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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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14
•【字号】佛府办函[2010]493号
•【施行日期】2010.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治安管理
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0]493号)
各区人民政府:
《全市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全市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工作,进一步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为第十六届亚运会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和谐佛山为目标,结合“创平安、迎亚运”专项行动和全省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外地摩托车违法进入我市禁行区域行驶和摩托车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为
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工作开好局,为第十六届亚运会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违法外地摩托车和涉牌涉证违法摩托车,强制报废一批逾期报废摩托车,引导一批外地摩托车自觉返回原籍地,遣返一批外地摩托车,处理一批违法行为人,力争在我市行驶的摩托车存量明显减少,主要城市道路上外地违法摩托车和假牌套牌、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以及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驾驶人遵纪守法现象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有效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摩托车交通秩序混乱的热点问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三、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成立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凯军副局长任组长,交警支队王宏强支队长、李世光政委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局(公安局)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法制处、治安支队、刑警支队、技侦支队、网监支队、交警支队、巡警支队(特警)各1名主管领导组成,负责指导、检查、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在交警支队设办公室,由交警支队单肖军副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交警支队交管科陈耀洪科长、综合科温海祥科长、宣教科邓振英科长、车管所李冬所长任副主任(联系人:廖远生,联系电话:
138****6148)。

为加强对各地集中开展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检查督促,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实行交警支队领导挂点分片包干责任制:王宏强支队长负责南海区,李世光政委负责顺德区,黄文践副支队长负责高明区和高速公路、一环公路,单肖军副支队长负责禅城区,骆敏生副支队长负责三水区。

在行动期间的全市集中统一行动中,交警支队领导要分别深入各地检查督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3个工作组,分别为宣传
组、材料组、检查督导组。

宣传组:由交警支队宣教科负责。

根据整治行动的部署,联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

材料组:由交警支队综合科负责。

交警支队指挥调度室全天24小时收集各交警大队材料,抽调交警支队综合科、交管科、宣教科和车管所各1名民警专职负责材料工作。

检查督导组:由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

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度、成效的检查督导。

在全市集中统一行动中,要抽调交警支队各科(所)民警和车辆,跟随领导到各地检查督导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督促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整治方案。

交警大队、中队领导要分片包干负责,深入一线,驻点执勤,检查督促勤务制度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我市外地摩托车违法进入禁行区域行驶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全市公安机关要集中力量,重点开展整治外地摩托车在禁行区域行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驾乘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五、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10年7月15日开始至年底。

六、处置原则
(一)对外地摩托车违法进入我市禁行区域行驶的,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理:
1、依法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2、扣留车辆15日,进行被盗抢嫌疑调查取证。

属被盗抢以及假牌套牌、无牌
无证、报废车辆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经核查有交通违法记录尚未处理的,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满15日后予以放行。

对本省外市籍摩托车处罚后,教育劝导违法当事人自行将车辆转移出我市;对外省籍摩托车处罚后,委托货运公司集中将车辆托运遣返原籍地,托运费用由各区财政负责。

3、对扣留满30日后违法行为人不前来处理的车辆予以公告,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处理的,按规定进行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4、8月1日前,对截查的外省籍摩托车按处置原则处罚后予以放行,教育劝导违法当事人自行将车辆转移出我市并写《保证书》;8月1日开始,委托货运公司集中将车辆托运遣返原籍地。

(二)对其他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七、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各分局(公安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开展,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整治出成效。

(二)局直指挥中心:负责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相关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局领导。

(三)法制处: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为处置、处罚涉摩违法行为提供法律支持。

(四)网监支队:严密监控网络涉摩舆论信息,对影响较大的不良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市局领导,通报相关部门。

(五)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信息并上报市局。

(六)治安支队、刑警支队、技侦支队、巡警支队:配合并参与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掌握涉摩舆论信息,必要时采取处置行动。

治安支队要加强摩
托车维修行业管理,配合摩托车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清查行动。

刑警支队、技侦支队要对调查盗抢嫌疑摩托车提供必要的支持。

巡警支队要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维持好行动秩序,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八、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要加大整治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整治外地摩托车举措,引导车主自行将车辆转移出我市。

首个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务必打响“第一炮”。

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警方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举措,在交通主干道路沿线、加油站、收费站和桥梁等场所悬挂横幅标语,营造强大的整治氛围。

二是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使摩托车驾驶人切实体会到公安机关整治的决心和力度,放弃侥幸心理。

三是要适时安排新闻记者随警采访,对查处的外地摩托车违规行驶、假牌套牌、无牌无证摩托车、无证驾驶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和侦破的盗销摩托车、制贩假牌假证等重大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争取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提供犯罪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努力营造严查、严管、严控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判研,明确重点,细化措施。

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充分利用“套牌车比对信息查询系统”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以打击外地摩托车违法进入禁行区域行驶违法行为为重点,认真分析外地摩托车、假牌、套牌和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分布特点和出行规律。

交警、刑侦部门要联合对容易发生盗抢摩托车案件的地区进行摸底排查,科学研判,选好整治点,制定措施进行整治。

(三)强化科技手段,提高打击效率。

一是充分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将涉牌涉证摩托车违法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保持数据准确。

二是一线民警要配备一定数量车载查询终端和无线警务通,提高嫌疑摩托车号牌识别、比对效率。

三是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城际和公路卡口系统及时排
查、发现涉摩违法犯罪线索。

(四)多管齐下,严查严处。

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联合治安、刑警、巡警、派出所等部门,严厉查处外地摩托车违规行驶和涉牌涉证摩托车等违法行为。

一是落实勤务、强化管控,科学安排警力,采取固定岗勤、区域联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城市主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等重点线路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强化路面管控。

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期间,交警部门要全员上路,卡哨、岗点、班次、警力安排情况要提前1天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动态整治与静态整治相结合。

加强静态摩托车整治,使专项行动入村、入出租屋,切实加强对外地、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有盗抢嫌疑的静态摩托车的查处。

三是统一行动与区域整治相结合。

除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外,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要不定期对外地摩托车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进行集中整治。

各地要在全市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适时集中优势警力,组织专业队开展打击行动,适时组织跨区域协同行动。

(五)狠抓源头治理,提供便民服务。

一是加强对摩托车报废回收企业、二手车市场、摩托车修理店的监管,会同工商、保险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行动,打击和取缔一批不法商户,规范行业秩序。

二是严把车辆审验关,对发现有盗抢嫌疑、车辆来历不明、凿改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扣留摩托车、控制相关人员。

三是针对当前我市乡镇区域外地、无牌无证摩托车较多和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做好农村宣传劝导工作,按照《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组织民警下乡服务,为农村群众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对工作中发现的外地、无牌无证摩托车和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整治。

(六)深挖扩线,严厉打击制贩假牌假证和盗销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交警侦查部门要加大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和举报的违规行驶的外地摩托车、假牌套牌、盗销摩托车线索和查扣的假牌套牌、无牌无证摩托车,要采取公开取证和
便衣侦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对专门从事凿改摩托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制造和销售假牌假证、为他人摩托车提供假牌套牌、盗销摩托车等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察,深挖扩线,坚决打掉一批制贩摩托车假牌假证犯罪团伙和窝点。

二是交警部门要主动与刑侦部门联系,对查扣的违规行驶的外地摩托车和涉牌涉证摩托车进行严格核查,对确属被盗抢的车辆一律移交刑侦部门处理;对使用假牌套牌、无牌无证摩托车违法行为人要做好取证工作,追查号牌和车辆来源,依法从严处理。

(七)结合辖区实际,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

各地要对辖区违规行驶的外地摩托车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涉摩死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进行研究,在开展好集中整治外地摩托车违规行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的同时,严厉打击其它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一是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敏感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主要工作抓好抓实。

二是要及时做好广大民警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层层落实工作措施。

三是要迅速部署,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明确责任,做到领导、人员、措施到位,工作方案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年底将对各单位整治成效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不得力,整治效果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各地交警部门要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警种的沟通联系,分析研判情报信息,及时通报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串并案侦查、深挖团伙犯罪和精确打击工作,打造多部门多警种共同打击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每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都要争取交通部门联合开展。

(三)把握政策,文明执勤,规范执法。

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
格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坚持执法程序,做到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严禁乱查、乱扣、滥罚和工作简单粗暴,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因执法不当引发其他社会矛盾。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各地要充分做好执勤民警的后勤保障,高温天气要注意防暑,为一线民警送水备药,雨天要配备雨衣。

执勤民警上路执法时须穿着反光衣,查车时要做好现场防控工作。

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配备足够的拯救车和停车场开展工作。

对执勤点查扣的车辆,要及时拖离,以免导致群众围观,造成执法现场秩序混乱。

(五)做好情况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行动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及时将负责信息报送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各地要在次日上午9时前将工作情况连同《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综合后于10时前报市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报局领导和市府办。

各地每月28日前报整治工作小结及《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当月数据),年底前报工作总结。

附件
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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