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性措施建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性措施建议
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以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目标,以有效解决阻碍产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持续打造具有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性措施建议。

1.市场准入方面。

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准营环境。

全面拓展经营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电子化登记覆盖范围,引导市场经营主体通过“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方式办理登记注册。

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探索在更大领域更多范围开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应用。

全面推行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重点在跨区域迁移“跑两地、跑三趟”优化为线上“零跑动”。

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持续丰富应用场景,实现企业办事“一码通行”。

2.获取经营场所方面。

建立“多审合一”数字化协同审查、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阶段联动审查,巩固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

继续深化不动产智治迭代升级工作,全程网办实现零材料提交、零跑腿办事,确保不动产证办理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结合企业需求,探索分期施工许可,分期竣工验收,帮助企业“早验收,早投产,早运营”。

3.劳动就业方面。

加强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书面协议,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纠纷调解仲裁指引。

贯彻落实《用人单位
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引导和鼓励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

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业用工监测,实施重点缺工企业清单式管理,定制招工路线。

动态掌握重点企业发展状况和用工动态变化趋势,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机制。

4.获取金融服务方面。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鼓励创新小微企业专属金融服务。

突出重点行业帮扶,聚焦海洋经济、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争取为白名单内科技型企业新增担保额度,着力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引导鼓励在投资及投后管理过程中加强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民间项目投资力度,支持我市战略新兴领域和科技及先进制造领域民营投资项目发展。

5.纳税方面。

宣传创业创新税惠,开展个税汇算现场服务,将相关税惠春风送入重点人群“家门口”。

针对优信企业、持有惠企卡企业积极推出“陪伴式”服务、“分享式”服务、“快速通”服务。

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交流会,联合筹划“业务骨干+涉税中介”联合协作服务事项。

深化“网上办”“掌上办”,提升精准推送水平,全面罗列惠企,通过智能语音、公告等智慧功能提醒企业及时查阅“红利账单”,利用屏对屏远程辅导手把手教会企业查看账单内容,帮助企业厘清减税降费“红利账”,助力辖区内企业健康发展、向新而进。

助力优信企业、新设立经营主体提升信用级别,辅导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
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申请纳税信用复评并提供查询服务,开展“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起评分提高”走访宣传,提升A级纳税人的容错空间。

6.解决商业纠纷方面。

探索推出“法拼团”团购式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根据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所在区域、领域类型、规模以及法律服务需求划分网格,以网格为单位匹配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合作,有效提供合同草拟、法务谈判、诉讼代理等多种实体服务。

持续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共享法庭等平台,持续提升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实效。

7.促进市场竞争方面。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先行先试改革,探索推进公平竞争指数、涉企优惠目录清单制等试点工作落地实施。

聚焦公用事业、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专项行动,审查一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措施,清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

8.知识产权活力方面。

积极推进海洋大数据知识产权工作,鼓励第三方专利代理积极服务企业,对接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申请代理等服务工作。

积极开展与高校合作,发挥高校知识产权作用,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数量。

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对直接关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加大惩处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积极做好地理标志运用与培育工作。

9.招标投标方面。

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防围遏串监管线索分析系统”的智慧数据监管、综合监管分析等功能,及时发现并移送招投标违法线索,及时处理好违法违规事件。

拓展“评定分离”实施范围,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公路养护类项目等特定施工项目“评定分离”。

推行投标保证金追偿告知机制,建立投标人负面信息库,优化招标代理机构考评机制,实行“一项目一评价”“一季度一通报”。

加快升级改造我区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推进“数字招标”系统在我区的应用,开展“不见面开标”,全力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主场和副场评标,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

10.控制营收成本方面。

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等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推动企业减税降费。

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降本增效,引导大中型企业创建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对“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重点智能化投资项目,给予设备(软件)投资不超过20%、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对获评“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

11.企业服务站点方面。

聚焦企业需求,延伸服务触角,加快经开区企业服务驿站建设,以N个特色企业服务驿站为支点的“1+9+N”多层次一体化增值式政务服务体系。

整合现有政务服务资源,推动实现驿站功能与产业园区、商贸市场的管理有机融合,形成专业化的基层政务增值化服务圈。

12.助企服务功能方面。

加快打造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统筹项目服务、服务、金融服务等9大服务板块,组建牵头部门分管领导、首席专员、服务专员为主体的企服专员队伍。

迭代优化线上服务平台,丰富“到助企”频道,推动与企业精准匹配。

推进“民营经济32条”落地见效,增量开发线上精准推送、直达快兑等功能。

强化“企业视角”导向,围绕产业特色和企业需求,在临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物与健康、海洋文旅等重点产业中选择数个骨干企业建立观测点,为其提供定制化专业化增值套餐服务。

13.涉企服务一类事方面。

进一步谋深谋实,以指导目录为原型全面落地企业全生命周期一类事,谋划打造海鲜预制菜加工企业服务一类事、海鲜销售一类事等具有海洋特色、特色的“产业全链条一类事”场景。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产业全链条积极探索涉企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与落地。

14.政务服务便利水平方面。

进一步规范完善区政务服务大厅延时错时服务机制,深化工作日预约和“周末不打烊”服务。

发挥沈家门街道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改造提升。

聚焦海岛基层特殊群体,全年开展“家门口即窗口”巡回服务不少于25次。

梳理形成智能导办“四办清单”,配备“1+X”智能首席导办员和服务协办员,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咨询等服务。

15.法治服务惠企便民方面。

健全民营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依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模式,为工业园区提供法律咨询、合同管理等“一对一”精准服务。

积极开发法律服务
产品,提供全过程、个性化法治保障,为企业、群众提供多元法律服务。

16.集成监管模式方面。

重点聚焦市场经营主体需求,通过年报指导、临期提醒、违规自纠、信用重塑等开展事前提醒提示,提前防范违法失信风险。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协同高效监管为重点提升监管质效水平,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到40%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5%以上,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在海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试行“内融外跨”式双随机抽查。

17.“综合查一次”方面。

巩固“首错免罚”等工作举措,推动行政裁量基准细化落地。

健全检查计划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单部门抽查、专项检查等计划,做到非必要不检查、无计划不检查、检查应联尽联、检查求实求效着力,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低效检查问题,确保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

18.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方面。

瞄准渔业大区的产业优势,梳理远洋渔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四大类的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点。

围绕自贸区主导产业,探索推进油气贸易产业合规改革工作。

19.清廉民企法治护航方面。

将打击涉民企内部贪腐专项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强化线索排摸,加强研判。

建立“两书一单”工作机制,全年举办不少于30场宣防活动。

20.优质企业培育方面。

重点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梯次升级,分层
分类建立培育库,加强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对被列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的,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4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

积极打造百亿级地标式头部企业,对年销售收入首超100亿元的企业,在现有支持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倾斜。

21.中小微企业采购支持方面。

贯彻落实《关于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发挥采购的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参与采购活动机会、降低交易成本、加快资金支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2.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方面。

完善“个转企”培育库,新挖掘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前景的个体工商户充实库内力量,将年度纳税额达100万以上或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列入“个转企”重点培育对象。

持续推动“个转企”实施意见扎实落地,做优“个转企”准入、税费优惠、金融扶持、不动产登记和社保支持等支持服务,加快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23.人才培养和灵活就业保障方面。

全面落实职工培训措施,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落实就业优先,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支持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加大数字技能培训力度,加快培育紧缺数字技能人才。

推动多元化保险服务就业人群全覆盖,加强新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权
益保护。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

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根治劳工欠薪能力,深化建设和谐企业劳工环境。

24.人才引育方面。

实施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三年全覆盖行动,围绕临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等区级重点产业,深挖人才资源,针对性地上门动员、宣讲,多渠道加快自主引进或帮助企业匹配适合的高层次人才。

靶向开展高校“季”、海外人才“访学访工访窗口”等引才活动,支持区域优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

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创新站等合作载体建设,加强与企业协作促进博士招录。

25.人才服务体系方面。

做细做实人才服务“颗粒度”,构建人才增值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完善增值化服务要素。

围绕项目和人才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发布“人才增值服务十优享”,邀请人才开展“十场百人围炉会”“我与大海”海洋人才周系列活动。

推出“青年港湾归港归航”,举办人才交友联谊、学子户外游等特色活动,完善人才配套保障,集成升级现有人才公寓、人才食堂等人才阵地,拓展人才之家、人才专享周服务内涵,努力将打造成海洋人才向往之地。

26.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方面。

聚焦体系化构建、一体化推进、实效化运作,完善健全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架构和运行模式,形成更多具有特色的促进“两个健康”创新实践成果。

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迭代升级政商权力负面清单,探索完善考准考实政绩观机制方法,严肃查处严重破坏政商关系、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纵深推进清廉民企建设,不断深化清廉民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三张清单”创导力
度。

27.企业协商交流反馈方面。

建立政商联系沟通长效机制,分主题、分需求、分类别常态化举办政企协商会等交流活动,建设政商良性互动、企呼我应的氛围,鼓励企业积极提出需求,解决企业发展面临难题。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制定机制,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等规范性要求,让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产业规划、审定等重大事项,坚定发展信心,汇聚智慧力量。

谋划建立统一的涉企发布宣传平台,集成公布惠企,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营商环境改革的市场主体可及性和覆盖面。

28.容错纠错激励机制方面。

完善容错纠错激励担当机制。

建立健全预警提醒、精准问责、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等机制。

健全容错纠错操作流程,坚持追责问责调查和容错纠错评估同步启动。

探索建立容错纠错特约裁定专员队伍,强化容错纠错准确性和客观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