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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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
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___
安全思想理念,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管理,规范设备检修程序,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误操作,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适用于___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的管理。

电气工作票安全管理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电气工作票标准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
执行。

电气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

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转动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维护检修单位在发电厂进行设备维护检修工作时,检修单位工作负责人按规定填写工作票,由发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签发(或发电厂授权检修单位签发,具体名单发电厂另行公布),运行部门许可,并对执行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检修单位对工作票所列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检修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范围内设备的安全措施保持正确性负责。

其他检修单位直接承包发电厂工作,需要停用设备或应做安全措施时,也应执行本制度,其工作票由生产技术部签发,运行部门许可。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仅限修改一处,用一横线划去错字处,并在修改处旁签名。

工作票中的检修设备名称应统一规范,超过二个设备及以上,并且属同一主设备或系统内的设备,可采用简写形式,即自第二个设备起省略主设备名,但其他名称不能省略。

3.5.1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票签发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和完备性;
3.所派遣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4.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否需要补充。

3.5.2 工作许可人
工作许可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和完备性,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5.审核工作票签发人是否符合要求。

3.5.3 工作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正确地、安全地组织设备检修工作;
2.对工作班人员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5.4 值长
___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的期限相符;
2.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 电气工作票许可
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注意事项;
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双方不得擅自更改,在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事先应取得对方同意,事后恢复安全措施。

5 电气工作监护
工作负责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2.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3.若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之间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4.外包工、外来施工人员在高压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职监护人,专职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并督促其离开高压设备区。

6 电气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
该段落有明显问题,需要删除)
6.1 在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立即撤出工作现场,并保持所有安全措施不变。

每日工作结束时,应清扫工作地点,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许可人。

次日复工时,必须征得值班许可人同意,并取回工作票。

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6.2 在检修工作结束前,若需要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以下步骤进行:6.2.1 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6.2.2 收回该系统或设备相关联的所有工作票,办理设备试转单,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取下设备检修的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6.2.3 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6.2.4 试转工作结束后,若需继续工作,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3 全部工作完成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向值班员交待所修项目、异动情况(并交异动报告)、试验结果、现场清洁无遗留物和存在的问题等。

检查设备名称是否正确齐全,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

在此处盖上“已终结”章。

7.1 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一式二份。

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交给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7.2 工作票填写应字迹端正,设备名称及工作内容正确,隔离范围不遗漏,安全措施详细合理(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

7.3 应建立电气工作票专用记录簿,记录工作票编号、检修设备名称及内容、许可工作时间和完工时间等。

7.4 各部门有关专业也应建立工作票登记档案,将收执的工作票进行编号装订,按月统计合格率。

对不合格工作票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注销后的工作票保存1年。

7.5 工作票合格率的考核指标为100%。

各部门安全员每月对工作票合格率进行统计,并于次月5日前将工作票合格率的统计结果报安全监督部。

安全监督部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作为考核依据。

发现不合格票,将参照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考核。

7.6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不合格工作票:7.6.1 工作票中工作任务与措施内容不相符、填写错误或遗漏、修改超过一处、修改处不签名或盖章;7.6.2 安全措施不具体、不
清楚或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7.6.3 工作内容附有试验
工作,而工作票未盖有“试验工作,内部联系”字样。

7.6.4 若工作票超过批准工作时间而未办理延期手续,则
该工作票无效。

7.6.5 若工作票严重损坏或丢失其中一联,则该工作票无效。

7.6.6 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不具备资格,则该工作票无效。

7.6.7 工作票的合格率统计方法为:合格工作票数除以工
作票总数,再乘以100%。

8.1 电气操作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局补充条文》(___和变电所电气部分)执行。

8.2 电气操作必须由具备操作和监护权限的两人进行,绝
不允许无权限人员进行操作。

8.3 电气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六要八步骤”的要求进行。

8.4 电气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机组长、值班
长分别审核并签名。

8.5 电气操作原则上不应在交接班时间进行,但在紧急情
况或重大操作情况下除外。

8.6 值班长应接受调度操作任务和发布操作命令,并在事
故处理时进行录音。

8.7 下列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内:应拉合的开关闸刀,检
查开关和闸刀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配,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合上或拉开小开关),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8.8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使用操作票:事故处理、寻找直
流系统接地、电气控制室内的单一操作。

9.1 电气操作票应统一编号,填写时需写明设备名称和设
备编号,并使用统一的述语。

操作项目不得漏项或并项。

9.2 已执行完毕的操作票应盖上“已执行”章,未执行操作
票应盖上“未执行”章,填写错误的操作票应及时盖上“作废”章。

专业应建立操作票登记档案,按月进行总结分析,统计合格率。

部门安全员应在次月5日前将统计数报安监部,对不合格票需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妥善保存已注销的操作票1年。

9.4 操作票的合格率考核指标为100%,安监部门将抽查
运行部和燃料部当月的操作票,抽查结果将作为厂部对部门当
月操作票合格率考核的依据。

若发现不合格票,将参照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9.5 下列情况均视为不合格的操作票:操作票未执行审批签字手续、操作票执行中未打勾(√)、操作目的不明确、操作票不符合现场管理规定要求、有漏项、错项、涂改或操作顺序颠倒、操作票上未使用专用术语、操作票用后未盖章或盖错章或盖章不规范。

9.5.6操作票没有编号,需要进行补充。

9.6操作票的合格率统计方法为本月合格操作票数除以本月操作票数,再乘以100%。

10其他方面:
10.1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本管理要求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实施细则,经过厂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10.2如果本管理制度与上级公司颁布的规程制度不一致,以上级公司颁布的规程制度为准。

11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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