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推荐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8.02
•【字号】京人社专技发〔2016〕139号
•【施行日期】2016.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2016〕13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委,市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72号)精神,现将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北京市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紧密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对高层次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落实国家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决策部署,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加快高层次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申报条件
严格执行《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和《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有关规定,本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科研、农业教学、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推广机构中从事农学(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包括中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包括农业机械化、环境工程、信息工程)专业技术推广工作,且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一)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下同),并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
1.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创性的推广课题。

2.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农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推广成果。

3.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推广项目。

4.培养出较高水平的推广科技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二)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破格条件):
1.获国家发明奖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三)有关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还应同时符合北京市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的有关规定。

区级以下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工作的人员申报时对职称外语不做硬性要求。

三、推荐指标
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本市推荐指标名额为35名,在推荐评审中,继续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符合条件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入选农业部“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要优先推荐。

非推广机构中的人员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不占推荐指标数。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人员积极申报。

各区人力社保局、农委和市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统一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推荐人选的上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人选提交材料
1.《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3份);《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信息表》(见附件3,一式3份)。

2.附件一套,统一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1)学历证书(指最高学历,若取得年限或学历不够,需提供前一个学历证明);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有姓名和日期的两页都要求复印);
(3)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单位聘文(最近一个聘期);
(4)成果奖励等其他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论文或著作(复印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
(6)1-2件代表性作品;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除申报人员附件材料外,申报材料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生成和打印。

软件安装程序从中国农业人才网()
“人才评价”栏目中下载。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报送的材料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生成。

(二)推荐部门报送材料
1.《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1份,按照备注中的说明逐项填写。

2.《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1份。

3.《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人员一览表》(见附件5)1份。

以上表格由各区农委、市级相关单位人事部门牵头汇总后与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16年8月18日-8月19日
申报地点:市农业局人事处(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联系人:王宇翀颜志辉
联系电话:82031958 83979192
五、有关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非推广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要规范推荐程序,加强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重基层服务,重推广业绩,切实将优秀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推荐上来。

附件:1、《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3、《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
4、《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情况统计表》
5、《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人员一览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