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施验收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施验
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布日期】2013.10.16
•【字号】深建节能[2013]148号
•【施行日期】2013.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施验收的通
知
(深建节能〔2013〕148号)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单位: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批复2013年度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的函》(深财居函〔2013〕1505号),京基100大厦、金地塞拉维花园、海境界家园一期、南海意库3#项目等4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为2013年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现4个项目已由各建设单位完成了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
依据《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节能科技财政资金扶持项目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我局定于10月下旬和11月上旬组成专项验收组,分别会同项目建设所在地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以上项目实施验收。
一、验收时间、地点、项目工程名单
时间: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1月4日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所在地、验收工程项目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验收程序
1.申报单位汇报项目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情况。
2.现场核查项目完成绿色建筑示范任务实际情况。
3.专家对项目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审。
4.验收组对本项目绿色建筑示范任务完整的整体水平作出综合评价意见,并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的评审意见。
三、验收组成员
组长:朱于丛市住房和建设局节能科技与建材处处长
副组长:徐俊雄市住房和建设局节能科技与建材处副处长;唐振忠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副主任
成员:有关专业专家3人(建筑、水电、暖通各一人)
项目所在地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l人
市财政委员会工作人员1人
联系人:周小建电话:
83787286 158********
四、其他
请项目所在地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参加。
请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专项验收单位,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开作,并通知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
联系人:周小建,联系电话:83787286。
附件:2013年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验收时间安排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0月16日附件:
2013年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验收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