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
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在使用现场储量不得超过5瓶。
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应离开5m以上。
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
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查设备、导管、阀门是否漏气时,必须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乙炔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
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冬季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
严禁抛、滑、滚、碰。
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5kgf/cm2,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规定的剩余压力。
二、氧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
移动气瓶时,可以沿底部转动,不得拖曳或滚动.
装卸气瓶时,应轻轻提放并应避免阀受力,如用吊车吊卸,应采用合适
氧气瓶之吊具(一般吊索,吊篮不适用)将瓶身稳置夹牢,保证中途不会滑落才可以.
氧气瓶储存库室温应保持40℃以下.
易燃性或爆炸性危险物料,如油类,电石及灌充有其他可燃性之容器等,不得同时堆放於氧气瓶储存库内.氧气瓶内,外部,阀等不得沾染油污杂质;如油质,油脂,电石,或其他危险物质.
氧气瓶应远离热源或火源.
开启氧气瓶阀时,须站在瓶口背面,不可面对瓶口,并应慢慢旋开避免
高压氧气之冲击.
瓶内之氧气不要用尽,应保留余气.余气压力应不低於1.7kg/cm2.
氧气不可替代压缩空气使用.
应避免氧气瓶接触电焊条或电路.
三、皮管的安全管理规范
氧气、乙炔皮管强度是不一样的,氧气皮管允许的工作压力为 1.5mpa,乙炔皮管允许的工作压力为0.5mpa,每种皮管只能用于一种气体,不能错
接或互换使用。
同时氧气、乙炔皮管的长度不能太短,一般为10-15米为宜。
不得使用装过油类或修补过的氧气、乙炔皮管,皮管在工作中应防止
粘上油脂或触及过热金属。
皮管两端接头的固定必须采用卡子卡紧,不得用铁丝、绳子等代替。
氧气、乙炔皮管在使用中若发生破裂或者着火时,应迅速折弯靠气瓶
一段皮管,将其熄灭。
也可迅速关闭瓶阀停止供气。
使用新皮管时应检查内部是否积存橡胶或其他粉末,可用压缩空气吹
干净后使用。
附1:乙炔特性介绍
乙炔属于碳氢化合物,又名电石气,化学分子式为c2h2、在常温和常
压下是无色无味的气体。
工业用乙炔因含有硫化氢(h2s)、磷化氢(ph3)和氨(nh3)等杂质,故具
有特殊的刺激性臭味和一定的毒性。
比空气稍轻,微溶于水,能溶于苯、汽油,易溶于丙酮。
乙炔化学性质比较活泼,是可燃气体,它与空气混合燃烧时所产生的火
焰温度可达2350℃,乙炔与氧气混合燃烧温度可达3000~3300℃。
易与空
气均匀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是不饱和的碳氢化合物,可发生分解反应
和聚合反应,具有爆炸的危险性。
与铜、银接触会生成乙炔铜(cu2c2)和乙
炔银(ag2c2)等爆炸化合物,当受到摩擦冲击时就会发生爆炸。
工业用乙炔
含有磷化氢和硫化氢,磷化氢的自燃点较低,温度为100~149℃时就会发生
自燃,容易引起发生器乙炔和空气混合气的着火爆炸事故。
为了加强氧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中心氧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运输
1、根据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使用、搬运管理制度,使用、
管理氧气瓶的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旋紧气帽轻装轻卸,严禁磕碰。
3、夏季运输要采取防爆防晒措施。
4、运输车上严禁烟火。
二、采购验收
1、购进医用氧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的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购进具
有批准文号的医用氧,医用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严禁购进工
业氧。
3.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
仓库工作人员应
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的压力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严把
医用氧的购进关。
1、储存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2、旋紧瓶帽,入库前要验收。
3、在夏季随时注意室温,必要时设法降温。
4、气瓶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温时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晒。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应在3米以外。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7、在接触气瓶时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手套及双手有无油脂,必须
保证在无脂情况下操作。
1、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本制氧装置产品气为氧气,具有强助燃性,机房内以及机房周围
10米以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机房内严禁动火,禁止吸烟。
4、机房内外应放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本装置有压力容器组成,应定期检查系统中的安全阀。
6、应经常对制氧装置管道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漏气,不得有漏气现象。
7、制氧装置工作时,压缩机的一些部位温度较高,请不要触摸,以
免烫伤。
8、对制氧装置进行维修时,必须切断主电源,并确保系统无压力后
方可进行。
9、机房内应有足量的新鲜空气送入,环境温度宜小于35℃,环境湿
度宜小于80%。
10、有关人员应详细阅读空压机、冷干机、制氧逐级安装使用说明书。
一、氧站须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二、从事氧气管道设备检修、维护的操作人员须了解氧气性质,站内
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理论和实践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非站内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
四、氧站内严禁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冬季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取暖。
五、氧站系统中的设备和附件等均应禁油,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严禁带压操作。
六、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使用。
七、排除漏气故障、更换元件和气瓶时必须在管道内无压力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
八、氧站内温度应控制在10—38℃,氧站内浓度不超过23%。
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之用。
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间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
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
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
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
运
输氧气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
氧气瓶阀门和管
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
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
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
如有不
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吸氧部
位的检查、维修由器械部负责。
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
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务部核查确需
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
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电焊机一次线(搭铁线)长度应小于5m,
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小于30m。
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
为回路地线。
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的规定(依据)
在生产过程中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与氧气瓶广泛地应用于
焊接和切割中,又经常同时使用,氧气为助燃气体,乙炔为易燃气体,氧
气与乙炔又分别盛装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中,在使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
在着一些问题,如乙炔瓶与氧气瓶放置在同一个地点,无安全距离;氧气
瓶与油脂接触,乙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
温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等,这些问题,曾导致了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
因为是溶解乙炔,气瓶里有丙酮,如果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话,在阀门打开(使用过程)的时候,有
可能导致丙酮流出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
2.55%~12.8%(体积)。
氧气瓶盛装的是高压氧气,存在着物理和化学两方
面的不安全因素:物理因素:氧气被压缩而压力升高后,有与周围常压取得
平衡的趋向,当与常压之间的压差愈大,这种趋向也愈大。
当很大的压差
一旦以极短的时间在相当大的空间内迅速地达到这种平衡,即形成通常所
称的“爆炸”。
如果通过较小的孔隙在相对较长时间内达到这种平衡,就
形成“喷射”。
二者都能造成严重后果。
化学因素。
由于氧是助燃物质,
一旦遇有可燃物质和引火条件,即可发生猛烈燃烧,甚至出现爆炸性火灾。
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两瓶之间未有明确的距离描述。
2.《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在使用时具明火点的距离是大于10米,但氧气、乙炔瓶间的距离我国规定似乎没那么明确。
3.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52条要求“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4.《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写明“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
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
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4)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
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
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
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
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
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
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
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
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
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
何管线穿过。
一、氧气由采供中心负责全面管理,指定专人分管,做好收发、登记、储运等工作;
二、氧气库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库内禁止吸烟及火种带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禁止接触各种油类,及时做地高温降温、通风等安全
防爆措施,防止雷电或其它破坏,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运安全,要轻卸、轻放、防震、防倒、防撞击、严禁抛、
滑氧气瓶。
禁止氧气瓶靠近火源。
如发现漏氧、无帽、无安全圈应及时送
采供中心有关人员检修,不得自行处理;
四、使用科室应有专人管理,按实际用量凭卡换气,不得随意借出院外,每天进行清点、核对,使用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
使用氧气的教育;
五、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某某某处分,如
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搞好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运输、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
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某某某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
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
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
严禁抛、滑、滚、碰,
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
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
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
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某某某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
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
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5)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
烟火"的标志。
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立方米/
时瓶。
(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转
载于:小龙文档网:氧气乙炔安全管理制度)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夏季要有遮阳措
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
平行距离)
(6)、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三、注意事项
1、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现场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少于
20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
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贮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
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
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一般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是5米,乙炔距明火
安全距离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不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为2米。
存放的时候为分开存放(专库专用)
四、责任
1、各子(分)公司经理是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各子(分)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安
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由于管理不善,违背本规定运输、储存、使用而造成事故或不良
后果的,各子(分)公司要承担主要经济责任和相关的连带责任。
4、由于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不当,产生总公司被市消防部门惩罚
的后果,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不当的源公司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5、各子(分)公司要结合自己的生产实际,要灵活调度、适时调度、科学管理、认真操作,杜绝一切不良事故的发生。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技术质检生产部20xx年5月提出并起草。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操作、维护检修及事故处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局颁发的《工
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新建、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产使用。
3、煤气设备单位应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指定煤气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4、厂内煤气设备、管道,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划分的管理范围,负
责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加强管理。
5、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
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某某某上岗操作。
6、各种主要煤气设备、装置都应编号,并把标号示在明显的部位。
7、煤气区域要设置明显的警告牌。
非煤气工作人员不得在煤气区域
穿行和逗留。
9、禁止在已敷设的煤气设备,管道的安全距离(水平距离与高差)
内修建房屋或上其它设施;紧张在煤气管道会其支架上架设电线(供煤气
观点本身使用的电线除外)或利用他们作为支撑安装其它设施。
10、未经批准和未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及煤气
区域内洞火及携带火种。
使用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以防中毒与爆炸。
在煤气区域从事维护检修等作业时,要采取预防煤气中毒和爆炸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维护检修使用的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鞋底有铁钉或
带有火种,不得进入该区域。
11、氧气管网区域严禁动火,施工或检修需动火时,一定要先采取可
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断气源,将动火段内气体放散并置换,取空气样化验,直到含氧量不大于23%,并经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准安全措施后方
可动火。
12、严禁用氧气吹扫平台、模子等,任何人不得用氧气吹扫身上的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