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招商银行上海泗泾支行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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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招商银行上海泗泾支行开业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20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1〕296号
•【施行日期】2021.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招商银行上海泗泾支行开业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1〕296号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泗泾支行开业的请示》(招银沪字〔2021〕33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泗泾支行(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泗泾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由你总、分行授权的金融服务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宝路111号1_2层,113号1_2层,115号1_2层,117号1_2层。

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
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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