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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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一、计算容量并选定控制柜(配电间)
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主要机械设备表及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了统筹计算与合理布局。
本项目所用全部动力设备总功率为W P=437KW。
主要动力负荷是二座塔式起重机、一台拖式砼输送泵、一台对焊机,两台物料提升机,这些设备往往要同时工作并满载运行,故K系数选为:K=0.7, COS @=0.75。
其动力用电总容量为:
W P 437
P =K ------------ = 0.7 X -------------- = 407.87 KW
动COS@ 0.75
再加10%的照明用电,现场施工用电总容量为:
P=1.10 X P 动=1.10 X 407.87=448.65KW
施工用电为380V电源(动力线为三相四线制),照明为单相220V电源。
总控制柜选用:380V-600A(隔离开关),分开关选用380V-200Ax2二台,380V-250A 一台,共分3路控制。
二、确定配电线路布局
(1)自厂变输出电压为380V的动力线(3X240+2X185mm2)进入现场配电间作施工电源。
根据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照明等方面的需要,配电线路共分3路布局。
第一路:自配电间引至钢筋加工区,电缆为铠装直埋敷设,导线截面积为
3X70+2X50mm2,长50M。
所供用电设备总功率为:
W P l=100+3+3+11+3=120KW,其工作电流为:
一K .EP⑴.0.7X120X33
1= ---------- = ------------ = 5.62A
3 U - cos 3X380X0.75
该路配电箱设在场区西边,落地安装,内设总开关380V-200A X 1台,装空气开关380V-100A X1 台,380V-225AX1 台,刀闸:380V-60A X 1 个,380V-30A X7台,由该箱引至设备附近可再设分配电箱(专用箱)。
第二路:自配电间引至西塔吊、混凝土输送泵,电缆为铠装直埋敷设,导线截面积为3X 120+2X95 mm2 ,长60m。
所供用电设备总功率为:W P2=38+110=
148KW,其工作电流为:
T K, £P(3) 0.7X100X33
I= ------- = ------------=4.70A
3. U. cos 3X380X0.75
该路配电箱设在场区西边,落地安装,内设总开关380V-250AX1台,装漏电保护器380V-160Ax 2 台,380V-40AX1 台。
第三路:自配电间引至东塔吊及生活区用电,电缆为铠装直埋敷设,导线截面积为3 X 120+2 X 95 mm 2 ,长110m。
所供用电设备总功率为:S P3=38+10+7.5+3+1.5+40= 100KW,其工作电流为:
T K.EP⑶0.7X100X33
I=—...... = —.......... =4.70A
3.U . cos 3X380X0.75
该路配电箱设在场区南边,落地安装,内设总开关380V-200AX1台,装刀闸
380V-30AX4台,空气开关380V-225Ax2台,空气开关380V-100AX1台。
三、主要施
工机具设备表
表1
四、安全用电及防火措施
4.1电缆敷设
3.1.1电缆应沿路边或建筑物边缘埋设,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
3.1.2直埋电缆深度不低于-0.7M,沟内电缆上下均铺细砂,厚度大于100MM,并盖砖保护。
电缆穿过厂区道路及交叉处,须设钢管保护(穿管敷设),管子两端伸出路基2米。
3.1.3电缆间与管道、道路、建筑物的平行和交叉最小距离
表2
4.2 接地保护
3.2.1本项目电源供电的低压系统,均采用TN-S系统。
I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其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其保护零线(PE线)均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才4。
3.2.2接引至电气设备的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
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2.3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相同,其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规定。
保护零线最小截面表3
3.2.4接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
3.2.5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保护地线、接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它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
3.2.6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砼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3.2.7利用串联的金属构件作保护地线时,应在金属构件之间的串连部位焊接金属连接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00mm2。
4.3配电箱和开关箱
4.3.1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
落地安装的配电箱,其设置地点应高出地面,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4.3.2控制柜、箱的进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并设防水弯头。
箱内压接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3.3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
具有3 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刀及分路刀闸。
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以上电气设备。
4.3.4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4.3.5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代替熔丝。
熔体应有保护罩。
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4.3.6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
I类电气设备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4.4移动式电动工具
4.4.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4.4.2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测绝缘,同时做好保护接地与接零。
4.4.3移动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移动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度漏电保护器。
4.4.4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
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
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
4.4.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4.5电焊机
4.5.1根据施工地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或标高层集中设置,并应编号。
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设棚遮蔽,其外壳须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电焊机各线圈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
4.5.2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
直流焊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电焊机的一次线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5M。
4.5.3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
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电焊机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4.6起重机
4.6.1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4.6.2起重机电源电缆的长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中小型起重机上或附近,应设能断开电源的开关。
其电源电缆应经常检查、维护。
未经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和接线方式不得随意改动。
4.6.3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在起吊过程中不得进行电气检修工作。
检修和试运行,必须取得专业人员的配合。
4.6.4塔式起重机的防雷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及产品技术要求,其接地应可靠。
利用自然接地体时,应保证有良好的电气通路。
4.7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4.7.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
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 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
露天场所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4.7.2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
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4.7.3照明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
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对应加绝缘子并设木横担。
4.7.4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管道及容器内不超过12V。
行灯应设保护罩,手柄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其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4.7.5配电所内的配电盘、柜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
(封闭母线及封闭式配电箱、柜除外)
4.7.6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磺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 mm,且不宜照射易燃物。
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二)安全技术管理
4.7.7供电设施投入运行前,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责任人。
4.7.8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B 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C 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7.9维护人员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所有工机具严禁挪做它用。
4.7.10低压电器及配电装置,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配电盘每班检查一次, 1KV 以下的控制柜盘,每季度进行一次停电检查清扫。
4.7.11遇有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
4.7.12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地运行的电气设备,在72h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4.7.13供电设备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冬季和雨季到来之前。
4.7.14现场需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部门批准,通知专业班组进行接引。
4.7.15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所有配电箱、开关柜均应加锁,并贴上标识(警示牌)。
4.7.16现场大型用电设备、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管理。
河南四建农大新校区项目部
201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