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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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
示范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6.12
•【文号】旅办发[2014]116号
•【施行日期】2014.06.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
位”的通知
(旅办发[2014]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自国家旅游局开展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努力、大胆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
经2013年底终期总结,26家试点地区和27家试点企业达到了工作标准的基本要求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预期目标。
经研究,确定武汉市等26个城市(区、县)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区、县),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为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希望各示范单位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旅游标准化各项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提高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水平、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附件:
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名单
一、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16个)
湖北省武汉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承德市、黑龙江省大庆市、浙江省绍兴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洛阳市、海南省海口市、甘肃省嘉峪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福建省武夷山市、湖北省赤壁市、广东省增城市、四川省都江堰市、贵州省赤水市
二、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2个)
上海市宝山区、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三、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8个)
山西省平遥县、吉林省抚松县、浙江省淳安县、江西省星子县、山东省沂水县、河南省西峡县、湖南省新宁县、云南省腾冲县
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27个)
北京市
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八达岭特区办事处
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辽宁省
沈阳黎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
携程旅行网
上海野生动物园
江苏省
连云港花果山景区管理处
浙江省
浙江开元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西溪湿地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省
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省
江西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山东省
山东蓝海酒店集团
山东烟台张裕酒文化博物馆
湖北省
湖北长江轮船海外旅游总公司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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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海南保亭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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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成都市温江区国色天乡景区
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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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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