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多卡因的不良反应、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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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发生率约为 6.3%,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
1、神经:视神经炎、头昏、眩晕、恶心、呕吐、倦怠、语言不清、感觉异常及肌肉颤抖、惊厥、神智不清及呼吸抑制,需减药或停药。
惊厥时可静注地西泮、短效巴比妥制剂或短效肌肉松弛剂。
2、心血管:①大剂量可产生严重窦性心动过缓、心脏停博、室颤、严重房室传导阻滞及心肌收缩力减低,需及时停药,必要时用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或起博器治疗;血压下降时给予吸氧、纠正酸中毒及升压药;保持气道通畅等及其他复苏措施;②心房扑动患者用时可能使心室率增快。
3、过敏反应:有皮疹及水肿等表现应停药,高血药浓度下可引起心血管抑制和呼吸停止。
这些不良反应的产生与误入血管内有完全关系。
皮肤试验对预测过敏反应价值有限。
4、脊髓注射或外用利多卡因均可能导致致命的支气管痉挛。
成人可能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但较罕见。
5、有报告发生室上性心动过速、扭转性心律失常或低血压者。
利多卡因禁忌症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胺类局麻药过敏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但利多卡因与普鲁卡因胺、奎尼丁间尚无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
2、已有报道分娩前静注本品,数分钟胎儿血药浓度可达母亲血药浓度的55~100%。
也有报道母亲用药后导致胎儿心动过缓或过速,甚至引起新生儿高
铁血红蛋白血症,孕妇用药须权衡利弊。
新生儿用药可引起中毒,早产儿的T1/2为 3.16小时,较正常婴儿长(1.8小时)。
利多卡因
3、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一般高龄患者(>70岁)剂量应减半。
4、下列情况应禁用;①阿斯综合症;②严重心脏阻滞,包括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阻滞;③严重窦房结功能障碍。
5、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心肌受损;②肝功能障碍;
③老年人;④低血容量及休克;⑤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或室内传导阻滞;⑥肝血流量减低;⑦肾功能障碍;⑧严重塞性心动过缓;⑨预激综合症(可能加重)。
6、对患心脏和肝脏疾病的病人,应减少利多卡因的剂量,在肝病患者中此药的半衰期较长。
由于它能迅速通过胎盘和在新生儿体内的半衰期延长,所以有可能引起新生儿抑制。
7、通常只有在原有心率缓慢的胎儿才会出现致死的心动过缓。
8、严重房室传导阻滞禁用。
利多卡因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充血性心衰、严重心肌受损、心动过缓、预激综合征、肝肾功能障碍患者、二及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有癫痫大发作史、肝功能严重不全及休克患者禁用。
2、孕妇、乳母慎用。
心、肝功能不全者,应适当减量。
3、新生儿用药易引起中毒。
早产儿半衰期约3.6小时,较正常婴儿长1.8小时。
老年人应根据耐受程度和需要而调整用量,大于70岁患者剂量应减半。
4、静注限用于抗心律失常。
对动脉硬化、血管痉挛、糖尿病患者与手指(趾)的麻醉,不宜加用血管收缩剂(如盐酸肾上腺素)。
5、用药期间应随时检查血压、心电图及血清电解质。
长期用药时应监测血药浓度。
租房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VCD
B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