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_维护基金安全”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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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中省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二、活动时间

X 年4 月12 日至5 月12 日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村(社示欺诈骗保危害,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高参保群众的辨别能力、守法意识,引导和鼓励参保群众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共同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4月12 日至19 日)。

制定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成立相应工作协调机构,举行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县委、人大、政协领导和卫生健康、公安、财政、审计、市场监管、人社局(社保局)、物价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发动医保及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和广大群众参与,组织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二)实施阶段(4月20 日至5月10 日)。通过在医药机构经营服务场所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守法合规的意识,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三)总结阶段(5月11 日至5月12 日)。对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定点医药机构自查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对宣传月活动进行全面总

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医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医保局、卫健局、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社保局)、发改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及各镇街为成员单位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医药定点机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镇街、各协议医药机构要注意收集汇总宣传活动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于5 月1 0 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信息、资料等报送至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X,联系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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