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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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证信息报送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通畅高效的信息通讯渠道,实现信息资源的横向交流与合理共享,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与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在经营、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传播、宣传价值的事件、消息或报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报送是指各单位按照公司要求,由信息员将本单位的信息经过收集、整理并通过领导审核后报送到公司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信息报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协助、监督各单位建立较为规范、有效的信息报送渠道;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公司信息档案中心是保证信息报送工作正常、顺利开展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部门。
第二条信息报送网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要分别明确一位部门、分公司领导分管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信息员,
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
第六条信息员职责:
(一)落实公司信息报送任务要求;
(二)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报送,维护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
(三)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向综合办公室报送信息。
遇重大、紧急或有时效性信息,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避免滞后或误时。
第七条信息报送程序
(一)各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将报送信息送呈本单位分管领导审阅;
(二)上报公司信息经报送单位领导审阅后,报送至公司综合办公室(其中突出贡献奖报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信息报送内容要准确、实事求是。
无论是材料、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事实清楚、客观。
第九条信息报送的内容:
(一)公司重要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等情况;
(二)对本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有重要意义的业务、科研、财务、人事动态信息;
(三)本单位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如重要交往、会见、签约、庆典、评比、获奖及经营成果等;
(四)本单位在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和党群、工会、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五)与本单位职责、业务范围有关的调研报告、专题汇报和出国考察报告等;
(六)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情况。
(七)《大家》组稿。
(八)本单位突出贡献奖申报。
(九)其他具有传播、宣传价值的信息。
第十条信息报送中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要落实保密责任,遵守相关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各单位如因人员变动等原因需变更信息员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指定新的信息员,并将变更情况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三章信息的利用
第十二条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是公司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向上级领导单位汇报工作及公司内部沟通交流的重要信息来源,主要用于:
(一)公司内外网采编。
加强各单位的信息沟通、横向交流及共享,树立整体意识。
(二)报送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
使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所属单位情况,更好地指导各项工作。
(三)重大信息上报上级领导单位。
对公司发生的重大
事件,及时整理报送,信息逐级上报,以便上级领导单位能够了解公司动态情况。
(四)在国内外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发表。
加强公司整体形象宣传,树立品牌形象,扩大企业影响。
(五)《大家》杂志及公司文化丛书等发表。
第四章信息报送考核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信息报送考核制度。
根据各单位对信息报送的重视程度、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信息报送采编情况等内容,不定期予以评价和评比,并在公司内通报,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公司不定期组织各单位信息员座谈及经验交流,以促进公司信息报送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综合办公室在执行中将及时总结经验,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完善、修改和补充。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附件1
报送信息评价表
附件2
信息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