增强考评工作的实效性,坚持轻资料重过程、轻现象重结果的“二轻二重”的考评原则,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工作方法,坚持资料、过程和结果的高度统一。
在《考评细则》中对有关计划、方案的分值作了适当下调,其原因是有些工作已经步入了一个常态的良性循环轨道。
对相关的活动过程、总结评价结果等的分值作了适当上调,使计划方案、活动过程、总结评价做到相互印证、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信息链,促进学校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到实处。
(三)根据考试学科、考查学科不同的质量要求分别制订不同的《考评细则》。
考试学科的《教师教学常规管理考评细则》中的“教学反思”项目中删减了“有效反思每个章节或单元教学设计的落实情况”;“辅导学生”项目中删减了“指导学生参加上级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
考查学科的《教师教学常规考评细则》中修改的内容比较多。
如体育、音乐、美术《教师教学常规考评细则》中“教学计划与总结”、“备课”、“上课”等主要考评项目没有变动。
“教学反思”要求每周有效反思教学过程的得失原因。
“辅导学生”中的考评内容以与“2+1项目”为主,相关重复内容,将其删除。
音乐、美术学科“考析”中多数学科只要求期末组织一次检测并做好质量分析。
重点突出了考试科目的教学常规管理,减化了非考试学科的教学常规要求,减轻了教师过重的课业负担,突出了考评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的原则。
(四)将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机进行整合。
根据课程内容的属性,将地方课程与相关的国家课程进行整合归并。
使地方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相关的国家课程的教学内容相互渗透、相互拓展、相互补充、相互兼融。
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整合兼融后,一是缓解了教师多头兼职的现象;二是专业性有了很大提升;三是体现了减负增效的原则。
整合后的课程方案,在考评方法上的应对措施是:在整合并融后的相应国家课程计划、备课、上课等主要环节中,要能体现被归并的地方课程的相关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具体考评办法参照《中小学阶段有关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
(五)各学校最终的考评得分方式修改为:常态质量考评分×70%+教研部门视导问题整改×15%+考评问题跟踪整改×15%。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习,弄清变化,明确新要求。
各单位要对新修改的质量考评方案与细则进行认真学习,弄清修改前后的变化,明确新要求,用新标准指导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领会精神,把握重点,扎实全过程。
新修改的质量考评方案与细则的突出特点是:强化重点,治理薄弱,结合实际,与时俱进。
充分体现了考评工作的导向性和实效性。
各单位要深入领会考评方案与细则修改的意图,准确把握修改方案的重点,重新谋划与部署工作,要充分发挥修改后方案的导向性与指导性作用,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取得质量考评的新成果。
(三)认真实施,优化环节,提高实效性。
各校要对照修改后的《考评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实施整改,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全面优化教育教学各环节。
推进课堂改革,构建生本课堂,尽快实现由“依靠教”向“自主学”转变,充分发挥学生的个体自学、同伴助学、教师导学、借力拓学、实践研学的主体性学习作用,提升学生学习力,释放学生活力,取得课堂教学的明显成效。
四、几点说明
(一)根据新修改意见重新编制《江夏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评》资料汇编,新学期将按新修改的考评细则实施考评。
(二)新修改意见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三)新修改意见从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