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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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升医务人员素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院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甘肃省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甘州区20xx年度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是医院依据执业标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评估。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并在我院注册执业的医务人员,将适用本制度进行定期考核。
医务人员的定期考核应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考核周期为一年,所有考核工作应在该年度内完成。
我院成立医务人员定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拟定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指导和评定考核结果,确保考核规范进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我院考核小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则由区考核委员会与我院共同负责。
职业道德考核将涵盖医务人员执业中的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及依法执业情况。
工作成绩考核将评估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遵守规定、完成工作量、服从调遣和安排以及及时完成任务的情况。
业务水平考核将评估医务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应用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考核小组将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务人员进行评定,并在《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考核结果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通知被考核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的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良好行为记录包括院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违反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和医疗事故等。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未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医务人员在考核周期内通过培训考试考核或晋升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需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医务人员,可在收到结果后5日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考核委员会复核。
考核周期内,如医务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考核小组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在《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表》上说明:
在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
未经批准擅自在院外执业,紧急情况下抢救患者除外;
跨执业类别执业,紧急情况下抢救患者除外;
代他人参加资格考试;
索要或收受患者或其亲友财物,或牟取不正当利益;
索要或收受生产销售企业或工作人员的回扣、提成;
通过介绍病人收取回扣或提成;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
未按规定执行感染控制任务,造成疾病传播;
故意泄露传染病人隐私信息;
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扰乱考核秩序;
违反《执业医务人员法》被行政处罚。
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将纳入科室年终绩效考核。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