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期末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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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期末复习要点
第⼀章概述
1.国际贸易的相关概念与分类。

【概念】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泛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仅限单独关税地区)之间跨越国境的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以及⽣产要素的国际间流动。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指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的商品、劳务、技术等的交换活动。

国际贸易额(Value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计算和统计世界各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指标,把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出⼝或进⼝额相加,即按同⼀种货币单位换算后,把各国和地区的出⼝或进⼝额相加得出的数额。

⼀般世界出⼝总额(以FOB价格计算)⼩于进⼝总额(以CIF价格计算)
对外贸易额(V alue of Foreign Trade)是⼀国(或地区)出⼝贸易额与进⼝贸易额的总和。

这是⽤货币⾦额表⽰的⼀国或地区在⼀定时间内的进出⼝的数量指标,是衡量⼀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经济指标。

对外贸易量(V olume of Foreign Trade or Quantum of Foreign Trade)是指经价格指数调整后的对外贸易额。

是为了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并准确反映⼀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实际数量变化⽽制定的⼀个数量指标。

对外贸易依存度(Ratio of Dependence on Foreign Trade)也称对外贸易系数,是指⼀国在⼀定时期内对外贸易额与该国同时期国民⽣产总值(GNP)或国内⽣产总值(GDP)之⽐对外贸易依存度是衡量⼀国国民经济对进出⼝贸易的依赖程度和衡量⼀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个重要指标
对外贸易货物结构(Composition of Foreign Trade)是指⼀国各类进出⼝货物的构成状况,即某类货物进出⼝贸易与整个进出⼝贸易额的⽐。

⼀国对外贸易货物结构主要由该国经济发展⽔平、⾃然资源状况、对外贸易政策等因素决定,它反映⼀国经济发展⽔平和在国际分⼯中的地位。

国际贸易货物结构(Composi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各类货物在国际贸易中所处的地位,通常以各类货物在国际贸易总值中的⽐重来表⽰。

是反映国际货物贸易发展⽔平的主要指标。

对外贸易地理分布(Geographic Distribution of Foreign Trade)指⼀定时期内世界上⼀些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在某⼀个国家对外贸易中所占的地位,⼀般是以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在该国进出⼝贸易总额的⽐重来表⽰,它表明该国同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

国际贸易地理分布(Geographic Distribu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各个国家(地区)在国际贸易中所处的地位,通常以它们的出⼝额(进⼝额)占世界出⼝额(进⼝额)的⽐重来表⽰。

它是反映国际贸易地区分布和商品流向的指标。

【国际贸易的分类】
(⼀)按商品(含各种劳务)的移动⽅向划分
1、出⼝贸易(Export Trade)是指将本国所⽣产或加⼯的商品(或劳务)输往国外市场进⾏销售的商品交换活动,称为出⼝贸易或输出贸易。

净出⼝是指⼀国或地区某⼀时期某类或某种商品的出⼝量⼤于进⼝量的部分。

2、进⼝贸易(Import Trade)指将外国⽣产或加⼯的商品(含劳务)购买后,将其输⼊本国市场进⾏销售的商品交换活动,亦称为进⼝贸易或输⼊贸易。

净进⼝是指⼀国或地区某⼀时期某类或某种商品的进⼝量⼤于出⼝量的部分。

3、转⼝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商品⽣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不直接买卖商品,⽽是通过第三国参与进⾏的商品买卖。

转⼝贸易对⽣产国和消费国来说是间接贸易。

转⼝贸易不⼀定要间接运输。

4、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是指商品⽣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进⾏的商品买卖活动,其实物运输过程必须穿过第三国的国境。

第三国要对此批货物进⾏海关监管,并把此类货物作为过境贸易额加以统计。

5、复出⼝贸易(Re-export Trade)也称为再出⼝贸易,是指⼀国商⼈把外国⽣产或加⼯的商品买进后、未经加⼯⼜输出到国外的商品贸易活动。

6、复进⼝贸易(Re-import Trade)也称为再进⼝贸易,是指⼀国商⼈把本国⽣产的商品输出到国外后,在境外未对其加⼯⼜重新输⼊本国内市场的贸易活动。

(⼆)按交易对象的性质划分
1、有形商品贸易(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传统的商品进出⼝,也叫货物贸易。

2、⽆形商品贸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所进⾏的没有物质形态的商品交易,主要指劳务、技术、旅游、运输、⾦融、保险等。

(三)按国境与关境划分
1、总贸易(General Trade)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商品进出⼝的统计⽅法,凡进⼊国境的商品⼀律列为进⼝;凡离开国境的商品⼀律列为出⼝。

前者叫总进⼝,后者叫总出⼝。

2、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商品进出⼝的统计⽅法。

当外国商品进⼊国境后,暂时存⼊保税仓库,不进⼊关境,⼀律不列⼊进⼝。

只有从外国进⼊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关境的商品,才列为进⼝,称为专门进⼝。

(四)按清偿⽅式的不同来划分
1、现汇贸易(Spot Exchange Trade)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以货币作为清偿⼯具的贸易。

其特点是通过银⾏逐笔⽀付货款以结清债权债务。

2、协定贸易(Agreement Trade)是指两个国家(或地区)签订贸易协定,通过记账⽅式交易,⽽不是直接动⽤外汇,在⼀定时期内(通常为⼀年)进⾏结算。

贸易差额结转到下⼀年的账户。

3、易货贸易(Barter Trade)是指经过计价以货物作为清偿⼯具的贸易,以货易货可以使贸易双⽅在外汇不⾜的情况下达到交易的⽬的。

第⼆章国际贸易理论
1、“⽐较优势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两国都能⽣产两种产品的条件下,其中⼀国在两种产品的⽣产上都处于优势地位,⽽另⼀国均处于劣势地位,则处于优势地位的国家应专门⽣产相对优势最⼤的那种产品,处于劣势地位的国家应专门⽣产相对劣势最⼩的那种产品,然后参与国际贸易,双⽅均可以获得利益。

2、赫—俄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产要素的禀赋差异是国际贸易发⽣的根本原因。

各国⽣产要素禀赋不同→要素相对价格不同→不同国家商品价格不同→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产要素禀赋:表明⼀国⽣产要素的拥有状况。

通常⽤“丰裕”和“稀缺”表⽰。

这⾥的⽣产要素主要指劳动⼒、资本和⼟地。

如中国是劳动⼒丰裕的国家,美国是资本相对丰裕的国家。

2)、各国应该出⼝那些密集使⽤本国丰裕资源的商品,进⼝那些密集使⽤本国稀缺资源的商品。

3)、⾃由贸易不仅会使本国商品价格趋于均等,⽽且要素价格也趋于均等。

3、产品⽣命周期学说的主要内容?
产品⽣命周期学说是美国经济学家弗农(Raymond Vernon)提出来的。

他认为产品具有不同的⽣命周期,在产品⽣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国出⼝和进⼝商品结构是不同的。

产品的⽣命周期经历三个阶段:
1)、产品创新阶段(技术密集型产品,创新国出⼝,模仿国和其他⼯业国进⼝)
2)、产品成熟阶段(资本密集型产品,模仿国出⼝,创新国和和发展中国家进⼝)
3)、产品标准化阶段(劳动密集型产品,发展中国家出⼝,创新国和模仿国进⼝)
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
1、国际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是什么?
1.)⾃由贸易政策
–即国家取消对进出⼝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商的各种特权和优惠,使商品和服务⾃由进出⼝,在国外市场上公平竞争。

2.)保护贸易政策
–即国家采取各种限制进⼝的措施,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免受外国商品和服务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商给予优惠和津贴,以⿎励商品和服务出⼝。

2、简述关税的主要种类?
(⼀)进⼝关税(Import duties)
1、普通进⼝关税
普通进⼝关税是指对原产于与进⼝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收的关税。

关税税率⼀般都⽐较⾼。

2、优惠进⼝关税
优惠进⼝关税是指对原产于与进⼝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收的关税。

最惠国税?普惠关税?特惠关税
3、特别关税
任何国家或地区对其进⼝的原产于某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歧视性待遇的,为了报复那些国家或地区对该国出⼝货物的歧视,该国海关可对原产于那些国家的或地区的进⼝货物征收特别关税。

4、进⼝附加税
进⼝附加税是指进⼝国家对商品除征收⼀般的进⼝税之外,还根据某种特定的⽬的再征收的关税。

(1)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ies)
(2)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
(⼆)出⼝税
出⼝税(Export Duties)是出⼝国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商征收的⼀种关税。

(三)过境税
过境税(Transit Duties)是⼀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种关税。

3、什么是⾮关税措施?它包括哪些内容?
⾮关税措施是指关税以外的⼀切⼲预进出⼝贸易的各种措施,也称⾮关税壁垒。

(⼀)从数量⽅⾯限制外国商品进⼝的措施
1、进⼝配额
进⼝配额(Import Quota)是⼀国政府在⼀定的时期内,对于某些商品的进⼝数量或⾦额加以直接限制。

(1)绝对配额
绝对配额(Absolute Quota)是指在⼀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数量或⾦额规定⼀个最⾼限额,达到了这个额度后,便不准进⼝。

(2)关税配额
关税配额(Tariff Quota)是将关税与配额结合起来的⼀种限制进⼝的措施。

(3)“⾃动”出⼝配额制
“⾃动”出⼝配额制(V oluntary Export Quota),⼜称“⾃动”限制出⼝,简称“⾃限”制,是出⼝国在进⼝国的要求或压⼒下,“⾃动”规定某⼀时期内(⼀般为3~5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配额,在限定的配额内⾃⾏控制出⼝,超过配额即禁⽌出⼝。

2.进⼝许可证制
进⼝许可证(Import License), 是指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数量限制或其他限制的进⼝货物颁发准予进⼝的许可证件。

(1)进⼝许可证制按其有⽆配额
①有定额的进⼝许可证
②⽆定额的进⼝许可证
(2)进⼝许可证按其来源国有⽆限制分
①公开⼀般许可证——⼜称公开进⼝许可证.或⼀般进⼝许可证,或⾃动进⼝许可证,对进⼝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
②特种进⼝许可证——⼜称⾮⾃动进⼝许可证,即进⼝商必须向政府有关当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才能进⼝
(⼆)从价格上限制外国商品进⼝的措施
1、进⼝押⾦制
进⼝押⾦制(Advanced Deposit),⼜称进⼝存款制,要求进⼝商必须在政府机构或国家指定的银⾏存⼊⼀笔款项,然后才能进⼝。

2、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是⼀种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限制,来平衡国际收⽀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种制度。

(1)数量性外汇管制——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限制和分配(2)成本性外汇控制——复汇率制
(3)混合性外汇管制
3.最低限价制和禁⽌进⼝
4.产品归类与海关估价
产品归类是将进⼝商品归在哪⼀个税则号下
海关估价海关如何估定进⼝商品的完税价格
(三)苛刻的技术、卫⽣和检验标准
1、利⽤商品性能加以限制
2、利⽤卫⽣检疫限制进⼝
3、规定产品成分,限制进⼝
4、拖延进⼝审批时间
(四)以⽴法的形式限制外国商品进⼝
1、制定国家安全条款
2、以国家⽴法限制进⼝
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

3、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
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是国家通过⽴法形式,规定政府机构采购时要优先购买本国产
品。

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
1.简述贸易术语的含义、性质和作⽤。

贸易术语(Trade Terms)是⽤来表⽰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明确买卖双⽅所承担的费⽤、风险和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语。

贸易术语⼜称价格术语,在我国也称为“价格条件”
贸易术语的主要作⽤
①有利于买卖双⽅洽谈交易和订⽴合同;
②有利于买卖双⽅核算价格和成本;
③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

2.试⽐较FCA、CPT与CIP的异同。

3.试⽐较FCA与FOB术语、CIF与CIP术语的异同点。

4.掌握六种常⽤贸易术语的含义、双⽅的责任和义务。

5.《2010通则》的11种贸易术语中,哪⼏个只适⽤于海运或内河航运,各类术语对于买卖双⽅风险和责任的⼤⼩?
第五章国际贸易商品条件
1、基本概念:对等样品(或回样、确认样品)、溢短装条款、中性包装、定牌
在实际业务中,如卖⽅认为按买⽅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卖⽅可以根据买⽅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供给买⽅。

这种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合理规定机动幅度(溢短装)
《UCP600》第30条a款规定:凡“约”、“⼤概”“⼤约”或类似词语,⽤于信⽤证⾦额、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有关⾦额、数量或单价有不超10%的增减幅度。

《UCP600》第30条b款规定:除⾮信⽤证规定货物的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付款项不超过信⽤证⾦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是,当信⽤证规定数量以包装单位件数或⾃⾝件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

中性包装是指包装上没有标明⽣产国别和制造⼚商标志及商品原有的商标和品牌的⼀种特殊包装。

定牌中性:商品或包装上使⽤买⽅指定的商标或牌号,但不注明制造商名称
⽆牌中性:商品或包装上均不注明任何标记
定牌是指买⽅要求出⼝商品或包装上使⽤买⽅指定的商标或品牌。

2、表⽰品质的⽅法有哪些?
1.)以实物表⽰商品品质
(1)看货买卖
多⽤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
①凭卖⽅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
②凭买⽅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
③凭对等样品买卖(Sale by counter sample)
2.)以⽂字说明表⽰商品品质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Sale by brand or trademark)
(6)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3、商品重量的计量⽅法?
1).⽑重(Gross Weight)是指商品本⾝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

2).净重(Net Weight)是指产品本⾝的重量,即除包装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有时候采⽤以⽑作净的⽅法。

把货物包装的重量称为⽪重(Tare)。

国际上有四种计算⽪重的⽅法:
(1)实际⽪重(Actual Tare)
(2)平均⽪重(Average Tare)
(3)习惯⽪重(Customary Tare)
(4)约定⽪重(Computed Tare)
3).公量(Conditional Weight)公量是以商品的⼲净重加上国际公定的回潮率与⼲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

计算公式有两个: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或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例如,某公司出⼝⽺⽑10公吨,买卖双⽅约定的标准回潮率为11%,其实际回潮率则从10公吨货物中抽取部分样品进⾏测算。

假设抽取10千克,然后⽤科学⽅法去掉l0千克⽺⽑中的⽔分,若净剩8千克⼲⽺⽑,则实际回潮率为2/8=25%。

将两种不同的回潮率代⼊上述公式,则公量为:
10×(1+11%)/(1+25%)=8.88(公吨)或8 ×(1+11%)=8.88(公吨)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对于⼀些按固定规格形状和尺⼨所⽣产和买卖的货物,只要其规格和重量⼀致、尺⼨⼤⼩⼀致,则每件商品的重量⼤体相同,按该⽅法得出的重量称为理论重量。

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和实物净重(Net Net Weight)
法定重量是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的重量。

此计重⽅法⼤多⽤于海关计税。

有些商品有内包装和外包装,把内外包装都除去的商品重量称为实物净重(净净重)。

4、约定溢短装条款需注意哪些⽅⾯?
1数量机动幅度的⼤⼩要适当
2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法要公平合理
4数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完整。

按重量成交的应说明是按净重还是按⽑重计算,如不说明,根据《公约》第56条规定,应按净重计算。

5、标准运输标志包括哪些内容?
①收货⼈名称的英⽂缩写或简称
②参考号,如订单、发票或运单号码;
③⽬的地;
④件号。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1、主要的国际货物运输⽅式?
(⼀)海洋运输1、班轮运输2、租船运输
(⼆)铁路运输(三)航空运输(四)邮政运输(五)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2、班轮运输的特点是什么?其运费采取哪些计收标准?滞期费和速遣费?
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称定期船或邮船运输,是指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式。

(1)班轮运输的特点
①有固定的港⼝、固定的航线、固定的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费费率,即“四定”。

②货物由班轮公司负责配载和装卸,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但是不计滞期费、速谴费。

即“⼀负责”。

③承运⼈和托运⼈之间处理纠纷所依据的是班轮提单背⾯条款。

(2)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
班轮运费是指班轮公司为运输货物⽽向货主收取的费⽤。

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组成。

基本运费是指货物从装运港到⽬的港所应收取的费⽤,其中包括货物在港⼝的装卸费⽤,它是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组成部分。

其计算标准主要有以下⼏种:
①重量法。

以W表⽰,即按货物的⽑重计算运费。

“重量吨”
②体积法。

以M表⽰,即按货物体积计算运费。

“尺码吨”
③从价法。

以Ad. V al或A.V表⽰,即按货物的FOB价值计算运费。

④选择法。

⑤按件法。

按货物的件数计收取。

如牲畜、运输机械等。

⑥议定法。

⼤宗商品交易下,由船、货双⽅议定。

班轮运费中的附加费
①转船附加费(Transshipment Surcharge)
是指凡运往⾮基本港的货物,需转船运往⽬的港,船⽅因此收取的附加费。

②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
是指当运往⾮基本港的货物达到⼀定的货量,船公司可安排直航该港⽽不转船时所加收的附加费。

③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和超⼤附加费(Surcharge of Bulky Cargo)
④港⼝附加费(Port Additional or Port Surcharge)
是指由于有些港⼝设备条件差或装卸效率低以及其他原因,船公司加收的附加费。

⑤港⼝拥挤附加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⑥选港附加费(Optional Surcharge)
⑦变更卸货港附加费(Alternation of Destination Charge)
⑧燃油附加费(Bunker Surcharge or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⑨货币贬值附加费(Devaluation Surcharge or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
⑩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
滞期费(Demurrage):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当船舶装货或卸货延期超过装卸货时间时,由租船⼈向船东所⽀付的约定款项。

所谓速遣费(Despatch Money),是指由于装卸所⽤的时间⽐允许的少,⽽由船东向租船⼈、或发货⼈或收货⼈按事先约定的费率⽀付的款项。

实质上就是,提前完成装卸任务,使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开⽀,船⽅将其获取的利益的⼀部分给租船⼈作为奖励。

3、海运提单的种类?合同中的运输条款?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2)根据提单上有⽆对货物或货物外包装的不良批注
清洁提单(Clean B/L)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3)根据提单收货⼈栏填写⽅式的不同
记名提单(Straight B/L)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的收货⼈栏填有指定的收货⼈,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注明的收货⼈提货,不能转让。

指⽰提单(Blank B/L或Open B/L)在收货⼈栏填有“凭指定”(To Order)或“凭××指定”(To Order of …)。

(4)根据运输⽅式的不同
直运提单(Direct B/L)?转运提单(Transs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
(6)其他种类的提单
①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倒签提单指承运⼈或其代理⼈,在货物装船后签发提单时,应托运⼈的请求,将提单记载的装运⽇期提前,以符合信⽤证规定的装运⽇期的提单。

②顺签提单(Post-dated B/L)
顺签提单指承运⼈或其代理⼈,在货物装船后签发提单时,应托运⼈的请求,将提单记载的装运⽇期延后,以符合信⽤证规定的装运⽇期的提单。

③预借提单(Advanced B/L)
预借提单指在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虽已由承运⼈接管,但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④甲板提单(on Deck B/L)
(⼀)装运期
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是指卖⽅在合同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装运的时间期限,是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交易要件。

卖⽅推迟或提前装运都属于违约,买⽅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注意装运时间和交货时间(Time of Delivery)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装运时间的具体规定⽅法有:
①规定最迟装运期限,如Shipment on or Before the End of Jan。

②规定⼀段装运时间,如Shipment during Jan/Feb 2006。

③规定签订合同或收到信⽤证后若⼲天装运,如Shipment within 30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装运港和⽬的港
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

⽬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是指最终卸货的港⼝。

装运港和⽬的港规定的注意事项
①应明确规定⼀个或若⼲个港⼝作为装运港或⽬的港。

②当明确规定装运港或⽬的港存在困难时,也可采⽤选择港⼝(Optional Ports)的规定⽅法。

如“CIF Main European Ports”。

③原则上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作为装运港或⽬的港
④注意港⼝重名问题。

⑤注意港⼝具体情况(⽔域的深浅、码头长度、费⽤⽔平、装卸速度、是否拥挤、有⽆冰冻以及港⼝的装卸条件等)。

⑥货物运往⽆直达船停靠或虽有直达船⽽船期不稳定、航次少的⽬的港,应规定允许转船。

(三)分批装运和转运
1.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分批装运是指⼀笔成交的货物分若⼲批交付装运。

按照国际商会《UCP600》第32条的规定:“如信⽤证规定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分期⽀款或分期装运,任何⼀期未按信⽤证规定⽀取或装运时,信⽤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UCP600》中与分批装运有关的重要条款还包括:
第31条a款,除⾮信⽤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

第31条b款,表明使⽤同⼀运输⼯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次提交时,即使运输单据上表明的发运⽇期不同或装货港、接管地或发货地点不同,只要显⽰相同⽬的地,将不被视为分批装运;含有⼀套或数套运输单据的交单,如果表明在同⼀种运输⽅式下经由数件运输
⼯具运输,即使运输⼯具在同⼀天出发运往同⼀⽬的地,仍将被视为分批装运。

2.转运(Transshipment)
转运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转船、转机以及从⼀种运输⼯具上卸下再装上另⼀种运输⼯具的⾏为。

根据国际商会《UCP600》第20条b款的规定,转运系指在信⽤证规定的装货港到卸货港之间的运输过程中,将货物从⼀船卸下并再装上另⼀船的⾏为。

除⾮信⽤证禁⽌转运,只要同⼀提单包括了海运全过程,银⾏将接受注明货物转运的提单。

凡⽬的港⽆直达船或⽆固定船期,或航次稀少、间隔时间长,或成交量⼤⽽港⼝拥挤,作业条件差,均应允许转船。

(四)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卖⽅在将货物装上船后,应及时向买⽅发出已装船通知,以确保买⽅能及时安排接船接货以及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投保。

特别是CFR和CPT条件成交时。

装船通知的内容通常包括:
①合同号或订单号或信⽤证号以及相应⽇期、发票⾦额等;
②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唛头等;
③装货港名称、船公司名称、船名、预计开航⽇期以及预计抵达⽇期等;
④提单号或装运单据号等。

(五)装卸费⽤、装卸时间、装卸率
1.装卸费⽤
①FIO(Free In and Out),即装、卸费⽤均由货⽅承担。

有时还规定理舱费(Stow)和平舱费(Trim)的分担。

即FIOS(船⽅不承担装货费、卸货费和理舱费)、FIOT(船⽅不承担装货费、卸货费和平舱费)和FIOST(船⽅不承担装货费、卸货费、平舱费和理舱费)。

②FI(Free In),即船⽅承担卸货费,货⽅承担装货费。

③FO(Free Out),即货⽅承担卸货费,船⽅承担装货费。

④Berth terms(或Liner terms),即船⽅承担装卸费。

2.装卸时间
①连续⽇,指从午夜零点⾄24点⽇复⼀⽇的所有天数。

②⼯作⽇,即按照港⼝习惯,扣除法定假⽇,属于正常⼯作⽇的天数。

③晴天⼯作⽇,即天⽓良好可以进⾏装卸作业的⼯作⽇。

④连续24⼩时晴天⼯作⽇,即天⽓晴好时钟连续⾛24⼩时即算⼀个⼯作⽇,在此期间如有⼏个⼩时是坏天⽓不能作业,则予以扣除。

这种⽅法⽐较公平,船、货双⽅均愿接受。

3.装卸率
装卸率是指每⽇装卸货物的数量。

装卸率的规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约定。

如果装卸率规定得过⾼,⼀旦完不成装卸任务,承租⼈就要承担滞期费(Demurrage)的损失;
反之,如果装卸率规定得过低,虽能因提前完成装卸任务⽽得到船⽅的速遣费(Dispatch Money)
4、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它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是什么?
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及船货安全的共同危险,为了解除这些危险,维护船货安全,或使航程继续完成,由船⽅有意识地、合理地做出某些特殊牺牲或⽀出的⼀定的额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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