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
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1.01.31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1.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局规范
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0年底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局规范性文件128件(见附件1),宣布失效局规范性文件52件(见附件2)。

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予认真执行。

附件:
1、废止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1:
废止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