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料文书--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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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五:尽职调查报告
根据尽调情况以及掌握的相关信息,需要对委托方出具一份尽调报告,为此我们将以往的项目资料,去掉敏感信息后发给大家,供参考学习。
关于XXXXXX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情况的初步调查
前言
略
一、债权的调查
(一)债权的基本情况
原债权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债务人:XXXXXX有限公司。
抵押人:王XX、庞XX;徐XX、王XX。
担保人:徐XX、徐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申请执行人变更为XX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申请执行人变更为XX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债权的历史沿革
1.生效法律文书
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XX月XX日做出(2015)XX中民商初字第XXXX号一审判决,该判决后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如下:
一、被告XXXX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偿还借款本金XXXX万元及截至2015年4月20日止的利息、罚息共计XXXX元,并承担借款本金XXXX万元自2015年4月21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及复利(其中借款本金XXX万元、XXX万元、XXXX万元和XXXX万元分别按编号为XXX鄂银贷第XXXX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二、被告徐XX、王XX、徐X对被告XXXXXX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XXXXXX有限公司对被告XXXXXX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其担保的XXXX万元借款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对被告王XX、庞XX夫妇及徐XX、王XX夫妇所设定抵押物在上述第一项所判决债务人被告XXXXXX有限公司应承付贷款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他项权证号分别为武房他证湖字第XXXX号、武房他证昌字第XXXX号);
被告XXXXXX有限公司、徐XX、王XX、王XX、庞XX、徐X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有权向被告XXXXXX有限公司追偿。
如被告XXXXXX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XXXX元,财产保全费XXXX元均由被告XXXXXX有限公司负担。
2.执行文书
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XX月XX日做出的(XXXX)鄂XX执XXXX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判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王XX丰名下位于XX市XX区XXXXX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湖XXXX号,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的查封。
二、被执行人王XX名下位于XX市XX区XXXXX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湖XXX号,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王XX(公民身份号码XXXX)所有,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王XX时起转移。
三、将上述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过户至买受人王XX名下。
四、买受人王XX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债务人及债务人财产的调查
(一)XXXXXX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XXXXXX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XX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XX市XX区XXXX
经营现状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XXXX。
登记机关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权结构徐XX,认缴出资XXXX万元,出资比例XXXX%
徐XX,认缴出资XXXX万元,出资比例XXXX%
2.股东、高管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认缴出资实缴出资出资比例1徐XX执行董事兼总经理XXXX万XXXX万XXXX%
2徐XX监事XXXX万XXXX万XXXX%
3.相关资质
暂无
4.重大变更情况
暂无
(二)XXXXXX有限公司的资产及债务情况
1.股东实际出资情况
全部实缴到位
2.对外投资
暂无
3.涉诉涉执情况及财产线索
(1)法律文书
①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与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被告: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徐州XXXX有限公司。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做出(XXXX)鄂XX中民商初字第XXXX 号一审判决书,二审和再审均维持原判,裁判如下:
一、解除原告XX银行XX分行与被告XXXXXX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XXXX)、《流动资金借款合同》(XXXX)、《展期协议》(XXXX)、《展期协议》(XXXX);
二、被告XXXX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贷款本金XXXXX元及利息、逾期利息【】;
三、被告XXXX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 分行支付因本案所涉借款所发生的律师费XX万元;
四、被告徐XX、王XX、XXXXXX有限公司对被告XXXXXX有限公司上述第二、三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对XXXXXX有限公司在徐州XXXX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XXXX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驳回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②XXXXXX有限公司、王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王XX,庞XX。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XXXX财保XX号其他民事裁定书。
裁判如下:
一、冻结王XX、庞XX所有的银行存款XX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徐XX为XXXXXX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位于XXXX镇××楼××室房产××套。
案件申请费XXXX元,由XXXXXX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2)执行文书
①肖某某、XXXXXX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肖某某。
被执行人XXXXXX 有限公司、徐某某、王某某、王某某1、纪某某。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鄂XXXX执XXXX号执行裁定书,裁判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XXXX)鄂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本院作出的(XXXX)鄂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时,可持本裁定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②上海XXXX有限公司与XXXXX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申请执行人上海XXXX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XXXXXX有限公司。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鄂XXXX执XXXX号执行裁定书,裁判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③XXXXXX有限公司与XXXXXX有限公司、徐XX,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XXXXXX有限公司、徐XX。
XX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鄂XXXX执XX号执行裁定书,裁判如下:
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徐XX及其妻王XX(公民身份号码××)名下的位于XX市XX区XX 大道XXXX的房产。
第一次网络拍卖的底价为评估价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④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XXXXXX有限公司、徐XX。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鄂XXXX执恢XX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判如下:
中止本院(XXXX)鄂XXXX执恢XX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登记在被执行人徐XX名下的位于XX市XX区XX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及变卖,均无人竞买而流拍。
经释明,申请人不接受以物抵债。
三、保证人(抵押人)及担保(抵押)财产的调查
(一)抵押人:王XX、庞XX
抵押物:XXXX区XX房产,根据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XX执XXX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抵押物已经以XXX万元拍卖完毕。
(二)抵押人:徐XX、王XX
1.抵押物
①XX区XX大道XXXX房产,办公。
②XX区XX大道XXXX房产,办公。
以上共计XXXX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在(XXXX)鄂XXXX执XXXX号执行裁定书中,拍卖资产包括以上抵押物,但目前在司法拍卖网未查到拍卖信息。
2.抵押物估价
根据2019年9月10日在房天下网站的查询,XXXX大道XXX价格为XXXXX元/㎡。
则估价为:XXXXX×XXXXXX=XXXXXX元。
(XXXX)鄂XXXXX执XXXXX号执行裁定书中,裁判拍卖,
3.交易税费测算
根据以上测算公示以及目前所知条件,可测算出卖出方印花税为:XXXX元,中介费为XXXX元,其他税费因缺乏数据暂时无法算出。
(三)抵押物
上海市XXXX办公楼,面积合计XXXX平方米,首轮查封。
根据2019年9月10日在房天下网站查询办公楼价格,通过计算,得出均价约为XXXXX 元/㎡,则算出估值为XXXXXX元。
(四)保证人:徐XX
1.对外投资5家企业
序号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持股比例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行业企业状态对外投资
1XXXXXX有限公司徐XX XXX%XXX万元XXX万元批发业存续无
2XXXXXX有限公司徐XX XX%XXX万元XXX万元批发业存续无
3XXXXXX有限公司徐XX XX%XX万元XX万元金属制品业吊销无
4XXXXXX有限公司朱XX XX%XX万元XX万元批发业吊销无
5XXXX有限公司徐XX XX%XX万元XX万元批发业吊销无
2.涉诉涉执财产线索
①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与徐XX、王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
被告徐XX、王XX。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XX民商初字第XXX号一审判决,裁判如下:
一、被告徐XX、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偿还借款本金XXXX元;
二、被告徐XX、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XXXX支行支付借款利息(截至XXXX年XX月XX日为XXXX元,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三、被告徐XX、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支付罚息(截至XXXX年XX月XX日为XXXX元,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四、被告徐XX、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XX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支付复利(截至XXXX年XX月XX日为XXXX元,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五、被告徐XX、王XX如不能履行上述判决第一、二、三、四项的给付义务,以被告徐XX、王XX抵押的位于XX市XX区XXXX房屋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由原告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徐XX、王XX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徐XX、王XX清偿。
但根据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XXX执XXX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了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执行,故不知以上抵押财产是否拍卖、变卖。
(五)保证人:徐X
序号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持股比例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行业企业状态对外投资
1XXXX有限公司徐XX XX%XXXX万元XXXX万元批发零售业吊销无
1.对外投资1家企业
2.涉诉涉执财产线索
①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与徐X、徐XX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
被告徐X、徐XX、王XX。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做出(XXXX)鄂XXXX民初XXXX号一审判决书,裁判如下:
一、原告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与被告徐X、被告徐XX、被告王XX签订
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XXXX年XX月XX日签订)合法有效;
二、被告徐X、被告徐XX、被告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偿还借款本金XXXX元;
三、被告徐X、被告徐XX、被告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偿付利息、罚息(利息、罚息金额以被告徐X、被告徐XX、被告王XX实际支付日银行信贷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准);
四、原告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对被告徐X所抵押的坐落于XX市XX区XXXX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但是根据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做出(XXXX)鄂XXXX执XXXX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故不知以上抵押财产是否拍卖、变卖。
(六)保证人:XXXXXX有限公司
1.XXXXXX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①基本信息
名称XXXXXX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XX
成立日期2011-03-04
营业期限2011-03-04至2021-03-04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XX市XX区XX大道XXXX号
经营现状吊销,未注销
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XX市XX区XX行政管理局
股权结构王XX,认缴出资XXXX万元,持股比例XX%;
徐X,认缴出资XXXX万元,持股比例XX%。
对外投资无
②高管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
1徐XX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徐X监事
③相关资质
暂无
④重大变更
序号变更项目变更日期变更前变更后
1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XXXX朱XX(执行董事/总经理);
徐X(监事);
徐X(监事);
徐XX(执行董事/总经理)
2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XXX 朱XX徐XX
2.XXXXXX有限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
①股东实际出资情况
序号姓名认缴出资出资比例实缴出资
1王XX XXXX万XX%XXX万
2徐X XXXX万XX%XXXX万
②对外投资
暂无。
③涉诉涉执财产线索
已有的涉诉涉执文书中未找到财产线索。
四、我们的初步分析及结论
(一)资产处置回收款项的区间
1.抵押物:XX市XX区XX大道XXXX办公楼,面积XXXX平方米,估值XXXXXX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XXXX)鄂XXXX执XXXX号执行裁定书中,拍卖资产包括以上抵押物,但目前在司法拍卖网未查到拍卖信息。
2.抵押物:XX市XXXX办公楼,面积合计XXXX平方米,首轮查封,估值约为XXXXX元。
3.在(XXXX)鄂XX中民商初字第XXXX号判决书中,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对XXXXXX有限公司在XXXXXX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XXXX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需要查清该XXXX是否已偿还。
4.(XXXX)鲁XXXX财保XXXX号其他民事裁定书中,XXXXXX有限公司享有对王XX、庞XX的债权,冻结王XX、庞XX所有的银行存款XX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查封徐XX为XXXXXX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位于XX市XXX镇××楼××室房产××套。
需要核查该债权是否已经处置。
5.(XXXX)鄂XXXX执XXXX号执行裁定书中,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徐XX及其妻王XX(公民身份号码××)名下的位于XX市XX区XX大道XXXX的房产。
在司法拍卖网中并未找到拍卖信息,需要核查是否已经拍卖,若已经拍卖,则抵押物1不具价值。
6.(XXXX)XXXXX执恢XX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中,登记在被执行人徐XX名下的位于XX 市XX区XXXXXX旅游区的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及变卖,均无人竞买而流拍。
经释明,申请人不接受以物抵债。
需要核查该房屋是否还在。
7.(XXXX)XXXXX民初XXXX号一审判决书中,原告对徐X所抵押的坐落于XX市XX区XXXX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需核查该房屋是否已拍卖、变卖,司法拍卖网中未查找到相关信息。
综上所述,目前无争议的资产是首轮查封的XXXXXXX办公楼,估值为XXXX元。
其他需核查的资产总值为XXXXX元,以上合计为XXXXX元。
另外无法计算的还有:
1.徐XX为XXXXXX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位于XX市××沟镇××楼××室房产××套;
2.徐XX及其妻王XX(公民身份号码××)名下的位于XX市XX区XX大道XXXX的房产。
3.徐XX名下的位于XX市XX区X的房产。
(二)资产处置的成本预估
因缺乏数据做支撑,目前无法算出。
(三)资产处置的周期预估
公告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