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及先进事迹(共12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及先进事迹(共12篇)
第1篇: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企业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变化与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企业层面,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有助于培育优良的企业文化,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相反,劳动关系的矛盾激化将会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管理效率,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劳动关系稳,则企业稳、社会稳定。
一、当前企业劳动关系主要特点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一部分,其形成和发展与所有制性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直接相关,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其主要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以下特点:
(一)、劳动关系呈多变性。
随着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企业产权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各自利益取向日益清晰和独立。
所有者追求收益最大化、经营者追求利润最高化、劳动者追求待遇最优化。
这三者之间即有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同一性,也有利益冲突的矛盾性。
用人单位对不需要的员工可以辞退;劳动者对不满意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辞职,致使劳动关系的复杂多变将呈长期发展趋势。
(二)、劳动关系呈多样性。
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一公有经济劳动关系已不复存在,现已呈现出公有、非公有劳动关系共同发展和各具特点的局面。
从公有领域来看,多数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落实较好,用工分配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同时仍有少数企业采取歧视性用工管理办法,将职工分为固定工、临时工、农民工等,员工能进能出的市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从集团整体来看仍有部分单位用工,劳动关系的确立并没有实现契约化。
(三)、劳动关系呈多元性。
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统一而简单。
现在,由于劳动者就业自主权增大,就业形式日益多样,多重劳动关系
已比较普遍。
据我们了解集团目前除合同工外,还出现了劳务派遣工、特殊劳动关系(返聘人员)、实习生等。
(四)、劳动关系呈多层性。
当前市场就业已成为用人单位实现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实现择业自主权的主要方式。
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不同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劳动关系,高素质、高技术、高技能的人才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呈劳动者挑用人单位的局面;具有一般技能、技术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往往处于相对稳定地位;简单、一般性的工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多处于劣势地位。
二、需要关注和考虑的问题主要有:
(一)、要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赢得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现在我们评价一个人和一个企业,常说金碑银碑不如口碑。
有些企业的奖项含金量不是那么高,只有百姓的口碑是最实在的。
无论你的经营成果多么炫耀,只要企业爆发违法案件,你的经营发展就要受到很大的影响,有时候就要遭遇毁灭性的打击。
因此企业首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善待员工,依法用工、经营,只有不断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状态下,激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寻找到为企业创造利益的原动力。
劳动部门也将在推进企业守法建设,对守法给予支持,对位法企业进行监管,帮助企业调解劳动关系最想规范。
(二)是作为企业来讲,用工要依法订立履行劳动合同,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用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任务。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该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合同,调整劳动关系、查处违法案件就找不到合法的尺度,企业用工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就为会劳动关系的不和谐带来事端。
因此在企业用功的基础法律制度上,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企业要依法订立内部的规章制度。
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依法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加班加点的情况比较普遍,民工生活保障差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因此要通过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减少避免影响劳动关系的不良因素,从而共同维持劳动关系的和谐。
(四)是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是否及时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涉及到职工的后顾之忧,也影响到企业的和谐稳定,劳动者再就业当中,经常要为底端养老保险等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
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情况下,许多农民工认为参加社会保险看不到预期,不愿意参保,这对日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留下了隐患,对此企业一方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以免时间一长,引起社会劳动的纠纷。
(五)要改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现代企业应当是开放的管理,在工资待遇上实行暗箱参加,实现片面的物质奖励,都有损于职工的合法权利,都会为日后的劳动纠纷埋下不良的事端。
因此依法保障职工享有咨询权、参与权、表达权、参与权,同时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因为法律规定保障职工权益的底线,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待遇需要集体协商来解决,通过集体协商,有利于劳动双方消除、化解矛盾,促进劳动关系的不断巩固和发展。
三、针对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企业应积极推进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针对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企业应积极推进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及时掌握政策动态,结合企业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符合企业经济发展所需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劳动保障政策学习,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
首先,对国家、省、市及公司劳动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了收集整理,并汇编成册,方便日常工作所需。
其次,为履行企业告之义务,重新修订了《员工手册》,督促员工认真阅读。
此外,认真做好新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通过外聘讲师、外送短期培训、购买书籍等多渠道组织企业HR从业人员等人员分批培训,从而增强企业HR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为确保制度全面、具体,企业人力资源部首先对目前用工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了解存在的问题。
其次,对新旧劳动合同法进行对比,亮点部分进行重点分析,补充修改完善《公司劳动合同实施管理细则》、《公司人力资源基础管理制度》等。
为及时对员工从入职、上岗、转正、调动直至离职整个
成长过程进行督促指导,集团制定《员工沟通管理办法》,希望通过有效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误差、融洽员工关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以政策为依据,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十七大报告中鲜明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
这种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而是全方位的发展,最后要落实到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得到保障、尊严要得到维护,劳动关系就必须和谐稳定。
(四)、加强监督,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近年,企业对照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制度的监督管理。
如员工休假管理、员工考勤管理、劳动合同到期续签、试用期转正考核等进行跟踪。
其次,规范劳动关系各项流程,对关键结点进行有效控制。
如:规范劳动关系各管理流程,梳理并补充完善相关工作表单,对员工成长进行全过程跟踪与指导。
四、企业文化——员工关系管理的最高境界。
员工关系管理的起点是让员工认同企业的愿景。
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都是通过企业共同愿景的实现来达成的。
因此,员工关系管理的起点是让员工认同企业的愿景。
没有共同的愿景,缺乏共同的信念,就没有利益相关的前提。
但凡优秀的企业,都是通过确立共同的愿景,整合各类资源,当然包括人力资源,牵引整个组织不断发展和壮大,牵引成员通过组织目标的实现,实现个体的目标。
第2篇: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调研报告
政协关于全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区政协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下旬,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重点围绕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领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汇总,结合平时对全区劳动关系掌握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一、全区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部署,在健全劳动保
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改善企业劳动关系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企业劳动关系明显改善,总体和谐稳定。
就业服务方面:今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108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25人,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34人;举办就业培训10期,培训劳动者918人;为22名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余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截至2013年3月底,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达到1128家,参保职工达到90328人。
其中城镇个体参保44943人;实际缴费人数达到82682人,其中个体缴费人员达到44144人;今年一季度,征缴保费7361万元,支付养老保险待遇20836万元,对上级争取调剂资金13300万元,确保了全区4万余名离退休职工和遗属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4776人,征缴保费3282万元,支出4065万元。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9388人,征缴保费371万元。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105家,参保职工69934人,征缴保费26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89万元。
生育保险参保单位972家,参保职工42188人,征缴保费160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71万元。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方面:制定出台了《**区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每年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社会保险扩面维权及劳动保障督查等专项检查。
2012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1069家,办理各类案件48件,责令用人单位补续劳动合同2430份、参加社会保险1620人、补发拖欠工资880万元。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方面: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系统整合劳动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职能,于2011年10月组建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所,全区区域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开创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局面。
2012年以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9起,时效结案率达100%,涉及
标的额503.4万元。
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方面:努力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托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信息系统,扎实推进劳动合同鉴证备案工作,动态掌握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情况,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3248份,其中新签1677人、续签1571人,办理解除、终止手续1503人次。
优化管理服务方面: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全局出发,系统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伤认定、退休审批、信访接待等管理服务机制,尽全力解除企业和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落实的问题,职工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是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职工的法律责任,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依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二是一些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职工超时加班现象普遍,加班工资不能依法落实,休息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是一些企业劳动条件差,对劳动者缺乏必要的保护,尤其是一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少,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
2、工资集体协商推进难度大,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普遍建立。
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主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劳资双方工资共决机制来实现,大部分私营企业还是企业一方说了算,一些普通劳动者考虑就业难的问题,不敢要求企业增加工资,导致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与企业效益不相符合。
3、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和机制不完善,发挥的作用有限。
从企业看,一些企业工会人员由于受雇于企业,在集体协商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存在着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问题;一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职工诉求渠道不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一些企业党群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尤其是私营企业普遍处于涣散状态。
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
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直接面向全
区3000多
家用人单位进行执法监察,为10多万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宽、监察任务更加深入、执法要求更加严格,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监察工作需求。
三、对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
要严格
依法办事,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树立法律法规意识,落实执行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展企业文化,做好人文关怀,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高度重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以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为重点,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坚决纠正劳动合同不签订、社会保险不缴纳、劳动保护不落实、劳动标准不执行等侵害职工基本劳动保障权益的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用工,改善劳动关系状况。
(二)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
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完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工会法律援助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有尊严和体面的劳动,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三)努力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一是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拉升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
二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实施,建立企业劳资双方共决机制。
三是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在充实人员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区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的
监管作用,变被动处罚为主动预防,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化,健全完善企业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区、镇两级联网,保证信息全面、准确,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持。
第3篇: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区政协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下旬,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重点围绕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领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汇总,结合平时对全区劳动关系掌握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一、全区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部署,在健全劳动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改善企业劳动关系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企业劳动关系明显改善,总体和谐稳定。
就业服务方面:今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108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25人,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34人;举办就业培训10期,培训劳动者918人;为22名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余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截至2013年3月底,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达到1128家,参保职工达到90328人。
其中城镇个体参保44943人;实际缴费人数达到82682人,其中个体缴费人员达到44144人;今年一季度,征缴保费7361万元,支付养老保险待遇20836万元,对上级争取调剂资金13300万元,确保了全区4万余名离退休职工和遗属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4776人,征缴保费3282万元,支出4065万元。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9388人,征缴保费371万元。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105家,参保职工69934人,征缴保费26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89万元。
生育保险参保单位972家,参保职工42188人,征缴保费160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171万元。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方面:制定出台了《**区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每年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社会保险扩面维权及劳动保障督查等专项检查。
2012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1069家,办理各类案件48件,责令用人单位补续劳动合同2430份、参加社会保险1620人、补发拖欠工资880万元。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方面: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系统整合劳动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职能,于2011年10月组建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所,全区区域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开创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局面。
2012年以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9起,时效结案率达100%,涉及标的额503.4万元。
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方面:努力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托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信息系统,扎实推进劳动合同鉴证备案工作,动态掌握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情况,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3248份,其中新签1677人、续签1571人,办理解除、终止手续1503人次。
优化管理服务方面: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全局出发,系统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伤认定、退休审批、信访接待等管理服务机制,尽全力解除企业和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落实的问题,职工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是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职工的法律责任,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依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二是一些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职工超时加班现象普遍,加班工资不能依法落实,休息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是一些企业劳动条件差,对劳动者缺乏必要的保护,尤其
是一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少,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
2、工资集体协商推进难度大,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普遍建立。
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主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劳资双方工资共决机制来实现,大部分私营企业还是企业一方说了算,一些普通劳动者考虑就业难的问题,不敢要求企业增加工资,导致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与企业效益不相符合。
3、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和机制不完善,发挥的作用有限。
从企业看,一些企业工会人员由于受雇于企业,在集体协商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存在着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问题;一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职工诉求渠道不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一些企业党群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尤其是私营企业普遍处于涣散状态。
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
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直接面向全区300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执法监察,为10多万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宽、监察任务更加深入、执法要求更加严格,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监察工作需求。
三、对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
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树立法律法规意识,落实执行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展企业文化,做好人文关怀,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高度重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以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为重点,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坚决纠正劳动合同不签订、社会保险不缴纳、劳动保护不落实、劳动标准不执行等侵害职工基本劳动保障权益的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用工,改善劳动关系状况。
(二)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
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完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