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数学知识点整理归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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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数学知识点整理归纳五篇
高一数学知识点总结1
指数函数
(1)指数函数的定义域为所有实数的集合,这里的前提是a大于0,对于a不大于0的情况,则必然使得函数的定义域不存在连续的区间,因此我们不予考虑.
(2)指数函数的值域为大于0的实数集合.
(3)函数图形都是下凹的.
(4)a大于1,则指数函数单调递增;a小于1大于0,则为单调递减的.
(5)可以看到一个显然的规律,就是当a从0趋向于无穷大的过程中(当然不能等于0),函数的曲线从分别接近于Y轴与_轴的正半轴的单调递减函数的位置,趋向分别接近于Y轴的正半轴与_轴的负半轴的单调递增函数的位置.其中水平直线y=1是从递减到递增的一个过渡位置.
(6)函数总是在某一个方向上无限趋向于_轴,永不相交.
(7)函数总是通过(0,1)这点.
(8)显然指数函数无界.
奇偶性
定义
一般地,对于函数f(_)
(1)如果对于函数定义域内的任意一个_,都有f(-_)=-f(_),那么函数f(_)就叫做奇函数.
(2)如果对于函数定义域内的任意一个_,都有f(-_)=f(_),那么函数f(_)就叫做偶函数.
(3)如果对于函数定义域内的任意一个_,f(-_)=-f(_)与f(-_)=f(_)同时成立,那么函数f(_)既是奇函数又是偶函数,称为既奇又偶函数.
(4)如果对于函数定义域内的任意一个_,f(-_)=-f(_)与f(-_)=f(_)都不能成立,那么函数f(_)既不是奇函数又不是偶函数,称为非奇非偶函数.
高一数学知识点总结2
集合与元素
一个东西是集合还是元素并不是绝对的,很多情况下是相对的,集合是由元素组成的集合,元素是组成集合的元素.
例如:你所在的班级是一个集合,是由几十个和你同龄的同学组成的集合,你相对于这个班级集合来说,是它的一个元素;
而整个学校又是由许许多多个班级组成的集合,你所在的班级只是其中的一分子,是一个元素.
班级相对于你是集合,相对于学校是元素,参照物不同,得到的结论也不同,可见,是集合还是元素,并不是绝对的.
.解集合问题的关键
解集合问题的关键:弄清集合是由哪些元素所构成的,也就是将抽象问题具体化.形象化,将特征性质描述,幂函数的定义域的不同情况如下:如果a为任意实数,则函数的定义域为大于0的所有实数;
如果a为负数,则_肯定不能为0,不过这时函数的定义域还必须根据q的奇偶性来确定,即如果同时q为偶数,则_不能小于0,这时函数的定义域为大于0的所有实数;如果同时q为奇数,则函数的定义域为不等于0的所有实数.
在_大于0时,函数的值域总是大于0的实数.
在_小于0时,则只有同时q为奇数,函数的值域为非零的实数.
而只有a为正数,0才进入函数的值域.
由于_大于0是对a的任意取值都有意义的,因此下面给出幂函数在第一象限的各自情况.
可以看到:
(1)所有的图形都通过(1,1)这点.
(2)当a大于0时,幂函数为单调递增的,而a小于0时,幂函数为单调递减函数.
(3)当a大于1时,幂函数图形下凹;当a小于1大于0时,幂函数图形上凸.
(4)当a小于0时,a越小,图形倾斜程度越大.
(5)a大于0,函数过(0,0);a小于0,函数不过(0,0)点.
(6)显然幂函数.
解题方法:换元法
解数学题时,把某个式子看成一个整体,用一个变量去代替它,从而使问题得到
简化,这种方法叫换元法.换元的实质是转化,关键是构造元和设元,理论依据是等量代换,目的是变换研究对象,将问题移至新对象的知识背景中去研究,从而使非标准型问题标准化.复杂问题简单化,变得容易处理.
换元法又称辅助元素法.变量代换法.通过引进新的变量,可以把分散的条件联系起来,隐含的条件显露出来,或者把条件与结论联系起来.或者变为熟悉的形式,把复杂的计算和推证简化.
它可以化高次为低次.化分式为整式.化无理式为有理式.化超越式为代数式,在研究方程.不等式.函数.数列.三角等问题中有广泛的应用.
高一数学知识点总结4
一: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1.集合的含义:集合为一些确定的.不同的东西的全体,人们能意识到这些东西,并且能判断一个给定的东西是否属于这个整体.
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简称为集.
2.集合的中元素的三个特性:
(1)元素的确定性:集合确定,则一元素是否属于这个集合是确定的:属于或不属于.
(2)元素的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是的,不可重复的.
(3)元素的无序性:集合中元素的位置是可以改变的,并且改变位置不影响集合 3.集合的表示:{…}
(1)用大写字母表示集合:A={我校的篮球队员},B={1,2,3,4,5}
(2)集合的表示方法:列举法与描述法.
a.列举法:将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a,b,c……}
b.描述法:
①区间法:将集合中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
{_?R|_-3 2},{_|_-3 2}
②语言描述法:例:{不是直角三角形的三角形}
③Venn图:画出一条封闭的曲线,曲线里面表示集合.
4.集合的分类:
(1)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2)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3)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5.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1)元素在集合里,则元素属于集合,即:a?A
(2)元素不在集合里,则元素不属于集合,即:a¢A
注意: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非负整数集(即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N_或N+
整数集Z
有理数集Q
实数集R
6.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1).〝包含〞关系(1)—子集
定义: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我们说这两个集合有包含关系,称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
高一数学知识点总结5
圆的方程定义:
圆的标准方程(_-a)2+(y-b)2=r2中,有三个参数 a.b.r,即圆心坐标为(a,b),只要求出 a.b.r,这时圆的方程就被确定,因此确定圆方程,须三个独立条件,其中圆心坐标是圆的定位条件,半径是圆的定形条件.
直线和圆的位置关系:
1.直线和圆位置关系的判定方法一是方程的观点,即把圆的方程和直线的方程联立成方程组,利用判别式Δ来讨论位置关系.
①Δ 0,直线和圆相交.②Δ=0,直线和圆相切.③Δ 0,直线和圆相离.
方法二是几何的观点,即把圆心到直线的距离d和半径R的大小加以比较.
①dR,直线和圆相离.
2.直线和圆相切,这类问题主要是求圆的切线方程.求圆的切线方程主要可分为已知斜率k或已知直线上一点两种情况,而已知直线上一点又可分为已知圆上一点和圆外一点两种情况.
3.直线和圆相交,这类问题主要是求弦长以及弦的中点问题.
切线的性质
⑴圆心到切线的距离等于圆的半径;
⑵过切点的半径垂直于切线;
⑶经过圆心,与切线垂直的直线必经过切点;
⑷经过切点,与切线垂直的直线必经过圆心;
当一条直线满足
(1)过圆心;
(2)过切点;
(3)垂直于切线三个性质中的两个时,第三个性质也满足.
切线的判定定理
经过半径的外端点并且垂直于这条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
切线长定理
从圆外一点作圆的两条切线,两切线长相等,圆心与这一点的连线平分两条切线的夹角.
高一数学知识点整理归纳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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