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美法两国的行政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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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美法两国的行政补偿范围
论文关键词:行政补偿侵权行为归责原那么
论文摘要:行政补偿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行政补偿的范围问题。
美国和法国别离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而两国的行政补偿范围从能够引发承担这种责任的缘故行为即侵权行为角度去比较,能够从必然的程度上看出两大法系在这两个问题上存在的一些不同和进展的趋势,也简单地给我国行政补偿法的修订提供一点意见。
文章从立法模式具体内容和理论依照等方面来比较,介绍了两国的行政补偿范围的区别。
一、我国国家补偿法对行政补偿范围的界定
谈到那个行政补偿范围,那个概念一直在范围上存在不同的观点。
比如“行政补偿范围那个概念能够在两个层次意义上利用,一是指致使行政补偿责任的缘故行为即侵权行为的范围或说行政补偿应当界定在哪些事项上……二是指补偿损失的程度,即是不是仅补偿直接损失?……我国国家补偿法是在第一个层次意义上利用行政补偿范围那个法律概念的,西方国家在国家补偿立法及理论研究中一样是在第二层次意义上利用‘补偿范围’那个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