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每日一问】购入商务车能否享受抵扣政策?
会计实务:【每日一问】差旅费、私车公用、租车费用等问题集中解答
【每日一问】差旅费、私车公用、租车费用等问题集中解答问题描述:1.去外地出差的餐费,是否就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中税前扣除? 2.差旅费补助、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算入福利费中?但不用算入工资总额中交纳个人所得税? 3.职工用自家车为公司办事,发生的加油费、修车费、过路费,只需职工与公司签订用车合同,公司就可为职工报销费用作为福利费并税前扣除?还是需要职工去地税局代开地税的租赁发票才可税前扣除? 4.公司租用轿车办公,发生的加油费、修理费、过路费,需要出租方去地税代开发票,发生的以上费用才可税前扣除? 5.一般纳税人的产品全部出口企业属于八大行业,03年购入一辆轿车(纳入八大行业前),09年卖已经使用的轿车,发票是车辆交易所给开,还是我公司自己开普通发票,如果用防伪税控系统开票,税额是17%,增值税申报表中,销项税额,按4%减半征收的税率的销项税额填,那么发票上的销项税额和增值税申报表上的销项税额不符,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专家回复:1、是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但不能全额税前扣除。
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对职工出差补助有一个定额限制,在定额内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2、差旅费补助、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应计入福利费,如果是销售人员出差,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就可以了,如果是管理人员出差,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可以在相关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如“差旅补助”3、如果私车公用的话,签订了租车协议,因公司经营而用私车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报销并税前扣除,但不应计入福利费。
4、如果私车车主需要向公司收取租金的话,其租金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租金发票,发生的修理费,加油费可以凭有关发票入账。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引: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许多企业都开始规模化经营,并且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形象,购买小汽车成为了一种常见的需求。
然而,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他们是否能够抵扣这些小汽车的进项税呢?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般纳税人和进项税的概念。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应当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并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管理办法征收和管理增值税。
而进项税是指企业发生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16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买或者进口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其购买时支付的进项税。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但没有明确列举小汽车在内。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汽车并不能直接抵扣进项税。
然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微利企业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对于小企业购买小轿车的增值税抵扣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告中规定,小型微利企业自购买日起计划使用期限内购买的小轿车,其增值税抵扣比例为70%。
此外,公告还规定了一些购买小轿车的限制,包括限制购买数量、购买小轿车总价限制和购买后使用期限限制等。
当企业购买的小轿车超出限制范围时,超出部分不享受增值税的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规定仅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而并非所有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可以享受这种抵扣政策。
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汽车的进项税抵扣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购买小汽车时往往还涉及其他税种的问题。
例如,企业购买小汽车会触发车辆购置税的支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购买新车时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考虑到车辆的使用税、公共交通费用的报销等相关问题。
因此,针对企业购买小汽车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的纳税情况以及相关税务政策的具体规定。
企业购买汽车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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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出差包车费用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出差包车费用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问:我公司因出公差人员较多,在汽车租赁公司包租了一台专车。
请问,我公司支付租赁费后取得的专用发票是否允许抵扣?
答:
交通运输业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它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租车公司提供车辆及司机,属于提供陆路运输服务。
运输服务包括旅客运输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你公司连人带车租赁车辆,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而不是购进租赁服务,因此,即使汽车租赁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增值税进项税如何抵扣
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增值税进项税如何抵扣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对于企业而言,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是常见的投资项目。
然而,购进这些车辆会产生一定的增值税(VAT)进项税。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的增值税进项税如何抵扣,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策略。
增值税(VAT)是一种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税率和办法,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应纳税额征收的税金。
增值税的抵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进项税抵扣和出项税申报。
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出口货物、应纳税货物销售额时,减免的税额。
对于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而言,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对其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根据当前国家税收政策,购进的乘用车通常被视为非生产性资产,不属于可抵扣进项税的范围。
也就是说,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的增值税进项税一般无法抵扣。
然而,存在少数情况下,购进的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是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
这包括以下情况:1. 企业购进的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
例如,一些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公司购置车辆进行运营,则可以申请抵扣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
2. 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购进的用途属于特定行业或特殊用途的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
例如,一些公安部门、医院和基层农村社区购置车辆用于疾病治疗、公共安全等工作,则可以申请抵扣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
在购进符合抵扣条件的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后,企业可以通过增值税申报程序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
具体操作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认购进的车辆是否符合抵扣条件。
企业需要确认车辆的用途以及是否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后续申请进项税的抵扣。
2. 编制和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企业需要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格式和规范,编制和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将进项税额进行明细列示,并指明相关车辆的用途和抵扣金额。
会计实务:详解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_0
详解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一、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新《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非增值税纳税人,即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企业购进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其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可见“进项税”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在符合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允许抵扣。
第三,要正确理解进口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之间的关系。
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怎么理解呢?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既包括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只要这些单位和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了货物,就应该按照17%或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与该已纳增值税是否抵扣无关。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既一般纳税人因进口设备等货物而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在符合《增值税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当期应纳的销项税。
二、新《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注:指1993年发布的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进项税抵扣规定
进项税抵扣规定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时抵扣或退还。
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的进项税抵扣能够减少纳税负担,提高经济效益。
下面将对进项税抵扣的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一、抵扣范围1. 能够抵扣的进项税主要包括购买货物、接受委托加工、运输、仓储、咨询服务等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所支付的增值税。
2. 进项税抵扣范围还包括购置固定资产、不动产和不动产投资项目建设发生的增值税。
二、抵扣方法1. 按照普通方法进行抵扣。
按照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上所载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2. 按照差额累进抵扣方法进行抵扣。
当纳税人采用差额计税方法计税时,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可以抵扣。
三、不能抵扣的情况1. 购买禁止抵扣的货物和服务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2. 购买非用于经营活动场所、固定资产、不动产和不动产投资项目建设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3. 购置摩托车、非营运汽车、旅游客车和船舶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四、抵扣时间1. 一般情况下,可以在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之后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进项税抵扣。
2. 对于一次不能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在后续纳税期间继续抵扣。
五、抵扣税额的限制1. 进项税抵扣不能超出相应销项税额。
2. 企业销项税额为负数时,进项税抵扣不能产生超过负数销项税额的退税。
六、抵扣时限1. 进项税抵扣时限为一年,自纳税期开具专用发票之日起计算。
2. 但对于涉及农产品销售、让与作价处理固定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抵扣时限为税款所属年度。
七、进项税抵扣的控制措施为了防止虚开发票和滥用进项税抵扣权的现象,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 对购买行为进行实际核查,对于明显与企业实际经营不符的进项发票,予以拒绝抵扣。
2. 对进项和销项之间的差额进行核查,防止虚开发票。
3. 对于大额进项和销项不相符的企业,进行核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综上所述,进项税抵扣规定了企业可以抵扣的范围、方法和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合理利用进项税抵扣权能够降低企业纳税负担,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3个实务问答全了解!机票、车票等客运服务进项抵扣判断与处理
13个实务问答全了解!机票、车票等客运服务进项抵扣判断与处理今年4月开始,机票、火车票、滴滴发票(电子发票)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进项抵扣范围,在实际问题上,大家肯定还存在很多疑问!哪些项目不得抵扣?抵扣限于哪些人员?凭证抬头应为公司还是个人?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有何不同?抵扣程序如何操作?计算抵扣可否加计抵减?本文以问答、案例形式为您一一解读。
实务点1:国内可以抵,国外不行问题一:我在国内购买的从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或者是外国的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的这种情况,算是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吗,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答:抵扣范围限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的定义,国际运输服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与国际运输服务相对应,即非“国际运输服务”,则为国内运输服务。
上述“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或者是外国的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属于“国际运输服务”,不在进项抵扣范围。
举例:甲公司员工乘飞机去韩国,取得境内航空公司给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乙公司员工自日本返回国内,取得境外航空公司出具的注明员工护照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皆属于国际运输服务,因此不得抵扣。
实务点2:民航发展基金,会计请忽略ta问题二:机票的票价是否包含“民航发展基金”这项收费,可否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答:参考货物和劳务税司增值税一处《深化增值税改革视频培训讲义之一——关于降低增值税税率及扩大抵扣范围》: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价款是分项列示的,包括票价、燃油附加费和民航发展基金。
因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企业的销售收入。
因此计算抵扣的基础是票价加燃油附加费。
实务点3:发生退票手续费呢?除非是专票问题三:请问火车票机票的退票手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答:退票手续费并非火车票、机票,不能执行火车票、机票抵扣规定。
增值税纳税咨热点问题进项抵扣类
增值税纳税咨询热点问题(进项抵扣类)一、关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基本规定有哪些?答:(一)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增值税转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根据财税[2008]170号通知第三条规定: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采取退税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下同)发生的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该企业购买的设备既用于增值税项目,也用于营业税劳务,请问该设备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纳税人购买的设备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包括免征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劳务的,其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运费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答:(1)运输发票必须合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运费,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增值税进项抵扣规定
关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事宜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但是过路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取得的票据的进项税额是无法抵扣的。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不能抵扣;(2)行旅托运费和订票手续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行旅托运费很难取得专票;(3)车辆使用费(公车):油费(专票)、过路过桥费(普票)、停车费(专票,基本上不可能)、保险费(专票)、修理费(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4)车辆使用费(私车,建议签合同和代开发票):私车租赁费(不能代开专票,不能抵扣)、保险费不能抵扣,其他油费(专票)、过路过桥费(普票)、停车费(专票,基本上不可能)、保险费(专票)、租赁过程中修理费(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5)住宿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6)餐饮费,即使取得取得专票,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7)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没有取得票价,不可抵扣进项税额;(8)租车的费用,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出差中,从租车公司租赁载客汽车一辆,自己驾驶,属于公司购进的是经营租赁服务,只是将经营租赁服务用于载客行为,但并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可以抵扣.第二种:出差中,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小汽车及驾驶员一名,租赁公司负责一路全部费用,属于从汽车租赁公司购进的是运输服务,而且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
即使用于可以抵扣项目,也不得抵扣进项税.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5、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
6、广告费:可以抵扣。
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了,会计别给自己惹麻烦,这5个常识,要记牢
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了,会计别给自己惹麻烦,这5个常识,要记牢1、自2021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可以抵扣,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不能抵扣,如果取得“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没有税额,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注明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根据税额抵扣;与经营相关车票的可以抵扣,但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取得的车票不可以抵扣。
3、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二、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三、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四、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4、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栏次中;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或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票据,按政策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申报抵扣。
企业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问题
企业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问题企业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三个要点2010-1-26中国税务报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汽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上述新政出台后,经常有纳税人对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金提出疑问。
就此,笔者总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注意事项,以方便纳税人对照自身的情况进行处理。
要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企业在购入汽车时无论用途是哪个方面,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
但如果企业购入的是旧汽车,无论是从一般的单位处购买还是从旧机动车经销单位购买,也不管这些单位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的规定,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和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为员工购汽车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为员工购汽车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为员工购买汽车是一种常见的员工福利措施,也是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的一种方式。
然而,企业为员工购买汽车涉及到税务处理问题,需要遵循相关的税务规定和规范。
本文将对企业为员工购汽车的税务处理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企业为员工购买汽车属于企业福利支出,因此在税务处理上需要将其列入劳动力成本中,并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抵扣范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可以按照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的办法计算和确认其费用,包括购买企业福利用的汽车。
企业可以将购买汽车的相关费用列入企业的运营成本中,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其次,企业为员工购买汽车的相关费用需要进行正常的发票和凭证的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购置车辆免税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购置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汽车,必须取得出售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合格证明。
企业在购买汽车时必须要求汽车销售公司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和凭证,并将其纳入到企业的固定资产台账中,以备税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对。
然后,企业为员工购买汽车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个人取得企事业单位赠与的财物,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企业将购买的汽车直接赠予员工,这部分赠与的汽车价值需要作为个人所得的一部分,按照相关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企业在选择赠予员工汽车时,需要注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和限额,以避免超出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范围。
最后,企业为员工购买汽车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申报手续。
根据《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企业为员工购买私人乘用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企业在购车之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申报和缴纳。
同时,企业还需要将购车的相关信息报送给税务主管部门,以便税务部门进行核对和监督。
总之,企业为员工购买汽车需要遵循相关的税务规定和规范。
企业可以将购车费用列入企业运营成本中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应纳金额,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发票和凭证管理、个人所得税缴纳以及车辆购置税的申报和缴纳。
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的三个要点
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的三个要点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是指企事业单位在购买符合条件的汽车时,可以将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减少所需缴纳的税款金额。
对企业而言,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是一笔可观的税收优惠,但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优惠政策的运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引发税
务风险。
以下是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的三个要点:
1.符合购车条件:企事业单位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需要满足一
定的购车条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营改增政策对企事业
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符合购车条件的车辆
主要包括国家鼓励或限制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工具和环卫清扫车
辆等。
在购车时,企事业单位需要确认所购车辆是否符合购车条件,只有
符合条件的车辆才能享受购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优惠政策。
2.正确凭证管理:在购车时,企事业单位需要保留相关凭证材料,以
便后续的抵扣申报。
这些凭证包括购车发票、增值税发票等,凭借这些凭
证可以证明企事业单位购车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因此,在购车时,企事业
单位需要对购车凭证进行妥善管理,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后
续的税务申报和验核。
总之,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是企事业单位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
策之一,但其运用必须要把握一些重要要点。
首先,购车时要确保所购车
辆符合购车条件;其次,要妥善管理凭证,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要审慎申报抵扣,遵守税务部门的要求。
通过正确运用这些要点,
企事业单位可以合规享受购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优惠,减少税收成本,
提升经济效益。
企业究竟购入什么汽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究竟购入什么汽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企业购入的客车,其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税务机关和网上的专家们回答不一。
有的说可以抵扣,但必须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有的说不可以抵扣,原因是客车购入后一般用于福利类项目;有的说,如果能证明购入的客车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应税项目,可以抵扣;又有的说,客车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其进项不得抵扣。
众说风云,究竟企业购入客车,其进项能否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的汽车一般向经销商购入,而经销商在销售汽车时不缴纳消费税,企业很难从汽车经销商那得到该汽车厂方缴纳消费税的信息。
所以,企业购入汽车的进项究竟能不能抵,如何判断?一直困扰着我们。
为了帮助大家搞清楚这个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偷税风险。
笔者分析如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汽车应纳消费税。
根据新《消费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06]33号,应纳费税的汽车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那什么是乘用车,什么是中轻型商用客车?财税[2006]33号规定,乘用车是指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由动力驱动的车辆;中轻型商用客车是指,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由动力驱动的车辆。
乘用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
笔者总结如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所指的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中轻型商务客车。
货车因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企业购入货车,其进项税额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用途除外)。
厢式货车改装的商务车,商务车虽然属于乘用车但根据国税函[2008]452号规定不征消费税,所以企业购入由厢式货车改装的商务车,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用途除外)。
买车抵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购车抵税已经成为许多消费者在购车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一政策不仅减轻了消费者的购车负担,也促进了汽车市场的繁荣。
本文将对买车抵税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
一、购车抵税的法律依据购车抵税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购车抵税政策正是基于这一法律规定,允许居民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通过购买汽车来抵扣一部分税款。
二、购车抵税的具体规定1. 抵税条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下条件可享受购车抵税政策:- 购车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个人;- 购车人应当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购车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抵税范围购车抵税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普通乘用车:购买符合条件的普通乘用车,可享受购置税的减免;- 新能源汽车: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购置税的全额减免;- 残疾人专用车:购买残疾人专用车,可享受购置税的减免。
3. 抵税额度购车抵税的额度根据购买车辆的类型和购置税的税率来确定。
以下为部分车型抵税额度的示例:- 普通乘用车:购置税税率为10%,抵税额度为购置税的10%;-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税率为10%,抵税额度为购置税的100%;- 残疾人专用车:购置税税率为10%,抵税额度为购置税的50%。
4. 抵税流程购车人享受购车抵税政策,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购车人购车后,向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税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购车人的申请材料,确认购车人符合抵税条件;- 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购车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将抵税额度退还给购车人。
三、购车抵税的法律责任1. 虚假申报购车人在享受购车抵税政策时,如有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企业买车抵扣进项的原理
企业买车抵扣进项的原理
企业买车抵扣进项是指企业在购买车辆时可以将购车款项计入进项,从而减少应纳税额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原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 税收政策方面: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企业可以将购车款项看作是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支出,因此可以将购车款项计入进项,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2. 营业性质方面:购车作为一种固定资产,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之一。
根据税收政策规定,企业的购车支出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计入进项,进而减少应缴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购车抵扣进项的原理是以企业购车款项作为进项,并根据税收政策计算折旧费用等因素进行抵扣。
具体的抵扣方式和抵扣比例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需要根据当地税法规定和政策规定来正确执行抵扣。
商务车计税依据
商务车计税依据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购买商务车的需求不断增加,商务车的计税也被越来越多地重视。
首先,在购买商务车前,可选择根据不同目的选择不同分类税率:例如,私人使用车辆的税率较低;专业企业使用车辆的税率若按1万公里来计算,则按照当地所征税率,由企业办理报减手续,报销税款。
其次,租赁商务车可以采用实际征税方式,即根据每月车辆行驶公里数确定每月的税款支付金额,由租赁方按月付税,纳入支付税款的应税收入账户。
最后,对售出的商务车,根据售价形成的应纳税额,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关增值税及附加税,并及时将缴税凭证等资料交给企业档案室和税务机关备案,以备相关税务机关查询及审计。
总而言之,购买商务车应该注意其计税。
如上述,三种计税方式各有侧重,根据使用目的和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计税方式,以确保合规、节税。
另外,一定要注意n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及及时缴税,以期及时确权,不仅可以得到相应税收政策优惠,而且能有效提高企业费用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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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问】购入商务车能否享受抵扣政策?
问题描述:我单位购买了一辆商务车,用于洽谈业务,并取得了机动车统一专用发票。
其进项税额能否低扣?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你购入的商务车用于生产经营,且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范围,并取得的相关的抵扣凭证,是可以认证的抵扣的。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