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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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纲要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4.10
•【字号】南府发[2007]48号
•【施行日期】2007.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
意见
(南府发〔200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的通知》(国发〔2006〕7号)精神以及广西全区的相应工作部署,为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
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

大力实施《纲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加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动《纲要》的实施,对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促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意义。

二、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工程,从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落实保障条件,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为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我市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

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期末市民公众科学素养水平达到
2.50%以上。

各县、城区政府负责本县(区)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三、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总牵头部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信息办、市法制办、市扫黄办、市社科联、市地震局、市妇联、市科协(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总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总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文明办、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总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科技局、市社科联、市气象局、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协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总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社科联、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总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妇联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总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协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总牵头部门: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九)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总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协
四、加强实施《纲要》的组织领导
《纲要》的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

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

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

牵头部门按照本《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建立相应的发展和评价指标体系,列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保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的实现。

县(区)政府负责领导和统筹安排本地区的实施工作。

(三)加大投入,健全队伍
结合制定《科普法》实施细则,出台具体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实施部门要在年初部门预算时予以安排,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

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发动全民参与《纲要》实施。

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

(五)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

建立相关部门的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

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
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全市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加强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六)检查监督,推动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

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县(区)政府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县(区)政府对本县(区)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县(区)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的建议,对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五、实施《纲要》的工作步骤
“十一五”期间,实施《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6年--2007年6月)组织落实,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编制南宁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目标责任分解书,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推动和指导各县(区)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及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07年--2009年)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六、拟定目标责任分解书,签订责任状
根据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具体拟定我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的目标责任分解书,并签订责任状。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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