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扬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
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16.09.30
•【字号】扬政民〔2016〕171号
•【施行日期】2016.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
正文
扬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
监察工作的通知
扬政民〔2016〕171号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2016年扬州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决定对全市市级以上下达的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五保供养金、养老服务事业费、彩票公益金、优抚资金、安置补助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监察目的
通过执法监察,了解2015年度各地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五保供养金、养老服务事业费、彩票公益金、优抚资金、安置补助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和贯彻落实扬发[2016]17号关于彩票公益金“三直接”环节操作规范推进开展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和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各级纪检、办公室、规划财务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检查内容
(一)城乡低保方面
1、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主要检查低保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到位和资金发放情况,是否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
2、低保规范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低保申请审批、张榜公示、民主评议、档案管理等是否符合“三直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环节操作程序。
3、低保制度执行情况。
主要检查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等情况及制度落实情况。
(二)农村五保方面
1、五保供养资金专项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到位和资金发放情况,是否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
2、规范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五保申请、审批、张榜公示、民主评议、档案管理等规范管理情况。
3、制度执行情况。
主要检查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资金落实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养老服务事业费方面
1、督查《江苏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台账资料。
2、检查居家养老项目建设成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点情况及农村老年关爱之家标准化建设情况。
3、督查2016年尊老金发放情况和2015年“城庆大礼包”发放情况。
(四)彩票公益金方面
1、彩票公益金“三直接”环节落实开展情况。
2、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优抚、安置资金方面
1、资金到位和资金发放情况,是否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
2、主要检查人员动态管理情况及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一)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介绍;
(二)查阅相关批文及会计帐册等基础资料,核对专项资金划拨凭证,核查台帐及领款记录;
(三)召开座谈会,走访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养老服务对象、优抚安置对象,实地查看了解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
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照执法监察内容,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对2015年度全市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五保供养金、养老服务事业费、彩票公益金、优抚资金、安置补助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彩票公益金“三直接”环节操作规范开展落实情况,以及2016年尊老金和2015年“城庆大礼包”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自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专题自查报告正式文件和彩票公益金“三直接”环节操作规范落实的相关文件、配套制度、宣传报道等资料卷宗,于10月20日前分别报市局监察室及相关业务处室。
(另将报告电子档传至市局监察室,邮箱:***************)
(二)抽查阶段。
市民政局组织专项执法监察小组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专项执法监察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抽查时间、范围和方法另行通
知)
(三)整改阶段。
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属于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报送上级民政部门;属于工作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要抓紧理顺、健全和完善;属于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管理操作、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要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实施责任追究;属于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要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积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准备。
坚持实事求实,严禁弄虚作假。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现有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专项执法监察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予以推广,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扬州市民政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