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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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操作细则
2004年10月
为做好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在对评估方案调整说明的基础上,对评估实施中需掌握的具体操作补充规定如下;
一、医药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范围
医药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范围包括:各种修业年限、各类专业的本科医学教育;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仅参考医学部分,且必须对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教学基本设施(主要观点:实验室实习基地情况)两个二级指标进行考察。

二、评估方案中部分指标内涵的理解和把握
1、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①观测点“师生比”的A级标准为≤9:1
②A级标准数据采集为医学门类各专业学生与医学门类各学科教师并包含附属医院(直属)具有医师职称系列全部人员的15%的比例,原有的临床教师编制不再重复计算。

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安聘请校外教师折算原则---不超过全校教师四分之一统计。

C级标准按原方案(2004年下半年下发的方案)标注核算。

同其他指标一样
先测算是否达到C级标准,达到C级标准之后,才能测算是否达到A级标准。

2、3.1教学基本设施
主要观点:“实验室、实习基地情况”包括附属医院(含非直属)和预防医学教学基地的考察。

该观测点的权重为0.6,本二级指标其余观测点为0.1。

“实验室、实习基地情况”考察内容:基础包括实验室、准备室、实验课用的仪器和药品储藏室;临床包括检体诊断学实验室、化学诊断学实验室、影像诊断学实验室、外科总论实验室和临床技能操作训练室、示教室,各项均指临床教学专用设施。

生均床位数A级标准为≥1.0张,C级标准为≤0.7≥0.5张。

生均床位的学生数为医学类专业本专科学生的自然数,床位数为近三年医院向卫生部门呈报的年终统计报表的床位数平均值。

3、4.2课程
观测点:“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除评估方案中规定的考察内容外,还要考察人文社会学科、循证医学等课程的教学情况;
观测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除评估方案中规定的考察内容外,还要考察以学士为中心的自主学习、客观考试方法、临床技能培养等方面的改革情况。

4、4.3实践教学
观测点“实习和实训”视为临床实践教学。

A级标准为:“有完善的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严格的出科考试和毕业考试制度,并有效实施;实习大纲规定的操作项目合理,绝大多数学生及基本完成规定项目;毕业实习每生实际管理床位≥6张。

C级标准为:“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出科考试和毕业考试制度;实习大纲规定的操作项目合理,绝大多数学生基本完成规定项目;毕业实习每生实际管理床位≤4张≥3张。

主要观测点:经“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指基础医学(中医基础医学)的机能性实验课(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免疫学、遗传学等)。

5、5.2教学质量监控
观测点:“教学质量监控”除评估方案中规定的考察内容外,不要考察临床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和学校对毕业实习点质量管理的情况。

6、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视为“基本理论知识”
A级标准为:“学生知识结构与培养目标相符合;教师理论授课质量、基本理论知识考试质量和学生测试成绩优良”。

C级标准为:“学生知识结构与培养目标基本相符合;教师理论授课质量、基本理论知识考试质量和学生测试成绩合格”。

7、7.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临床医学专业考察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包括考察有无学生临床能力的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的方法以及考核的效果,并进行学就可能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的具体内容按考核表。

有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专业按评估方案进行考察。

三、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1、对非直属附属医院的认定:指必须经行政部门批准,能完成临床教学全过程的三级以上医院,教学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

有一届以上毕业生。

2、生均床位数“生”的含义为医学类专业(临床、检验、影像、麻醉、口腔、基本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藏医、蒙医、维医)本专科生的自然数。

3、床位数为近三年医院向卫生部门呈报的年终统计报表的床位数平均值。

口腔医院牙科椅与床位数一样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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