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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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9.17
•【字号】新政办发〔2021〕29号
•【施行日期】2021.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工
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农村地区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特别是“9?04”黑龙江七台河、“9?05”安徽安庆重大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查找弱项短板,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全力确保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确保我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通过建立宣传教育、隐患治理、专项整治、监督问责“四个体系”,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地区“主战场”,重点预防秋收农忙时节,因用工量增加、农民集中出行导致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高发的问题。

同时,全面整治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违法载人等问题。

并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固化机制,待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转为常态化推进。

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县死亡人交通事故持续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孟庆光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道交委主任刘汉波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道交委副主任吕振峰,县公安局分管交警大队副局长担任,道交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吕修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此
项工作的整体谋划、协调、推进、汇总。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由分管乡(镇)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四项行动”,全面建立宣传教育体系。

一是宣传橱窗竖起来。

各乡(镇)政府要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设置“村头”阵地,在行政村的村部、重要路口、文化广场、农村候车亭等醒目地点,实施“三有”工程,即设有一套固定宣传板、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安装一个安全提示牌,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宣传内容,让广大农村群众自觉学习交通法规。

二是广播喇叭响起来。

各乡(镇)行政村要把村屯的广播喇叭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传播工具,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制作一
个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音频,各村要安排专人每天至少播放宣传两次,并充分利用农村客运班车车内广播、警车小喇叭开展宣传。

三是新闻媒体播起来。

县广播电视台及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曝光台,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对农村发生的“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的典型严重违法案例进行曝光,进一步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典型案例由交警大队负责提供。

四是小手大手拉起来。

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充分发挥幼儿园、中小学校课堂“主阵地”作用,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校园素质教育,此时段内要至少开展2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建立隐患治理体系。

各乡(镇)政府、公安交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对全县农村地区道路隐患开展一次深入排查,针对弯路坡路、平交路口、临水路段、马路市场等重点部位,逐一分析隐患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各乡(镇)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要准确摸清农村地区养殖场、劳务市场、厂矿工地、田地等重点部位务农务工人员集中出行规律和拉乘人员车辆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并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各乡
(镇)政府要督促交通安全劝导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把“出村上路”关口,劝导辖区内酒驾、超载、疲劳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隐患。

各乡(镇)政府、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2021年6月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934号)要求,针对秋收农忙时节群众出行特点,解决务工农民用车出行难问题。

同时,要加大对从事营运车、农用机械车非法改装经营活动修配厂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卫星定位系统的监管,确保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提示驾驶人避免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隐患。

各乡(镇)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在路面以外行驶的,尤其是在田间地头、上山作业等非道路行驶的农村机械车辆的监督教育管理,坚决杜绝此类车辆载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突出管控重点,全面建立专项整治体系。

一是开展农村违法综合整治行动。

公安交管部门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异地调警”和一次“围城行动”,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两违”的整治力度。

要在穿村过镇、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增设执勤站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和违法突出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严管严查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7座以上小客车,特别是面包车违法超员行为。

对无牌无证车辆,要坚决杜绝上路,一经发现,一律查扣重罚。

二是严打严处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县“治超办”要总体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局要紧密配合,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在常态化打击整治的基础上,着重加大对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尤其是“百吨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路政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组建超载超限治理小组,重点针对农村地区的沙厂、运输企业以及货车行经的农村道路,开展全天候打击。

三是科学治理农村摩托车交通乱象。

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
充分利用“两员两站”力量,深入辖区农村道路,对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

引导农村地区摩托车驾驶人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四是开展农村道路酒、醉、毒“三驾”整治行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常态化治酒的基础上,联合禁毒、巡特警支队及属地派出所,不定期开展全县酒、醉、毒驾联合统一整治行动,以及“飞行”异地调警行动。

(四)全程跟踪督导,全面建立监督问责体系。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督导专班,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孟庆光任总指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汉波任副总指挥,专项工作督导专班下设3个督导组,每组共6人。

第一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郭军带队,第二组由县公安局分管交警大队副局长带队,第三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林强带队,分别深入重点地区,在市党代会、国庆节两个节点前,至少各开展1次专项检查。

各督导组人员及车辆由牵头单位自行调剂,县公安局分管交警大队副局长负责总体协调。

各乡(镇)、各单位也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对照清单,逐项跟踪落实,形成闭环式的责任链条。

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各乡(镇)、各单位要立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立即行动,全力排查隐患、封堵漏洞,坚决遏制有影响的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牵头单位要对照方案部署,立即开展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倒排工期,对标对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事例。

9月17日17时前,各责任单位要报送联络员信息,各督导组要报送组长及成员信息,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清单;(略)
2.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稿;(略)
3.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略)
4.督导工作安排。

(略)
联系人:孙思妮,联系电话:55034007,136****9399
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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