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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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使用管理责任
第二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责任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相关知识,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四条员工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并且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选用和购置管理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六条购置安全工器具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类型和规格。
第七条购置安全工器具的经费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预算和审批。
第八条购置安全工器具的过程应按照用人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保证采购的透明和公正。
第九条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进行验收,并且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管理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十一条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人负责,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二条已损坏或无法修复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对于经常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建立定期检测的制度,并将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不得随意变动规格或用途。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遵守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其使用范围和限制进行。
第十七条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工器具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记录应准确详细,并且及时归档。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的,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应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并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二)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三)
1.范围
本规定规范对安全工器具的计划、验收、试验、检验、检查、使用、保管、存放、报废、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定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定的条文,在规定出版时所示标准均为有效。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____]____号)
2.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安监[____]____号)
2.5《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____]____号)
2.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____]____号
2.7《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安监[____]____号)
3.总则
3.1为了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风电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3.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3.4风电场主任工程师、值长均应熟悉本规定,并认真执行。
4.管理职责
4.3主任工程师管理职责
4.3.1负责制定安全工器具暨现场安全措施规范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4.3.2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备品、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管理、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和现场安全措施规范化布置工作。
4.3.3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做到分类统一编号
4.3.4负责每季对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将检查情况每季及时书面上报公司。
4.4值长管理职责
4.4.1值长是安全工器具的专职管理员。
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申领、验收、检查、申报试验、保管、存放、报废、培训、考核等工作。
负责收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缺陷及整改建议,每月定期书面上报主任工程师。
4.4.2值长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档案(包括安全工器具配置台帐、借用登记记录、报废记录、试验周期一览表、配置清册、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定期检查记录),做到帐、物相符,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定置管理。
____公用安全工器具由值长管理,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管理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
应另外存放,贴禁止使用标志,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4.4.4值长每月组织班员对安全工器具(含个人安全工器具)按标准化作业卡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4.5应开展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班组成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____周期性试验及检验
____周期性试验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____]____号)的内容、项目、要求、方法逐项进行;如有冲突,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为准。
5.2试验规定
5.2.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
5.2.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1)按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3)检修后或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5)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5.2.3安全工器具在试验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如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漆层脱落,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有无编号等。
若有不符,应修复或纠正后方可试验。
____周期性试验及试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____]____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动力部分);
5.4试验报告
5.4.1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由试验单位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名称、编号、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
5.4.2电力安全工器具每次试验后,必须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人员签名后,交试验单位审核签名并盖试验专用章;报告应一式两份,试验单位存档一份,使用单位存放一份。
5.4.3主任工程师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组织工作。
6.检查及使用
6.1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的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应每年至少一次统一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并考试合格。
6.1.2必须按规定、规范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使用中严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险装置。
6.1.3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超有效年限期和标识不清、损坏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并进行封存。
6.1.4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安全帽、安全带等,检查方法应在包含在相关管理制度中。
经外观检查发现有断裂、变形或试验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立即禁用。
6.1.5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1.6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____具体检查的内容及使用要求
6.2.1安全帽
(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不超过三年半。
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2)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
(3)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2.2安全带
(1)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____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
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____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3)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
a.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b.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c.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d.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e.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4)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
安全带要高挂和平等拴挂,严禁低挂高用,严禁系在支持瓷瓶上。
(5)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
在悬吊式空中作业时应使用全接触式安全带。
6.2.3脚扣(1)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四)
1. 所有员工在进行安全工作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根据实际作业情况选择合适的工器具,并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如人员必须使用防护手套等。
4. 安全工器具应按照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及时修理或更换损坏的工器具。
5.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6.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修改或更改工器具的结构和功能。
7.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必须按照工作要求正确使用,并注意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如注意避免触电、防止火灾等。
8.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必须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不得操作不熟练或未经培训的工器具。
9.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必须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标识,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0. 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器具,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理。
11. 对于违反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企业的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经营单位的工作场所中需要使用安全工器具的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器具,且配备的安全工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保证安全工器具的完好性,不得使用破损、失效或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第五条职工在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2.严禁私自拆卸、改装或调整安全工器具的部件;
3.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工器具的良好状态;
4.发现安全工器具存在问题或发现损坏、破损的情况,应及时上报或更换设备;
5.禁止将安全工器具用于非工作场所或非法用途;
6.不得擅自将安全工器具借予他人使用;
7.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归还安全工器具或存放到指定的地方。
第六条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求、操作程序、常见故障处理措施等内容,每个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岗位都应进行相关培训。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工器具的正常使用。
安全工器具的检测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维护的结果要有相关的记录。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购买使用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安全工器具购买计划,并在采购前进行验收和审核。
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不得将其用于非指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证书,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相关的安全工器具。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在使用前进行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维修养护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的维修养护制度,明确维修养护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维修养护计划。
第十三条企业应购买相应的维修养护设备和工具,并保证维修养护设备和工具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安全工器具的维修养护必须由具有维修养护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维修养护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维修养护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换安全工器具的部件,如必要更换部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原厂零部件。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的维修养护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废弃处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废弃安全工器具的处理和处置办法,包括分类、清理、销毁等。
第十九条废弃安全工器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标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使用。
第二十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废弃安全工器具的清理和销毁,确保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废弃安全工器具的销毁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单位应出具相应的销毁证明。
第五章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设立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三条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责任人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报表,及时向上级汇报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和维修养护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对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责任人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管理和技术能力。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应依据企业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企业负责人负责解释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