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規範字的比較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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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規範字的比較與分析
两岸规范字的比较与分析 nhz\lee3 7/2005 R.
提要:1986 台北出版的<通用汉字标准交换码>(CNS11643)内台湾规范字(13,051),其中包括常用字5401;1988 大陆公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内大陆规范字(7,000),二者之间究竟有多少差异?本文把两种规范字,以繁简体并列的方式,作一对一的对照比较,并详细分析二者之间的差异。
目錄: 1.0 引言 2.0 规范字的取样范围 3.0 繁简体的一般比较
4.0 繁简体差异的详细比较
5.0 概述规范字的统合
6.0 总结
附录:(次篇)
1 只笔划略有不同
2 只部首改变
3 只音符或偏旁改变
4 完全不同
5 用较简笔的繁体字 6. 一對多的字
7. 在台標外的規範字 8. 在陸規外的規範字
附图:1.繁简体差异比较图 2. 繁简体的结构比较 3.繁简体笔划的分布
1.0 引言
多年来海峡两岸繁简字体各行其是,现在已到了讨论统合的时候了。
本篇是把大陆规范的通用字与台湾规范的常用字,作'一对一'的比较与分析,从多种角度说明它们之间的差异,提出一些资料以供讨论繁简规范字统合的参考。
简化字目前已成为中国大陆,及世界许多国家采用汉字的标准,其成效有目共睹。
它的规范(例如 7,000 通用字),无疑的,应成为两岸规范字统合的主要依据之一。
另一方面,简化字推行至今,已历半个世纪。
虽然中间曾有过小小的修正及补充,但尚未作全面的检讨。
第一次文字改革偏重通俗化,及笔划的减省,但是通俗化在某些方面与文字系统化互相矛盾;有些字为着减省几笔,反而牺牲了汉字原有的形声或表意功能。
因此在讨论两岸文字统合的时候,也就是检讨现行规范字的时候。
笔者认为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与多元化,人民教育的普及与提升,汉字的优化与规范的统一,应注重汉字的系统化与精致化;尤其文字计算机化之后,'省笔'不宜作为优化汉字的主要目标。
从繁简体的对应比较与分析中,笔者发觉某些简化字有待考虑改进,以求完善;某些繁体字值得选用,作为规范字的补充。
但无论前者或后者,其字数均不多。
文中提出的一些拟案及字例,只是个人的主观看法,本文旨在拋砖引玉,尚待方家多加讨论并指正。
2.0 规范字的取样范围
样本:大陆通用字(7,000)加上台湾常用字(5,401)
台湾规范(简称台规)是指1986台湾公布的13,051繁体字,其中包括常用字 5,401个,次常用字 7,650个。
大陆规范(陆规)指 1988 年3 月发布的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7,000个,其中包括同年 1月公布的常用字表 3,500字。
本样本含盍陆规的通用字7,000 及台规的常用字5,401;以繁简体对照的方式并列,扣除重复的共同字外,合计7,376 字,在样本7,376字中,有 262字为'简一繁多'的情况,也就是一个简化字相当于二个以上的繁体字,例如:杯/杯盃、板/板閭、蒙/蒙濛矇、台/台臺檯颱 (详附录 6.)
所谓 "常用字" 的选用,两岸各有一套衡量的标准,陆规 7,000 个通用字中,有 256 个不在台规 13,051 标准字内(详附录7)。
另有 114 个台规的常用字,不在陆规7,000 通用字内(详附录8)。
本样本实际取样的汉字,其分布如下表所示:
原不在大陆通用字表内而后大陆规范扩充的共5字:襬、渖、赀、祇、牠
由上表归纳,本样本包含的两岸规范字如次 --
陆规常用字=c+b+g=3450+47+3=3500 陆规次常用字=e+d+f=1575+1672+253=3500
台规常用字=c+e+h+a+r=3450+1575+18+106+252=5401 台规次常用字=b+d=47+1672=1719
要之,本样本 7,376个字,包括了大陆规范的常用字3,500,次常用字 3,500;及台湾规范的常用字5,401,及次常用字 1719字,就一般通用字言,可算是具有相当代表性了。
3.0 繁简字体的一般比较
3.1 概括统计 (样本 7376 字) --
依统计结果,繁简体字形完全相同的占了64%;若再加上笔划略有差异的第 1 项与只部首不同的第 2项,(繁简体部首的差异,只有几个,较易辨认) 则繁简体字形完全相同及相差不多的比例,高达78% 左右。
附图 1. 繁简体(7376)差异比较图
繁简字形完全相同者 4699,只笔划略有差异者 120,部首不同者947,声符不同者1069,字形完全不同者374,简体采用简笔的繁体者 167。
3.2 繁简体结构比较及笔划分布
与繁体相比,简体字结构较为简单,繁复式结构大为减少,如附图2.所示;简体笔划亦节省不少,笔划分布成常态曲线,其中心点自繁体的12笔减至9笔,详附图3.。
通用字繁简体字型结构比较表 (7376字)
附图 2. 通用字繁简体字型结构比较 (7376字)
由上图繁简体字数的比较(上方二线)可知,简体字独立型结构自525字增至670字。
而简体复垒型结构则自831减为451字;其字数比例则自11%减至6%。
显示了简体对于结构简化的影响。
无论繁简,左右型结构皆占较高比例 (58-60%)。
附图 3. 繁简体笔划分布图
4.0 繁简体差异的详细比较
兹就上节繁简体差异第 1、2、3、4、5各项,逐一比较之如次。
4.1 笔划略有差别的繁简字(共 120 字)即
1. 由统计,<新旧字形对照表> 所列字形差异的 52式中,台规繁体已改为新字形的,有如下 14式–
2. 未改的字形 35 式 (数字表笔划数) –
3. 此外 <字形表>未列 而繁简体字形中,笔划略有差异的其它字例 列之如下–
此项只有一些笔划差异的繁简字,虽不影响认读,但对于计算机编码、字模设定、字典排序,都十分不利。
在日后讨论两岸文字统一的问题时,宜优先列入解决的议案内。
另一方面 由大陆发行的字典等规范文字的书籍,凡是涉及繁体字部分,宜全面改用新字形。
由繁简体字形的比较,可知两岸选用规范字形的观点有所不同,
台湾偏重"字原原则",而大陆则以通俗易写为主,各有长短,难分轩轾;兹举例说明之:
-- 陆规 -- -- 台规 --
强:从弓虽[右旁成字,較易認寫強:从弘虫,弘聲,形聲 [字原原則]
及:第二劃連寫,共三筆 [省筆] 及:从又,會意,以手(又)觸人[字原原則]
敖:敖左旁[通俗易寫] 敖:从士放,會意,遨游[字原原則]
笔者对于<字形表>内'包容字'字形的规定,建议照「形符无限制,可包容亦可不包容;但音符不可包容形符」的原则更改。
这是因为现行字典的编制,大多以汉字的形符为部首,这也是较为合理的安排,(详论不在本文范围之内)。
为使形符(部首)在字形中明显突出,自不宜为音符所包围。
例如摩:形符手,音符麻,编入手部,符合字理。
但从现有字形'摩'观察,很可能被认为[广]或[麻] 为它的形符(部首)。
故建议[摩]的字形改为不被'麻'包容的字型。
字形表中从鹿(麂)、鼠(鼬)、鬼(魁)、毛(毯)、爪(爬)、瓜(瓞)、走(赶)、灰(盔)、成(盛)、或(惑)、麦(麸)…,均符合上述原则,不必更改。
其它字形则建议修正如次表:
要之,以上音符:麻、厌、尧、雁、府、庚等与形符并合成字时,建议改为不包容的字形构造。
4.2 繁简体部首差异的比较(共947字)
繁简体部首的差异,可分为 A、B 二类。
A 类部首:仅字形略有差异,此类部首含盍的字数较多--
B 类部首:繁体实际上是简体的异体字,简化字大都取笔划较少的为规范字,如齶/腭,声旁同为[咢],简体部首为'月',繁体部首为'齿'。
繁体的规范字大多为二者并取。
例如球/毬、坑/阬、抵/牴,滛下表加注(f)的都是繁体兼取的字例。
传统上有些部首的字形,常因配合方块字而有变化,例如:氵(江)/水(浆)、礻(礼)/示(禁)、衤(被)/衣(袋)。
简化的部首,如:纟/糸、饣/食、钅/金…亦有类似意思;其它简化的部首,如:门、韦、车、齿,黾…省笔易写,似均可采纳于统合的规范字中。
惟言的偏旁[讠],
易与水的偏旁[氵]混淆,建议只用于手写,印刷体仍宜使用[言]。
4.3 繁简体声旁(偏旁)差异的比较(共1069字)
由样本7,380字的统计,简化字的声旁,可分为如下数类,每类均列出它的字例:
1. 音符(偏旁)主要由部首的部件组合而成 或本身就是部首:
2. 声旁为繁体声旁的简化:
3. 以同音或近音的简笔音符取代繁体的声旁:
4. 不成字的声旁以下表字例表之:
4.4 繁简体字形完全不同的分析(共374字)
所谓字形完全不同,指繁简体的部首(多为形符)与声旁(或偏旁),两者都不同,大约可分为如下数类 --
1. 繁复字简为单体字,或取繁体字形的部分:
辦办髮发飛飞樂乐無无習习廣广頭头衛卫專专與与業业幣币韋韦義义舊旧開开虧亏龍龙滅灭書书
產产廠厂鞏巩畝亩啟启澀涩殼壳隸隶麗丽謄誊條条糶粜錄录鄉乡習习
2. 简省笔划,外围形似繁体:
貝贝長长車车東东奪夺賢贤頁页魚鱼龜龟亞亚風风鳳凤咼呙轟轰見见門门來来興兴嘗尝堯尧覺觉夾夹戔戋婁娄傘伞喪丧嗇啬鹵卤黽黾
3. 以简笔偏旁取代繁体偏旁:
纏缠饞馋驛驿繹绎鶯莺纓缨鐘钟鍾钟贓赃髒脏臟脏闥闼顱颅鸕鸬鹼碱餼饩纖纤縿縿賬账錚铮諍诤證证騶驺錢钱鎗鎗講讲驕骄諱讳繪绘諢诨鑰钥賤贱餞饯颺扬鍚钖護护鏵铧驊骅鉤钩購购識识讓让節节鏤镂
4. 以简单的会意字取代复杂的形声(或会意)字:塵尘從从個个繭茧滅灭眾众糴籴夢梦
4.5 简化字使用简笔的繁体 (共167字,参见附录
5.)
这一类字 台规是二字并取,陆规只取其中字形较简单的一个为规范字,另一个算是异体。
须注意的有一些繁简相对应的字,它的原有读音,并不一定相同(注有记号*):
不少简化字只取繁体的偏旁:
还有一些是假借字:
5.0 规范字的统合(概说)
5.1 统合规范字的原则
两岸建立统一的标准的规范字,即是字体的统合。
所谓'统合'不是”繁简并行”或”识繁写简”之类的方式。
因为这仍是两种规范,不仅无益于汉字的统一发展,而且更打乱了现行的文字规范。
就取样来说,无论繁简体,都未尽周密。
例如繁体13051字内竟无'纨绔子弟'的绔或从[衤夸] 的字。
繁简体取字的标准也不同,例如繁取[臞],简取[癯]。
就简体来说 垅与垄并列 繁体只垄(壟)一字,垅
与垄是否应为同一字;坂与阪并列,繁体无坂,坂及阪是否宜取一字即可。
就统合规范的字量言,应限于8,000 字左右,其它汉字应保留原有的传统形式。
个人认为'统合'是以目前流行最广的字体(简化字)为基础,与相应的繁体/异体作比较分析,除非某些繁体字确有很大优点,加以采用外,原则上应舍繁就简,或优化现行的规范简化字。
宜注重汉字的系统化与精致化;'省笔'虽不再是选用规范字的主要目标,但对于笔划超过25划以上的字,如:纛、鬣、攮、囔、爨、齉… 应想法加以简化。
由3.1 通用字的概括统计中可知,繁简体有较大差异的字量不算很多(约占规范字总量的21%)。
统合应自这部分着手。
从前述繁简体的比较分析中,笔者发觉某些简化字有待考虑改进,以求完善;某些繁体字值得选用,作为规范字的补充;但其数量均不多,详如下文各节。
5.2 声旁的划一与改进
有不少简化字,繁体的声旁完全相同,而简化字的音符则颇有差异。
例如:通用字所有从[毚]的字,均已简化,只有 '巉''镵' 未改;从[忧]的字均改为从[尤],只有'耰'未改;从[将]的字,有的改从[将],有的改从[丬夕];惫的音符已改为[备],而鞴仍保留[備旁];脑恼已简化为脑恼,而'瑙'却并未简化,这些不必要的差别,只会增加学习负,并无任何好处。
笔者主张凡是规范的通用字, 尽可能使用偏旁类推法则。
1.下述各组简化字的声旁,除非更改后,会与某些通用字相混,否则宜取同一字形:
2. 从’壳’声符的简化字,除ke2/壳及穀(借用谷)外,均未更改( Gu3/彀 gu3/毂 hu2/觳),彀、毂、觳是否可照'壳'的方式简化,例
如:毂->[士冖车],如此不仅简化了字形,成为上声下形的结构;而且也易归部,即:觳简化后归入角部,毂简化后归入车部,与一般字典分部一致。
(一般字典大多依据形符归部,原有形符在左下角,难以看出是部首)。
2. 部分繁复的音符,如[囊]、[襄]、[攀]等,应进一步简化:
5.3 规范字增添若干繁体字
一个简化字,常可取代二个以上的繁体字;在样本7,000通用字中,共有262组有此种情况,这固然可减少字量,但有时也降低了表意的清晰度,须加改进,以下是一些例子 --
1. 并:以'并'取代'并且'、'并立'等副词的'并' 是合理的;但以'并' 取代动词合并、并吞的'并',有待商榷。
建议规范字加入'併'。
2. 冲:衝突、衝动,指行动(故衝从行);而冲(沖)则指冲水(故沖从水),意涵有别,是否可以分列,不把’衝’当作'冲'的异体字?
3. 佛:佛,已成为专有的宗教名词;副词 '彷佛' 仍宜用'彿'。
彷不以仿取代,彿又何必用佛来代替呢;而且彷彿一词 使用同一偏旁[彳],亦较易记忆。
4. 干:干、幹音调不同,干涉、干与,与实幹、幹事,还是分开的好。
5. 后:后、後可并存,有词意混淆时用'後';在未推行简化字前,'後' 原为最常用的字,且构成它的三个部件亦最常见,并不难认难写。
这样也可以避免’简换繁’时出现「皇天後土」的笑话。
6. 姜:薑是一种辣味蔬类,故从[艹] 以从[女]的'姜'(意为美好)取代,总觉得不合适,失去了汉字原有的意符功能;薑虽然笔划多些 但构件(艹一田) 还是很简单;建议仍用薑,或从通盘简化声旁着手。
7. 径:径专指路径、行径,名词;逕虽亦有'行径'之义,但多用为副词,有'直截了当' 之意,如「逕自离去」;径、逕可否分列?
8. 困:睏,想睡觉,从[目],是个很形象化的字;[困]的字义过于广泛,如穷困、困乏,疲乏了却不一定想睡,[睏]宜另列为规范字。
9. 栗:慄,发抖,因害怕或寒冷而引起,故从[心];栗,可能为古今字,亦有‘慄’义,但在汉字发展过程中,为使词意分明,二者已经分列;实不必再混同使用;则 '栗'宜专指树木,而'发抖'仍宜用'慄' 如:'不寒而慄'。
10. 磷:建议'磷火'的'磷'仍用'燐',燐从火,可表意;'磷'为一非金属的化学元素从石,也有表意功能;二者均可为规范字,不必把燐当作磷的异体。
11. 凄:悽凉的'悽'是属于心境的感觉,故从心,与'凄'有别,拟增'悽'为规范字。
12. 牠:它,指无性的事物;牠,指一般动物,还是分列的好;当然 '它' 亦可概括'牠'义,但不必限制人们使用'牠'。
13. 榨:搾取的'搾'是动词,故从[手],最好不用从[木]的榨来代替,建议榨、搾分列,使词意更加清晰。
14. 赀:如词语 '所费不赀'的 '赀',通常作 '数量'解; '资'代表'资财'、'资历'、'天资'等,并无'数量'之意,是否可保留'赀'于规范字中?
5.4 以繁体取代简体(举例)
1. 雕:以彫取代雕,简单易写;且彫从彡,容易与彩饰雕刻联想;而雕从隹(鸟),与此义无关;至于射大鵰的鵰,宜另从[周鸟]。
2. 盘:盘的音符为般,音近;省了几笔,坏了形声结构,得不偿失,拟恢复'盤'为规范字。
3. 膻:建议以'羶'取代'膻',一来从月(肉)的字太多,不好辨认;二来‘羶'较为形象化,从它的偏旁[羊],即可联想到它的含义(羊膻味)。
4. 檐:屋檐的'檐'建议以'簷'取代,因通用字中从[木]的字,比从[竹]的字多了近三倍;且[木]旁多指'树木',以[竹]旁的'簷'取代[木]旁的檐,较易辨异记认。
以上 1,2,3,4 四项,只是把规范字与异体字对调而已;但 1. 项则除对调外,须增一'鵰'的简化字。
4.5 釆用部分台规的常用字
前文 2.1 曾述及陆规通用字中未录的台规常用字(共 113 个,见附录8),也在本文的分析范围之内。
台规作为常用字,自有相当依据 ,宜逐一加以研析,是否值得采用? 以下是笔者认为值得考虑采纳的常用字。
1. 糸(mi4)、尢(wang)、隹(zhui) 都是部首,笔者以为凡部首均宜加入规范字,让学生知道它的读音及意义,有助于查字典检字。
2. 如鱼塭的'塭',跆拳的'跆',保佑的'佑',环珮的'珮',水甽的'甽',瘀青的 '瘀',劻助的 '劻',门屝的 '屝',鯈鱼的 '鯈',蚵蛎的'蚵',都是并不罕见的字,宜考虑加入陆规的通用字内。
附录-8内其它各字亦须详加探讨,以定取舍。
大约只要把规范字的字量扩至 7,500,就可涵盍所需了。
6.0 总结
两岸规范字的统合,是个关系汉字发展前途的文字工程,须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实施。
统合的规范,是订定一个字体标准,并非繁简体并行的两个标准。
本篇只是笔者个人就分析比较繁简体字形的差异后,对此问题提出的一些看法,举出的若干字例,只表示建立统合规范字的模式之一。
一. 统合的规范,是以流行最广的大陆规范的通用字为基础,因此须先行优化现行的规范字,例如 --
1. 把<字形表>内的新字形,必要时作局部修正后,推广应用于所有通用的繁简字。
2. 偏旁简化的类推法则,尽可能推广应用于规范的通用字(7,000)。
例如:现行通用字内偏旁不一致的如巉、镵、耰、鞴、瑙、酃、瀍、躔、瀵,宜照类似己简化的偏旁加以简化。
其它繁体偏旁相同而简体差异的,类推不一致的字组,如骢熜璁/葱偬,也要考虑加以修正。
3. 考虑继续简化繁笔的规范字,例如:囊,口袋,原字头[一中]为象形字,后加’襄’声符,变成形声字,不如复元为象形的[一中],
则从[囊]的繁笔字,如囔攮,均可因之简化。
通用字中笔划最多的齉便可自 36 划减为 19 划。
又如:毂穀彀,可比照'壳'的方式 简化其结构,以便字典归部。
4. 统一汉字部首的字形: [兀]宜并于[尢],如虺改从尢;彑/彐宜合併為彐,如’彔’从彐。
又如繁体取蝟,简体取猬,因猬为兽类 自以取猬为佳。
二. 为提升规范字整体的表意功能,以台规的常用字为参考,考虑增添若干繁体字,或将原定为异体的某些字,变更为规范字 例如 --
1. 以繁体取代规范的简化字:盤(盘)、彫(雕)、羶(膻)、簷(檐)
2. 通用字内拟增加的繁体字:併衝彿幹後薑徑睏慄燐悽牠搾貲糸尢隹,其理由已如前述。
3. 附录8 内其它常用字(台规),如:捱璦鈽鯈屝蚵劻犛霤瘺靦嬝珮甽跆醣檮抆祐瘀,亦可参照其使用频率,考虑加入规范的通用字内。
附录 (见次页)
1 只笔划略有不同(120) 2. 只部首改变 (947)
3. 只音符或偏旁改变 (1069)
4. 完全不同 (374)
5 用较简笔的繁体字 (167) 6. 一對多的字( 262)
7. 在台标外的规范字 (256) 8. 在陆规外的规范字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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