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产品质量监察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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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集团产品质量监察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恒大精品”战略方针,维护恒大品牌形象,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监察中心独立行使产品质量监察职责,采用日常监察、专项监察两种方式全面监察各项目产品质量。
监察频率为:
1、产品质量监察部每天对工程实体、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进行监察,使用质量锤砸掉不合格产品,并根据产品质量情况抽查技术资料。
每人每天监察不少于50点,每个楼盘每月监察不少于2次。
2、产品质量监察中心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对影响工程实体安全、使用功能及观感的重点部位;对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开盘交楼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第三条产品质量监察中心每月对工程实体、材料设备检查点按在建建筑面积每10万平方米不少于1500点,按楼盘项目均衡分布。
各专业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确定具体检查点,土建检查点占总检查点数的30%,装修30%、水电、园林各占总检查点数的20%,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具体检查比例按监察方案执行。
第四条产品质量监察中心每天监察地区公司对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及考核情况,每月汇总考核责任人。
第五条产品质量监察中心对监察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及整改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降薪、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章工程实体质量监察考核
第六条工程实体质量出现以下问题的,每项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100元、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1、楼板出现穿透性裂缝;
2、天面、卫生间、阳台楼板、铝合金门窗边等出现渗漏水;
3、给水管道出现爆管;
4、外墙出现开裂、脱落、渗漏;
5、阳台栏杆生锈;
6、天花及墙面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
7、地面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
8、木地板翘起、接缝不满足规范要求;
9、房间、飘窗台两端大小头;
10、砼梁、柱、墙、砌体轴线偏位及柱、墙、砌体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11、材料与样板不符,以次充好。
第七条铝合金、入户门、户内门、窗台石、橱柜、淋浴间隔未实行标准化生产、安装的,每项扣罚项目经理300元,工程部经理500元,主管工程领导800元。
第三章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考核
第八条各地区公司工程部在收到产品质量监察部签发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砸掉返工通知单”后,必须按通知单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进行整改,复查时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每项扣罚该项目工程部经理100元,并发质量问题整改督促函,再次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和复查时间;如第二次复查仍未按督促函要求完成整改,则每项加倍扣罚该项目工程部经理,直至整改完成。
第九条发现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品牌形象的重大质量问题,产品质量监察中心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开会讨论、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时间、第二次检查时间,并形成督察报告。
每项给予责任工程师降一至三级工资处罚,扣罚项目经理2000元,工程部经理1000元,主管工程领导1000元。
根据督察报告中第二次检查时间复查,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将再次发文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及第三次检查时间,同时按上述标准双倍考核相关责任人。
如第三次检查仍未按督察报告完成整改,将对地区公司董事长及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给予降三级工资处分,相关责任人给予降职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条各地产项目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后,地区公司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天内上报产品质量监察中心,如不及时上报,则给予地区公司该项目主管工程领导每次扣罚1000元的处分。
第四章制度执行情况监察考核
第十一条产品质量监察部监察有关质量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发现地区公司未按制度要求进行考核的,每项扣罚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五章工程质量评比
第十二条每季度产品质量监察中心根据地区公司项目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排名。
排名前10名的按先后顺序奖励该项目分别为10万元、9万元、8万元、7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金额中地区公司该项目主管工程领导占30%,该项目工程部相关人员占70%,由该项目主管工程领导负责分配。
排名后三名的按先后顺序分别扣罚该项目3万元、2万元、1万元,扣罚金额中地区公司该项目主管工程领导占50%,该项目工程部相关人员占50%,由该项目主管工程领导负责分配。
连续三次有项目排名为后三名的地区公司,给予该地区公司负责人降职处分;如是同一项目连续三次排名为后三名,还要给予该项目主管工程领导降职、工程部经理撤职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内容由产品质量监察中心负责考核,并在每月月初将考核结果通报,相关地区公司财务部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产品质量监察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有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